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缅甸 1945年8 月15日日本投降时,缅甸的局势与泰国、马来亚、印度尼西亚和印度 支那在一个重要方面有所不同,即缅甸的大部分领土已被盟军占领。缅甸人在1944 —1945年进行了艰苦斗争,这场斗争是抗日战场上最大的一次陆地战。结果是,虽 然一些日本人仍在设法从伊洛瓦底江流域向东推进,想同他们的主力汇合,但东南 亚盟军统帅部的军队收复了缅甸的全部领土,只有锡唐河以东的地区在外。为了便 于行政管理,每占领一地,该地便由缅甸民政处接管。这个处是以缅甸政府的文官 为核心组成的,其中大多数是欧洲人。这个核心中有不少临时军官,有一部分是从 欧洲人中招募来的,还有一些是过去在缅甸工作过的人员。大多数人都有军衔。 缅甸处境悲惨。这个国家所遭受的损失要比东南亚其他任何地方都惨重,因为 在1942年从南方打到北方,在1944—1945年又从北方打到南方。在首都仰光,经济 生活停滞不前,电车和公共汽车都不行驶了,供水和排水系统都坏了;路上的弹坑 没有填平;供电设备也坏了;盟军的炸弹炸毁了市内整排整排的房屋。总之,这个 城市是一片荒凉。许多省的城镇遭受的损失更严重,因为那里的建筑物没有首都的 坚固,更难抵挡炮火的轰击。由于轰炸和陆地战,主要城市的居民都被赶出家门。 在缅甸,几乎没有一个城镇过着正常的生活。桥梁和铁路线遭到破坏,铁路车辆遭 受严重损失,所以铁路交通已经瘫痪。由于在日本人占领期间公路失修,桥梁被毁, 主要公路实际上也不能通车了。伊洛瓦底江船队公司的船只曾经组成世界上最大的 内河运输网,对这个使用水上交通比陆上交通更为广泛的国家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但是,该公司的船队被破坏得几乎一艘船也没有了。石油和金属的生产都停止了, 这是因为1942年采取了“坚壁清野政策”,当时把生产这些东西的设备捣毁了,以 防被敌人利用。储存的木材(缅甸的主要产品之一)被滥用完了,森林由于缺乏保 护而遭受损失。大米的出口完全停顿了,因为缅甸同它在印度的主要市场的联系被 切断了,而日本又缺少运米的船只。反正日本能够更容易地从暹罗和印度支那弄到 大米,不受影响。由于种地人只从事于满足自己的最低生活需要的农业生产,于是 大片农田荒芜,很快变成了丛林。纺织品、药物等消费品已经三年没有进口了,除 了非常富有的人以外,一般人几乎无法得到。虽然就整个缅甸来说,主要食物是自 给有余的,但是还需要运输粮食供应城镇人口,还需要进行国内贸易,用缅甸南部 的大米换取缅甸中部的蔬菜和食油,这对广大群众的生活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所 以交通遭到破坏,就使有些地区的人民处在饥饿的边缘。 使一片混乱恢复秩序的任务,首先落到民政处肩上。该处不仅要临时建立起一 个行政管理系统,而且还要组织运输、卫生及正常生活中的其他各项工作。这些工 作得靠大部分没有经验的下级职员来做。因为,战前在缅甸低级公职中发挥很大作 用的是印度人,其中许多人已在1942年撤回印度,没有回来。一些仍旧留在缅甸的 下级职员(无论是印度人还是缅甸人),有许多人遭到疾病摧残,还有一些人则去 从事更能赚钱的生计,只要能找到这种生计的活。但是在军事组织的帮助下,作了 很大的努力,使生活这部机器重新开动起来了。 只要民政处仍旧行使职权,并在东南亚统帅部的绝对控制下工作,那就是一个 纯粹的政府官僚系统在主持工作。事实上,缅甸是在军事管制下;但这倒并不是为 了防止政治骚动。那些在1942年帮助过日本人的缅甸独立军的成员,后来预见到日 本人无法避免最终的失败,于是在1945年改变了立场,支持盟军;他们在缅甸已有 很大的影响。独立军是1885年英国废黜了蒂包国王以来第一支纯粹由缅甸人组成并 由缅甸人指挥的军队。事实上,这支军队对盟军的胜利并没有作出多少贡献,但由 于战争结束时它是在胜利者一边,它的影响就大起来了。东南亚统帅部庇护这支军 队。另一个事实是,1942年,仰光无线电广播曾经谴责过这支军队的一些领导人所 犯的罪行,但是盟军来后并没有处置他们。