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之光 ——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的心路历程之一 我立马高崖之上,看无数士兵在下面浴血厮杀。到处是火、是烟,是纵横的霹 雳雷电,到处是痛苦和死亡——心灵之光究竟何在?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故乡何在,从有记忆开始,就在这 广袤的大地上流浪。十岁的时候,遇见了那个老人——至今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他教会我使用火的魔法,他更教会我寻找心灵之光。 “远古时代,在地、水、火、风四大元素魔法以外,还有一种光之魔法。这光 不是自然之光,而是心灵之光,是万事万物心底的梦想、希望和热爱之光……”他 说自从生物开始有了厮杀、人类开始有了战争、大地开始有了灾害以后,这种心灵 之光就黯淡了,渺茫了…… “但是它仍然存在,他将引导世界进入一个新的黄金时代。去,希格,去寻找 它,掌握它,跟从它!” 大约在我十三岁的时候,老人去世了,然后我继续流浪。但是这以后流浪的历 程,不再象以前那样漫无目的了。我在寻找,寻找这种传说中的力量。 “头儿,咱们该上了吧。”斯威特在身边提醒我,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世界。 “再等等——咱们不是战士,战士盼望的是胜利,而咱们只需要大将的首级,” 我站在高崖上遥望,平原上的战斗尽收眼底,“那个人,那个魔法师,我要取下他 的首级!” 弗莱和侯沃兄弟两个,扑腾着翅膀,顺着我所指的方向望去。他们都是兽族和 人类的混血,是属于被称为龙人而实际上与龙族毫无关系的种族,天生强健的肌肉 和飞行能力,在雇佣兵中名声炫赫。“那家伙好厉害,”侯沃吸了一口凉气,“他 的雷击魔法,威力足可以达到六十格雷!” “没有关系,就是他。”我握紧了手中的钉锤——这是第二个老师传授给我的 技巧。记得他曾经对我说:“希格,不要以为你天生瘦小但灵力强,就只能修习魔 法技能。其实格斗靠的也是技巧而并非力量。”他还说:“很多人都看不起钉锤, 认为那是魔法师防身的武器。不,希格,重装的长剑骑士将逐渐被淘汰,而使用短 兵器的轻骑兵才是以后战斗的主角。”就是他把我带进雇佣兵的世界,他经常诡异 地笑着,反复说:“速度,可以转变成力量!” 我转过头去,看了斯威特一眼,他点点头,表示一切准备就绪。我回过头,紧 盯着目标,慢慢调整自己的呼吸。斯威特开始念动咒语了,一个浅蓝色透明的水晶 球体,逐渐包围住我和我的战马。我们腾空而起,我听到身后斯威特略显粗浊的呼 吸声。终于,球体开始裹着我,向平原上飞去。 弗莱兄弟也张开他们的翅膀,在我身旁飞行,不断用巨石魔法袭击下面的敌人, 把目标周围的敌军驱散。目标终于发现我了,他张开双手,一个霹雳向我打来。霹 雳在水晶球壁上炸得粉碎。 近了,越来越近了,目标发出的霹雳也越来越是强劲,终于,水晶球体再也无 法承受这样强力的攻击,“嘭”的一声裂成无数细小的碎片,然后溶化成清澈的水 珠,漫天撒下。我已经到了敌人的头顶,我挥起钉锤,毫不费力地敲碎了他的头颅。 ※ ※ ※ “你就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军官把一袋金币放在我的面前,“你们 战斗很英勇,更会用脑……为什么不肯加入我们的军队呢?” “阁下,你是为了什么而战的呢?” “为了保卫祖国……” “可是现在你们在别国的领土上作战啊,这是保卫祖国吗?” “那是因为……”军官愤怒地拍着桌子站了起来,“你是说我们的战争是非正 义的吗?!” 真是一个沉不住气的家伙,我微笑着回答他:“我流浪各国,大小参加过十八 次战斗,还没有发现正义的战争——现在世界上的战争没有正义可言,所以我不会 追求战争的胜利,我宁可当一个被雇佣者。” 军官望着我,我从他的目光中看到了杀意。当然,他杀不了我,可我还是取了 钱,就赶紧带着同伴,离开了他的势力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四个在野外分了手。弗莱和侯沃兄弟早就嚷嚷着要回故乡卡苏拉山去看看, 而正好此处距离卡苏拉山也只有三四天的路程;斯威特则必须前往他的祖国——教 皇国托利斯坦,参加晋级考试。