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利地形上的作战
在这样的地形上作战,就是说在不太崎岖、没有森林、道路四通八达的地区作
战,应当遵循游击战的一切基本原则,要改变的,只是贯彻这些原则的形式。要改
变的,也许可以说,只是游击战的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变化。譬如,要执行和在
有利地形上相同的战斗命令,游击战在不利地形上机动性应特别大。袭击(以夜袭
为宜)应该是极其迅速的,几乎是爆炸性的,而撤退不仅要敏捷,而且要撤往原来
出发地点之外的地区,尽量远离袭击区。要经常这样想:决没有反动军队所不能到
达而游击队可以藏身的地方。
一个人在夜间可以步行三十到五十公里。但也可以在凌晨行军,除非战区没有
被我完全掌握。或者有这样的危险,就是当地居民看见游击队走过,便把游击队的
情况、发现的地点和行军的方向报告给尾追的敌人。如果是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夜
间行动,在战斗打响前后,尽量保持高度的沉默,战斗应该选择在上半夜进行。但
也可能打错算盘,因为有时下半夜反而更好。决不应让敌人掌握我方的战斗规律,
应当不断地变换作战地点、时间和方式。
我们已经说过,行动不能迟缓而要迅速,必须在几分钟之内取得很大效果,然
后马上撤退。使用的武器也不应和在有利地形的区域所使用的武器相同,最好有数
量较多的自动武器;在夜袭中起决定因素的并不是瞄准,而是火力的集中。近距离
射击的自动武器愈多,杀伤敌人的可能性就愈大。
此外,用地雷破坏道路和桥梁,是不容忽视的十分重要的因素。用地雷爆破攻
打,其不足之处是不能持续,因而它的进攻性就大为减弱,但是地雷爆破的威力巨
大猛烈,而且还可以配合使用各种武器,如前面讲过的那种地雷和猎枪。对于一般
用作运送军队的满载敌兵的敞篷车,以及对于那些没有特别防护设备的象公共汽车
之类的篷车,猎枪是一种使敌生畏的武器。一支装满霰弹的猎枪,就能大显神通。
这并不是游击战的秘密,猎枪在大规模的战争中也在应用。美国人就曾有过猎枪队,
配备了带刺刀的优质猎枪,专门袭击对方的机枪巢。
有一个要说明的重要问题,就是弹药问题。我们的弹药几乎总是从敌人那里夺
来的。因此,要袭击的地方应当是有绝对把握可以补充所耗弹药的地方,除非安全
地带有大量弹药可以补给。换言之,如果必须耗费全部弹药而又得不到补充的话,
那就不应冒险进行歼灭这支敌军的战斗。在游击战的战术中,赖以维持战斗的基本
军用物资的供应,永远是个值得重视的严重问题。所以,除某些武器(指它们的弹
药可以在本地区内或城市内搞到的)如左轮枪或猎枪之外,应当相应地使用敌人所
用的那种武器。
一支在不利地形上作战的游击队,其人数不得超过十至十五人。随时注意控制
一个单独的战斗集体的组成人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十个、十二个、十五个
人什么地方都能隐蔽,同时能给敌人以强有力的反击,并可互相支援;四五个人也
许太少,但如果超过十个,那么在驻地或行军途中被敌人发现的可能性就大得多。
应当记住,一支游击队行军的速度等于其中一个走得最慢的队员的速度。二十、
三十或四十个人的行军速度要和十个人的行军速度一样,是很困难的。一个在平原
上作战的游击队员,基本上应是个赛跑运动员。平原是最能体现打了就跑的地方。
平原游击队如果没有可以进行坚决反抗的安全地带的话,碰到的最大的困难,就是
会很快被敌人包围。因此,在整个战斗过程中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它需要在绝
密的条件下度过。所以,不管是哪一个居民,未经充分考察,不能予以信任。敌人
的镇压如此疯狂,如此残暴(在一般情况下不仅祸及家长,而且往往牵累妇孺),
以致那些意志不太坚定的人随时可能发生动摇并且向敌人泄露和指明游击队的所在
地及其动向,从而使敌人立即来个包围,给游击队带来严重的(即使不一定是毁灭
性的)恶果。当形势的发展,武器的积聚,人民反抗情绪的高涨等使游击队人数已
有相当增长的时候,游击队应当分散,必要时可以集中起来进行袭击。但袭击后,
应随即仍按原来分成的十个、十二个或十五个人的小队,再分散到原来的地区去。
各支游击队完全可以各自组成正规军,成立一个统一的指挥部,要尊重和服从