凡此种种,使缅甸人有了一个印象:缅 甸独立军的强大超过他们的实际情况。独立军大力宣传,努力使轻信的人相信,缅 甸爱国军(现在他们自称为“缅甸爱国军”)赢得了战争,盟军的援助是很少的。 再说,在日本占领期间,战前的政党几乎都不存在了。日本人组织的政府的首脑巴 莫博士已逃出缅甸。这样,缅甸爱国军领导人就没有竞争的对手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司令官吴昂山公开地做了“反法西斯组织”的领导。 “反法西斯组织”后来称作“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它是在1944年作为一种抗 日运动秘密建立起来的。从理论上讲,这是由十个政治团体组成的协会,其中共产 党人占大多数。这个同盟的目标是争取缅甸的独立。 1945年5 月发表的白皮书中规定了英国政府的政策,声明英国政府的目的是使 缅甸在英联邦中取得完全自治。自皮书同时也指出,战争的影响和日本人占领的影 响必定在缅甸的立宪进程中引起一些挫折。例如,由于人们的流离失所及生活中的 大动乱,有必要全面修改选举名单,或许还有必要规定新的选举权;恢复交通也是 举行选举的一个先决条件。要到实施民主政治制度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恢复时,才能 实行议会制。所以,虽然一俟军事行动上不再需要军事管制时,军事管制就可结束, 但是一切权力仍须掌握在总督手里。不过,总督将由行政会议(其成员中有一人为 缅甸人)来协助;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总督也将由一个小规模的立法会议来协助。 有人建议,这样的非代议制政体暂时以三年为期,在这段时期内,缅甸人民的代表 将制定一个新宪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里,边境地区 的非缅甸土著从来没有参与缅甸议会制,而一直是受英国总督的间接统治;白皮书 据此建议说,这种行政管理上的区别应该保持下去,总督应继续负责管理这些地区, 直到那里的居民表示愿意把他们的领土同缅甸本土合并时为止。 这些建议不能使那些“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的激进的民族主义领袖感到满 意。1943年,日本及其附庸国承认缅甸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虽然这仅仅是名义 上的独立,但是缅甸作为一个主权国得到正式承认,给那些有政治头脑的缅甸人留 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对日本的压迫固然非常愤恨,但并不因此而想失掉这一新的 地位。1942年英国政权的垮台又一次动摇了他们对英联邦的信心。暹罗是一个独立 国家,缅甸是英联邦的成员国,而暹罗在战争中所遭受的损失远远没有缅甸那么大。 这使人们对加入英联邦能有效地反对第三者侵略这种老生常谈产生了怀疑。缅甸人 同样也不能忘记,在日本人占领期间,缅甸完全是由缅甸人自己管理的,当时没有 欧洲官员的严格控制(多少年来欧洲人总是说严格控制是必不可少的),缅甸的生 活也还可以过得去。缅甸的民族主义者认为现在没有理由不继续管理自己的国家, 他们完全相信自己有这种能力。他们对缅甸在独立前必须再经过一个保护阶段这一 建议很有反感。而且,1935年在通过“缅甸政府法”时,肯定了缅甸的立宪进展不 会落在印度之后。战后明显地表现出,印度的政治有可能迅速发展,因而激发了缅 甸想相应地加速国内政治进展的要求。 这样,白皮书中规定的英国政府的政策与缅甸民族主义者的目标之间就有了一 条明显的、深刻的裂缝。英国的意见是缅甸要有一个实行非代议制政体的阶段,然 后再成立英联邦中的一个自治政府。缅甸人则要求完全的独立,彻底从英联邦中分 离出来。在盟军占领的头几个月里,有将近一百万外国军队驻在缅甸,缅甸民族主 义者无法反对白皮书的政策;但是很明显,盟军不久就要被调回国,那些可能留在 缅甸的外国军队不会有多大热情来参加缅甸的国内战争。