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日本殖民主义在朝鲜留下的经济遗产 南北两部分的朝鲜人,除了一直都怀有不顾后果只求立即独立这一愿望外,还 有着另一种共同的情绪,即憎恶日本以及一切日本的东西。从朝鲜人的观点来看, 他们过去的统治者,不论是军方的还是文职的,当官的还是不当官的,都越早遣送 回国越好。再者,所有的朝鲜人都认为,日本人所拥有的财产,不论是私产、动产 或不动产,都应该自然转归新政府所有。就农地而论,似乎十分明显,所有权应当 转移给实际耕种土地的人。因此,在最初两年中,美国人和苏联人所面临的具体经 济问题,有许多是围绕着这些问题的。其他的一些具体问题是围绕着管制物价、管 制短缺的物资与短缺的公用设施的分配工作,以及鼓励发展经济。 (一)从朝鲜遣返日本人 尽管美国军队暂时使用了原日本官员,但是后来很快就采取措施,尽速地遣返 日本武装部队和平民。日本武装部队对治安是一个威胁。因此,尽快地把他们解除 武装,并优先遣送回国。在美国军队进入朝鲜后的一个半月内,日本在南朝鲜的全 部军事人员中的将近三分之二,即大约十万人,已被遣返回国。余下的八万人在此 后数周中也被遣返了。至于日本平民,投降时在南朝鲜的约有七十五万人。虽然他 们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三,但他们占据着政府、工业和商业中的全部重要职位,还 452 占有大量的土地。因此,尽速地把他们撤换了下来,而用朝鲜人来代替日本的 技术人员。在开头三个月内,将近半数的日本平民被遣送回国。到1946年6 月,据 报告,只有七百零三名日本人还留在南朝鲜——从北朝鲜来到南朝鲜的日本人除外。 在遣返问题上,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方面,即朝鲜人的三个方向的移动。在日 本的一百多万朝鲜人——这些人在日本组成一支半奴隶性质的劳动大军——从日本 回到家乡。与此同时,有将近十万朝鲜人从中国或海外的其他地方回到朝鲜。最后, 朝鲜人从北部流入南部,这种流动在占领后的第一个春天达到了顶点。官方的数字 表明,在最初两年中,离开苏占区的人数约为八十万人,但实际的人数可能要多得 多。 这种大规模的移民给南朝鲜造成了额外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它的结果是: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由于遣返回国,人口净增了至少一百一十万——这个数目大 于正常情况下的人口增长数。又因这些人中大多数都是一贫如洗,所以他们都得由 美国占领当局或朝鲜政府或人民给予照顾。 (二)配给和物价控制 甫朝鲜人口的这种迅速增长,增加了对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需求,而由于 四年的战争,粮食和其他必需品非常缺乏。而且,统治朝鲜的日本当局并没有对工 业和运输进行正常的维修。对于一个农业国来说十分重要的化肥工厂,已被转变为 兵工厂;土地的生产能力急剧下降。例如,在1941年,大米的产量估计为每公顷二 点四四公吨。但在1946年,已下降到一点六七公吨。因而,如果要想避免急剧的通 货膨胀和饥谨,如果要保证生活必需品得到公平的分配,就必须实行有效的控制。 根据麦克阿瑟的命令,在日本继续实行配给和物价控制。然而,由于光复对朝 鲜人产生的心理上的影响,由于在美国占领军中缺少受过训练的人员,这样的制度 在朝鲜却行不通。所以,在10月初就实行了自由市场经济。军政府作出诺言,要以 固定价格收购,但是由于普遍的财政混乱和广泛的囤积居奇,收购的价格不断上涨。 在两个月内,收购的价格上涨五倍。而且,当寒冬将近时,可以明显地看出,要想 避免饥馑,就必须对三分之一的南朝鲜人实行配给。因此,实施了一项强制征购粮 食的计划,还规定了大米的最高售价。可是,军政府当局很快就发觉,他们的计划 不得人心。他们计划要分配衣着和农具等“刺激性商品”给农民,但这个计划失败 了,因为人们渴望囤积粮食,同时“刺激性商品”又缺乏。对城市人口实行了大米 配给,从2 月份到10月份这段期间每人配给二点三蒲式耳。