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进城门,他骑马的速度就稍稍放慢了,城里的一切却令我眼前一亮:宽阔 整洁的道路两旁每隔一段间距就栽种着郁郁葱葱的松柏,尽管已是初秋,却依然 一片绿意盎然。就像史书中所记载的一样: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 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没想到两千年前秦国的绿化已经这么好了,比起现代的某 些地方,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沿街两边商铺簇立,食坊,酒肆,当铺,打铁铺,首饰铺,应有尽有,还有 一些零散的商贩兜售着小玩艺。路上行人也不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满街都 是宽袖连体的秦服,颜色各异。面对着如此真实的世界,这个活生生展现在我面 前的千年之都,我不由感慨万分,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咸阳城,”我喃喃道。 “我大秦的都城自然是气派非凡,无论是燕赵之人,还是番邦夷族,一踏入 咸阳城必然为其气势所摄。”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丝得意。 “的确是气派,怪不得能一统六国呢。”我脱口道。 “什么?”他的语气中有丝疑惑。 “没什么,我说都城的气势远在六国都城之上。”我心里格登一下,嘴也太 快了,现在只是秦王政八年,离嬴政亲政还有一年,离他统一全国更是还有十九 年之久呢。对了,再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时候,万一师父又出错可就糟了。 “请问一下,现在的秦王是嬴政吧?”我回过头问道。 他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看着我道:“你的胆子还真是 不小,大王的名讳也是你叫的吗?” 我松了一口气,听他这么说,应该是对的了,“那么现在是大王登基第八年 吗?”我很没诚心地加重了大王这两个字。 他眼中神色更难以捉摸,低声道:“不错,你一个女子要知道这些做什么?” “这个嘛,还不是因为我对你们大王的敬仰如滔滔江水,在我的心目中,他 可是如同神人一般,要是能遇见他,一定让他给我签个名带回去。”虽然我的措 词夸张了一点,但也有一大半是真心话。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可是在世界历史上也 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前方,居然轻轻哼了一声。 “你该下去了,我还有事。”他忽然脸色一敛,冷冷道。 “下就下。”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正要离开,忽然想起一件 很重要的事,忙拦住他道:“对了你知不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太卜?”他思索了一下道,淡淡吐出三个字:“不知道。” “哦,不知道就算了,还是要谢谢你,我叫叶隐。”我冲他灿烂的一笑,毕 竟还是多亏了这个人,我才不用走那么多路。 他点了点头,一挥马鞭准备离开, “等一下,互通姓名是礼貌好不好,我既然告诉你了,那么你也应该告诉我 才对啊。” 他脸上有些微诧,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道:“如果你不想被当成 怪物看待,还是趁早去换套秦服吧。”我这才发现,周围的人正用一种怪异的眼 光看着我,再不换衣服,也许真的会被当怪物抓起来了。 “啊,那我先走了,再见!”我忙不迭道, “我叫------文正。”他低声道,话音刚落就策马而去。还没等我回过神来, 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 文正?很----- 一般的名字耶。 想不到秦国的服装是这样鲜艳,绿色的上衣,一般配有粉紫或朱红色边沿, 裳为天蓝或紫色,甚至是红色。而红色的上衣,一般领口、袖口均为绿、紫、天 蓝等色,下身着绿色的裳。看得出,这种五颜六色的服装色彩是当时民间的流行 色,可是按照现代的审美眼光----我又郁闷了。左挑右选,好不容易才选出一套 鹅黄色的秦服。 “姑娘,你看你换了我们的衣裳果然就不一样了,多俊啊。”铺里的老板娘, 一位三十多岁颇有风韵的女人笑着对我说。 我看了看她,忽然想到她既然这是里的老板娘,说不定会知道太卜大人的府 邸在哪里。 “请问,你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吗?” “太卜大人,你说的是茗大人吧?