因此,缅甸民族主义者在 等待时机,扩展自己的势力,等到军事管制政府撤销之时,就可为他们积极展开反 抗铺平道路。 除了缅甸立宪前途这个总问题以外,还有一个具体问题烦恼着同盟的领导人, 这就是缅甸爱国军的前途问题。同盟的领导人想使这支部队成为缅甸正规部队的核 心;吴昂山当时宣布说,缅甸正规军应是将来缅甸自治领军队的基础。1945年9 月 7日,在东南亚统帅部所在地康提召开了一次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海军上将蒙巴 顿、斯利姆将军、吴昂山,还有缅甸共产党的领袖吴丹东以及东南亚统帅部与同盟 的其他代表,会上就缅甸爱国军组织成正规部队并由英国军官训练一事的条件达成 了协议。结果发现用这种方法合并一切部队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些军人体质差或者 资历不够,不适合编入正规部队。那些没有编入新部队的人前途莫测,成了国家安 全的隐患。 战事结束了,这就有必要早日恢复文官政府;只要战争还在继续,军事管制政 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日本人一投降,就很难说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实行军事统治。 因此,虽然锡唐河以东的地区还有大批日本人要对付,暂时仍在军事管制之下,但 缅甸总督雷金纳德·多尔曼- 史密斯爵士已回到缅甸,并于1945年10月16日复职。 政府各部门的权力分阶段地逐步移交给文官掌管;到1946年3 月31日,民政处终于 结束了。 总督回来后,仍按照1935年缅甸政府法的条款来治理这个国家。但是,由于在 那个阶段恢复议会制度被认为是不可能的,当时就按照1935年缅甸政府法第一百三 十九条施政,这一条规定,如果情况需要,总督可以宣布接管所有或任何一部分政 府权力。 1945年10月17日,总督在仰光市政大厅发表演说,说他没有带来明确的方案, 但是带来了一个明确可行的纲领,“实现了这个纲领,缅甸一定会——而不再是‘ 可能’——加入世界上完全自治国家的行列。……缅甸的自由权力得到了承认,剩 下来要做的就是要保证缅甸能尽快地、有秩序地按照宪法的规定获得真正的自由。” 他继续说,对这个纲领可能会有不同意见,但是“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在尽可能短的 时间里订出一致赞成的尽可能完善的措施”。他说,将尽快举行普选,但在选举之 前要创造条件使全体选民能够无顾虑地投票,要规定选举权,要准备选举名单。这 些为普选准备条件的措施是很必要的。他打算不久就任命行政会议。行政会议应被 看作权宜之计,看作“看守政府式的”机构。〔他说〕在今后几个星期中,我的目 标是建立一个行政会议,该会议主要由缅甸的德高望重的非官方的缅甸人组成。我 的意图是,当各部还归文官掌管时,这些非官方的缅甸人应该在行政上负责在日本 入侵前由部长会议管理的事项。 接着,总督就着手建立他的行政会议:如他预先讲明的,行政会议的成员将行 使在日本入侵前由部长们行使的权力;但是,这个任务是非常艰巨的。战前的政党 制已不复存在,不少战前著名的政治领袖已不在缅甸了。例如,盟军占领仰光后不 久,巴莫就到日本去了,这时还在日本;吴苏仍被拘留在乌于达;根据巴莫的要求, 日本人把德钦巴盛和吴吞奥转移到印度尼西亚,他们至今还未282 回到缅甸。其余 的著名政治领袖大部分支持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唯一值得注意的例外是包吞爵 士和吞昂觉爵士,他们在1942年曾陪同总督到印度去过,由于这个原因他们被极端 民族主义者视为是亲英的。 这样,有必要邀请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的领袖来就职。但是,吴昂山和他的 同事们要求在1945年9 月28日经行政会议的命令批准的十五个行政委员职位中占十 一个,并且要求由他们自己来分配这些职位。