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破坏活动
破坏工作是进行游击战争的人民所使用的一种非常宝贵的手段。负责破坏工作
的组织应直接属于民政部门或秘密工作部门,因为破坏工作只能在革命军队控制的
区域以外进行,这是理所当然的。但这个组织应受游击队参谋部的直接指挥和领导,
参谋都负责决定重点破坏哪些工业,哪些交通线。哪些目标等。
破坏工作完全不同于恐怖主义。恐怖主义和暗杀也是完全不相同的。我们坦率
地认为,恐怖主义是一种消极的手段,它决不会产生预期的结果,反而会把人们推
到一定的革命运动的对立面,并使行动者的生命损失大大超过所获得的利益。相反,
暗杀是正当得行动,尽管也只能在经过慎重选择的特定情况下进行。例如,在需要
消灭一个反动头子的时候就必须这样干。游击队不能也不应该做的事,是让一个经
过专门训练的,坚强勇敢的战士去暗杀一个微不足道的凶手;后者的被杀可能引起
敌人的报复,对参与这件事的全部革命分子和其他人员大肆屠杀。
破坏工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全国范围内就一定的目标进行破坏,另一类
是在战线附近进行破坏。全国性的破坏工作基本上应该是破坏交通线。每一种交通
线都可采用不同的方式来破坏,各种类型交通线都是可以破坏的。例如,电线杆就
很容易被毁坏掉,在夜间,把它们几乎全部锯断,仍看不出有倒下来的危险。只要
把一根电线杆踢倒,其他所有被锯过的电线杆马上都被拖倒,大片地区的灯就熄灭
了。
也可以袭击桥梁,把它们炸毁。至于铁桥,如果没有炸药,可用氢氧吹管使之
完全倒塌。一座钢铁建造的吊桥,可割断其大梁和支撑桥架的上梁。一旦用氢氧吹
管割断了这两根大梁后,就走到它另一端,把它相应部分也割断,这样,这座铁桥
就完全向一边倾倒、扭歪而被破坏了。这是在没有火药的情况下破坏铁桥最有效的
方法。根据游击队的实力,也应该破坏铁路、道路和小桥,有时还要炸毁列车。
在关键时刻,每个地区的重要工厂也要破坏,为此需要用小分队。在这种糟况
下,对问题要有全局观念,要确实符合这样一个原则,即不是决定性时刻,决不能
破坏工人劳动场所,否则就会造成大批工人失业和挨饿的后果。反动政府的代理人
的工厂一定要破坏( 在这样做的时候,要向工人说明这个破坏工作的必要性) ,如
果这一破坏行动所产生的社会后果非常严重,那么就另作别论。
我们坚持必须破坏交通要道的原则。敌军在较平坦的地区内对付起义军的强大
武器,就是快速交通。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地去毁坏这个武器,切断铁路的桥梁、排
水管系统、电灯、电话线和自来水总管。总之,要破坏一切为现代正常生活所必需
的东西。
在战线的附近地区内,破坏工作也应照此办理,但要更大胆,更精心,更经常。
为此,要依靠得力的助手,如游击队的快速巡逻队,他们能进入这些地带,协助民
政组织的成员完成这项任务。在这里,破坏交通的工作也得放在优先的地位,还要
经常不断地进行。此外,要毁掉所有能为敌军供给必需品的工厂和生产场所,因为
敌军就是靠这些必需品来维持它对人民军队的进攻活动的。
要坚持夺取敌人的商品物资,尽可能切断敌人的给养线。如有必要,要恐吓那
些企图把农畜产品出售给敌军的大地主;要烧毁通过公路的车辆,并用这些车辆封
锁公路;在每次破坏活动中,游击小队要与某些交叉路口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这
些交叉路口与敌军经常有联系,一定要遵守“打了就跑”的原则。在那里,不必进
行认真的抵抗,只要向敌人表明:在进行破坏活动的地方,有游击队的武装力量,
他们准备战斗,并迫使敌人带上大量部队小心翼翼地进去,或者不去。
这样,靠近游击区一带得所有城市就会逐渐陷入瘫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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