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在战争的传闻到来之前,埃尔丝·热梅小姐就来到了英格兰的肯特。我听说, 从伦敦来的一位律师找到西克里夫山庄的史密斯·韦特太太,求她帮助为小姐物色 一位能干的女佣人,于是我便前去应聘了。我和史密斯·韦特太太的会面时间不长, 但却很成功。虽然当时我年纪不大,但我个子高,很健壮,而且我还不怕干重活。 所以事情的结果就是,那天的下午,我便站在格兰小屋门前的台阶上,等着史密斯 太太的汽车的到来。 我已经把小屋彻底打扫干净了,我凉晒了羽绒被,掸净了地毯上的灰尘,做了 一切能使这间小屋在荒弃了多年之后再舒适起来的事。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重要 得能引起史密斯·韦特太太这样的女人注意的人,竟然要住在一间只有一个卧室和 一个厨房的小屋里,况且还是在肯特郡海边的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 当埃尔斯小姐走下汽车的时候,我的疑问就更加重了。她金色的长发被高高地 束起,好看的发卷像瀑布一样垂在脑后,是典型的故事书里描绘的发型。她长着一 双清澈、略带倦意的蓝眼睛,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曾经见过的寡妇马金汉太太,当时 她正开车穿过村子,最后一次到她的草场去。后来,为了支付税款,草场被卖掉了。 在我冒冒失失地对她行了屈膝礼之后,发现,小姐甚至和马金汉太大一样倔强、生 硬。 “这是谁,史密斯太太?我没让你找佣人呀。” 史密斯·韦特太太清了清嗓子说:“可是你连一个佣人也没有,那怎么行呢?” 小姐拉起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着说:“干活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我不需要 帮手。” 史密斯太太摇着头说:“唉呀,是那个律师非要我找个佣人的。再说,你还可 认给莉丽一个锻炼的机会。她是个好孩子,很能干,她还可认帮你更好地了解英格 兰。” 小姐叹了口气说:“那么,就让我们互相帮助,好吗?”然后她转向史密斯太 太的司机,他一直在帮她往房子里搬行李,这时正从车后座上拿过一个小匣子。 小姐连忙叫起来:“我来拿它,别人不准碰它。”她从他手里抢过匣子,搂在 胸前,然后看着我说:“你也不准动它,懂吗?” 我点点头,又行了个礼,可是她已经转身到车后搬别的东西去了。 当她直起身,再次面对着我时,手里举着一只柳条编制的鸟笼。“她叫祖柏琳。 她对我很重要。懂吗?” 我看见笼子里是一只像鸫那么大的白色、健壮的鸟。它的头上长着一撮翘起的 大羽毛,根本不像是英国鸟。它回头瞪着我,好像知道我的所有秘密似的。 “是的,小姐,我只做你要我做的事。” 史密斯太太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气,拍手说:“好吧,既然一切都安排妥当 了,让我带你去看看小屋。”她挎着小姐的胳膊,一起朝门口走去。 “房子不算大,但是彻底收拾了一下,很舒适。”史密斯太太说。 史密斯太太的汽车的马达声还没有完全消失,埃尔斯小姐就来到厨房。我正在 泡茶,她说:“等等,我必须出去走走,你也必须跟我来。” 我想,她经过长途旅行一定很累了,但是我什么也没说。我用布把饼干盖上, 把茶壶放回到炉子上,从墙上的挂钩上取下外衣。小姐站在门口等着,她的鸟已从 笼子里出来了,正落在她的手腕上。“它不是猎鹰,是吗小姐?”它一点也不像我 所见过的鹰。 小姐好像在想别的事,她眨眨眼睛,然后看着她的鸟说:“祖柏琳,猎鹰?”, 她又笑着看了看我,昂起头说:“我想她不是你说的那种,不过,她是个猎手。” 她把手抬起来,让鸟离她的脸更近一些说:“你能为我打猎,是吗宝贝儿?”她叹 了口气又说:“你能去的地方,我去不了。” 打开门,她走在前面问:“海在哪儿?” 我朝东面指了指。虽然此时正值盛夏,但是从海峡吹来的风却很凉,而且还带 着盐味儿。“那儿大远啦,今天去的话,晚上我们回不来。明天我可以带你去。” 我说。 “好吧,明天我们带上祖柏琳,一起去打猎。”她朝着我指的方向大步流星地 往前走,我连忙加快脚步跟上她。当我走近的时候,只听她说:“告诉我,我们今 天最多能走到哪儿?” 我们一口气走了一个小时之后,我拦住了她。她和我一样健壮,走了这么远的 路,连粗气都没有喘。这女子决不是弱不经风之辈,我暗暗高兴,给她干活将不会 像我预料得那么难。 她四下张望了一会,然后爬上附近一座小山的山顶。我刚想跟着上去,她摆摆 手阻止了我,“我只上来看看”。她说。 我们离海峡仍然很远,还看不见它,所以我不知道她在找什么。