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 在看到自己成绩的那天我彻底绝望了,为了从新开始我确实给自己剃了个光头。 老爸老妈确实也差点认不出我来了,他们确实也以为我要去当和尚或是古惑仔什么 的,在他们的意识里光头的人不是和尚即是混混流氓。但是那天情形并不完全是上 节叙述的那样,因为没有哪个父母会认不出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的。 我把那天的情形稍微加工了一点,因为我觉得那个假期太过郁闷,太过枯燥无 味了,太过无聊了,所以在上节里我运用的无厘头的夸张手法记叙了那天的事情, 我这样做的原因是希望故事能够有趣一点,在情节上能够达到一定的喜剧效果,不 要那么无聊。 那天老爸老妈看到我的光头后确确实实的是吓了一大跳,后来气得连把它剁下 来的心都有了。他们骂我是如何的败坏家门、不顾家容、自甘堕落之类的。反正是 那天他们真的是气岔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那么生气,我不就是剃了一个光头嘛,他们有必要那么 大惊小怪大动干戈吗?如果我学着痞子在自己手腕上划上一百刀的话,还真不知道 他们会怎么想呢?看来真的应了那句古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我们的身 体、头发和皮肤都是父母给的,我们不可以毁伤,只能他们毁伤。 有些人为了从新开始会进行一种可以让自己觉得能够从新开始的仪式,比如说 我为了从新开始所以就剃了光头。痞子为了从新开始他也有属于自己的方式,不过 我觉得他的方式确实有点过火了。他说他高中三年是白活了,他浪费了自己三年岁 月年华,他为了不要再像这样庸庸碌碌地生活下去,他在自己手腕上割了整整一百 刀。当然他只是划破点皮意思意思而已,不过他说当时确实流了很多血,还给我看 了那些伤疤。他说这是在割断过去的自己,祭奠自己可怜的青春,要用自己的血来 警示自己不能再是这样活下去了。 我觉得痞子不明智的,虽然我剃了光头但是头发还是会长出来的,当然痞子割 了腕手伤口也会愈合可是伤疤却永远不会从他手腕上消失了,永远丑陋的留在那里。 因此我个人认为痞子告别过去从新开始的方式很不明智。 而B 仔选择的方式就显得斯文得多了,他只是喝了八瓶啤酒,然后等一觉醒来 就万事大吉从新活过了。大宝更斯文,他只是把高中的所有教科书一字不落的看了 一遍后就完成了仪式。 那个假期有太多的郁闷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喜欢使用“郁闷”这个词,可 能是真的因为我太郁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