每天的定量是零点三二 夸脱。1946年1 月31日开始实行向农民强制征收大米。不久以后,就对棉布、衣服、 火柴、肥皂、纸张、农具等短缺商品实行控制。这样,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美军 就发现自己不得不重新实行那种不得人心的统制办法了。到1946年7 月,当汉城生 活费用每月的支出为每月收入的一倍时,全国物价委员会接到要降低消费品价格的 命令。这项降价命令收效甚微,一年以后,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迫使当局取消了对 私人生产的商品所定的限价。 为了进一步压低粮价,霍奇从美国进口了粮食和化肥,同时实行一项夏季征购 粮食的计划。征粮计划是迫454 切需要的,因为1946年的庄稼由于夏季的洪水而受 到大面积的损失。不幸的是,军政府只征得了夏季征粮定额的百分之五十二,即谷 物总产量的百分之十六,于是,汉城的粮食配给降到了更低水平。军政府把征购夏 粮和秋粮的工作都移交给朝鲜当局去进行,但是结果并不太好。1946年的粮食产量 只有二百一十万五千七百四十八公吨,即战时平均产量的百分之八十二。而且,尽 管朝鲜的领导人物参加了各种会议,但仍存在着相当严重的抵制征购粮食的情况。 社会混乱,官员和生产者都懒懒散散,共产党煽动人们去抵制军政府所提出的任何 计划,投机牟利,囤积居奇——凡此种种,都起着破坏计划的作用。到1946年12月 31日为止,规定要征购的粮食中只有百分之六十二交了货。1947年3 月15日征粮计 划结束时,完成的征购量比原来的定额少百分之十七;原来的定额约为粮食总产量 的三分之一。结果,在1947年春季和夏初,汉城以及南朝鲜其他城市中的将近九百 万居民仍然得不到足够的粮食供应。 临时立法议院反映了许多朝鲜人对这种粮食配给办法的态度。1947年3 月初, 军事长官要求立法议院通过必要的法律,使夏季征粮得以顺利进行。尽管征购量只 占夏收粮食总量的百分之二十,议院的一个委员会仍不同意这项征购计划,理由是, 这项计划会给农民带来困难,而且这种计划也不是解决粮食短缺的适当办法。最后, 勉强取得了立法议院的同意。实行了一项新的计划,并改善了征购和分配的办法; 同时,大米产量增多,粮食进口量也加大,因此获得的粮食增加了,在1947年秋季, 紧张状态有所缓和。那时,进口了十五万三千公吨化肥,足以使1948年的大米产量 提高百分之十五;这是为供应南朝鲜所需要的粮食而进行的战役中的一个转折点。 关于北朝鲜的配给、粮食征购、物价控制等具体情况,没有得到象南朝鲜那样 多的材料。得到的一些迹象很清楚地表明,作出某些一般的结论是可能的。首先, 很明显,北朝鲜和南朝鲜一样,大米产量不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下降了百分 之十五到二十。在1945—1946年间,化肥供应不足,工厂停工。关于1946年春天严 重缺粮的报道,看来是很有根据的,并且为这一事实所证明: 1946年2 月到6 月期间,成群结队进入南朝鲜的难民特别多。显然,在1946年 全年,农业情况一直不好。金日455 成在1947年2 月提交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大会的 新经济计划中,建议扩大农业生产,包括扩大耕地面积,以应付人民的粮食需要。 于是,情况似乎大有好转;据报道,1947年的粮食产量为二百万吨。 北朝鲜生活中的另一个特点,是实行严格的配给制和征购米粮制度,这是由缺 粮造成的,虽然这也是一切共产党控制地区所共有的情况。在地方一级和道一级都 很早就组成了人民委员会,这有利于推行一切规章。在北朝鲜,不仅在遵守配给制 度方面,而且在政治表现方面,如有越轨行为,就很可能受到立即停止其配给的惩 罚。因此,配给制度不仅成为北朝鲜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一个政治 武器。如果一个人的配给卡被没收,那么受害者面临的就是两条出路:要么在社会 上和经济上都遭排斥,要么作为难民流亡到三八线以南去。最后一点:作为计划经 济的一部分,一切物品的价格都是受控制的,固定的。