另一方面,总督提议建立一个由十一 名成员组成的行政会议,其中有七个部长职位归人民自由同盟,由总督自己分派。 同盟进一步要求,分配给他们的部长职位中必须有内政部在内,但是总督希望把这 一职位分派给包吞爵士。他的理由是,除了报答包吞爵士的意思以外,还因为内政 部长负责行政官员和警官的人事安排,而且有人猜疑,人民自由同盟想要在最后举 行选举时把内政部长的职权作为一种政治工具来影响竞选运动。另外,大家都知道, 同盟规定,它的任何执政的成员必须把一切行动向同盟的最高委员会汇报,而且要 接受同盟的指示。同盟的各项要求之所以被英国当局所厌恶,还有一个原因是,同 盟的目的显然在于建立一党制。然而在举行一次自由和公平的选举以前,总督是不 准备把权力单独交给任何一个政党的。 因此,关于同盟成员参加行政会议的谈判破裂了。1945年11月3 日行政会议组 成时,其中有一名彼任命为副主席的欧洲文官,还有两名曾于1942年去过印度的政 治领袖和其他七名在战前登上政治舞台但不是该同盟的拥护者。行政会议的秘书长 是一名缅甸的文官。1946年1 月,另增加一名被任命为行政委员的缅甸人。1945年 12月31日,由总督指定人选成立了一个立法会议,其中除包括行政会议的成员外, 另有三十四名成员。在这另外增加的三十四名成员中,有三名欧洲人,三名印度人, 四名克伦族人,一名华人。 宪政机构就这样建立了,但它没有开展工作。同盟方面竭力反对,当时同盟是 这个国家唯一正式组成的政党。委员们尽力想恢复他们曾在战前领导过的几个政党, 但几乎没有什么成就。甚至在缅甸政界可能是最有势力的人物吴苏,于1946年1 月 获释回国后,就着手进行他那“莫肖特党”的重建工作,但也极少成就。至于1946 年8 月从日本遣返回国的巴莫,甚至不想再进入缅甸政界了。因此,委员们信心不 足,因为他们不知道这种现状能维持多久。他们感到自己的地位完全依赖于英国的 支持——起初是总督的支持,无法可想时,最后一着就要靠仍驻在缅甸的英国武装 部队了。但是,随着复员工作的继续进行,这些英国武装部队的人数正在迅速减少 ;随着它们的力量的减弱,同盟的活动变得更加剧烈了。结果是委员们不愿作出决 定,总督则严格按照宪政原则办事,必须等待他们的决定和建议,而他们却一直没 有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由于当时缅甸没有自己的财政收入,在资金上完全依靠联 合王国政府,所以英国政府财政部的传统势力紧紧地控制了缅甸的行政部门。这样, 行政机构几乎不起作用,大大妨碍了受战争灾难的国家的重建进程。 吴昂山在仰光的人群拥挤的集会上发表演说,他谴责英帝国主义为魔鬼,低毁 总督为“法西斯主义者”,以此来鼓动群众。他的观点在1946年1 月21日的反法西 斯人民自由同盟会议上通过的决议中阐述得很清楚:缅甸人民渴望摆脱英帝国主义 的奴役,争取自由,行使自决权。因此,我们不能满足于英国自治领的地位或英帝 国主义体制内的任何其他地位。缅甸人民将通过由成年人普选产生的立宪议会来决 定他们自己的命运。这个议会必须是一个拥有主权的立宪议会,而不是一个在英帝 国主义庇荫下选出的议会。在通过立宪议会来决定缅甸的命运以前,必须建立一个 代表这个国家一切民主派别的临时国民政府,而不要建立一个适合英帝国主义利益 的政府。……缅甸不能接受白皮书的阴谋,而是决心粉碎这种阴谋。……缅甸不需 要根据1935年“缅甸政府法”的那种大选。因此,即将到来的选举应该旨在建立一 个由成年人单院选举〔原文如此,疑是普选之误〕产生的有主权的立宪议会。年满 十八岁的公民有权参加选举。 缅甸民族要求的最大障碍是现政府中的帝国主义官僚机构,包括行政会议在内。 缅甸应为解散现政府而努力奋斗,并根据大西洋宪章和联合国宪章,为使世界承认 缅284 甸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而努力奋斗。 这样,同盟终于拒绝接受英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并公开宣布它决心建立一个 不受英联邦制约的独立国家。另外,同盟发现,不但对于重新掌权的英国当局所采 取的政治政策,而且对其经济政策,都有理由感到焦虑不安。