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的重建法令
哪个党曾赢得过选民的授权?共和党在1866年秋季的国会选举中就赢得了这种
授权。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授权呢?是此次选举中一个特别引人注意的问题,这就
是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不过,要使该修正案获得通过,至少要有四个尚未重建的
州加上共和党获胜的所有各州的批准。一些有远见的南方人正确理解了北方选举的
结果。他们认识到,如果南方不“接受现在的条款,更强硬的条款就会提出来。”
但是大多数南方人拒绝与他们的征服者合作。北卡罗来纳州州长和南卡罗来纳州州
长为拒不批准该修正案而提出的理由代表了他们的态度:“看来我们要被降格,但
只要我们不因此而自卑,我们就会保存自重……。更坏的条款可能会由国会强加给
我们,但它们是强加的,而不是我们自愿接受的。”
约翰逊也固执己见。虽然“我们现在被打败了”,总统的一位盟友解释说,
“但是我们的事业仍在。如果所有未进国会的州都不批准这条修正案,……极端的
激进分子就会在黑人公民权问题上重新改组南方各州……。在下次总统选举时我们
可以在这件事上打败他们。”当弗吉尼亚和亚拉巴马的议会有迹象要批准该修正案
时,约翰逊劝阻了它们。南部各州议会一个接一个地否决了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
许多州是全体一致否决的。它们冷冷地拒绝了原本指望得到的条款后,便坐下静观
国会下一步要干什么。
南部的这种态度使温和的共和党人大为恼怒。一位温和主义者说,“他们不愿
进行合作,重建他们所毁灭的东西”,所以“我们就必须清除这堆垃圾,从头重建。
不管他们愿意不愿意,我们必须强迫他们服从联邦,要求他们保护联邦的那些最卑
贱的公民。”南部和总统的不妥协做到了激进派单独无法做到的事:使温和派改变
了态度,认为黑人公民权是重建的根本。
自1866年的国会选举之后,这届国会仍是1864年选举出的第三十九届国会。当
时宪法规定,国会选举之后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开会。这意味着在大多数议员当
选之日和他们第一次开会之时,已有13个月过去了,除非总统召集他们召开特别会
议或议会自身依法另定开会日期。任何一届国会,在其选举的第二年12月开会之后,
第二次例会要到来年3 月4 日召开。因此第二次会议被称为“短期”会议,因其只
召开3 个月——从12月初到3 月4 日。因此,1864年选举的议会的第二次会议在1866
年12月召开。1933年通过的第二十条宪法修正案改变了这一情况,它规定了国会应
在选举年后的第二年1 月3 日召开,到两年后的1 月3 日届满。在国会三个月的开
会期内,共和党讨论并通过了“重建法令”,其最后条款是温和派和激进派妥协的
产物——这次妥协是经过委员会多次令人精疲力竭的争吵、干部会议决定、国会辩
论、院内外活动、通宵的会议和情绪激昂等情况下达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民主党
不择手段地进行破坏,先是在修正案上投票支持激进派,而后又站在温和派一边,
使该修正案归于失败。
激进派的目标中有三个是温和的共和党人所不能接受的:(1) 长期剥夺前邦联
分子的公民权,给黑人和联邦主义者以时机,在南部民主党人的反革命活动摧毁新
成立的各州政府之前,给它们一个坚实的基础。(2) 没收和重新分配土地,以便给
自由民维护其新政治权力的经济基础;(3) 由联邦政府开办学校,使南方黑人得以
学习文化、技术,并得到自信心以保护其自由与权利。激进派认识到在这次国会短
期会议期间不可能达到这些目的,乃支持通过一个旨在直接取消现存南方各州政府
的法案,把已成为准州的地区置于军事管辖之下——以期在1866年选举出的新国会
多少比上届国会更激进一些,从而采取更加彻底的措施。
激进派认为,把前邦联各州降格成为准州有许多好处。激进派希望,在军管期
间,自由民管理局、自由民援助团体、北部士兵、北部移民和北部资本能够教育自
由民认识到自己新的责任,用军事力量保护他们,使南部白人感到国家权力的强大
力量,直到他们放弃与其对抗的企图;然后根据“小型的农场、肥沃的土地、免费
的学校、关系密切的居民点、尊重正当劳动、平等的政治权利”这种北部的模式来
重建南部。
但是这种使南部成为自由劳动区的理想化想法并没有实现,至少第三十九届国
会没有这样的立法。虽然1867年2 月13日通过了准州化和实行军管政府的法案,参
