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很早以前我是不喝酒的。后来也就喝了。 因为对于中国人来说,喝酒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文化,既是雅文化,也是俗文 化,不管你是俗人还是雅人,喝酒的事难免碰上。碰上了,不喝也不好,盛情难却。 再说雅也罢俗也罢,在中国,这二者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大俗即大雅,大雅即 大俗,转来化去,酒便成了个雅俗共赏的东西。 其实中国人挺看重喝酒这回事儿。从国家宴会上的举杯高祝到民间小摊上的推 杯换盏,酒总是必不可少,只不过酒质有别,酒风有别,酒德有别。就连出家的和 尚诸如唐僧之流受施主款待,也要吃些个素酒。素酒即水,但必须得说成酒,方表 敬意。喝酒在许多场合,是一种隆重的礼节和仪式,甚至和人的道德情操有关。我 依稀记得中国古代的官职里,似设有祭酒或司酒什么的,好像没听说过设有司肉。 虽然我也很喜欢吃肉。早年我有一次参加民间饭局,刚落座就被主人斟了个满杯, 那时我尚无多少酒量,只好站起来说:“对不起,我不会喝酒。”主人家当场翻脸 道:“哟嗬!你以为你是谁,是李玉和?把我们都当鸠山啦!”举座哄然。我心想 我当然不是李玉和,就算是,临行前不还喝了他妈一碗酒吗?行了,喝吧,奶奶的。 我得承认酒对我的诱惑始于文学。我少年时立志高远,要当一名诗人,并且以 李白为榜样。而李白则是个“斗酒诗百篇”的人。翻开文学史卷,我发觉从历代诗 歌散文到章回小说,“酒”在字里行间不断出现,香气袭人,直至当代伟人诗词 (即注:毛泽东诗词中就有“把酒酹滔滔,心潮逐浪高”之句)。而酒后所发生的 故事或豪情万丈,或轰轰烈烈,或缠绵悱恻,或悲悲戚戚,我即对酒心向往之,觉 得它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没有酒,许多名篇都将黯然失色。不可否认,这种对酒最 初的认识为我后来的涉酒奠定了基础。时隔多年,诗人我算是做成了,并且酒量渐 长,虽不至“斗酒”级,但诗作早已超出百篇。不过,这些诗没有哪一篇是在喝过 酒之后写成的,我喝了酒,大脑兴奋,想法很多,就是懒得动笔。这也是我与李白 的区别。 顺便说说李白的“斗酒”。由于时代不同技术所限,他那时喝的酒比较糙,酒 精含量低,也不甚纯,通常还要用布过滤掉杂质才能喝,所以喝上一斗不成问题。 早先陶渊明就经常取下头巾来滤酒,那酒喝着一定有股子头油味儿。 喝酒的人一般要分几等:酒圣、酒仙、酒徒、酒鬼。酒圣者酒品极高,酒德极 正,这样的人理论上应该有,但我至今还未见过。酒仙大致乃性情中人,喝酒之后 高傲狂放,属于“天子呼来不上船”的那一类,却不失才气和灵气,文人之中偶有 所遇。世间可称酒徒的,为数众多,这些人沾酒之后粗犷率直,酒风猛烈,咄咄逼 人,有些知识分子做酒仙不灵时,也朝酒徒堆里凑。郦食其求见刘邦,刘邦一边洗 脚一边说:“去告诉他,我不见知识分子。”郦食其闻言大怒,瞪眼按剑呵斥当差 的:“你也去告诉姓刘的,老子没文化,老子是高阳酒徒!”刘邦赶紧光着脚跑出 来了。此为酒徒之范例。至于酒鬼,识别起来比较容易,大凡逮着酒一气猛灌,然 后扭住人胡搅蛮缠、死缠烂打的,一律列入此等。当然在这四等酒人之外,也还有 一种人,叫做饮者。饮者与圣仙徒鬼无关,具体感觉也说不清楚,只须记住“饮者” 二字便是。 现如今酒的种类真是不少,白的红的黄的啤的土的洋的真的假的,我作为一个 饮者遍尝之后,觉得真酒还是比假酒要好喝(不用说,这是真理)。而真酒之中, 又当以白酒为最。 我个人的喜好是喝茅台。因为在我看来,茅台酒是一种极有说服力的酒。所谓 说服力,是我的一个比喻,好比酒理与酒力。喝酒的人面对一瓶真正的好酒,应该 如逢良师益友。酒置杯中一口一口去喝,那感觉应该如闻大师论道,朴实无华,声 声入耳,毫不勉强;让你愿意听,听得进,春风化雨,沁人肺腑,出神入化;听到 精妙之处,顿感心窍贯通,百结俱解,恍然大悟,抬眼望去,一片灿烂,大道如青 天。