英国当局决定,如果 要有秩序地恢复缅甸的经济,就必须严格管理各种重要的经济活动。而且,人们清 楚地知道,在战前,缅甸的政治舆论强烈抨击欧洲人和印度人在缅甸投资开设的较 大的工商企业所享有的实际上的垄断权利。因此,英国当局曾经决定成立若干计划 局——农业、运输、民间供应、内河运输、陆上运输和木材企业等的计划局。在情 况转为正常,从而缅甸代议制政府得以自己决定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前,这些企业应 由计划局组织经营。但是,计划局把以前从事这些企业的商行作为它们的代理机构。 因此,缅甸方面怀疑,设立这些计划局只不过是一个花招,旨在恢复旧的经济体系 而已。 土地问题也很尖锐。许多年来,在缅甸有这样一种明显的倾向:农民的土地转 入大地主手中,在很多情况下转入印度高利贷者手中。在日本人占领时期,地主无 法收租,实际上当时土地已属佃户所有,但是重新掌权的政府肯定要承认地主的权 利,无论它最后会采取什么土地政策。虽然实际上地主仍然不可能收租,可是承认 地主的权利却在农民中引起不安。鉴于迫切需要使已经荒废的土地恢复耕种,这种 不安情况就成为更加严重的问题了。而且,在过去,种植水稻的费用由高利贷者和 地主接济,他们在5 月下旬和6 月的耕种季节预付资金。耕种者用这笔资金去买种 籽和必要的用具,在庄稼收获和卖掉以前也用这笔钱来维持家庭生活。但现在,在 新的情况下,这种接济农业资金的方法不会再出现了。 恢复缅甸的米业是政府政策的主要目标。在战前,缅甸是世界上最大的大米出 口国,当时平均每年出口大米约三百万吨。特别是印度和马来亚迫切需要缅甸的供 应来解决大米的严重不足,但是缅甸现在不能再提供大米了。为了应付这个问题, 在缅甸重新掌权的英国政府批准了给耕种者以贷款,1946年4 月的贷款最高达到三 千万卢比(二百二十五万英镑);那些在1945—1946年季节休耕而到1946—1947年 季节应播种水稻的土地,还一律给予每英亩十二卢比的津贴。 但还有其他妨碍耕种的困难问题。其中之一是消费品不足,特别是纺织品。如 果耕种者不能以其收益买到象棉布这样的必需品,那就不能激发他们生产谷物的热 情。缅甸是世界范围消费品不足的受害者之一。另一个同样严重妨碍耕种的问题是 治安的日益恶化。 战前,缅甸的土匪结伙抢劫,十分猖獗,危害治安。1946年头几个月里,治安 成了严重问题。当时有许多武器散落在全国各地。有些是1942年英国人撤走时遗留 下来的,更多的是日本人在战争末期为给胜利者制造麻烦而散发的,其他的是战争 期间曾在此活动的英美秘密组织也许是不够审慎地随意散发的。据估计,至少有五 万件武器落在未经批准的人的手里。在盟国占领缅甸的初期,大量军队的存在制止 了犯罪活动,但英国军队大批撤退回国后,这些长期被日本人使用虽属粗暴却有效 的方法所压制的犯罪分子,就又开始胆大妄为起来了,因为他们从过去的经验中认 识到英国人的治理方法相对说来是比较温和宽容的。在对付犯罪活动的工作中,警 察部队的组织混乱给行政当局造成了困难。经过三年多脱节之后,这些警察部队必 须重新编制,重新训练;警察部队不但失去了原来的情报来源,而且现在他们更苦 干武器装备实际上还不如上匪的好。治安问题如此严重,以致1946年3 月,在仰光 至曼德勒的几个地段,没有警卫队的武装护送是不可能行走的。据报道,1946年3 月份发生了九百二十九起武装抢劫案件,4 月份不少于一千零七十五起,而且由于 受害人害怕报复,必然对警察当局隐瞒了更多的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缅甸的耕种者不想种庄稼,因为种植庄稼的收益很可能被人窃 取,而且根据他们的习惯,如果要种的话,那就得住在离他们村庄很远的孤独的田 舍里,在那里难免被人袭击,实在很不安全。 军事当局在对付土匪威胁的工作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帮助,但大部分工作必须由 民警来做。由于他们的努力,到1946年中期,有一万五千多名土匪被逮捕入狱,约 有一万名嫌疑犯正在等待审讯。收回了四万多件私藏武器和近一百万发弹药。但还 有许多武器有待查明下落。 