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国古典小说,好的不多,但好起来是长久的好,禁得起反复消遣。初看往往
是故事,再来便是世情人心。读到最后,这些统统都放下,倒于衣食住行的细节上
起心来。岁月深长,一切又统统不及“食”事,更耐得时代变迁。
“从前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看个吃。”张爱玲在其谈“吃”的文章
中写道。“相府老太太”乃李鸿章长子李经芳嫡妻、四川总督刘秉璋之女。刘家世
居安徽肥西三河,发迹之前,过的也是平常人家日子。写《儒林外史》的吴敬梓却
是安徽全椒县人,后移居江苏南京,书中饮食,确实如张爱玲所说,“近代江南华
中最常见的菜”,对得上老太太的口味。
《红楼梦》里的菜,一个茄子倒要二十几样物事来配它,近乎厨房行为艺术,
又多为南味,接近淮扬菜系,偏精致、清淡,方与公子小姐娇嫩的胃口相衬,史大
姑娘弄了鹿肉来烤,都被嘲笑为茹毛饮血,太优雅贵气,徒让平常读者望之艳羡。
《水浒传》动辄好牛肉切几斤来,酒只管上,花和尚烂醉如泥,袈裟里揣了条
熟烂烂的狗腿进山门,倒是让读者意兴遄飞,口角流涎,奈何也不是常态。
《金瓶梅》极现市井豪富,却是北方口味,加商人的品位,茶水里要放各种花
草、香料、蜜饯、干鲜果子……只接待上官与同僚才换素茶,装点清雅。西门庆最
爱吃的酥油泡螺:“出于西域,非人间可有;沃肺融心,实上方之佳味。”乃是牛
乳制品,艳妇亲手拣就,如甘露洒心,入口而化。宋惠莲擅长厨艺,拿手好菜是用
一根柴火煮烂的猪头,俱是肥沃甘鲜,旺盛到近于狰狞的食欲,是色欲的陪衬,也
是人心不知餍足的最直观表现。其实美食如色情,适度的含蓄与节制,更易挑起兴
致。丰腻直白太过,总不利长久。
至于《三国演义》,给人印象最深的,只怕是吃人肉。
所以我也不得不与相府老太太心有戚戚了。《儒林外史》中的吃,一个好在三
教九流,各个阶层吃食都有写到,各自符合人物身份。二来写得平白简易,虽无烹
饪方法的铺陈,又少花哨菜名,易被忽略在情节里,但若留意得到,便格外显出妥
帖与亲切。本都是生活中常见的食材与吃法,再高端,也有迹可寻,让读者想象力
能落到实处。
“你看贯索犯文昌,一代文人有厄!”全书第一回,便借王冕之口,大发牢骚。
这文人之厄,首先就落在了个“吃”字上。宋代名臣范仲淹年轻时住在庙里读书,
早晚就吃两碗冷粥,传为佳话。到了明清,朝齑暮盐,读书人的苦寒,便成了大众
嘴里的笑话。
周进中举前教私塾,教几个蠢牛般学生,饭食只是老菜叶和热水。沾光蹭得一
顿饭,对着一桌鸡鸭鱼肉不动筷子,死要面子,跟人说自己吃的是长斋。被轻薄少
年嘲笑,念个坊间口诀道:“呆!秀才,吃长斋,胡须满腮,经书不揭开,纸笔自
己安排,明年不请我自来。”
周进后来当了官,钦点广东学道,考场上同病相怜,提携了个面黄肌瘦、花白
胡须的老门生叫范进。范进去参加乡试,老娘和老婆在家足足饿了三天。一回家,
老娘就叫他抱个下蛋的母鸡拿到集市上卖了,换点粥来喝。头回里,刚中了生员回
家,老丈人胡屠户拎着猪大肠和一瓶酒来道贺,先奉送了一顿臭骂:“现世宝穷鬼,
可怜女儿自从进了你家门,这几十年,不知猪油可曾吃过两三回?”胡家女儿长得
一双镶红边的眼睛,一窝子黄头发,这时便赶紧把大肠拿到边上煮了。
猪大肠上不得席面,却是劳苦大众的大荤。唯油腻太重,气味腥臊,需要下死
力搓洗,用面粉和盐先除掉油脂与脏物,再用酒或开水浸去异味,葱、姜、茴香、
花椒等香料佐使,再煮、熘、煲、烧、卤不提。这东西,无论如何烹制,都有种说
不清道不明的气味,爱吃的人嗜之以为异宝,不爱吃的人如我,畏之如虎豹。奇怪
的是,我有几个女友,居然爱吃大肠,都是性格爽朗、粗枝大叶的那类女人,且家
中都放着个沉默勤劳的老公。此中是否有何奥妙,我猜不透。每回聚餐,诸女总要
点上一盘大肠,为了那气味赶紧消散,我有时胡诌道:“爱吃大肠的女人旺夫。”
果然立刻一抢而空。
书中说范进是广东人,广东人爱吃大肠,且传言越是留一些不洗干净,越发好
味。此中奥妙,也殊难理解。这水煮大肠的方法,菜谱上是有的,用在此处,却明
显只是因陋就简。一间东倒西歪屋,水汽腾腾中,听着老丈人的教训,大肠气味,
鼓荡而来,那种不洁与不堪——但身处其间的人,却是顾不得了,照样醉饱。
待得乡试放榜,范进高中了举人,迈入士绅之门,正式做了人上人。一时间不
用自己张罗,银钱、房舍、一应家私,都有人送上门来,还有自投身子来做佣仆的。
这回胡屠户来道贺,就隆重得多,换上了七八斤肉,四五千钱了,正赶上范进欢喜
得疯了,只好壮起胆子,用油乎乎的杀猪手,冲文曲星下凡的女婿脸上一巴掌,扇
得醒转过来。
范进家老娘却欢喜得中风死了。居丧的范举人和张乡绅一同去打秋风,吃的是
县令衙中的酒席:燕窝、鸡、鸭,广东出的柔鱼、苦瓜,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举