他的府邸就在这附近,往前一直走,再往 右边的路一直走,就能见到了。” 啊,这么近,太好了,我心中暗喜,总算还不是那么倒楣。 “你也是想去那里做丫环的吧?”她接下来的问话让我一愣。 “做丫环?”我的口齿开始有些迟钝。 “对啊,听说茗大人的女儿喜事将近了,所以需要多买一些丫环。” 好事近了?我闻言一愣,李信这么早就提亲了吗?不是还有一个月才出征吗? 我又打量了一下自已,不由有点郁闷,我看上去就这么像要卖身为婢的人吗?唉, 自信心又受到打击了。不过茗大人的女儿,应该就是茗颜了吧,这样说来,如果 在茗府做个丫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一直到李信出征回来,那任务不 就完成了吗,为了我的第一次任务,我就牺牲一下吧。 “其实你的模样挺好,特别是穿了我们铺里的衣裳,我包管太卜大人府里的 人一眼就看中你,现在是丫环,以后说不定就被大人看中收了房也没定,到时你 就……”我忽然伸出手去,她喋喋不休的话语猛地嘎然而止,目光全部集中在我 手上,当场就呆在那里了,“当!”我随手一扔,又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转身就 走。 唉,看起来,一袋半两钱比我的定身符还有用…… 接下来的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当晚,我就住进了茗府里。看起来这位茗大 人倒不是苛刻的人,就算是下人的房间,虽然简单,倒也还干净。和我同室的是 个叫执兰的女孩,眉清目秀,性格随和,虽然今年只有十六,但她在这里已经待 了三四年了。 “隐姐姐,你知道吗,茗小姐可是咸阳城闻名的美女,提亲的那位李将军也 是年少英俊,又是当今御史大夫的长子,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呢。” 临睡前,她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古代和现代都一样,到 处都有这一类爱八卦的女人。御史大夫,这可是个大官,相当于副丞相吧。李信 的背景比我想象得还厉害。 “那不是很好吗,听说他们是从小在一起长大的。”我应道。 “是啊,听林嫂说,李将军从小就和我们小姐玩在一起,感情好得很。” “李将军是不是有个弟弟?”我心中一紧,赶紧趁机打听一下。 “你是说那位李越大人?他今年才十七就官拜左中郎将,是个温文尔雅的人, 而且----”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道:“比李将军还要好看。” 左中郎将,据我所知,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 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在众人看来,太卜之女嫁给御史 大夫的儿子是高攀了吧。由于这门特殊生意的关系,从小司音就让我们熟读各国 历史,自已国家的历史更是熟悉。 温文尔雅?我的脑中不停地出现这几个字,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呢? 带着一丝疑惑,我渐渐进入了梦乡。在异时空的第一夜,似乎和平时并没有 什么不同。 过了两天,我就见到了这位闻名咸阳的美人。果然不愧为美人称号,容颜秀 美自不必说,一身绿色长袖拖地裙装,卷高成髻的秀发,随意插着的两根鸟形玉 笄,更是衬得她格外典雅优美,犹如一朵还带着朝露的幽兰,暗香四溢。 只是----和现代的柳颜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是,经过了几千年的轮 回,哪里还会保持原来的容貌。人的轮回,就好像流淌的水,流到哪里就因环境 而变,是意识的流转,而不是躯体。阿保机所爱的只是那一颗同样的灵魂吧。 “你叫叶隐吗?”她忽然开口问我,声音细软。 “嗯,我是叶隐。” “小姐面前怎么我我的。”一边的林嫂赶紧冲我挤了挤眼,两天来我和林嫂 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也从她嘴里得到了许多有用的信息。 “没关系,慢慢再改吧。你就跟着我吧。”她微微一笑,好似幽兰绽放,让 我目眩神迷。看来她的美丽,真是男女通杀。 “小姐,李将军来了。” 一听到这句话,茗颜眼中笑意更浓,脸上飞快地浮起了一丝红晕。转廊处很 快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阿颜!”那男子一边喊着一边快步走了过来,这个 男人就是阿保机的前世吗?我带着一丝好奇仔细地盯着渐渐走近的李信。他身着 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高贵之中带着几分 阳刚之气,英姿飒爽,一看就是武家之人。 “信哥哥,你来了。”