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个出生在台湾宜兰的嫂嫂莫绣寻,三年的朝夕相处下,千鹤遨炽自然也说 得一口标准的国语,甚至让人分辨不出他是日本人,他已可以用中文思考,这种 颠覆自己母语的程度,足见嫂子莫绣寻的魅力有多大。 在某个因缘际会下,千鹤遨炽来到了台湾。 飞机的豪华头等客舱,有四个豪华舒适座位,乘客却只有他一人,航空公司 得知是千鹤家的三公子要搭机时,立刻挪出豪华客舱,只供千鹤遨炽一人“享受”。 某些方面,千鹤遨炽觉得自己比其他家人平民化也朴实许多,今儿个到台湾, 他还宁愿与大众一起搭飞机,如果是他二哥掠骋,以他那好大喜功和奢华的个性, 铁定包一架属于自己的专机,浩浩荡蔼地飞到台湾。 而他,反其道而行的下场,便是孑然一身地到了陌生的台湾,没有人知道他 轰动的大家族背景,更无人保护他,一切得靠自己来。 望着蓝天白云,他觉得自己很幸运,难得能在飞机上见到耀眼的阳光,这机 会并不多见,瞬间让他觉得此行一定会很顺利。 他不由自主地摸摸口袋,从中抽出一条纯金的项链,上面挂有一个心形花样 的坠盒,镌刻着表示爱的玫瑰,打开坠盒一看,里面镌着两个字——思兰。 他有两个侄子——念宜和思宜。取这名字是因为大嫂莫绣寻,她来自台湾宜 兰,所以取其想“念宜” 兰、“思”念“宜”兰之意。因此,大家总戏谑地说等遨炽结婚后,若生了 女儿,就取名为“思兰”。 他那时还以为大家只是开开玩笑,谁知,隔天兄弟们真的把这个“心”捧到 他手上,还冠冕堂皇地说:“这是我们送给未来的侄女儿的礼物。” 千鹤遨炽当场变脸,更是恍然大悟家人对他的居心叵测。 他很了解身为千鹤家一员,每个人均被“教育” 出深藏不露的本事,为了逼他结婚,他们绝对不择手段! 千鹤遨炽对此惊慌害怕,所以选择逃之天天,但他对家人解释到台湾来的理 由是:为了替人治病。 他是天下第一的“医生”,所以,只有他能够让人死而复生。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要活命,就得用钱买命。但是当他注视着双 手,却莫名地陷入前所未有的沉思中,他是医生,治病救人本来就是他的职责, 如今却以利为先,本末倒置,为此,他不禁叹气。 是因为处在这混淆的年代,他自己也变得是非不分了吧! 台湾黑道的大魔头——唐光,无恶不作,犯下多起骇人听闻的命案,或许他 没有亲手杀人,但他间接害死许多人,台湾多起的政治命案泰半与他有关。只是 他狡猾奸诈,让警方莫可奈何,也因此,这位黑道大哥至今仍能在外逍遥过日。 但是律法虽难治,天理却昭彰,如今,唐光处濒死边缘。 原本邪气的脸孔、杀气腾腾的目光,现在却泛着无限的痛苦,面色枯槁的他, 不断恳求着已经束手无策的医生——“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但医生无奈地说道:“你的脑子长了一颗肿瘤,你必须开刀,否则活不过十 天,偏偏这肿瘤离你的脑神经只有0.01公分,没有任何外科医生可以担保开刀取 出脑瘤时,不会伤到你的脑神经。” “不!”唐光哀嚎、叫嚷,声嘶力竭得有如世界末日来临。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开始忏悔、认错。看到他这般悲惨的模样,医生有 些于心不忍。 “我想……”医生带丝希望地说道。“只有一位神医可以救你,就是‘医王 ’;他宛如华佗转世,有着无人可比的医术。”医生的眼中散发着崇拜的光芒。 “只有他可以分毫不差地取出你脑里的瘤,如果你能请他出面,或许——” “‘医王’……”唐光喃喃自语着,纳闷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医生正经地说道:“人人景仰的‘医王’,就是日本千鹤世家的三公子—— 千鹤遨炽。” “‘千鹤’家?”唐光随即恍如起死回生般的精神大振。“我有救了,呵! 呵!呵!同样都出身于黑社会,如手足般的义气,‘医王’岂能见死不救?” 就因为他来自黑道世家,所以他就必须把无法无天、犯下无数滔天大罪的唐 光治好?遨炽明白只要经过他的手,唐光就会活下来,但那是件好事吗?一旦病 被治好,他肯会再做尽无数恶贯满盈的事。千鹤遨炽矛盾地想道。这种人真有救 治的必要吗? “这里有五百万美金!”唐光身边的小弟罗白说道,接着不客气地吐了一口 槟榔汁在地上。“只要你动刀救我们大哥,这些钱就是你的!” 台湾黑道与日本黑道截然不同。他们满脸肮脏、浑身邋遏,毫无水准可言, 与器宇轩昂、衣装笔挺、容光焕发的千鹤遨炽有着天壤之别。 千鹤遨炽的双手甚至干净得不染尘埃。 他面无表情,神色灰暗、凛然,但那气焰却炙人、狂妄不羁。 