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时间的抚摸,可以把一个人变得温和体贴。成年后,没有再拿私奔的事来为难 恋人。有过几次似是而非的出游,在异地陌生的酒馆或旅店里,在非常安静、适于 交谈的夜晚,对面的爱人,眉目越来越温柔。私奔的话题,从很深的地方泛上来, 胸腔觉得一阵阵酸痛。我知道,其实说出来也无妨。它不再是一个倡议,不过是年 少时天真幼稚的梦想。可我只是不想看到,对方听后,对此抱以轻浅而友善的微笑。 与他无关,与所有人都没有关联。这个话题根本不值得展开,它将很快地被掠过。 对面的人也许根本不会记得女孩说起过对私奔的迷恋。所以他当然也无从知道,那 是怎样的一种迷恋。 私奔是一种格局很小的爱情。像是把两个人,装进一只透明的密封罐里,外面 的风景旖旎变换,里面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两个人从恩爱纠缠,到争抢互搏。直至 二人呼吸急促,面目狰狞。爱情的气数,就这样用尽。 所以,私奔是一场脆生生的拗断。生猛惨烈,戛然而止。符合我的审美,却有 悖这个世界的规律。世界总是希望慢慢融化,一点点吞噬。后来,我毫不意外地归 顺了世界,渐渐习惯了它的腐蚀规律,也开始懂得欣赏自己身上的斑斑锈迹。 只是还有一个情结在,解不开。写小说的时候,一旦经过它,就无法绕开。 十七岁的时候,我写了《霓路》,与少年时那场荒诞不经的爱情,是一种暗合 和呼应。我给了男女主人公足够的勇气,让私奔发生,宛如点燃一根火柴,静看它 的燃烧,直至熄灭。彼时我就知晓,它的短命,却仿佛视若不见,只想赞美它燃烧 时的火焰。 二十岁的时候,我写了《跳舞的人们都已长眠山下》,《吉诺的跳马》,《红 鞋》,其中都有更短促和支离破碎的私奔。几乎不成形,就被扼杀了。其时我已经 对私奔持非常悲观的态度,却仍旧无法抛弃这个念头。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写了《誓鸟》,此间有更虚弱的私奔,已经是非常星微的 火光,却仍是舍不得掐灭,把它捧在手心里,小心地呵护。 但它终究要离去,有一天,我会为再也写不出有着私奔气息的小说而悲伤。与 此同时,我将看到自己的轰然老去。对于私奔的念念不忘。其实是一种对衰老的反 抗。它注定失败,却至少可以证明,生命曾经这样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