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院万人坑无人区(8) 报告中列举了数名农民反对迁入“集团部落”的起因,并附有民众请愿书一分。 从该请愿书上我们看到“集团部落”之建设影响了民众的正常生活,引起了群 众的强烈不满。 “集团部落”建设不仅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给抗 日武装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其结果隔离了抗日武装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断绝了 抗日武装对人民的保护和群众对抗日武装的支援,使抗日武装在给养、宿营、兵员 补充、情报等方面均遭受到极大的困难;尤其是在冰天雪地、密营被烧、储粮被毁 的情况下,饥饿和寒冷严重威胁着抗日武装的生存,使他们不得不离开游击区另辟 新区。 日本侵略者为彻底切断抗日武装的经济来源,实行经济封锁。对居住在部落内 的农户,耕种土地限制在部落周围,4 公里以外禁止种植粮食,4 公里以内也不得 种植可以直接食用的农作物,如土豆、玉米等。秋收时必须查实地田,颗粒归仓, 严防农民藏匿送给抗日武装。秋季庄稼尚未成熟就强迫农民早割,唯恐抗日武装获 得地里的粮食,由此造成粮食严重减产。收割后的庄稼也由伪警察统一看管。 其次,对不满和反抗的群众和地区,推行“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 如前所述,“归屯并户”是在日本侵略者残酷的烧杀政策下进行的。他们以武 力强迫民众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和家园,迁到指定的“部落”。凡是拒绝搬迁的, 都遭到残杀。日本侵略者又将原来的村庄烧毁,惨死在他们屠刀下的居民和被焚毁 的民房、土地、财物不计其数。 “无人区”里的土地大片荒芜,仅据日伪统计,自1934~1936年,伪通化县拆 毁民房1 4 万间,放弃耕地33万亩。《历史教训——“九·一八”纪实》第419 页。伪汪清县罗子沟一带的“集团部落”,归屯前有7500垧熟耕地;归屯后,由于 大片土地与村庄变成“无人区”,荒弃耕地高达3800余垧,占原有耕地的517%。 《伪皇宫陈列馆年鉴》1984年,第111 页。伪柳河县,自1936年8 月28日全县实施 了并户法,设立了199 处“集团部落”,强制1 2 万户居民迁入部落,并将其房 屋全部烧毁。在伪汤原县,日伪在太平川地区大搞归屯并户,1936~1937年两次圈 屯,杀害110 余名无辜百姓,有12个自然村落被毁掉,烧毁或扒掉的民房1668所, 4490间,还烧毁了民众大批粮食和财物。279 户被赶入“集团部落”,574 户的农 民被迫流落他乡。《不能忘记的历史》, 第195 页。在伪桦南县,1937~1938年, 日伪建立170 个“集团部落”,烧毁村屯120 多个,烧毁或拆掉民房2 4 万多间, 被杀害或冻饿而死的群众1 3 万人,荒芜或放弃耕地2100多垧,伤害耕畜4800多 头(匹)。《不能忘记的历史》,第198 页。流落他乡的人家,除少数投靠亲友, 绝大多数既无住处,又无土地耕作,难以维持生活。 再次,被驱赶到“集团部落”的民众,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集团部落”里的民众,不仅丧失了自由和权利,人身经常受到威胁和摧残, 而且还陷入了饥寒交迫、徭役繁重、疾病缠身的苦难深渊。由于土地荒废,粮食奇 缺,常常以挖野菜、草根、剥树皮充饥。日伪也不得不承认:在伪通化县,“本年 (1936年)夏季缺乏包米,居民竟以苞米核做粥充饥,将苞米核食尽后又以草根树 皮填腹。更严重的是,素不悲观自杀的满洲人,亦竟由于生活穷困而缢死者时有所 闻”。《历史教训——“九·一八”纪实》, 第419 页。“康德三年(1936)末, 通化县已有1 3 万余名的饥民,预料在春耕时期整个居民将要陷入饥饿状态”。 在伪辑安县,“县城以外地方的居民中有二分之一由农历正月已断口粮……目前居 民的半数,日无食,寝无被……”在伪柳河县,“食粮之缺乏尤甚”,到1937年二 三月前后,“农民的粮食有断绝之虞”。《历史教训——“九·一八”纪实》,第 420 ~421 页。 居民不仅缺吃少穿,而且住房条件十分恶劣,甚至无处安身。居民被赶入“集 团部落”时,往往居住的民房没盖起来,为了安身,搭马架子,挖地窨子,住房十 分简陋。以伪通化县为例,仅就日伪治安工作委员会的调查所说:“房屋的建筑亦 甚简陋,屋顶多数以树皮、干草铺盖,墙壁尽是窟窿,风雪之日当然难以挡寒。” 由此便足以看出当时“集团部落”里民众的居住条件的恶劣状况。 部落居民还承担繁重的徭役:修围墙、筑炮楼、铺道路等等,并受苛捐杂税的 盘剥。如延吉县茶条沟仲坪村“集团部落”居民,在归屯前“每年负担700 个劳动 日徭役,归屯后每年则增为3598个劳动日,增长了4 倍多。其保甲税则由归屯前594 6 元猛增至归屯后的14365 元”。陈本善:《日本侵略中国东北史》,第399 页。 “集团部落”内卫生条件很差,致使传染病蔓延,许多居民被夺去了生命。据 日伪统计,1936年“通化街的传染病患者为1132人,其中死亡153 人;金川县为1505 人,死亡137 人;柳河县为4385人,死亡315 人。传染病蔓延地区并不止于上述各 县,同时也波及东边道各县”。《历史教训——“九·一八”纪实》,第421 页。 下面以黑龙江省汤原县太平川“集团部落”和长城无人区的实例,揭露日本侵 略者的罪行。 1 太平川“集团部落” 位于汤原县城东35里处的太平川“集团部落”,是日伪统治中国东北期间建立 的一处规模较大,比较典型的部落。 太平川在“归屯并户”前约有500 余户人家。1936年,日伪当局为切断抗日武 装与民众的联系,在“地红三尺”的抗日游击区太平川屯,划定了东西宽600 米, 南北长660 米的范围建立“集团部落”,太平川屯西部300 余户1800余间民房和大 量粮草、家具等财物全部被烧毁;东部民房全部被扒掉。仅将中部10余户住地划进 “集团部落”的范围内,东西部居民全部赶入部落内。同时,太平川屯周围远至17 里,近至3 里范围内邻近的齐家屯,姜家屯等12个村庄的居民也一律并入部落内。 除部分逃散他乡外,约有270 余户被赶入太平川“集团部落”,周围村屯全部被扒 掉或烧毁。《东北“大讨伐”》,第19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