这个指挥部,但无须集中起来。因此,十分重要的是挑选各游击队队长,并保证他
们个人能在思想上向全区的最高首长负责。
火箭筒是游击队所能够使用的一种重型武器。由于携带和操作都很方便,它有
很大的使用价值。目前,反坦克枪榴弹可以代替它。当然,火箭筒是要从敌人手里
夺过来的一种武器;它用来打装甲车以至无装甲的运兵车辆,迅速攻取驻军少的小
兵营是理想的。但必须指出,火箭筒的榴弹每人最多只能带三个,而且还要花相当
大的气力。
对于从敌人方面缴获的重型武器,当然每件都应好好爱惜。但有些武器,如三
脚架机枪、五十毫米口径的重型机关炮等,缴获后,在使用时偶然丢失,是可以允
许的。就是说,不可以在我们本节所述的这样不利的条件下,只为了保护一挺重机
枪或其他重型装备而进行战斗。重型武器只作一般性的使用,到战术上需要的时刻,
就可以把它抛弃在阵地上。过去,在我们解放战争中,丢下武器就是莫大的犯罪,
尽管现在我们说明那种特殊情况不能构成犯罪行为的原因,但决不允许把这种情况
作为借口。游击队员在不利地形上使用的武器,是一个人随身携带的快速武器。
出入方便的地区的特点,一般说来就是可以居住和农民相当集中,这就大大地
便利于游击队的给养。游击队有了可靠的人,取得了与城镇粮食代销站的联系,就
可以很好地维持下去,而不需要把很多时间和金钱花在漫长的和危险的交通线上。
在这里,还要强调一下,人数越少,越容易搞到粮食。主要的给养,如吊床、毯子、
雨布,蚊帐、鞋子,药品和食品都可以直接在这个地区找到,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当
地居民的日用品。
通讯人数多,通讯的渠道就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地区的通讯联络要容
易得多,但就进行远距离通讯所必需的安全来说,通讯联络就要困难得多;因为远
距离通讯必需有许多可以信赖的联络点,而且经常穿越敌占区的交通员随时有被捕
的危险。如果不是很重要的通信,应当采用口头形式进行,如属重要,则必须用书
面和密码的形式进行。因为经验表明,口头传信,你传给我我传给他,结果把原来
的通讯内容弄得面目全非。
根据上述理由,游击队除了考虑到在这种地区搞工业生产极端的困难之外,还
要考虑到这种工业并不太重要。我们既不能建造制鞋厂,也不能建造兵工厂。实际
上,我们只应建造一些隐蔽得很好的小工场,装填猎枪子弹,搞些土造地雷、爆炸
物,一句话,就是用土办法造一些适用于当时需要的东西。不过,也可以依靠当地
一切有友好关系的工厂生产所必需的东西。
从上面所说的情况中,合乎逻辑地得出两个结论。
一个结论是:游击队的驻扎条件是同当地生产发展的程度成反比的。凡对人们
生活有利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都吸引人们在那里安家落户,而对游击队则完全相
反。凡对人们生活越便利的地方,就是游击队员越要过那种极不稳定的、流动生活
的地方。这是因为它们实际上是受着同一个原则支配的。本节的标题之所以叫做"
不利地形上的作战" ,正是因为通讯发达、大小城镇较多、居民大量集中、车辆四
通八达等等造成人们生活便利的一切条件,而把游击队置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第二个结论是:如果伴随游击队的工作而来的必然是极端重要的群众工作的话,
那么,游击队在不利地形区域,即在敌人一袭击就会引起极大灾难的区域的群众工
作,就更为重要。应该在那里不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争取工人、当地农民以
及当地可能有的其他一些阶级的联合,以求达到适合游击队要求的内部阵线的完全
统一。在这项群众工作中,在涉及游击队同当地居民关系的这项经常性的群众工作
中,也应当注意到个别的顽固敌人,他们一旦构成危险,就要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消
灭。在这点上,游击队应该决不手软,决不能让敌人在不安全地带内的作战区中存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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