“很快我就是元素魔法师了,”他拍着我的肩膀, “唉,头儿,你也赶紧确定自己的职业吧,否则无法进一步修炼呢。” 职业?我该去考取什么职业资格才好呢?就魔法来说,我大概刚刚达到见习魔 法师的水平吧,但我对元素魔法并没有多大兴趣,我的心中,一直憧憬着心灵之光 的强大力量——“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力量”,老师曾经这样对我说过。论起格斗 技来,相信一般的骑士或者战士都不会是我的对手,然而骑士要会使用枪剑,而战 士测验的是刀斧技,对此,我全都是外行。“再说吧,”我回答斯威特,“别忘了 明年一月十日,在艾尔帕西亚集合。” 送走了同伴们,我开始考虑自己的去向。不如去盖亚王国寻找金·斯沃吧,已 经一年没有见过那个家伙了,不知道他的武艺有无长进——大概身边美女的数量是 又有大幅度增长了吧。 一路向西,二十三天后的黎明,我进入了魔法王国鲁安尼亚的首都荷里尼斯。 这是座并不很大的城市,但是毗邻经济力强盛的盖亚王国,给它带来了非常繁荣的 市场。我在魔法公会前停顿了片刻,然后又来到战士公会——一座比魔法公会要小 得多的建筑物。我下马走了进去——并没有期望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了斯威特的话: “你也赶紧确定自己的职业吧,否则无法进一步修炼呢。” “欢迎,欢迎,”一个肌肉坚实的彪形大汉迎了上来,“请报出您的姓名和职 业。”“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我还没有职业。”“是吗?”大汉上下打量我, 眼神中分明有一丝轻蔑,“就您的资质,也许当魔法师更合适——不过没有关系。 你想做战士还是骑士呢?或者弓箭手?” 我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你看哪一种比较适合我?”大汉笑了起来:“喂,小 朋友,你走错地方了吧,你应该去考魔法师呀。”“是吗?”我突然有种忍不住想 要动手的冲动,高高举起了我的钉锤。大汉冷笑一声,从背后抄起一面铁制的盾牌 来。没有等他摆好姿势,我的钉锤已经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敲了下去,“当”的 一声巨响,大汉连退三步,铁制盾牌上面整齐地排列着六个凹痕,呈美丽的五瓣花 状。大汉额头,开始有冷汗冒出。 我没有再多说一句话,就走出了战士公会。才要上马,突然一个披着黑色斗篷, 遮住了大半个面孔的家伙凑了上来:“您很厉害呢,阁下。还没有确定自己的职业 吗?也许我可以帮你。”那家伙的声音尖锐得让人牙齿发酸。“你是谁?”“您有 没有听说过‘地下公会’?有兴趣的话,请跟我来。” 我确实听说过有地下公会这种组织存在,它是专为一些无法在魔法师和战士间 界定的特殊职业之晋级和招生而设定的。比如杀手、召唤师等等…… 那家伙一边带路还一边继续解释,“其实只要找对了老师,成就不会在各国政 府设置的合法公会成员之下。” 转过两个街角,我们走进一条狭窄的街巷,而在街巷的尽头,有一扇黑色的小 门。黑衣人打开了门,我牵着马走了进去。里面和外表截然不同,虽然不算华丽, 却是相当大的一个庭院,和四五幢颇为气派的建筑物。“丑话说在先,我们收费颇 高,可是绝对值得。”黑衣人要我把马拴在廊柱上,然后招呼我走进了中央的建筑 物。 建筑物里面,坐着一个相貌丑陋的残疾人——他双腿齐膝以下,只有空荡荡的 裤管。“欢迎,欢迎,”他用与战士公会招待员完全不同的冷静的语气问我,“您 有希望中的职业吗?”我摇头,他又问:“那么您有什么要求呢?——凡是这个世 界上有的,或曾经有过的,甚至是传说中的职业,没有我不了解的——当然,我不 一定能够给您找到指导教师。但我做不到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人能够做到。” “我希望的是速度。”“速度?”“是的,我不需要老师,我曾经有过老师, 他告诉我速度可以转变为力量。”“马克涅斯!”边上的黑衣人叫了起来,“最强 的雇佣军团长马克涅斯!你是他的弟子?你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 我吃了一惊,因为即使在雇佣兵行业内也基本上无人知晓我的师承和来历。 “你找对地方了,孩子,”那个丑陋的残疾人笑了起来,“你以为我怎么会残废的? 我们以前都曾经做过马克涅斯的同伴。我这里正好有你适合的职业。” “那是什么职业?” “疾风行者。” 