正如下面在谈到北朝鲜的财 政时所指出的,一开始就实施了对货币、价格和商品分配的全面控制。消费品在有 货的时候是以固定价格出售的,或被用作给农民和劳动者的“刺激性商品”。警察 国家的统治方式使囤积居奇和黑市交易减少到最小限度。总之,两支占领军都面临 着粮食供应、配给、物价控制等困难问题。在南部的美国人碰到的困难更大,因为 他们要对付的人口更多,还要照顾二百万以上的难民。而且,人道主义的民主准则 要求对所有的人一律给以饭吃,无所歧视,不论其政治信仰如何。不能把不给饭吃 作为一种政治武器。美军司令部还自然愿意尽可能地顺应朝鲜人的愿望,这是使事 情复杂化的又一个因素。因此,当朝鲜人吵吵嚷嚷要求取消配给制并取消对物价的 控制时,霍奇默许了。当经济情况又要求重新实施这些控制时,霍奇就受到了严厉 的批评。当农民们抵制夏粮和秋粮征购计划的执行时,他们的愿望又尽可能地得到 了尊重,以致没有采取什么直接的行动来对付他们。 (三)日本人财产的处理 (1)土地改革 日本投降以后,俄国人和美国人在朝鲜立即面临的最重大的问题之一是土地改 革。从经济上看,土地改革很重要,因为朝鲜正象大多数亚洲国家一样,面临着一 个长期未能解决的土地问题,那就是过多的人口想依靠面积太小的耕地勉强生活。 此外,流行着租佃制度,平均的地租达到农作物的价值一半以上。再者,日本曾支 持地主,作为增加日本在农业方面收益的手段,同时日本人又占了大部分最好的农 地,这些情况使土地改革问题更加复杂化了。因此,对这批日本地产的处理,既是 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 就美国当局而论,他们认为自己的作用是保管这些地产,直到将来有一个统一 的朝鲜来决定其最后处理办法。因此,美国的政策直接受这件事的影响:联合委员 会有朝一日会组成一个全朝鲜的临时政府,这个政府将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另一 方面,朝鲜的佃农,特别是租种日本人土地的佃农,都迫切要求美国军政府立即把 土地转归他们所有。在北朝鲜,不管北部或南部的大多数人的意愿如何,凡地主的 财产都予没收,转归耕种者所有。 作为解决南朝鲜土地改革问题的第一步,军政府在1945年10月5 日发布了一项 法令,规定地租最高不得超过农作物全年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三又三分之一。另外, 还考虑了这样的建议,即允许农民经连续十五年每年交付收获量的四分之一以后, 就可把耕种的土地转入本人名下所有。1945年12月12日,官方采取了第二个步骤, 把日本人占有的土地划归美国军政府掌握。土地的使用由“新朝鲜公司”监督,该 公司的前身就是日本人创办的“东方拓殖公司”。新朝鲜公司被授权把土地租给朝 鲜的佃农。然而,在两年多的时间中,没有采取其他转移日本人财产所有权的决定 性行动。所以不愿意清除这个重大的障碍(日本人的财产),部分地是由于朝鲜临 时立法议院的保守态度。该议院的许多议员是朝鲜的地主或地主集团的代表,他们 生怕把原来日本人名下的财产转归朝鲜耕种者所有的政策,会危及朝鲜所有的私有 土地的所有权。因此,该议院对土地改革法令没有采取赞成的态度。最后,在1948 年3 月,根据军政府的命令,成立了一个“全国土地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允许将 过去日本人在南朝鲜占有的土地以合理的价格售给朝鲜农民。这一措施使南朝鲜四 分之一的农民获得了六十八万六千英亩土地。 如上面所指出,北部的苏联政权鼓励并支持北朝鲜农民没收日本人财产和剥夺 朝鲜地主权力的愿望。早在1946年3 月,在平壤召开了第二次农民联盟大会。这次 大会向道人民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土地改革法,道人民委员会批准了这项法令。这项 法令的目的在于取消地主(不论是日本人或朝鲜人)与佃农的制度,而把土地转归 实际耕种者所有。土地归农民私人所有,以区别于集体公有的农场。土地是在没收 后无偿地重新分配给耕种者。