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比,即比较、比对、比类、比方、比喻等等。不能直说,就只好打比方。打比
方要合理,否则就不伦不类。那么,如何判断“比类”的合理与否呢?
不比与乱比,都会错位,牵强附会。能不能把同类的概念恰当地放置在一起进
行比较。这本身就需要清晰的头脑。
不同类相比,“风马牛”、“驴唇对马嘴”的事情,有时是无意的,有时却是
故意的。
判断有没有“可比性”,是判断“比”是否科学的首要条件。
在比喻的过程中,本体和喻体是否有所关联,换言之,比喻是否合理、妥帖,
值得仔细商榷。例如《孟子·告子上》:“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
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孟子曰:
“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
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
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针对人性的“善”与“不
善”,同样以水来打比方,告子指出水可东可西,孟子则指出水可上可下,他们这
样各自进行类比,是否合理呢?水的流向与人性善恶,有关系么?
大集合是否完全包含小集合,小集合与小集合之间是否有交叉,都需要清楚。
集合关系不理顺,就会概念混淆、偷换概念。《孟子·告子上》里接着刚才上面的
对话:“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
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
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这与公孙龙“白马非马”论如出一辙。
此时,似乎告子被问住了,其实,他还可以继续回答“然”。
有事实,有事实背后的事实……有原因,有原、因背后的原因……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之否定……完全可以这样继续下去,以至无穷。“子非鱼”、“子非我”
……在对方基础上的再次否定,终归没有结局。
“他是否会走华容道呢?”“他是否会猜测到我走华容道呢?”——诸葛亮与
曹操之间的博弈,因为总是可以在新判断的基础上继续猜测与否定,所以最终的决
策,只能靠运气、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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