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者 把“保持一致”弄弄清 又一座大桥垮塌! 又有23人陈尸江中(见1999年9月27日《库尔勒晚报》第七 版)!这起7月24日发生在甘肃省岷县的特大垮桥事件,距虹桥垮塌仅200天!虹桥 是违法工程,这座叫软桥的“夺命桥”又是“不折不扣的违法工程”!奇怪的是, 软桥垮塌后,岷县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不仅采取了阻挠记者采访、监听死者家属电话、 强收报道垮桥真相的报纸等一系列掩盖真相、封锁消息的不法措施,而且威胁幸存 者“要与县领导保持一致”——说假话,“不然就小心点!” 如此“保持一致”!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该对“保持一致”弄弄清楚了。 自从有了“与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提法后,地方上“保持一致”的提法 很快“仿造”出来,诸如:与领导保持一致;与党委(党组)保持一致……甚至还 派生出了“与党委(党组、领导)保持一致就是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品种”。其 实,稍微观察、思考一下,就知道这些个“保持一致”并不全正味,不少是变味的 甚至是怪味的、臭味的,除了岷县这种威胁强行的“保持一致”外,还有一些自觉 自愿的“保持一致”:如虹桥垮塌案中原建委主任林世元与原县委书记张开科和县 委、县政府班子的“保持一致”;原泰安市委秘书长卢胶青与市委书记胡建学、众 多有关部门与原泰安市委的“保持一致”;湛江特大走私案、宁波集体腐败案中众 多下属与领导、 部门与党委的“保持一致” 等等。河南方城县农机局有一个很能 “一致”的班子,大家“一致”受贿,事情败露后,“一致”订立攻守同盟,结果 局长吴昭琪、副局长赵明魁、赵书庆、景刚“一致”在人民法院接受判决(见1998 年1月19日《中国青年报》 ),整个班子覆没!离我们近些的,有最近查处的原乌 鲁木齐市环卫局局长李铨,这位曾有21年军旅生活、官至副团级后在地方又爬到了 正处级的领导,胆子特大,干了一连串的违法腐败事情,带出了副局长、计财科长 在内的腐败干将。该局领导班子在“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违纪违规超面积建房 时,“竟没有一人提出不同意见,该局纪检组的领导既不抵制也不向上级纪检机关 报告”。又是何等的“保持一致”呵(见1999年第八期《新疆党风》)! 可见,现如今,敢于在违纪、违法、违规、违章的问题上与上级与领导不一致 的智士和勇士,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太少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祸国殃民的“保持一致”呢?看看现实就知道:软桥垮塌死 了那么多人,幸存者如果不“与县领导保持一致”说假话,就要“小心点”,而接 受记者采访说出违法建桥真相的县质量监督站站长孙书竟“已经做好了被开除公职 的最坏打算”——这并不是孙站长杞忧——举报钱塘江标准堤塘工程质量问题的沈 柏虎、李少华、王日忠、黄尚焕就均遭威胁迫害,沈柏虎“被迫辞掉工作,有家难 归,生计无着”(8月3日《巴音郭楞日报》五版)!一位连续多年“优秀”的青年 干部,因为不与领导一致,抵制领导的违纪违法腐败行为被免职,领导给他的“说 法”是:“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跟领导作对!”所以,就是这些在违法违纪问题上 与领导不一致就意味着你“不行”、就该被免职开除的现实,才导致那么多荒唐的、 祸国殃民的“保持一致”! 这使我想起一位军阀。 他叫张作霖,曾撤换了一个跟了他8年的秘书长。张作 霖的部下姜登选师长同几位朋友一起去为这位秘书长说情时,张的回答是:“我对 他并没有什么。不过,他做了8年的秘书长,没有跟我抬过一回杠,难道我8年之中, 都没有做错一件事么?只是奉承我,这样的秘书长,用来何益?!”我看,在“一 致”这一点上,当今的某些领导还不如旧时的这个军阀哩! “与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并不是简单地与党委(党组、领导)保持一致。 只有党委(党组、领导)与中央保持一致的时候,与党委(党组、领导)一致才是 与中央一致。否则,与党委(党组、领导)保持一致就不一定与中央保持了一致。 在保持一致的问题上, 全党只有一个目标: 中央。我们党也只有一个要求,就是 “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为什么中央不提“党员、干部必须与基层党委(党 组、领导)保持一致”呢?这就是考虑到有的基层党委(党组、领导)并不与中央 一致,像原泰安市党委、原宁波市党委……像陈希同、王宝森……他们这些党委、 领导就走样了,站歪了。在这种情况下,与他们一致就是与中央对立,而与他们不 一致,反可能是与中央保持了一致。某些人宣扬“与党委(党组、领导)保持一致 就是与中央保持一致”,甚至打着“要保持一致”的口号,让下属在领导为非作歹、 违法乱纪时也与领导“保持一致”,从逻辑学上讲,是偷换概念,用“党委(党组、 领导)”偷换“中央”,用“为非作歹、违法乱纪”偷换“政治”;从政治上说, 是一种政治幼稚病;从思想上说,是一种思想糊涂症;当然,从世俗来说,这或许 可以叫“成熟”。因为当今的某些领导就喜欢听这样的话。这样的言论,可以博得 低素质领导的欢喜,即使中央和法律、法规不欢喜也没有关系! 然而,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对“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不能偷换概念, 不能“仿造”,不能作简单的套用!“一致”只有一个目标:中央。多个目标就可 能错位,就可能失去标准,就难以真正做到“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这一点, 我们一定要弄清楚,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否则,党员、基层党组织与党中央之 间的“桥”也难免不被这种似是而非的“保持一致”弄出质量问题来…… ——原载2000年第一期《新疆党风》杂志,获“2000年18省区纪检监察期刊研 讨会优秀作品评比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