茗颜满眼是抑制不住的情意,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 语尽在不言中。望着他们,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的感觉,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 毕竟在这个封建社会,像他们两情相悦的配偶简直是少之又少。 “信哥哥,今日你不是要上朝和大王商议征讨叛军的事情吗?”茗颜像是忽 然想起了什么, “是……不过……”李信有些支吾。 “唉,小姐,他这是想见你一面。”这都不明白吗,我忍不出插嘴道。 两人的脸一下子都红了,嘴角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哥,该去上朝了,时辰已经不早了。”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转廊拐角处传 来,循声望去,一位身着紫色朝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相比起李信,这位男 子年纪更轻,肤色白皙,眉目和李信有几分相似,应该说比李信更为秀雅,但同 样高贵的气质中却是带了几分温润之气。 “越哥哥!”茗颜见到他也是十分欣喜。 越哥哥?那么眼前这位就是造成李信和茗颜三世情劫的始作俑者------李越 了,可是看他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和一个性犯罪者联系起来,莫非此人有双重性 格,或是深藏不露?我不由摇了摇头,人心难测啊。 “大哥,你和阿颜就快成夫妻了,怎么还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李越 微笑着说道。 “越哥哥,你就不要取笑我们了。”茗颜咬着嘴唇,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这个不分尊卑的弟弟,连大哥也敢取笑,以后等哪天你有中意的女子,到 时就轮到我取笑你了。”李信笑着,一掌拍在了李越的肩上。 “大哥,好痛!”李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躲开。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兄弟友爱,情意无限,有谁能料到将 来竟会变成那样的悲剧呢。。 一直观察着李越的我,没有漏掉他眼中一闪即逝的异样。 第三章游湖 就这样在茗府不知不觉已经住了六七天,离李信出征的日子只有十来天了, 每日临上朝前,李信必定会先来茗府看一眼茗颜,每次也必然是李越出现催促他 上朝。经过我的连日观察,看来李越也喜欢茗颜这件事不假,偶而从他眼神中流 露出来的失落和压抑倒着实令人有些同情,但后来又怎么会完全失去了理智呢? 的 自来了秦国后我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的一切呢,反正现在李信还没有出征, 今天趁着出外替茗颜选购胭脂的借口正好逛一逛咸阳城。 刚踏出府外,迎面而来清新的空气不由令人心情舒畅。我行走在熙熙攘攘的 街道上,好奇的东张西望,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穿越嘛,哪像飞鸟,已经穿得麻木 了。 “哒哒哒”,身后忽然又传来一阵马蹄声,我为什么要用个又字?难道,莫 非,没这么巧吧。我刚回过头,就见一人策马疾驰而来,路旁行人纷纷躲让,我 的气又开始有点不顺了,是哪个混蛋在城里还这么快的速度,简直就是扰民。我 从怀里掏出了定身咒,这次不听师父的了,至少给那个混蛋一点教训。 刚默念了两句咒文,忽然听见一声惊叫,“那个孩子!”我一眼望去,一个 三四岁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路中央,那马眼看着就快踩到他了,我 心中一急,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一把抱起他,一边迅速 地念完那两句咒文,就在马蹄离我脑袋只有几公分的时候,“啪!”一声,终于 赶得及贴上了定身咒,高大的黑马一下子就停了下来。 “小云,你没事吧?”一位少妇满脸焦急地冲了过来,猛地抱住我怀里的小 男孩,连声道谢,我放开手,“噌”地站起身来,冲着马上的人正要大骂,在看 清他的容貌之后,不由愣在了那里。怪不得我用了个又字,真的就有那么巧! 那双幽黑狭长的眼睛,一袭黑色深衣,不就是上次让我搭了顺风马的男人吗? 不过此时那双清冷的眼神中似乎有些微诧,也许他也料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吧。 “文正……”我忽然想起了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