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表彰话评优 每年“七·一”,各地组织、工委等部门都要开展评选和表彰优秀党员的活动, 通过民主评选、推荐和表彰,达到弘扬正气、张扬先进、鞭策后进和教育、激励党 员的目的。 这确是一件有益于党业的好事。 但是,有的地方和单位的评优工作,不甚认真,不求质量,甚至以种种藉口不 进行民主评选、推荐,而由几个人草率“决定”。 这种草率定优的作法,值得一议。 “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筛选,注重实绩、奉献精神和社会公论”,这是 评选优秀党员的程序和要求。只有按这样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才能使评优、表 彰成为引导、激励党员和非党群众向好党员、好干部、好职工、好公民进步的指挥 棒、导向盘,才能达到“评优工作促进事业发展”的目的。 草率定优往往感情用事,凭个人印象,不严格按条件衡量,“差不多就行”, 容易使一些“老好人”式的平庸之辈戴上“优秀”的光环。而那些“讲原则不给面 子、讲认真不顾关系、讲奉献不善张扬”的真正踏踏实实为党工作的人,往往因为 其认真、原则或政绩招妒、不会溜拍等而被少数人的“决定”拒之于“优秀”门外。 所以,草率定优有打击积极、压抑正气、纵容平庸、扶持邪气等副作用,会把干部 职工向平平庸庸、不求进取、不讲原则、不讲责任、不讲认真和搞庸俗关系的方向 误导。这就难免不结出不讲政治、不讲正气、不讲原则、不讲奉献、不讲责任的恶 果,导致工作关系难以理顺,工作不好开展,业务无法上去,而各种矛盾和问题就 会频繁暴发,最终使党的事业受损。某些地方和单位,矛盾丛生、正不压邪,越是 干工作多的人,遭受的打击和诬陷就越多,得到的支持和赞扬越少;某些地方和单 位,年轻人从那些并不“优秀”却可以得到“优秀”的现实中得到启发,以油滑、 懒惰、混日子、无所谓等消极模式自塑……如此令人心痛和心忧的现象,就是这种 恶果的端倪初露。 评“优秀党员”,不能“差不多就行”,不能把那些无突出表现、无突出贡献、 无突出实绩,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都一般化的党员,“决定”到“优秀”的行列里 去,更不能把评优作为给好处、拉关系或打击异己的手段。因为这些工作都具有一 种无形又强有力的导向作用。如果优秀党员不真“优”,那么,这样的“优秀”就 不能服众,不能起到示范、教育和引导作用,反会使广大党员、群众感到迷惘、沮 丧。人们会说:“工作好有什么用?你看树的是什么人”;“讲原则、讲认真、讲 工作、讲奉献,到底还是不如搞关系”。这样树“红旗”,就把人误导到歧路上去 了。 评优秀党员本是好事,但评不好,就一定收不到好效果,甚至产生的是负效应。 谁获得荣誉是小事,但让谁获得荣誉则是关系到“树什么榜样、导什么方向、 造什么风气、创什么局面、育什么人才”的大事。因此,党组织应该认真、慎重、 客观、公正、按程序做好评优、推荐工作,让“优秀党员”里没有或少有“假冒伪 劣”,真正对得起“优秀”二字。 ——原载1997年第5期《机关党的建设》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