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如果是白天,应该是一只水晶玻璃的杯子,在明亮的光线下,有点滑腻的酒浆
倾倒进去,浅浅的带点颜色,在杯中微微漾动,就从透明的杯壁里面。透露出那特
别的质感。是圆润的,冥想一般,比所有的白都多含蓄了一点折射了一点世界的颜
色,又比白色之外的所有颜色都空灵,都若有若无。
这就是中国的好酒,叫做茅台。
当然,最好是黄昏,或者渐深的夜,那就换一只薄胎的象牙白瓷杯,开瓶,续
壶,且让暗香盈座,再将酒浆从容倾入杯中,有些朦胧的光线下,酒的颜色与杯子
的颜色浑然一体了,像一颗温润的玉。要生烟了,要在人的身体里面发生些奇妙的
转化了。是相关肉体的转化,也是相关精神的转化——是灵肉共舞的转化。
举杯吧,茅台。
茅台的名字本身可能不是这个意思。但举杯之时,就会想,香茅的茅,高台的
台。香茅的香是浮动的,高台的高是越来越高,越来越往上的。两个字,暗含了酒
应有的品质与境界——或者说是应该给人的催发。
不是所有酒都能有这样的品质与境界。
所以,三个满杯之后,除非真有酒量,就不要再劝干杯,不要再说劝酒的套话,
应该开始浅斟低饮。记得一次去外地,几个朋友们聚集起来为我接风。知道我好这
种酒的都带了这酒来。以至于最后桌上的茅台竟有十余瓶之多。幸好作家莫怀戚教
授也在座,他对这种现象进行了严厉批评。他说,老总们成功人士们,茅台不可以
这么喝。爱喝也不能这么喝,有钱也不能这么暴殄天物。于是,大家听他的,一桌
人,两瓶,而且一律换最小的杯子。终席之时,大部分人都恰到好处,于是都真心
夸奖莫教授是真正的风雅之人。
几年以前,我请一个叫兰迪斯的美国人喝中国酒,不是茅台,但也是名酒,另
一种名酒。一杯下肚后,他感到了燃烧。此人是一个幻想小说作家,同时也是美国
航空航天局的专家,某年上火星的叫做“漫游者”的小探测车的某一部分就出自他
的设计。兰迪斯感到“液体在胃中和血管中翻卷着燃烧”,以为“这么强烈的东西
可以用于发射火箭”,于是他要火柴,关灯,把一杯酒点燃。酒当然就轰一声着了,
升腾起一团幽蓝的火苗。这位实证主义的科学家得到了预想的实验结果,却不肯再
喝了,怕一肚子酒被点着了的火箭一样发射到天上。从纯技术的角度讲,人成为火
箭当然能体会到腾云驾雾的效果,如何降落却是一个麻烦的问题。明代的时候,一
个叫万户的中国人曾经把自己发射到天上去,在空中他体验到了什么我们不知道,
但降落时摔成了一个肉饼却是不争的事实。兰迪斯作为一个航天科学家知道这个故
事,所以捂着杯子不肯再喝了。
这个故事的意思大致是说,大部分喝酒,最后都是被酒精燃烧。这个故事也是
说,大部分的酒,就是把人交给酒精去燃烧。燃烧中的那种状态某些时候自然也是
人生中的一种需要——让人短暂地超越一下现实与自我。但燃烧多了,人们也发现
一个事实,就是短暂超越后,一觉醒来,忍着脑袋和胃的难受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真
正的现实与自我之中了。沮丧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宿醉后的难受总是双重的,从
肉体到精神。或者说,受创的不仅是身体,精神有时反而会承受比肉体更甚的重创。
我这样的人,在席间大约很难只喝一些果汁与矿泉。如果是中餐,也很难接受
啤酒和红酒,所以才要寻找一种不是一味只在胃和脑子里燃烧的酒。以后能否找到
更好的不好说,但到今天为止,只要这只中国胃贪的还是这杯中国白酒,那首选自
然就是茅台了。迄今为止,所以没到每喝必茅的程度,经济原因当在其次,端的还
是因为好多场合的茅台都不能让人放心。前些时候去茅台酒厂参观,看红砂岩的岸
边青碧的赤水河流过,酿酒的味道将山中的镇子淹没。酒厂的人带着在厂区了解工
艺流程,不说那一二三四五六七道酒的互相勾兑,又如何大罐封藏,单只是端午制
曲重阳窖酿,那古典的程序也已经令人回味悠长。
于是明白那酒入口过舌,在喉咙里珠圆玉润地滑下,不曾小火球一样张开许多
小毛刺扎入是什么道理了。于是也明白那酒到了胃里不轻易翻江倒海,小醉醒来,
脑袋也不那么沉重是什么道理了。总之,这酒,喝的时候不会让人一下子燃烧,酣
饮过后,也不会因为身心俱疲而让人起戒酒之想。不急不躁,是酒的酿造,也是这
酒的品性。于是,进入不温不火的中年,自然就慢慢爱上了茅台。
那酒的能量通过肠胃与血管走遍身体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赤水河如何在曲折深
致的峡谷中穿越。高处是风在推动,风中轻舞是高粱的精灵,是麦子的精灵,是的,
风中轻舞的正是谷物们的精灵。在那些错落的台地上,所有谷物往土中深深扎下根
子了,饱吸了高原红土的精华。就这样,上升的上升,沉淀的沉淀。好酒就能这样
:让人轻盈、饱满而又沉静,有充足的能量等待转化,如此这般站在顺河谷流动的
风中,站在赤水河岸的晚霞下,感觉到自己正在变成一株高粱,一株等待着能量转
化奇迹的高粱。
我想,真正的醉酒就应该是这样,能够敞开紧锁的身体与感官,麦地一样在风
中随意起伏,水一样恣意流淌,随物赋形,就像自由这个词还没有发明出来以前,
就感觉到了这种状态一样。
我想,醉去就应该是这样的吧,仿佛在五谷杂粮丰盛成长的土地中奔跑,比风
还高还灵敏。或者,双脚被水与红土所黏滞,呆立在那里,成为一棵庄稼,任何一
种将来可以入窖发酵的庄稼,从土中把水、把养分、把地精抽起来,往上输送。上
面,正在灌浆的穗子,日益沉重,众多的子房正在把地精与日华混合,把最沉重与
最轻盈的东西混合在一起。最轻的是光,最重的是矿物质,奇妙的化学反应把这一
切混合起来,把一个个子房鼓胀得像初孕女子的胸腹。
喜欢喝酒,又常常期望一种不被肉腻死,不被酒烧死,不被废话淹死的喝法。
这个想法要得以实现,除了喝法与喝酒的人,真还得有一种够格有品的酒,我想有
了茅台,这想法就庶几近之了。
小醉之后,还可以念念叨叨:香茅的——茅,高台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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