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革命军队的组织结构
我们已经看到,游击队形式的革命军队,无论在什么地区作战,都必须拥有一
个非武装组织来提供一系列极其重要的支援以完成它的使命。那时我们就会看到整
个非武装组织都向军队集中,来向它所提供最大限度的援助。因为很清楚,武装斗
争是赢得胜利的主要因素。
军事组织应建立在有一个首长的基础上,就古巴的经验来说,是建立在司令部
的基础上。总司令任命各地或各区的司令员,而这些司令员有权管辖他活动的地区,
任命纵队司令员以及下级军官。
总司令下面设区司令员。也就是说,一个区司令员统率若干纵队,各纵队司令
员都归他指挥,其编制大小按具体情况而定。区司令员以下,有纵队司令员,小队
长和班长。在古巴游击队的组织中,班长是最低一级军官,这就是说士兵提升起来
便是班长。
上面所说的,并不是典范,而是实际情况的写照,只是说明这个武装组织在一
个国家是怎样活动的,是怎样战胜了一支组织装备相当良好的反动军队的。这决不
是典范,我们这次所说的比在其他场合说的更少典范。这里只是说明古巴革命是怎
样逐步发生,发展起来的,一支武装力量是怎样组织起来的。总之,军衔本身并不
那么重要,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决不要把军衔授予与实际战斗能力不相称的人,决
不要把军衔授予违法乱纪的人以及没有经过生死考验和战斗考验的人。
我们在上面所讲的是一支已经进行严肃战斗的重要军队的情况,而不是游击队
的初期形象。在初期,游击队的领导人要什么军衔都行,事实上他指挥的只不过是
一个小组的人数而已。
军事组织的全部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纪律处分。纪律应是游击队的
活动基础之一( 这一点必须反复强调) 。我们前面已指出,纪律应是从内心的信仰
中所产生的力量,是完全有道理作为依据的力量,由此涌现出自觉遵守纪律的人。
谁破坏纪律,谁就一定要受到处分,不管他是什么级别的人,都要给予严厉处分,
并且这种处分一定要使他感到痛苦。
这样做很重要,因为一个游击队员的痛苦与兵营内的一个战士的痛苦是不一样
的。在游击队里,把违反纪律的战士禁闭十天,对他来说是一次非常好的休息。在
十天时间内,他要做的唯一事情就是吃饭,他无需行军,无需做工,无需站岗,要
睡就睡,休息休息、看看书报等等。由此可见,把剥夺自由作为处分的办法,在游
击队里是不适宜的。
有这样的情况:违反纪律的人战斗情绪很高,他的自尊心也相当大,剥夺他携
带枪枝的权利,倒能起积极作用,对违反纪律的人是一种真正的处分。遇到这种情
况,执行这样的处分是合适的。
下面一件令人伤心的事件可资证明:那是在进攻拉斯维利亚斯省的一座城市的
时候,在战斗的最后几天中,我们碰到一位战士睡在沙发上,当时别人正在攻打城
中几个阵地。这位违反纪律的战士受到质问时说,他睡在那里是因为他的武器被收
走了。于是我们就告诉他,他不应采取这样的态度,他受处分是因为他不小心,枪
走了火;并告诉他想要取回他的武器,只有到战斗第一线去。
过了几天,我们对圣克拉腊城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当战斗打响的时候,我们
正在访问野战医院。有一位:临死的伤员向我们伸出了手,并向我提起上面所讲的
那件事,并且肯定地说,他已经能够重新得到他的武器,并获得了携带武器的权利。
说完,他就死去。
这就是我们军队在连续不断的武装斗争所达到的革命精神的高度。这种精神在
战斗初期是不会有的,因为那时仍有许多害怕心理。许多阻碍革命影响的主观思潮。
但是,通过工作,通过榜样的不断的启发,终于获得了这种革命精神。
处分也可采用通宵站岗和强行军的办法。但强行军有严重的缺点,没有实际效
果,它只是为了单纯的处分,这不仅使违反纪律的人精疲力竭,而且使看守他的战
士也疲劳不堪。通宵站岗也有不方便的地方,因为这种办法也得派人看守受处分的
人——缺乏革命思想的士兵。
在我直接指挥的部队里,对违反纪律的人均采用禁闭。对违反纪律较轻者不给
可口的食物或香烟;对违反纪律较重者,在一定时间内不给饭吃。这种处分办法虽
然可怕,但效果良好,不过只在很特殊的情况下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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