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争 艾萨克·阿西莫夫 蒙提·斯台恩通过妙巧的诈骗手段,窃得了十多万美元,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他是在过了法定期限之后某一天被逮捕的,这一点也是没有疑问的。 是他在此期间逃避逮捕的方式,使纽约州上述斯台恩一案成为划时代的案件, 而且影响深远。它把法律带到了第四度空间。 因为,你瞧,在犯了诈骗罪窃取了十多万元巨款之后,斯台恩不慌不忙走进了 一架时间机器——这也是他非法占有的——并且把对七年零一天的控制装置调置到 未来。 斯台恩的律师的解释很简单:在时间里藏身和在空间里藏身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如果在七年限期之内警方都没有发现斯台恩,那是他们活该倒霉。 地方检查官指出,法定的期限不是为在法律和罪犯之间做儿戏用的。它是为保 护罪犯免除惧怕被捕、无止无休地耽惊受怕而制定的仁慈的措施。对某些罪行来说, 在一定时间内,恐惧中的恐惧(姑且这样说吧)可以看作是一种足够的惩罚。可是 斯台恩,检察官坚持说,并没有经历过这样恐惧不安的时刻。 斯台恩的律师仍旧不为所动。法律并没有说到测定罪犯害怕和痛苦程度的问题。 它只是规定了一个期限。 检查官说,斯台恩并没有度过这个期限。 辩护人声称,斯台恩现在比犯罪的时候年长了七岁,因此已经度过了这个期限。 检查官对这个说法提出疑问,辩护人出示了斯台恩的出生证。他生于二九七三 年;在他犯罪的时候,即三零零四年,他三十一岁;现在是三零一一年,他三十八 岁。 检查官高声叫道,斯台恩在生理上不是三十八岁,而是三十一岁。 辩护人尖锐地指出,只要认定了一个人有足够的智力,法律就承认法定年表的 年龄,只需用现在的日期减去出生的日期就可求出这个年龄。 检查官吏得越来越激动,他发誓说,如果允许斯台恩消遥法外,法典上的法律 条文将会有一半变为一纸空文。 那么就修订法律吧,辩护人说,把在时间中旅行写进去;不过在法律修订之前, 请按现有的条文执行。 法官奈维尔·普列斯顿用了一个星期来考虑,然后下达了他的决定。这在法律 史上是个转折点。 一些人怀疑,法官普列斯顿用那样的措词写下他的决定,是不是因为一时心血 来潮而改变了他思考问题的方法。这实在有些令人遗憾。 因为决定的全文是: “在时间内躲避拯救了斯台恩。” (书香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