他冷漠地瞪了罗白一眼,就已经让罗白备受惊吓,罗白赶紧低下头,那臭屁 的样子已不复见。 通常,遨炽懒得再瞧金钱一眼,这回他竟然蹲下身子,用他一只厚实的手掌, 触碰那一叠美金,嘲弄道:“一辆宾士车的后车厢只能装下五百万台币,幸好这 是美金,否则我真不知如何载回家。” 他伸手抓了一把钞票——大约有十万美金,随意地塞进自己的口袋里,面对 那些台湾弟兄的奇异目光,他玩味地说道:“这把钱是给我女儿的。” 真不愧是千鹤遨炽,在这节骨眼上,竟还开得起玩笑,他根本没有女儿,但 现场的仁兄们又有谁知道? 看着千鹤家三公子的脸,众人不禁喷喷称奇,遨炽脸上散发出的父爱光芒, 真实得让人动容,但同情心也油然而生,因为他们最终得杀死千鹤遨炽。 遨炽目光一敛,起身理理衣服,脸上是前所未有的正经。 “开始吧!”他说道。 在手术室内,手术灯刺眼地照射,室内一片岑寂,消毒水味道四溢,除了唐 光,室内只有白色的被单、衣服和墙壁,遨炽身上也是纯白的医袍,像极了送终 的颜色。 就如同遨炽最终的命运。 手术结束。 清洗满手鲜血的遨炽,竟莫名地涌生一股落寞,这是他行医多年来,不曾有 过的感觉。 他面无表情地理理衣服,检视他干净无比的容貌和未沾血迹的白衣,之后, 他简明地宣布:“等麻药退去,唐大爷就没事了。” 随后,他一手拿起重达十公斤、装满钞票的箱子,另一手则是他从不离身的 手术箱,头也不回地离去。 然而,这绝对不是他能预料的。 在荒山野地里,他陷入了别人的阴谋里,当他发现时,一切已经太晚,他们 要杀了他,为的是要毁灭他曾经救了黑道大哥唐光的证据。 遨炽拼命地向前跑,护照从他的身上滑落,皮夹也掉了,从身旁钻出数不清 的人影对他拳打脚踢,毫不留情。 “杀了他!老大交代的。” “绝对不能留他活口!”叫嚣声不断响起。 “杀了他!” 遨炽用尽全身的力量拼死抵抗。钱箱被夺走了,即使他闪过无数刀锋,但仍 受了伤,血花溅染在他雪白的大衣上,他的体力正在逐渐地耗弱中。 但他永远不会忘记他的手术箱,他紧紧握着它——那等于是他的生命。 在最后关头,他的求生本能完全被激发出来一——那种绝不受死的决心,直 到他的后脑勺被狠狠地重敲一击。 他几乎昏厥,他的眼前一片黑暗,但是他的腿仍自有意识地向前冲。终于, 他发觉某处有亮光,他朝那里奔去,冲过一面残破不堪、满目疮痍的半倒围墙, 躲在黑漆漆的树丛下,透过破旧的窗棂,在微弱小灯照射下,“她”目光呆滞地 望着他。 千鹤遨炽和她四目相望,他的眼神中充满乞求,乞求她不要出声,而她则如 他所愿地静默,直到那群人的脚步声杂嘈而过。 待声音远去,阵阵强烈的痛楚攫获他,千鹤遨炽再也撑不下去,昏倒在一丛 猪笼草上面…… “我有——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不知怎么……” 每天,她都唱着这首歌,骑着脚踏车往山顶冲,这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因 为周围全是坟墓。 如果不唱歌壮胆,绰蜻肯定会吓掉半条命。为了省钱,她不但连摩托车都不 买,还选择住在谣传中的鬼屋里。 传说有个老兵在这里上吊自杀,此后多年,屋子便空置着,直到绰蜻逃家。 她无处可去,只好住在这里。 她不怕鬼,因为她总觉得人比鬼还可怕,人会有失去人性的时候,但鬼却不 会。因此与其住在公寓里,不如独居。 绰蜻好不容易到家了,褪去便宜的黄色雨衣,她几乎袒胸露背,活脱脱是槟 榔西施的打扮,浓妆艳抹的脸,看来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老上几倍,但她是故意的。 她今年只有十七岁,可是却在风花雪月的场所里打滚了好几年。 近乎嫌恶地摘下那头橘色的假发,露出短俏可爱的发型,她才满意地笑开来, 只有回到自己的家时,她才能面对真实的自己。 这屋子虽随时会圯倒,却是她唯一可以安身之地,也只有这里才能让她感到 安详,因为不会有人来此伤害她。每当走进已无大门的门槛,温暖的感觉立即涌 上,因为大家都出现欢迎她的归来。 猫咪“小可”跳上她的左肩,小白鼠“小欢”在她的脚底下跑来跑去,,狗 儿“小泥”欢喜地对她吠叫。 她笑嘻嘻地进人家门,映入眼帘的则是痴呆的小怜,她是个重度智障儿,对 任何事都毫无感觉,甚至只有三岁小孩的语言能力,她与绰蜻交谈都是比手划脚、 支支吾吾的,她的眼睛总是茫然无神。 绰蜻走进屋檐下,脱去鞋子。这是一栋古老的日本建筑,虽经过修补,还是 摇摇欲坠,但望着自己一手建立的家她仍心满意足。 ---------- 晋江文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