而在不知不觉中,杯已尽,瓶已空,酒酣耳热,浑身畅快淋漓。我每次喝茅台, 酒液徐徐入喉,都有这种闻道之感。所以我称它的酒理与酒力具有说服力,绝非征 服、制服或降服。 算起来,我喝茅台的历史已有四十载。最初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那时我在 海军当兵。有一天,舰队训练团的聂副参谋长忽然要请我喝酒。我作为一个小兵拉 子,受此礼遇,满心欢喜,飞快来到他家中。他从架中取下一瓶茅台,又端上一盘 亲手做的肉皮冻,浇上陈醋,十分好吃。就这样一酒一菜,我俩对饮。他请我喝酒 的原因,是看见我从重庆带回了几罐金钩豆瓣,他很喜欢那陶罐的造型,想要一对, 并声明他对里面的豆瓣酱毫无兴趣,希望我吃光了把空罐送他。这么好的要求,我 想都没想,满口答应。聂副参谋长,大连入,身材魁梧,步伐矫健,他是今生第一 个请我喝茅台的人,也是我今生见到的第一个买椟还珠的人。以后我拎着空罐子又 去他家喝过几回酒,每次都是一瓶茅台,一盘肉皮冻。今生难以忘怀。我喝茅台的 爱好由此养成。到现在我也认为肉皮冻是喝茅台最好的下酒菜,举世无双。不过一 定要加一些陈醋。仅此足矣。许多事情原本简单为好,菜搞复杂了,把酒的真味都 喝没了。 茅台人说茅台酒的特点是不上头上脚,这个说法很别致。试想一个人脑袋清醒 着,看见自己的脚醉了,一定很好玩。我目前尚无此体会。我与朋友相聚多饮茅台, 是由于它很容易让人到达“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地,亲切而爽快。换成别的酒可 就不一样了。北方也产好酒。如果聚会时大家喝的是北方酒,那么三杯之后,就会 变得又纵性又豪迈,多半就要进入“相逢意气为君饮”的状态了。之所以如此,盖 因酒性不同乃致。 我相信不同地域所产的酒有不同的酒性,就像不同地域的人有不同的性格,而 不同的酒性又会使同一个人有不同的表现。一九九七年各路作家云集西安,为文坛 一时盛事。我作为一名参加者,席间痛饮,醉卧长安,喝的是墨瓶西风。但在醉卧 之前,酒性初起之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孔武有力,腋下虎虎生风,浑身有使不完的 劲,便把护送我回房间的魏明伦兄拦腰抱住,扛起来放下去,放下去扛起来,一会 儿放在浴盆里,一会儿放在床上。如此折腾了半个小时,我才玉山自倒,鼾然大睡。 酒醒之后我很纳闷:我平素是一个老实人,怎会因酒变得这般彪悍?这西风酒的酒 性果然厉害!遂联想到王维的名句:“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渐渐 有些明白了,从新丰酒到西凤酒,上下千年,却秉承着一个传统,原本专为西北血 性的汉子而酿造。 前不久随团赴茅台采风,我又仔仔细细品尝了一回茅台酒,并侧重于体会它的 酒性。我发现茅台酒喝至微醺,心中会陡生一个念头,想运筹帷幄,想决胜于千里 之外。因手下无兵可用,此念头转而变成特别想写字,操练书法。我看同去的关仁 山、张锐锋、宁小龄等人也是这个想法,个个乘兴挥毫,运笔酣畅,洒脱自如,一 发而不可收,一路写到重庆。阿来喝了酒倒是不写字,他陷入沉思,一脸运筹帷幄 的表情。张者干脆买了两箱茅台空运到北京,已然决胜于千里之外了。我还观察了 邱华栋,发觉他是个曹操型的人物。首先,他喝了茅台特别快乐(何以解忧?唯有 杜康);其次,他喝了茅台特别爱唱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更要命的是他的 歌唱得特别好!估计酒醒之后再唱,水平要下跌两到三倍。这次我给茅台写字留念, 写了“国色天香”四个字,我喜欢茅台酒的色泽和它的香气。其实我原不打算这么 写。我心里把李白的两旬诗改了两个字,我想写的是:茅台无李钢,沾酒与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