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羊毫在笔洗里荡了几下,清澈的水顿时像灰色的云,扩散弥漫。这种像黄昏以
后的色泽,我从五六岁的时候就离不开了。总是在临写之后,习惯地将笔伸入笔洗
荡漾几下,挂起。我熟悉这种灰色、黑色的调子,或者说,我过早地接受了这种晦
暗的色泽,储存于心之一角。
和黑色相反的是白色。为了映衬黑,唯有白最为对立,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
并且让它们相互进入对方,变得不可分离。黑色的汁液进入了洁白的宣纸,每一缕
纤维都被滋润、涨大;一张白纸的极力吸收,分量瞬间增长,悬于壁间,有一种沉
甸感。墨痕入纸有这种晕化效果,雪山、林岚、水气、雾霭,这些不可究诘的形状,
因此产生。
时日长了,人生就有一些对于单色的倚仗或者依赖心理。世界变得离谱,变幻
着的场景,完全可以从色调的采用言说。颜色越来越杂了,分化越来越细,像专业
使用的色谱,为了目欲的贪婪享用。夜间的都市,比自日更见辉煌,缘于夜幕这个
背景,五色杂陈,七音和鸣,让视力不佳的人找不到回家的路径。纯粹以黑自行走
于世俗间的人、物越来越少,像中国书法这样千百年逶迤而来,不改容颜已是极端。
我揣测它与当时晚间的光线不足有关——只有通过黑白两色的强烈对比,会使秉烛
落笔之锋,准确地到达那个位置。一个人在黑色的夜晚,面对黑色的晕化之痕,会
如此迷醉,甚至持守到凌晨第一缕光线降临。在南方的季节里,很少是属于黑色的,
即便到了冬日,还可以找到绽开的花朵——我说的不是象征人格的梅花,而是其他
不畏寒的花木,并没有因为冬日而停止生长。如果是春、夏二季,色调的娇艳程度
会让一个从寒冷北方到来的客人大惊失色——花园的南国,他们常这么说。不过我
要说的是,春、夏都不是我喜欢的季节,从春日起就开始积蓄妖冶的情调了,于夏
日最盛,目击时可以撷浮华,采膏泽,像一位盛妆的少妇,错杂藻绘,冶容太甚。
阳光过于强烈的白日,什么都看得过于直白,光线的投射过于奢侈,使一些需
要模糊、朦胧美感之物,毫无隐约韵味。人坐在家中,把窗帘拉上,创造一个昏暗
环境。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这么足够的光线,有的人不靠眼光生存,他们靠感觉,
这么一来,与人与物都持有一段距离,不希望粘贴得那么紧。喜欢春、夏色泽的人
很多,很多人选择这些季节拍照,人体和草木的旺盛生机融在一起。尤其是争妍斗
丽的花丛,通常是拍摄首选的背景,像小山包一样的九重葛,绽放的花把绿叶都挤
占光了。黑白之外颜色,我一概归之为世俗色,它们是最符合世俗中人的生存理想,
譬如红色,为什么称它为喜庆之色呢?我一直认为与太阳有关,与火的使用有关,
同时也与杀戮出血有关,在世代繁衍延续中的一种集体意识,你认同了,他也认同
了,共同的认同,便使一种颜色赋予精神的向往。至于其他,我不愿想得太多,尤
其不愿朝菅政治领域上引导,那就太不世俗了。世俗的生活在于俗,一定要有俗气
才符合生活的基本要求。因此,没有理由责怪世人的俗气,谁能没有俗气呢?现实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雅气,雅气太多,生活就充满理想化都是肥皂泡了。这样,在我
们的都市里,充满艳俗就显得正常,不断上升的温度和变幻的气味,还有镂金错彩
的色调,充溢了整个都市的街面和每一个撇开大嘴的商铺。在这些世俗色中行,我
想寻找熟悉的黑色都有些困难,即使到了黄昏来临,毫不敛约的灯盏,顷刻也将围
拢而来的暮色冲洗得一干二净。
从少年时代起,我就没有闲适地逛过商店,商店是世俗气总的合成。没有谁能
离开商店去过世俗生活,没有。就是穷得叮当响的人也想逛逛商店,有人还大着胆
子试穿几套时装、免费试抹一点面霜、品尝一小杯刚上市的新口味饮料。视觉是最
大的受益者,赤橙黄绿尽收不弃。我不逛商店当然与这些色彩的眩目有关,尽管同
样脱离不了世俗生活,但是崇尚简单,像单色的黑,最多添上纯粹的白,如夜幕中
穿过的闪电,已经十分生动。有许多次墨气淋漓地舒展开来,我从中嗅到了尽头的
