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损失的调查与统计(2)
1944年1 月22日,蒋介石照准“向敌要求赔偿文化事业研究会”并入行政院抗
战损失调查委员会。鉴于文物损失调查的专业性,1945年4 月1 日,教育部成立
“战时文物保存委员会”,从事战区和后方的文物保护工作,并为战后文物调查预
先准备。但直至战事结束,国民政府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对战时文物的损失调查工作
并无实质性进展。可见,战时对被敌毁、留置陷区以及被日劫运日本的文物情况,
并无详细而准确的统计。
日本投降后,我国人民要求尽快追回被劫文物的呼声十分强烈。1945年8 月31
日,浙江大学农学院教授蔡邦华致函教育部,建议调查我国文化机关之损失以责令
日本赔偿。同年9 月,四川省温江县临时参议会电呈行政院“请索还被日掠夺之我
国文物”。同月,张道藩向蒋介石提交《请组织清理日本掠夺中国文物委员会案》。
1945年8 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有关战时文物损失调查工作才真正开始
运转。10月5 日教育部“战时文物保存委员会”拟具归还劫物初步意见,其中提出
“拟由本部派专员驻东京盟军总部,协助调查我国文物被劫夺情形”。
为了适应战后文物的接收,以及调查文物为敌劫夺或破坏所致损失的详情,以
备向日本搜寻和追偿,1945年11月1 日,行政院训令教育部战时文物保存委员会改
名为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该会分设建筑、古物、图书、美术四组。由军政部、
外交部、内政部各派代表一人,另有中央研究院院长、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主任、
北平故宫博物院院长、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主任、北平研究院院长、国史馆馆长、中
央图书馆馆长,以及教育部部长特派的高级职员和聘请社会热心美术保存古物的人
士充任该会委员,主任委员杭立武,副主任委员李济、梁思成,委员有马衡、蒋复
璁、袁同礼等18人组成。《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组织规程》,中国第二历史档
案馆档案,全5 ,卷11682 。该会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文物损失
调查工作。
原沦陷区为敌伪劫夺的大量文物,战后为最先到达的军队和政权机关接收,并
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封存。由于多头接受,不免混乱,极易散失。教育部担心敌伪产
业中之文物在接收时散失,遂于1945年12月27日呈请行政院会商军委会分饬收复区
军政有关机关,将已经接收和尚未接收之敌伪图书文物等一律通知教育部清理战时
文物损失委员会接收在案。行政院军委会1946年1 月30日训令各有关机关,收复区
敌产业应依法通知各该有关机关特派人员统筹处理,以免散失,而清权责。教育部
为慎重起见,复于1 月24日鉴呈主席,主席于1946年2 月5 日代电指复由教育部清
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接收。《“接受敌伪文物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及有关接收
图书文物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5 (2 ),卷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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