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他用一个日常人们所愿意接受的雄鹰的姿势,一使劲、一个翻跃便蹿到人群之 上…… 他的一生只拥有这一次翻跃,只用这样一个姿势,便永远腾空高昂在树尖、塔 顶以及楼角天线上边的高空中浮游闪耀,终生完成了一只短命而脆弱的蜻蜓向强健 雄鹰的全部进化。 高处不胜寒。于是,他结党气流、投合风声,穿上适宜自己型号曲“主义”牌 拖鞋——那拖鞋巨轮一般乘风破浪、斩雾劈云,他呼风唤雨,声势浩荡,威赫群山。 天上川流的彩霞向他脱帽行礼,地下成片的绿茵向他折腰倾跪…… 其实,他并没有自己的脚,只是那,拖鞋载着他奔跑。于是,他便以为他是— 只雄鹰,一个艺术家。 大路之外的某一处幽僻地方,行走着另一个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他路过 这里,很安静地看看“雄鹰”,又看看天依旧是浓浓的蓝,地依旧是阔阔的黑,便 轻轻一笑,然后闪身避开大路和人群,脱掉被人们套在他脚上的各种色彩纷呈、追 星逐月的“主义”牌拖鞋,在角落里独自让自己的脚心挨着土地。他不需要阳光地 带喧嚣的喝彩,或某种投机的“天气预报”。他惯于孤身走路。 他始终在路上,沿着经线和纬线,以二个陌生人的样子,走过一片片杳无人烟 的秃岭和荒原,寻找一处自己的家乡。那个遥远的去处被人们称做乌托邦——一个 虚幻的地方。 他不打算到达哪儿,做一个谁也不认识他的陌生者独自漫游就是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