气味,它飘入空气里,传递给大脑的就是悲喜、死生。像我这样写得一手好字的人,
从青年时在田间稼穑到中年时担当教授,都是参与治丧的主要人员。一个人故去了,
治丧活动却刚刚开始,黑的白的,这样的颜色过多地充满一个空间,呼吸渐渐地有
些滞重,脸上毫无表情。甚至很湊巧,这一天有人来这一楼道寻亲访友,他们首先
会在一楼的门边欣赏到我的道劲字体:“第几栋几进某某先生丧事。”如果在晚间,
黑字在白色背景下更见惨淡,因为我书写时心情也不痛快,此时肯定通过字迹传给
了阅读者,使他们原本的好心情大大打了折扣——死生虽是十分正常的,可是气氛
不正常,很远就觉得不对头,就像鲜花编成花篮或者花圈,都会使人心情大异。这
些年来,红色的春联写不了几副,挽联却不计其数。写挽联有点像独自夜行,埋头
赶路。没有人在此时欣赏我的深厚功力,笔头是烂的,纸张也不合适,墨汁黏稠太
过,一个人到了不讲究的时候,书写就放开手脚。停下来喝水的时候,忽然惊讶整
个灵堂都挂满了我的书法,比我一年的创作量要大得多。治丧有点像吸毒,单位和
个人都认准了这些有经验的人,好像上了瘾,一有事这些人就要出动。死者中的名
流和一般人不一样,四处传来的挽联特别多,从文辞中可以看到撰写者与死者的交
情以及地位、身份。有的的确上乘,譬如悼念一位作出杰出贡献却居住在破房子里
的教授,有人就写道:“生前岂止三都赋,逝后何堪陋宝铭。”这样的句子提起了
我的精神,用饱满的墨汁黑腾腾地写就,让每一个进入灵堂的官员,第一眼就能读
到它。这样的经历多了,有一些黑色意象的字就写得相当完美,如“悼”、“奠”,
“千古”或者“永别”,以此赠与黑暗中长眠的逝者。
一种夜间一般的颜色,是可以培养一个人的审美倾向,不期而然地排斥花哨、
斑斓和驳杂。黑是一种单纯的引导色,引向一个方向,而不会像花哨色调,它的引
导是弥散式的,让人心绪飘忽。算起来,我是一个精神上的色肓,看到红色不觉得
热烈兴旺,看到蓝色不觉得辽远闳阔,而面对黄色,我只能忆起青年时镰刀下割下
来的稻子,不愿无聊地引中。我对黑色有一种依赖,似乎为散漫、淡漠和有颓废情
绪者所设计的。一个人都处于社会最底层了,他还会惧怕黑色吗?前些年的中国书
坛,好色之徒比比皆是,他们喜好红宣纸、虎皮宣、洒金宣、洒银宣,但凡色宣概
不放过。墨汁落在上面,整个情调都不是古朴典雅那一路,色调驳杂了,就有一点
人生游戏的感受,只满足了视觉无休止的需求。十年前我听了一个盲歌手歌唱,无
论是阳光灿烂的白昼还是灯火通明的夜间,对于她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她面对强烈
的灯火,感觉不到常人所说的“亮”或者“刺眼”,她弄不清楚旁人所说的白天和
黑夜的界定,分不出各种色调的差别,她的眼睛永远像闷在地窖中的陶罐。像博尔
赫斯这样的人,是有意放弃了眼睛的功能去体验薄暮和深夜,试图对于自己设置的
迷宫有所探究。尽管如此,我依旧认为他还是一个伪盲人,因为他不能彻底。只有
天生的盲歌手才真正能体验到黑的程度,她的体验明眼人感受不到,如同另一个世
界的设喻。这样,在人之间对于黑的感受会相差很远。甚至,盲人间也懒于交流这
方面的信息,因此,他们会坦然一些。她歌唱的时候,耳朵正敏锐地搜索,判断靠
拢过来的听者多寡、远近、是否过来投币。有时过往的车辆的嘈杂混乱影响了她的
判断,表情就显出无助。曲调多年没什么变化,好像白日与黑夜毫无差别。这个世
界在多变的歌唱中走向陌生,歌者却没有什么改善,对生存的感觉依靠耳听、手抚,
她有着自己的方向,由于处暗而透彻。
一幅书法作品的价钱要比一幅水墨画的价钱贱得远,就是出于大家之手也如此,
就像张大千的书、画一起进入拍卖场,书价只是画价的一个零头。不妨说,缘由之
一就是书法的单色,黑不是世间喜好的颜色,甚至敌不过轻薄的粉红,“早知不入
时人眼,多买胭脂画牡丹”,李唐的牢骚也是有普遍性的。在我授课的整个上午,
有时懒得开讲,便让百余人埋头写字。有一些人站起,悬肘而书,犹如一片生长起
来的森林,这使我整个上午都充满喜悦。那些坐着谨小慎微地书写,恰似森林之下
的矮小灌木,没有几个可以成才。自从我在这所大学任教,我就坚持在书写中表现
大气吞吐、大刀阔斧的气势,当代人生活条件的改善使人的洁癖与日俱增——我指