另一个引起惊慌不安的原因是在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控制下私自建立了一支 军队。1945年11月,一家仰光报纸报道:吴昂山建议成立一个灌输军事教育的组织, 使这个国家的青年人热心为国家服役,帮助政府当局镇压犯罪活动。两个月以后, 1946年1 月,报纸上发表了要求前缅甸爱国军的人员报名服役的通告。这样组成的 人民义勇军组织里有许多有点作战经验的成员。1946年的头几个月,这个组织开始 进行非法的训练。据报道,至少在一个地区,义勇军进行了手榴弹实弹演习。英国 当局严肃地对待这一事态的发展,但吴昂山断言,这个组织的主要目的只在于关心 不能被新缅甸军队吸收的那些缅甸爱国军成员的利益。他还说,这个组织的目的不 是为了向法律与秩序挑战,而是为了与政府当局在镇压犯罪活动的工作中进行合作。 他否认这个组织的成员曾经进行任何手榴弹实弹投掷训练。对于这个组织的士兵人 数,有各种各样的估计,但据说至少有六千人。有些方面的人士认为这个组织有一 万四千人。 私自建立一支政治性的军队这件事本身已经是要不得的,而其中有些成员在有 些情况下竟然成了扰乱国家治安的土匪的核心,这就更要不得了。此外,人民志愿 军组织的成员发出的威胁,在倾向于支持政府的人们中引起了恐慌和沮丧。据说, 有人正在开列政府机关中不亲同盟的公务人员的名单,以便同盟终于执政的时候给 他们以应有的惩罚。 在这种情况下,暴力行动是不可避免的。1946年5 月18日,人民义勇军组织与 在勃固地区的坦塔宾城的警287 察部队发生了冲突。在这次冲突中一人被打死,二 人受伤致死。1942年有一个印度人村长死了,人们普遍怀疑政府当局打算以谋杀罪 审讯吴昂山,这也是同盟与政府的关系恶化的一个原因。 人们看到,在缅甸,正如在全世界一样,战争的结束并没有恢复正常生活,也 没有恢复繁荣,因而人们产生一种失望情绪,这就使缅甸愈加陷于动荡不安了。反 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继续进行煽动。1946年1 月,他们要求准许派一个代表团去联 合王国陈述他们的意见。但这个建议被拒绝了,借口是英国政府不准备同一个政党 单独谈判,而且关于政治方面的问题,应首先向总督陈述。但同盟继续进行活动; 在与英国某些政界人士的接触中受到的鼓励,促进了同盟的活动。同时,选举的准 备工作已经开始,也许可在1947年举行。英国议会通过了法律,规定了缅甸的新选 举权——以十八岁以上的男子和十八岁以上的识字妇女有普选权为基础。 1946年6 月,由于健康的原因,雷金纳德·多尔曼- 史密斯爵士感到有必要回 英国去,他的医疗顾问们建议他不要再回缅甸了。总督的职务暂时由印度民政署的 亨利·奈特爵士担任了几个星期以后,由少将休伯特·兰斯爵士继任。他曾担任过 缅甸民政处处长,由于他在缅甸呆过几个月,所以人们认为他对情况很了解。1946 年8 月30日,兰斯到达仰光。9 月2 日,他在仰光市政厅的讲演中说,他的任务之 一是保证明年春季能进行选举;他还表示他的行政会议很可能要改组。但是,新总 督还未能采取这些步骤时,就面临着警察部队的总罢工,罢工很快扩展到政府各机 关的下级单位。 这些罢工的根本原因是经济问题。这时的生活费用约达战前水平的四倍。在这 种情况下,下级官员的薪金实在不足以使他们过象样的生活。在设立民政处的时期 内,所有的公务员一直能得到免费供应的口粮,并能到军队小卖部去购买物品,但 从1946年3 月31日起,这些特权都取消了,而关于生活费用的请愿,财政部至今没 有答复。至于警察部队,其境遇特别坏,他们负有重大的责任,须得抵制很多引诱, 在经常同土匪的战斗中他们要冒生命危险,而对所有这一切的报酬,却是比佣人还 要低的薪金。 1946年9 月5 日,仰光警察部门开始罢工。罢工很快扩展到其他地区,到该月 23日,政府的下级公务员的总罢工在全国展开了。虽然罢工本来是经济性的,但后 来却变成政治性的了,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利用罢工作为破坏行政会议的手段。 很明显,只要现在的行政会议继续执政,这次罢工是不会停止的,因此在9 月 17日,行政会议的成员都辞职了。