看到我迷惑的表情,丑陋的残疾人解释说:“这是只传了三代的特殊职业。让 我详细告诉你吧……” 五十四年前,教皇国托利斯坦最伟大的四位骑士领主失踪了,这是历史上的一 个不解之谜。他们的名字,分别是“狮子”阿普勒、“豹王”麦克特尼、“黄金骑 士”塞伊斯坦和“死神”法提米亚。 然而其实,正是他们,在著名的“七玫瑰之战”后,开创了四个不为人知的奇 特职业。这四个职业的来源,是一份古文书上记载的上古宝藏。四位骑士领主,同 时也是生死与共的好友,屏退了所有部下和随从,根据古文书的指引,经过长时间 探索,终于找到了这批宝藏。按他们的原意,是要利用宝藏帮助托利斯坦教皇完成 全人类的统一。 然而,所谓的宝藏,并不是他们所期盼的黄金、珠宝,或者上古的强力武器和 神秘魔法书;所谓的宝藏,不过是一箱箱用他们所不懂得的文字所书写的文件。他 们拿着一本文件,前去请教当时唯一的古魔法使安德鲁斯,安德鲁斯告诉他们—— “这是上一个神的世代所遗留下来的文字,当今没有人能够读懂。” 失望之余,四个人又燃起了最后的希望,他们说服了安德鲁斯和他们一同来到 宝库,要他运用自己超人的智慧来破译这上一世代的文字。安德鲁斯用了整整三年 时间,耗尽了自己所有的精力,也没有能够成功。在临终前,他对四位骑士领主说: “看起来,上一世代和这一世代一样,也是一个混乱和分裂的世代,因为这些文字 并非出自同一个体系。我唯一能做的,仅仅是将其区分开来,并通过残留在文字上 的微弱信息,去感受它的来源……” “您感受到了什么?”四人追问。 安德鲁斯摇头:“我只能够感应到——这一箱书,说的是历史;这一箱,全部 是军事;这一箱,是物理技术……”“这一点用也没有!”“是的,三年的心血, 没有用,不过,”安德鲁斯吃力地拿起一本研究军事的书,“在这本书上,我感应 到一些特别的东西……” 于是,他用最后的力气,把一句特别的话写在了地上:“迅疾如风,缓慢如森 林,毁灭一切仿佛烈火,安然不动好象大山。” 就这样一句话,使四位骑士领主重新审视他们的武艺和所经历过的战争,并依 此开创了四个崭新的格斗技职业。“豹王”麦克特尼创造了“疾风行者”,用速度 来提升自己的攻击力;“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创造了“森林行者”,讲究巧妙瓦解 敌方的攻势;“狮子”阿普勒创造了“火焰行者”,瞬间的爆发力足以毁灭一切; “死神”法提米亚则创造了“山岳使者”,以静制动…… “这是格斗技的道理,也是战争的道理,”丑陋的残疾人对我说,“随后,他 们各收了一个弟子,把这新的职业延续下去。他们没有再在人世间出现,他们寻找 把四个人的技术结合为一的方法,直到死亡。其它三个职业,现在连我也不知道他 们的传承,而‘疾风行者’,却由马克涅斯传给了你。” “那么就是说,现在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疾风行者’了是吗?” “不,还有你——我听说过你的名声和武艺,也曾经听马克涅斯夸奖过你的天 赋,你应该已经达到了疾风行者的中级水平……”“那又有什么用?”我苦笑, “没有人能够指导我了,我无法确定自己的等级,更无法继续晋级。” “你错了,布隆姆菲尔德先生,”一直站在旁边,很久没有说话的黑衣人开口 了,“所谓的晋级,不过是通过某一种手段,大幅度提高个人的修为而已。而我们, 确实掌握有可以大幅度提高你能力的办法。” “什么办法?” “嘿嘿嘿嘿,”黑衣人笑了起来,“虽然我们和马克涅斯交情不错,可是交情 归交情,利益归利益……”我从怀里掏出了一袋金币,可是并不忙着递出去:“什 么办法?” “是这样的,”黑衣人一边伸手来接金币,一边故作神秘地回答:“关键,在 于古魔法使安德鲁斯的遗物……” ※ ※ ※ 半个月以后,我带着满腹疑团,进入了盖亚的都城赫尔墨。这是一座比荷里尼 斯要大上三到四倍,并且非常繁荣昌盛的城市。进城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我找 了家不起眼的小旅馆,准备投宿一晚后,明天天亮再去寻找金·斯沃。 这是又一个不眠之夜,虽然在得到有关疾风行者的情报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失 眠过。我在想那件安德鲁斯传说中的遗物——“他的魔法杖……不,具体来说,应 该是魔法杖上面的一块宝石。魔法杖上面有大约七或者八块宝石,而只有一块对你 的晋级有用……” 可是怎样区分这与众不同的一块宝石呢?