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我这样一个女子 作者:香水小百合 自小我就被视为天才儿童,十岁那年就开了一个颇为成功的个人画展。 也是从十岁开始觉得名利场是个寂寞场。 我父亲是个声名显赫的画家,母亲是个教绩卓越的教师。 十四岁那年开始往电台投稿征友。我交好多好多的笔友,不断被人爱上,也不 断爱上别人。当然,全都是纸上谈兵,全都可以不当一回事。 十六岁那年,开始不受父母管束,我行我素,独行独断。 十七岁的时候,在上学的路上,一个大约二三岁的孩子坐在他妈妈的自行车尾 座,回过头冲我作鬼脸,竟还冲我喊:GO,GO,GO,LET‘SGO。 我想这伢崽才做了几天人呀,竟怂恿我跟他赛跑。其时我身上恰好穿着运动服 脚上蹬着球鞋,刚好可以让我表现表现身手。于是人车之间进行了一场你追我赶的 角逐。直到我汗流颊背,那个可恶的孩子笑得个人仰马翻。那个孩子的妈妈狠狠地 瞪了我一眼,说怎么和孩子一样见识。 十八岁的时候,交第一个男朋友,是我大学一年级的同学。 在学会了他言传身授的抽烟、酗酒、斗殴、骂脏话后,他死于一次醉酒闹事的 斗殴里。他原可以不死,可是他已经喝得醉醺醺了,又纵身扑回去。他说:不可以 侮辱我的女朋友。 为此,我永远不能够原谅我自己。 这些都是我过往生活的片断和碎片。 我是个传统的女子,会烧很多很多的拿手好菜。我觉得中国菜是博大精深的一 门学问。我喜欢的菜式是粤菜。我还非常的贪吃,常住地盛产的云片糕、白糖糕、 裹蒸粽、艇仔粥、云吞面,萝卜糕、姜撞奶、虾蛟、烧卖皆是我喜欢的食物。我的 心头好还有清蒸龙虾,鸡丝翅。 认识ERIC是在广东的茶楼。雨一直淅沥下个不停,我们被困在茶楼里了。 和他同一个桌子,无话不谈的我们颇有默契。我们是从谈食谈到一块去的。雨过天 晴后,当他搭着我的肩,步出茶楼之际,我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在涌动。我想, 就是他了。 他俯下头在我耳际低语:仿佛和你认识很久了似的。 是吗?是的,是前世修来的缘份吧。 本市是个名副其实的美食大都会,其中的一个大特点是大家都认同民以食为先 这一句话。这里是个大杂烩,鱼龙混珠,各式人等复杂。为解决各地不同人等食的 口味的问题,这里各地的菜馆子如雨后春笋,一家接一家的开,多不胜数。全国的 八大菜系及美国波士顿龙虾、德国咸猪手、澳州鲍鱼、葡国蛋挞在这儿都可以找到。 日本寿司、韩国料理、泰国冬阴功汤、海鲜酒家等等这里样样不缺。皆因这里的人 们爱吃,贪吃,敢吃、也会吃。吃不厌精。酒楼食肆人头汹涌,客如轮转。食是人 类的一种文化,简称饮食文化。并且这是人类历史长河中一毕最重要的文化遗产, 让人得益无穷,食用无穷。 我和ERIC常跑各式各样的馆子,吃尽了天下的美食。足不出城,已是食遍 世界了。 如果有人问我,你愿意当画家吗?我会说:我宁愿当美食家。 有云:小时尔尔,大时了了。 用来形容我真的非常恰当。 很久以前我已经不再是天才了,自从父母逼迫我学那样学这样,十六岁的时候 我与他们已经正式决裂了。 我把小时候发生过的事,见过的人,一点一点的告诉ERIC。 三岁那年,对作画有兴趣,爬上我父亲那张太师椅,趴在书桌上看我父亲的作 品,接受他的熏陶。 四岁那年,在母亲的教导下,摇头摆脑吟诵唐诗三百首。 五岁那年,为去捉蝴蝶,翻过矮墙,结果摔了下来,下巴缝了三针。 六岁那年,人们对我的画艺啧啧称奇。之后的日子,在父母的督促下努力成才, 声名渐显。 十年后,正式掉开画笔,发誓从此不再作画。 一开始画的时候,人们都说我著色太浓,颜料搽得过于灿烂。 然后我的画渐渐一点儿一点儿的暗淡下去,直至人们说看到你的画令我觉得很 灰,很沉。 是,生命原本就是灰色的,原本就沉郁。我试图表现一种厚重的东西。 当ERIC问我为什么会爱上他的时候,我答:因为你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 热爱美食,对人热情。 热情是我内心汹涌澎湃的东西,热情是我生命中缺乏的东西。 我告诉ERIC,十九岁那年,我失去了一个爱我和我爱的初恋情人。我和他 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不能不爱。尽管在别人眼里,他并不是什么好人。 第一次在男人的面前宽衣解带,是为了他的画而献身。他是个年轻有才华的男 人。 我爱上了他,是因为他是个天才,是个出色的画家,而不是因为他抽烟、酗酒、 斗殴、骂脏话。 我爱上了他,是因为我们曾经都是天才儿童,都被期望过大。于是,窒息招至 沉沦。 这个年轻有才华的男人死于一次斗殴。他临死前说的一句话是:不可以侮辱我 的女朋友。 ERIC对我说;也许你应该听从父母的教诲,按照他们指点的轨迹行走,这 样才可以少走点弯路。 ERIC永远不会明白我的心境,因为,他小的时候不是个天才儿童。 明白我的只有那个年轻的有才华的天国情人。他是为我而死,但更也许,他结 束生命,与我无关,只是因为他已感觉厌倦。他死于青春,天纵英才。 当吃喝玩乐过后,恋人间一切可做尽的事情都做尽之后,我感到厌倦。 ERIC是个吃喝玩乐的高手,可他原就不是我的同类。 和ERIC分手的时候是秋天,踏在落叶上,有清脆的呻吟声。 然后下雨了,我们到那间初认识的茶楼避雨,饮茶。 雨过天晴后,当他还是搭着我的肩,步出茶楼之际,我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在涌动。我想,可是他否? 他俯下头在我耳际低语: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 是吗?是的。是前生,在渡轮上。 ERIC,我们有百年修得的缘份。也许,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唯有 再修多千年吧。 他再俯首低语: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有整整一个夏季。我曾经对你说过秋季 的时候我们就结婚。 哦,是的。我记得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在我为他烹饪了满满的一桌子拿手好菜, 端上来后他说的第一句话。 无疑,我需要一些安定的生活,一个真实温暖的男人。 可是,看着ERIC的时候,我不知道,可是他否?就是他吧。 二十四岁,在和ERIC分手那天,在他俯首对我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的时候, 我决定嫁给他。 我想,其实,也许并不需要修得千年的缘份才可以共枕眠的吧。 二十五岁,我有了第一个孩子。 然后,老去。 --------- TOM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