9 月26日,总督宣布成立一个由九名委员组成的 新的行政会议。在这九名委员中,六名是同盟的代表,包括一名共产党人;其他三 名是莫肖特党的领袖吴苏、多巴马—阿西容党的领袖德钦巴盛,和一名退休的公务 员吴丁杜。还宣布内政部、外交和国防部的部长职位由同盟的代表担任;联合王国 财政部的控制将有所放松;总督保持对边疆地区的控制权,可是他要随时向行政会 议详细报告边疆的情况。 反法西斯人民同盟就这样获得了胜利。它按照自己的条件在政府里取得了几席 要职,并且使缅甸政府摆脱了联合王国财政部的控制。从此以后,缅甸实际上是完 全自治了,因为虽然在名义上根据“缅甸政府法”(1935年)第一百三十九条,其 行政事务仍然由总督办理,但是实际上总督已经不能再对行政会议进行任何控制了。 这样,反法西斯人民同盟进行了一次革命,使原来的行政完全陷于停顿;同时 由于新制度是革命的产物,就不可能指望国家不再蒙受暴力的磨难。9 月21日有人 企图暗杀吴苏,虽然他的生命得以保全,但他的一只眼睛受了伤。这次暴行的凶手 一直没有抓到,但是大家都知道,在吴苏看来,这次暗杀事件是吴昂山唆使的,他 力图消灭吴苏这个也许是唯一能够同他竞争的有势力的人物;大家也知道,照吴苏 的看法,警察局努力追索凶犯的活动,在吴昂山的命令下遭到了破坏。 在反法西斯人民同盟内部也有些龈龋。盟内的共产党人和其他人士之间的关系 有所恶化。缅甸的共产党有两个:“缅甸共产党”和“共产党(缅甸)”,后者比 较激进。1946年7 月,共产党(缅甸)曾经被政府宣布为非法团体,而当时吴昂山 对于反对这一措施的任何抗议都表示拒绝参与,虽然在他就职后,他设法解除了对 于该党的禁令。他对缅甸共产党的态度比较好,他接纳该党领导成员之一德钦太因 佩为行政会议的成员。但据10月13日的报道,反法西斯人民同盟把缅甸共产党开除 出自己的行列,理由是:该党企图破坏盟内的团结,尽力想取代吴昂山的领导位置, 而且甚至在10月2 日总罢工已经解决以后还在农工群众中进行煽动,制造动乱,使 人民同盟陷于困境。于是德钦太因佩辞去了职务,并痛斥吴昂山及其同伙,说他们 是“高压政策的工具”。谴责他们“与帝国主义勾结”。 于是,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先是取得了一次对英国政府的巨大胜利,然后又 消除了共产党人,加强了自己队伍的团结,又前进了一步。早在10月27日,吴昂山 在一次公众集会上宣称,争取独立的斗争还要继续进行;后来在11月8 日,行政会 议宣布其政策是“立即建立一个主权国家……如无必要延迟的话。”11月13日,据 缅甸报刊报道,人民同盟的工作委员会已经决定,英国政府必须在1947年1 月31日 以前宣布,缅甸将在一年内获得自由,缅甸将在没有任何外国干涉的情况下进行选 举,行政会议将改组为国民政府。如果不接受这些条件,人民同盟的代表将辞去行 政会议内的职务。 据悉,这个最后通牒是以武力为后盾的;一次反对政府的全国范围的叛变,正 在着手准备;而政府已经再也没有军事力量来对付这样的威胁了。要阻止或镇压这 次预谋的叛变,唯一的办法是向缅甸境内增派英国军队,但联合王国并没有采取军 事行动的意向。 12月20日,英国首相在下院声称,已邀请行政会议成员的代表到伦敦来商讨。 关于将行政会议转变为国民政府的要求,他说:国王陛下政府的意见是,目前已经 组成的缅甸政府应在现行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对缅甸行使充分的权力。当然,不 可能象我们就印度的情况所指出的那样,制定一种新的临时宪法;因此,旧宪法必 须在形式上加以贯彻执行,但是国王陛下的政府无意干预缅甸的日常行政,缅甸的 日常行政目前是由总督的行政会议里的缅甸人员负责办理。至于在这方面,代表们 如果觉得仍有困难,我们可在即将进行的讨论中商议,尽力予以排除。 这一建议为人民自由同盟所接受,虽然它重申了它的威胁;在1947年1 月31日 以前,现在的行政会议要成为拥有全部权力的临时政府,要为成立立宪议会举行选 举,缅甸要在一年内完全独立。除非同意以上几点,否则代表们就宣布辞职。 这样的事态发展,在许多非缅族的土著居民看来,是有些令人担心的。