的不是精神洁癖,精神洁癖并没有增长,而是肢体洁癖,对于黑色的色调存在避让
的念头,有时墨汁没有摆好而倾倒,一定要引起一片波动,“惊起一滩鸥鹭”。每
一次清洁工都没有好脸色给我,无疑,擦拭这些遗留在课桌上的墨痕是需要工作量
的。而在宿舍里,居然为了保持整洁迎候随时到来的卫生检查,不允许摊开文房四
宝,泼墨挥毫。这使我感到有些郁闷——我恋物癖地对这种颜色表现着挚爱,更多
的人、集体却更好相反。我喜爱的这种色调,正在随着古代的消失,渐被遗弃。
今年暮春,我去了江南一个文气很重的小镇,鸟瓦、鸟毡帽、鸟篷船,沿途可
以看到打开的笔墨,有人正在书写王羲之的《兰亭序》。无论是少年还是老者,他
们最擅长的就是临写这个名帖,逼真程度让人惊叹。我有了在此生活的念头,就为
了一种颜色在这里得到最大的运用,就好像共产党人凭借《国际歌》的曲调可以找
到同志那样。喜爱这一行的人注定要面对过去,面对过去那些缺失、残破甚至黯然
无光的纸本、碑碣。它们沉睡在黑暗里,也注定要把人引向那些幽深的时光。世界
的变动多大啊,光怪陆离,人们都是趋光性的,只有这么一小部分人注定要面对过
去,面对岑寂。现在有些小镇,真的像在暮色中存在,居住于此的人,相互恪守着
不用大红大绿来装点,都是一些与暗色调有关的材料或者本色直接使用。一条街巷
绵延过去,白日里就有一些朦胧,而在晚间,它们的朴素古典上升为最大。人进入,
融入烛光烘衬气氛里,感觉有些悠久。和巡夜者的感觉不同,这些穿着制服的人总
以为灯光这么暗淡不合常情,一定暗藏着许多可疑的因素,譬如暧昧、挑逗、诱惑,
对于进出的人,多留了一份心眼。可是,你发现了没有,在昼夜透亮的都市里,可
供慵懒、舒缓的去处很少,有一些需求者躲避着光亮,到暗淡中来,坐下,此时他
们有了松弛的喜悦,就像一根弦从弓上解了下来。要一杯柠檬汁,在暗中消费很久,
一次只抿一口,有些心不在焉。他贪恋这里的气氛,并不在意唇齿间的品味。时光
的昏暗也是可以具有审美效益的,尤其是现在,很需要一些弥漫着安息色泽的空间,
使一个人对暗色调的喜爱,不再领受怀疑的眼神。
在一些晚会上,黑色的装束盛行起来了。这些风姿绰约的少妇,不约而同地嗜
黑,活像倾倒了的墨汁,蔓延开来。花蝴蝶一样的娱乐圈,不约而同地贪恋黑色,
着实让人吓了一跳。一群在灯红酒绿的宫廷剧里出不来的女伶,能对这种色调有多
少自己的感受,我是一直持有怀疑的。据说,盲从是娱乐圈最大的病症之一,而这
一病症的传染难以幸免。一个人要是喜爱大红大绿可以不要理由,他是一种世俗人
情。可是转向黑色,就不能不让旁观者打个问号,看到其中的浅薄和轻浮。在这方
面,我推崇西方电影中披戴黑色服饰的女人们,那是一种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谐
调,睫毛下边深邃的忧郁,还有高贵,都是通过内敛的举止流露出来的。这不禁使
人想到了黑色穿戴的界定——她必须符合这种色调的内在要求,比如冷清或者冷艳。
黑色是最让人踌躇的一种颜色,并不是如常人所言易于搭配。选择之前,必先拷问
自己。
在这个海滨城市,休闲的方式我首选在日落之后,在沙滩上赤足而行。天色一
分一秒地昏黄、昏暗起来,每走一步都有一些异样的感觉,好像一个书法家在不断
地调节着墨色,让墨汁冲散清澈。在没有渔火的时候,人被絮状般的柔和包裹着,
人成了其中的一分子,化解开来,飘然如风。夜色下的万物停止了白日的跃动,连
涛声也不那么震耳,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会想起祖先,是很遥远的、广义的祖先,
他们的黑夜要比如今漫长得多,没有火,更没有灯,人的智慧在黑暗中悄悄增值。
那时,自然本真的人,如同草木属性,健康地成长。尽管我对于自己十年的山村生
活抱怨不已,哀叹最好的青年时期空掷山野,但是我从不否认我喜爱山村的冬夜,
无比的黑暗的伸长,那么宁静,像我回到了祖先的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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