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明祥局长的悼词 (简况略) 2000年7月11日,杜明祥同志在云南省永善县乡镇企业局局长岗位 上,在“因公应酬专项工作”中,不幸于杏花村歌舞厅醉逝。 杜局长明祥同志十分重视“因公应酬专项工作”,积极组织、领导和参加单位 的应酬活动,并为此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多年来,他不仅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 深入歌厅、舞厅、餐厅等地亲自陪伴别人的妻女和各级领导、本地神仙、外来和尚, 而且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喝下不计其量的各地品牌、不同浓度、难以抵抗其刺激的 工作酒。这些工作酒已将明祥同志的心肝损害成酒精心肝,可是因为忙,他还来不 及去医院检查治疗一下,就不幸猝逝于由公款一手操办的工作酒和工作舞的工作岗 位上,使我们痛失一位不可多有的好干部、好公仆! 为了做好“因公应酬专项工作”,在“老少边穷”的云南,在永善县财政十分 紧张的情况下,明祥同志克服种种阻力,结合本局实际,千方百计想办法,广开门 路找财源,很好地解决了“因公应酬专项工作”的经费困难,每年都如期如质完成 或超额完成了“因公应酬”任务。在“因公应酬”中,他原则而灵活地参照《检查 组接待工作程序》——检查组来了怎么办?先住宾馆后吃饭;吃完喝完怎么办?找 个舞厅转一转;转完舞厅怎么办?按摩小姐按一按——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应酬, 使该局的“因公应酬专项工作”在永善县饮食业、娱乐业乃至其它行业都产生了重 大的县际影响,为繁荣县级私营经济和文化娱乐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和难能的表 率! 杜局长明祥同志的英年早逝,引起了从中央到地方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视,也引 起了中央电视台(2000年11月18日《焦点访谈》)、《中国青年报》(2000年11月 28日报道)等大台大报大刊的关注,纷纷给予报道和评价。网络媒体更是反映如沸, 大网大站网贴如潮。明祥同志以自己的生命和“杏花村”女老板的生命为代价,以 其特有的酒绩和罕见的壮举所成就的影响,为宣传永善和提高永善的知名度,作出 了生前奋斗多年犹不及的巨大贡献! 8月7日,安徽省东至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江局长同志到合肥出差,在建 江大厦与妓女吕小姐欢宿整晚,但江局长同志本着节约经费、紧宿开支的理财原则, 将支付小姐的辛苦费压到最低限度,引起贪心小姐吕氏不满,与江局长同志无理取 闹未果后,吕氏竟打电话叫来男友。男友因江局长同志畅用其女友而不痛快付酬, 竟丧心病狂向敬爱的江局长同志连捅5刀……江局长同志被害后, 东至县财政局江 局长同志治丧委员会在合肥市殡仪馆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财政局多位领导特地从 几百公里外的东至县赶到合肥参加遗体告别,县有关部门及早为江局长同志定义为 “因公殉职”。东至县城中心、县财政局门口等多处张贴的讣告也公告世人,江局 长同志“因公出差, 以身殉职”。8月22日上午,县财政局又在县殡仪馆为江局长 同志举行了骨灰安葬仪式,县领导应邀参加,体现关怀;财政局领导致悼词给予盖 棺定论。 11月8日,东至县财政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对 江局长同志给予高度评价:江局长同志“无论在做人上还是工作上都是楷模,是一 个人民的好干部、好公仆”(见2000年11月13日《中国青年报》)。 明祥同志也是因公而酒,因酒而逝。明祥同志的醉逝也是因公牺牲,以身殉职, 亦无愧于“好干部、好公仆”的光荣称号!因此,我们一定要向明祥同志学习,化 悲痛为力量,继承明祥同志的未竟事业,喝完明祥同志没有喝完的酒,更加广泛地、 深入地、扎实地做好“因公应酬专项工作”,以更大的酒绩告慰明祥同志的在天之 灵! 明祥烈士青史永垂,永垂不朽! 贪官污吏治丧委员会杜明祥同志治丧小组 ——原载2000年12月30日《库尔勒晚报》,2001年第3期《杂文选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