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住桂平路那一年棉棉亦租住在桂平路。那时她尚未成为“美女作家”,亦未 写成小说《糖》,且单身快活,喜欢晚上出门泡吧。棉花俱乐部就是她带我去的, 因她曾在这里做过DJ. 同去的还有赵波,那时还是吴亮的老婆。把棉棉称为“美女”, 不知是谁的标准。棉棉长得可不敢怎么恭维。赵波倒是有种吴越女子的清丽娇白。 她二人常在一起,让人觉得反差很大。她们在酒吧里是很“闹”的。尤其棉棉,喝 了酒之后率性张扬,目光焰焰地盯着一个小号手看。那小号手二十出头,还是上海 音乐学院的学生。但长得体格健壮,一件T 恤,一条牛仔裤,英气逼人。棉棉说, 看啦,那小伙子多性感啦!干了杯之后,忽然拍我肩膀一把,道,老何,我要带你 到上海最糜烂的地方去!她的舌头有点大了。回去的时候,我说我送你们。这才晓 得,原来她亦是住在桂平路上。她把自己的租住地做了间音乐工作室。她是那种天 生搞艺术的人。冲动、激情、野心、敏感、暴冷暴热,集于一身。但她相当透明。 一切在上海的喜怒哀乐全部是写在了脸上的。到后来,这一切亦全部是写在了她的 小说里。 上海还有个好人谢春彦,他是陈村的朋友,画家,常给陈村的文章配漫画化的 水墨插图。他喜欢请朋友吃饭喝酒。人到齐后,他走进包厢来,左右胳膊下皆夹了 酒。是个极豪爽又极可爱的人。留着鲁迅似的胡子,风度翩翩。有回他带我去一个 怀旧酒吧,是他一位画家朋友开的。里头的一切装饰皆是三四十年代的老上海风格。 手摇唱机、西洋片、老家具、洗脸架,摆满各处。楼下还有处地方做陶塑。那回去 了一些上海的艺术家,做了个很大的花瓶,每个人在上头签下自己龙飞凤舞的名字。 老谢叫我也签上。后来那陶瓶烧好了。一直摆在楼下的一张旧桌子上。我带小沈亦 去过一回。在瓶子上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我离开上海,后虽是去过很多回,但一直没再去过那个酒吧。不知那陶瓶还在 不在。那上头,有我留给上海的一点印迹。与此相关的,则是一堆鸡零狗碎,但温 馨愉快的回忆。 我相信,有回忆的人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