她向东方眺望 了几分钟,然后突然把托着鸟的那只胳膊向空中一扬,祖柏琳展翅飞向天空,我急 得大叫起来,可是,小姐却平静地注视着她的爱鸟越飞越远。 最后,她走下山坡,来到我身旁,“你怎么啦?” “你的鸟……” 她笑了,这是我从她脸上看到的第一个真诚的笑容。“是的,她去为我狩猎。” 她说着,眼睛里闪出了晶莹的泪花。她眨眨眼睛,转身看着东方,“我们明天早上 再来找她。” 第二天早上,我们照她说的做了。以后,只要埃尔斯小姐一有时间,她就带着 鸟出去,然后再去把鸟接回来。每当遇到糟糕的天气,除非那鸟也和我们一起呆在 家里,否则,我根本没法劝说小姐不出去。尽管这样,她从来都没有感冒过。我猜 任何疾病也不敢来和她的意志较量。 虽然好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设法使埃尔斯小姐答应,允许我来为她做饭,打 扫卫生,做她的女佣人,并且,我也终于同意让她帮助我,但是,我对她还是不太 了解。一次,当我们一起跪在地上擦洗地板时,我问她为什么非要和我一起干活。 她回答:“我可不想当个娇滴滴的小姐,坐在那儿对别人指手画脚,把人家当成马 戏团的动物一样,呼来喝去的。所有人都得干活,不是只有几个人要干活。”她的 眼神很忧伤,她像想起了过去的伤心事。我连忙把话差开。 “可是,埃尔斯小姐,你的手会变得跟我的手一样,又红又粗糙。要是你老是 用它们干活,那你怎么能使它们保持好看呢?” 她抬起手看着,并不笑起来。她的手已经很红很粗糙了。“我的手一直都是这 样。”她说。 “可是,一位女士一定要有一双好看的手,那样才能说明她是位淑女,才能打 动那些绅士,让他们仰慕她。” 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对我这一番话的反应。她先是眯起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话:“一个真正的绅士不会在乎女人的手红不红。”然后她站起身,面向东面的窗 户。 很长时间,她什么也没说。她这么生气,吓得我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最后,她猛地转过身,泪流满面地看着我说:“你说的那种绅士与我无缘。求 你再也不要提起他们啦,好吗?” 我点点头,弯下腰继续擦地。让她这么痛苦,我很内疚。 虽然她对自己的事只字不提,但是,通过观察,我已经对她有所了解了。她能 用她的母语——德语读书,但她还是请求史密斯太太帮她找个人教她学英语。每次 跟牧师上完课,我们俩都轮流为对方读上一段。我们读《圣经》,读祈祷书,还读 莎士比亚、弥尔顿、狄更斯和美国作家的作品;但是她不愿意让我为她朗读我喜爱 的书,比如简·奥斯汀和勃朗特姐妹等人的作品。 我第一次要为她读这类作品时,她就说:“如果你非要读这些神话故事,那你 就给你自己读好啦,我不相信美满的结局。”说完,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带上她的 鸟出门去了。 尽管她每天都出去,但她不是一个爱拜访别人的人,她也不好客。 一天,史密斯太太在村子的大街上拦住了我,当时我正到那儿去为埃尔斯小姐 办点事。她对我说:“要是她能接受邀请就好啦。社交界的人都很想见见她。我能 对他们说些什么呢?这些人认为她太傲慢,太孤芳自赏啦。” 一开始我很吃惊,不知道史密斯太太为什么要问我。可是后来我意识到,也许 我是惟一知道答案的人。 我一边吞着口水,一边想着该说些什么。我向史密斯太太行了个曲膝礼以表示 我对她的敬意,然后说。“或许,或许你可以对他们说,她正在守孝?” “守孝?”史密斯太太扬起下巴,冲我皱着鼻子说:“就穿着那样的衣服?” 我又行了个礼,“她那个地方的人可能就是这么个穿法。我所知道的就是,她 有一件非常伤心的事。我还从没见过有谁像她这样悲伤难过呢。” 我有可能是对的,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她需要添新衣服,而她总是订做一 些颜色很深很暗的衣服。人们都认为她行为古怪,我也这样认为。但是,我还知道, 忧伤将永远伴随她,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会越来越重。 然而,关于战争的传闻却改变了她的心境。她变得坐立不安了:她更经常地带 着她的鸟出去,不论天气有多么不好;每当我们闲着的时候,她就在屋子里踱步; 有时她还站在壁炉旁摆弄那只木匣子。她再也不坐在椅子上看书,或者回想她的过 去啦,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焦躁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