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军奉命在首都部分地区实行戒严 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国内国际发生政治风波,我党面临着又一个重大历 史关头。1989 年5 月20 日,国务院发布命令,为了维护北京市的社会安宁,保 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共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政 府正常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9 条第16 项规定,决定在北京部 分地区实行戒严。中国人民解放军奉命执行戒严。6 月4 日,人民解放军首都戒严 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在广大市民的配合支持下平息了北京的政治风波。 6 月9 日,邓小平接见了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并讲了话。他说: “这件事对我们军队是一次很严峻的政治考验,实践证明,我们的解放军考试 合格。”“这次过的是真正的政治关、生死关,不容易呀!这表明,人民子弟兵真 正是党和国家的钢铁长城。”1989 年6 月到9 月间,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先后发布 命令,授予27 位官兵以“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命令中高度赞扬了这些官兵立 场坚定,旗帜鲜明,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执行命令,不畏艰难险阻,不怕流 血牺牲,为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赞扬他们是在党 和人民的培养哺育下成长起来的优秀青年,是祖国的好儿子,是人民的忠诚战士, 是全军和武警部队广大指战员学习的楷模。命令号召全军指战员和武警部队官兵认 真学习他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人民利益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献身 精神;学习他们勤勤恳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严守纪律、 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压倒一切困难、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1990 年1 月10 日,国务院发布命令说:自平息政治风波以来,首都和全国 局势稳定,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任务已经胜利完成, 国务院决定自1 月11 日起解除在北京市部分地区的戒严。担任戒严任务的解放军 部队陆续撤出北京。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