议员中的温和派还是认为国会必须制定一条规定恢复州权的条件的完整法律。不然
的话,重建引起的意见不一将会无限期地延续下去,北方选民就会对共和党未能提
出一项“政策”而失去耐心。因此,参议院通过一项与众议院法案相似的议案,规
定将10个未重建州划为5 个军管区,包括除田纳西以外的所有脱离联邦的州,田纳
西在1866年批准了第十四条修正案后获准重新加入联邦和国会。宣布这些州现有的
文职政府只是临时性的,听从占领军当局的全权领导。不过,参议院的这项议案又
规定,任何一州在召开由成年男子投票选举的新的制宪会议,正式通过了包括黑人
公民权在内的新宪法,并批准了该宪法和联邦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之后,其代表即
可以重新回到国会。由第十四条修正案所规定的那些无资格任职者不得被选举为会
议代表,亦不得投票批准新宪法。但是该法案并未要求南方各州从此剥夺他们的公
民权。众议院同意参议院的法案。3 月2 日,约翰逊否决了这项重建法案之后,两
院在当天再超越过他的否决通过了这一法案。
虽然激进派认为这是目前所能得到的最好方案而接受了这个议案,但是印第安
纳州国会议员乔治·朱利安在众议院的一次讲话中却表达了他们的不安。他警告说
:南方各州
现在还不具备以独立州来进行重建的条件……。即便承认这些军管区今天已具
备了州的资格,具备了我们所知的合乎要求的政治和社会因素,甚至其参加叛乱者
都被剥夺了公民权,选举权全握在激进的联邦主义者手里,但只要对黑人不闻不问,
那么这种重建的试验就将是灾难性的……。这些地区最需要的不是轻松而迅速地恢
复其在联邦丧失的权力,而是政府,即从华盛顿中央政府伸延出来的强壮的臂膀,
它使自由民得到保护,……使北部的资本和劳工、北部的干劲、事业和思想得到保
护。……想在一瞬间就把本来不够条件的州建成独立的州,纯属无稽之谈。各州必
须逐渐形成。为达到此目的,在它们形成时必须给予扶植和保护。
虽然后来的事态将证实朱利安的种种不祥的预感,但在1867年,重建法是激进
的,甚至是革命的。约翰逊在否决咨文中就是这样说的。由于在国会中占有绝大多
数席位,国会中的共和党人不再为总统有权阻止实施重建法而担忧了。但是作为部
队总司令和负责执法的政府部门的首脑,约翰逊仍有很大的权力来挫败国会立法的
实施。总统使用这一权力的意图很明显。因此,国会在制定重建法条款的同时,又
通过了一系列限制总统权力的措施。
对总统权力的限制
第一个法案于1867年1 月22日颁布,该法案规定在第三十九届国会于3 月4 日
期满之后,立刻召开第四十届国会特别会议。该法案保证了议员们在第四十届国会
于12月召开第一次定期例会前的这段时间内,能够一直对他们制定的重建计划进行
监督。第二个法案是国会于3 月2 日在约翰逊否决之后通过的“职务任期法”。该
法要求,在解除由参议院批准任命的政府官员的职务时,要经参议院同意。其目的
在于制止约翰逊撤换支持国会重建政策的共和党官员。“职务任期法”的最后一项
条款还规定,经参议院认可才能撤换内阁官员。其意图是保护陆军部长斯坦顿,他
支持国会的政策,对国会政策的实行有决定性的影响。限制约翰逊权力的第三个立
法是军事预算案(3月2 日通过) 的一个附件,该款规定总统需通过陆军总司令( 格
兰特) 发布所有军令,而陆军总司令非经参议院同意不得撤换。格兰特早先赞同和
约翰逊相近的温和的重建政策,但南部针对自由民和联邦主义者的暴行使他坚信需
要采取强硬政策。该附款的目的是防止约翰逊不经格兰特同意而独自发布命令,利
用军队取消重建。
第二重建法令
3 月2 日的“重建法令”详细规定了南方得以主动恢复其州的国会代表的程序,
但却没有设立任何机构强使他们行动。这一点很快就被证明是个错误。南部白人表
示,他们宁愿在军管之下受限制,也不愿在制定给黑人公民权的新宪法上进行合作。
但是大多数共和党人都希望完成政治重建的任务。因此,在3 月23日,新国会特别
会议通过一项补充的“重建法令”,要求负责南部军管区的各位将领对有选举资格
的选民进行注册,并建立负责选举参加制宪会议代表的机构。由于通过了这一法案,
黑人领袖、白人联邦主义者( 很快就被南方称为“无赖”) 和在南方的北部移民(
很快就被称为“毛毡提包客”) ,十分热情地共同着手在南部各州组建共和党。军
队担负起对选民,包括解放奴隶注册的任务。国家把这场以解放奴隶为开端的革命
推向另一阶段,这场革命被一个心怀敌意的南卡罗来纳人称为“历史上最疯狂、最
臭名昭著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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