反法西 斯自由同盟公开宣布的政策,是使边疆地区的人民与缅甸本部的人民紧密联合起来, 同盟也曾试图促使他们彼此合作;但是有一个少数民族,即克伦族,对此不能赞同。 有少数克伦族住在缅甸东部的一些山区,而大多数则住在伊洛瓦底江三角洲和丹那 沙林区,散居在缅甸人之中;不幸的是,这两个民族之间有一段长时期的民族对抗 的历史,1942年合法的行政机构撤退时,缅甸独立军中一批专横跋扈分子对克伦族 人进行了野蛮的大屠杀,这一民族对抗就发展到了顶点。1945年6 月间,克伦族人 的首领在仰光举行了一次会议,会上重新提出了在将近二十年前曾提出过的要求— —为克伦族人建立一个单独的行政区。为了坚决实现这一要求,建立了一个克伦族 中心组织。克伦族人认为,由于克伦族人民在战争的黑暗时期和1944—1945年的战 役中曾经为盟国的事业英勇地服务过,他们的要求应该会被英国政府所接受。1946 年7 月,派了一个克伦族友好代表团到联合王国去,为克伦族的要求辩护,并请求 英国政府对克伦族人民给予保护,但是他们受到了冷遇,很是失望。克伦族人民对 于人民自由同盟所推行的政策并无好感,而且颇感恐惧,因为实行这种政策,就要 把整个缅甸,连同克伦族人民自己的命运,拱手交给一伙曾经为日本人在战场上卖 过命的人,而且其中有些人还对当地坚决反抗过日本人的人民犯下了严重暴行;因 而虽然有少数人支持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但到1946年年底,一些最有影响的克 伦族首领决定不打算参与争取缅甸独立的任何计划了。 在日本投降后的十六个月内,由于缅甸与英国的关系存在着问题,相形之下, 缅甸的对外关系就变得不那么显著了。虽然它的对外关系并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与 中国的关系是不够和睦的。缅中两国沿北纬25°35′的边界线从来没有谈妥,战时 在这一带作战的中国军队曾想把当地居民看作中国国民,并且想在这个国家定居下 来。缅甸当局曾经劝他们离开;但在1946年1 月间,有一股中国军队在缅甸境内更 向南侵。有一支约四百人的部队越过边界,占领了位于密支那对面伊洛瓦底江边的 允冒,借口说他们是来接管在保山一密支那公路上的战时用于军事目的的工程设备 的,同时他们是来抓逃兵的。他们的指挥官召集当地的中国人举行了一次会议,请 他们控诉英国人对他们的不公正待遇。指挥官还通知英国当局说,如果发生什么纠 纷以致杀死了中国士兵的话,他就要逮捕那些负有责任的人。可是,英国一方面向 重庆提出抗议,一方面在邻近地方集结了强大的军队,这就促使这支中国部队在缅 甸领土上驻扎了将近五星期之后,终于撤出了这个地方。 缅甸同暹罗的关系没有发生什么问题。原来在日本赞助下被暹罗兼并的景栋和 孟板这两个掸邦,现在被缅甸收复了,此后,这两个国家恢复到以前那种在政治上 彼此隔绝的状态。那条在建造时牺牲了成千上万人的暹缅铁路,现在停止通行了; 在边界线的缅甸一边,铁路被拆卸下来,材料搬到国内别的地方去重建主要交通干 线,而原来日本人从缅甸取来用于暹罗一边的材料则卖给了暹罗。因此,在两国之 间又缺乏现代化的地面交通工具了。1946年12月18日,在缅甸的铁路终点站丹彪西 驿村举行了一次纪念死难者的追悼会,总督和缅甸政292 界要人参加了追悼仪式, 参加者还有澳大利亚、荷兰、美国、中国、马来亚、印度和暹罗等国的代表。仰光 的主教主持了一次基督教追悼仪式,同时还举行了一次佛教追悼仪式。 虽然当时缅甸的局势纷乱不安,但是到1946年底已经进行了不少恢复经济的工 作。这时大部分铁路系统又开始经营业务,同时内河运输系统把那些从军事部门调 来经过改装的船用于商业航行。可是消费品仍严重缺乏,物价还是很高。木材出口 工作几乎还没有重新开始,同时,矿业的生产,由于设备短少,简直还不能着手进 行。至于缅甸的主要商品——大米,1945年仅出口十万零三百公吨,1946年也只有 四十三万一千四百公吨,与战前大大超过三百万吨的出口量相比,实在相差太远了。 ---------------- 转自第三帝国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