这样重新分配的土地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包括日 本国家或个人所有以及与日本人勾结的朝鲜人所有的全部土地。第二类,包括朝鲜 地主和朝鲜寺院庙宇所占有而超过十二又四分之一英亩的土地。第三类,是长期出 租或由别人佃耕的土地,这类土地也在没收之列。另一方面,在争取朝鲜独立的斗 争中表现特别积极的人士或对共产党友好的人士,其土地免予没收。土地重新分配 时划成的单位大小,是根据每一农户的劳动力人数来计算的。按此计划分得的土地, 禁止买卖或出租。此外,新分到的土地的所有权经常会受到被人民委员会没收的威 胁,这一点强有力地制止了政治上的非法活动。 这个计划被迅速地执行。根据人民委员会的报告,执行这个计划后,北朝鲜农 田的一半,即将近二百五十万英亩,已被分配给七十二万五千户农民。即使这些数 字可能被夸大了,但是很明显,确是进行了大规模的重新分配土地的工作,这对激 发群众对新政权的热忱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年中给北朝鲜农民加上了沉重的负担, 政府除按照农作物收获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征收正常的赋税之外,又以特别捐款或强 迫储蓄的方式征收额外的款项。可是,在产量低的时期内,这样的政策是必不可避 免的。当农作物总产量接近1947年和1948年的指标时,赋税似乎减轻了,一般的农 民似乎感到生活比在日本人统治下好得多了。 (2)日本人的工业资产 日本政府和国民在占有并开发大量朝鲜农田的同时,更大量地占有着矿山、森 林、电力、交通工具、工业和运输业。所有的大型企业都排斥朝鲜人的投资,而是 依靠日本资本发展起来的。其中有许多企业是政府所有的,例如铁路和交通。其他 企业归东方拓殖公司所拥有和经营,该公司系政府所办,其任务是开拓和扩大日本 人在朝鲜的工业。当美国占领军进入南朝鲜时,那里的企业都处于停顿状态。随着 占领的继续下去,许多企业情况变得更糟了,管理它们的日本技术人员也被遣返了。 早在1945年9 月21日,就已决定在南朝鲜日本人的财产不予赔偿。和农地的情况一 样,直到1945年12月才把日本人的财产正式转归军政府管理。新设立的“财产管理 人”逐步对这些财产进行控制。在对于最终如何处理这批财产还没有作出任何决定 时,地方上的财产保管人也对这些产业进行一些买卖。军政府里有少数人员在出售 办法方面不合规定、徇私以及非法活动,都使情况变得更加混乱。在占领两年以后, 军政府终于下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这次全面检查使财产保管人对于他所掌握的财 产的范围和价值有一份准确的记录。由于没有一个朝鲜中央政府,美国军政府继续 受托管理这批财产,准备以后移交给朝鲜政府,或出售给私人。到1948年2 月,李 承晚等朝鲜领导人指出,他们认为主要的工业归国家所有较归个人所有为好。 在北朝鲜,苏联司令官决定了在处理日本人和与日459 本人勾结的朝鲜人的农 业财产和非农业财产时所应遵循的政策。工业资产、银行和交通运输系统都被没收 了,置于人民委员会的支配之下。重要的工业都收归国有,并依靠苏联技术人员的 援助尽快地进行修复。同时,和土地改革中的做法一样,政策明确承认“私人财产 和私人企业”的所有权。例如,在1946年10月4 日,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发出命 令,要人民法院决定私有财产指的是什么。它下令说,凡属朝鲜人所拥有的工厂、 工业、矿山和商业企业,都不列入国有化计划之内。银行奉到指令,要给私人工业 和商号以短期贷款。最后一点:地方人民委员会及其他机构不得干预银行的业务活 动,也不得干预个人的财产状况的保密。虽然没有得到关于北朝鲜尊重私有财产权 利究竟到什么程度的事实报道,但看来很清楚,其主要目标是尽快地恢复基础工业, 而承认私人企业的权利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标。 ---------------- 转自第三帝国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