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
战争中使用陆、海、空军力量都应为着同一目的——胜利。为了获得最大效果,
这些力量应当充分协同并相互协调。这三种力量应作为同一产品的配料( 或要素) 。
只有适当选定配料比例才能获得最好效果。
即使是最富有的国家,它能用于国防的资源也不是无限的。使用一定量的资源,
只要正确安排上述三种要素的比例,就能够获得有效的国防。这些要素的比例越正
确,国家用于国防的开支也就越少。但即使三种要素比例很正确,如果它们相互间
不能完善地协同,也不能获得最大效果。一方面允许陆、海、空军各自的指挥官享
有最大的行动自由,同时为了国防利益,要求三个军种在最高当局领导下实行协同。
但仅此还不够。还需要正确分配用于国防的资源,使之能在战争或发生其它意外事
件时用得最有效。
这种考虑完全不言而喻,进一步解释将是多余的。为了实现这个计划,合乎逻
辑地就需要有:
1 .一个权威机构来研究国防需要,并决定和按正确比例将国家资源分配给陆、
海、空三军;
2 .一个权威机构将成为三军最高指挥部并协调它们的活动。
现在不存在这样一个权威机构。相反,国家用于国防的资源现在是按不可靠的
经验方式分配的,各军种分得的比例更多是靠幸运的机会而不是靠真正的计划。当
每个军种各自为政,都想多争得点权利时,情况也不能不如此。一旦发生战争,它
们相互间的协同,由于没有先例,也只能是偶然性的。根据1927年墨索里尼的命令,
在总参谋长下建立了最高指挥部,这就提供了基本的必要条件。各军种间缺乏协同
从来都是造成严重失误的原因,而在未来造成的失误将更严重,因为战争越来越多
地吸引交战国的全部活动,又出现了空中力量这一新因素,它的重要性正不断增大。
我们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严格遵守逻辑要求,创建一个既非陆军又非
海军的国家机构,它能洞察战争的总体,能不带成见地衡量三个军种的价值,通过
它们的协同取得最大成果。
但现在情况不是这样。我们必须从现状开始,应当承认现实。航空兵今天既非
陆军又非海军,当然它参加双方活动,也参加民用活动。承认现实,是为了说明为
什么空中力量目前的组织形式远远落后于它的可能规模。我认为需要确立下列基本
原则:
1 .必须把陆军和海军用于配合各自范围的活动( 不论什么活动) 的航空兵看
做是陆、海军的组成部分。
2 .用于执行陆、海军不能参加并超出其活动半径的作战使命的航空兵应独立
于两者,并构成我们所说的独立空军。它是一个与陆、海军平行并协同活动,但独
立于它们的实体。
3 .民用航空如同其他国家活动一样,在与国防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方面,不
论与国防关系如何,应受到国家的支持和鼓励。我说直接是因为一切国家活动都与
国防间接有关。
4 .民用航空的一切与国防直接有关的活动,应得到国防机关的支持。
我们随后可以看到,运用这四条合情合理的原则,就可以建立合理而有效的组
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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