二 因此得到的最终结论为:我是一个特别平凡无聊有趣的人。 而现在这样的一个人要写一本小说了,从而注定这本小说同样是一本特别平凡 无聊有趣的小说,特别的人看了会觉得平凡,平凡的人看了会觉得特别,无聊的人 看了会觉得有趣,有趣的人看了会觉得无聊。 现在是2008年1 月1 日晚上11点11分,我坐在市二中学生公寓A 栋123 号寝室 里的一张粗糙的书桌前面,我左手夹着一支香烟,右手握着一支钢笔,对于这只钢 笔我要特别补充一句,他是我在初中的时候参加钢笔字比赛获得的奖品,我用了很 多年,这支钢笔对我而言就像一把剑对一名剑客的一样意义重大。我之所以在这里 补充这些,重点并不是在向大家说明我很喜欢这支钢笔,而是在向大家炫耀我的钢 笔字写得确实很好看。 粗糙的桌面上放着一个崭新的笔记本,它是我刚刚买来的,在买这个笔记本之 前我曾买过很多个这样的笔记本,而且买它们的动机都是一样的,而动机就是我要 写一本小说了。但是现在我却找不到它们了,一本都找不到,它们不知道都被我抛 弃到什么地方去了,所以我才是又买了一本。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这本笔记本,然后吸完最后一口烟,然后将烟头踩灭于鞋底, 然后翻开本子,然后在第一页上用力地写下了“小葱岁月”四个大字。 这时我转过身,环顾我的寝室,如果要给这个寝室找一个喻体的话,我想非狗 窝即猪圈莫属了吧,意思也就是说这个寝室既脏又臭,墙上贴着五花八门的海报, 架上挂着七零八落的衣物,地上扔着乱七八糟的垃圾和脏鞋子臭袜。 在这个乌烟瘴气,臭气熏天、狼藉满目的环境里,我们却没有气急败坏之感反 之却处之泰然,这对别人来说简直是奇迹,但对我们寝室的哥们来说却已是司空见 惯了。 天花板上的白炽灯轻微的颤动着,窗外吹着凛冽的风,寒风从门缝钻进来,让 我两腿也颤动了起来。 地球躺在床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嘴里叽里呱啦地哼着不知道是什么歌,好像 是王力宏的歌,又像是林俊杰的歌,但反正不会是周杰伦的歌。痞子坐在床头靠着 墙看着什么书,好像是小说,又好像是散文,但绝对不会是教科书。大宝坐在我旁 边的书桌前计算着数学题,好像是概率题,又好像是数列题,但肯定不会是平面几 何题。 看着他们都在这么专心致志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我本来是不想打扰他们的,我 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去打扰别人是很不道德的,但我这个人如果心里有话而又不能说 出来就会感觉非常难受,就像是肚子里有屁而不能放出来的感觉一样难受。所以最 终我还是清了清了嗓子大声地向他们仨宣布:我要写一本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