又怎样使用呢?难道象童话故事里那 样,只要用手指摩擦宝石,就会有一个精灵,甚至是安德鲁斯永恒不灭的灵魂在虚 空中出现,然后对我说:“孩子,你现在的等级是多少多少,你要想晋级就必须通 过如此这般的测试……” 想着想着,我突然觉得很好笑,我竟然会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传说。安德鲁斯 的魔法杖是什么样子的?没有人知道。它现在何处?也没有人知道。“马克涅斯肯 定知道!”是啊,可是老师马克涅斯已经去世整整七年了! 已经七年了……我突然想要到老师的坟前去祭拜一番。虽然我并不是一个尊师 重道的人,虽然在我心目中,只有那个带我离开少年流浪生涯的老人才是真正值得 我尊敬的人,可是——也许我真的应该回马克涅斯长眠之处去看一看。 既然睡不着,我干脆从床上坐起来,打开了酒瓶。我的酒量并不好,可是非常 喜欢那种遍身暖暖的,同时心底充满激情的醉后的感觉。“我相信,心灵之光一定 仍然存在着!”老人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是啊,我也相信它一定存在,可是,它 究竟存在于何方呢?是在我的心中,还是在谁的心中,是在清醒的世界,还是在醉 后的世界呢? 想着想着,终于,酒精把我带进了梦乡。 第二天醒得很晚,但我还是先逛了一趟街市,吃过午饭才前往王宫——因为按 照金·斯沃的习惯,没有急事的话,中午以前他是不可能起床的。可是—— “王子殿下昨天晚上就外出了,还没有回来。”卫兵拦住了我。我正要转身离 去,突然被一个女人叫住了:“呀,这不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先生吗?”那 是一位年青美丽的女士。我知道金·斯沃身边总是围绕着一群各式各样的女子,有 时候还真是让人半妒半恨。也许这位也曾经陪伴着他,见过我吧。可是我却一点印 象也没有。 “你知道王子什么时候会回来吗?”我问那位女士。 “啊,王子……”她突然指着我的身后叫了起来。我转过头,远远的三骑走近。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分辩出那正是金·斯沃和两名美丽的女剑士——那女人眼力真 是相当不错。 “咦,”这时候金·斯沃也已经看到了我,一开口竟然是,“你怎么追到这里 来了?” “说什么?我又不是讨债的……”他催马走近,我上下打量着他,快一年没见, 那家伙还是这样华丽得没有品味,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为什么笑声不再那样爽朗 (或者说肆无忌惮吧)了呢? “发生什么事了?”“咦,你看出来了?厉害!”那家伙走到我的面前,下了 马,“心里有点不痛快——虽然对方实在太强大了,输给他应该不会感到羞耻,可 总是不痛快……” “输了?格斗?是谁?”“卡姆巴尔·契彭。” ※ ※ ※ 认识金·斯沃,是在四年以前。当时,我正在参加两个城邦国家——蓝格和格 劳瑞斯——之间的战争,格劳瑞斯最终赢得了微小的胜利。那一天我回到格劳瑞斯 城,用挣来的奖金,准备好好喝一顿酒。在酒馆里,碰到了金·斯沃——当然有两 位娇俏的女剑士相伴。 因为喝酒,我们逐渐聊了起来。他对我自报家门。“那么,王子殿下是前来考 察这场战争的吧。”我很自然地问道,可是他却笑着回答:“不,我是听说格劳瑞 斯盛产美女才来的呀。” 然后他就开始高谈阔论,说自己是为了追求世界上最美丽的女性和短暂但象流 星般耀眼的爱情才游历世界的。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把话题重新拉回到我感 兴趣的战争上来。“这也叫战争吗?”他却撇着嘴,“械斗罢了。真正的战争,必 须具备明确而且伟大的目的!” “什么伟大的目的?”“统一整个人类社会呀。神造成的人类,在各种族中最 具有发展性和潜在的力量,然而人类社会内部的纷争制约了这一发展。因此,人类 要追求美好的明天,就必须有一个英雄站出来,完成统一的伟业!”看他的表情, 似乎这一重担已经由神交赐到他的肩上了。 听着他漫无边际的胡说八道,我突然觉得这个人很有趣。虽然曾经遇到过不少 这样年青而充满幻想的贵族,但只有他在高度赞扬了我的武艺以后,没有说:“来 跟我干吧。”他只是在分手的时候这样说:“有空来找我喝酒吧。” 所以,我们就成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