人要讲孝道,退前缩后的,换了瓷杯子、白色竹筷子。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
后来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丸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
柔鱼就是鱿鱼,苦瓜就是苦瓜,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说:“苦瓜原出南番,
今闽广皆种之。”二者出现,是为了体现地域时尚。这一席的重头戏,却是燕窝。
清人《香艳丛书》中记载:“士大夫以为宴客无海味,不足为观美。席中首品,必
用大菜。大菜者,燕窝也。”叶梦珠《阅世编》中说:“燕窝,予幼时每斤价银八
钱,然犹不轻用。顺治初,价亦不甚悬绝也。其后渐长,竟至每斤纹银四两,是非
大宾宴席,不轻用矣。”此物据传是郑和下西洋带回来的,明清时期,成为席间珍
品,炫富必备。即使在接近原产地的广东,平常人家也是置办不起。
居丧期间依礼不能碰荤酒。但范进刚刚脱贫,前五十年嘴里别说淡出鸟来,便
是始祖鸟也爬出来了。只好在器具上尽尽心也罢,一竹筷子直奔燕窝碗里的大虾丸
子而去。这种吃相和吃法,自然被真正的“雅人”、“美食家”看不上。袁枚就十
分鄙夷,说:“此物至清,不可以油腻杂之;此物至文,不可以武物串之。今人用
肉丝、鸡丝杂之,是吃鸡丝、肉丝,非吃燕窝也。”尤其可厌的是燕窝放得少,只
在碗面上铺一层,下面全是肉、鸡等物,客人一筷子下去,就只剩下“粗物满碗”
了。简直是乞儿卖富,反露贫相。
袁枚说自己吃过最好的燕窝,是用鸡汁、蘑菇汁大力熬出来的,配以冬瓜。那
燕窝熬成玉色,汤又极清极醇。此翁倒真是个吃货,看他《随园食单》中说道:
“豆腐得味,远胜燕窝。”又道,“鸡、猪、鱼、鸭豪杰之士也,各有本味,自成
一家;海参、燕窝庸陋之人也,全无性情,寄人篱下。”我记得《镜花缘》中,也
曾拿富人爱吃燕窝狠狠地讥讽了一番。林之洋等人到了君子国,不料此处燕窝之多,
穷人拿其代粮,还嫌淡而无味,便白送了许多。大家欢天喜地搬上船,煮了倭瓜燕
窝汤,只拿着瓢,大口大口地来尝新奇,结果纷纷骂道:明明是粉条子!
此类食材,还有个鱼翅。美食家唐鲁孙提到过一道“鸡包翅”,是将鱼翅先用
鲍鱼、火腿、干贝煨烂,再塞进九斤老母鸡腹中,用细海带丝当线,将鸡肚子原样
缝合,以免漏汤减味,另加上去过油的鸡汤文火清蒸。据说上桌之后,“润气蒸香,
包孕精博,清醇味正,入口腴不腻人”,老母鸡事先去掉头、翼、足,只留个圆圆
的肚腹,望之如一轮大月,故由座上主客,江苏一高官欣然重命名日“千里婵娟”,
于抗战之前,着实出了几年风头。我读到此处,只想到四个字:富贵逼人。然则,
非要这般折腾,也是因为鱼翅本无味,只靠汤来煨。
若说多滋补,也未见得,不过是因为难得。这几样东西,可怜我成长至今,只
如周进般忝陪末座,托别人请客的福,吃到过一两次,席间用精致的瓷盅,一人一
份端上来,恭而敬之地用勺小口小口地尝了,也没尝出什么异样美味,又不知道真
假——媒体说,坊间大部分燕窝、鱼翅都是假的。唯有这种造假,我很赞成,最好
是全面造假,那样,金丝燕总算能保住自己的小窝,而鲨鱼也能多逃出几条性命了。
平常人家吃什么呢?摆宴请客,或上酒楼消费,还是鸡鸭猪鱼这几样“豪杰之
士”。烧法以“煮得稀烂”为佳。
小气鬼严监生,诉说其兄弟严贡生一家生活奢侈:“一买就是五斤,还要白煮
稀烂。”名门子弟,但家道已然中落了的蘧公孙,请马二先生到家吃饭,说是显得
亲近,摆出来家常菜肴,是一碗炖鸭,一碗煮鸡,一尾鱼,一大碗煨得稀烂的猪肉。
据说活了三百岁的洪憨仙,请马二先生吃饭,是“一大盘稀烂的羊肉,一盘糟鸭,
一大碗火腿虾圆杂烩,又是一碗清汤。虽是便饭,却也这般热闹”。
我一见这番描写,便忍不住咽唾沫,这才是热气腾腾的生活,厚滋厚味,大鱼
大肉,最是令人心里安乐。想起了小时候期盼年夜饭,炭火红红,八仙桌被搬到堂
屋中间,一道道菜端上来,未上齐之前不许落座,那满屋子鸡鸭鱼肉香,再乖的孩
子,也变身小猴子,只在灶边和桌旁左旋右转,抓耳挠腮。乡镇人家,难说有什么
精致厨艺,秘诀也多半就在于“稀烂”。
如苏东坡制作猪肉之法:“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它自熟莫催
它,火候足时它自美。”从前人用的灶火,功力只在柴火的添减之间,用灶灰将火
头压住,焖饭煨肉最是适宜。所以功力深者,可以一根柴,煨烂一整只猪头。简单
中有至味,其实这简单,往往是用耐心造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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