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阿细之恋》 我是几时认识明明的?仿佛是一个世纪以前的事了。那日古某人生日,请我去 吃饭。古某与我有生意上的来往,欠我一笔微不足道的小债,他人是海派的,不知 道为什么在生日那一天想到了我。是真生日还是假生日呢?于是我带了一瓶蓝带白 兰地去。 我早到了,大家都是男人,古某的妻子也在,镶钻的白金劳力土表,一克拉半 的钻戒、玉镯子,也就像个太太。居移体,养移气,每个太太都像个太太,就像我 的妻子一样。我们坐在那里喝茶吃瓜子。然后便来了两位女客。一位大概四五十岁, 珠光宝气,古某称她为“三姐”,然后古某看见了他“三姐”身后的女孩子,“呀” 的一声,“你也来啦!”他有点意外,连忙介绍。 “朱小姐,”他说:“朱明明小姐。”然后把我们的姓名说了一番。 我看到朱小姐眼光闪也不闪,一只手串在三姐的臂弯里,根本不注意我们这些 人。因为她不注意我们,所以我很注意她。她并不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子。但是 她有一张非常特别的、令人难忘的脸,她有那么圆的眼睛,平平的浓眉,嘴唇是翘 翘的。头发烫得非常卷,而且刚洗过,还没有干。她的皮肤是蜜合色的,像一罐没 有开盖的玻璃瓶装蜜糖,加上一点白脱油,随时会汩汩的、黏黏的流出来,无端沾 了人一身。她的皮肤是她最美的地方。直到她笑,她的牙齿雪白。她穿了一套很古 怪的衣裳,白色的,上半截不会比一个胸罩大很多,背后缚一个结,露着整个背部, 下身倒是规规矩矩的一条裙子,都是白色麻纱通花的,脚上一双金色的细巧平跟凉 鞋。 她脖子上有一条非常粗的十足金链条,刚刚圈在颈上,像那种埃及的女奴。左 手腕上两只麻花金手镯,据说现在流行,纯金的配白色的。 她是一个骄傲的女孩子,即使尽量装得很随和,但是可以看得出她既不高兴又 不畅快。她不抽烟,但是缓缓的喝着纯拔兰地,那一瓶是三姐带来的XO。 她不说什么话。 但是古某拖了一张椅子就往她身边坐,他嘴里说:“我陪明明。”也不管他太 太高不高兴。 他太太并没有不高兴,她只是笑说:“明明越来越瘦了。” 朱明明只是笑笑。 三姐说:“像她这么好色的女孩子,焉得不瘦!” 我怔一怔,看着着她,她仍是笑。 三姐说:“你看她,本来一头黑鸦鸦的好直发,现在去烫成这个样子,像什么 鬼。” 她还是笑。眼睛非常的寂寞。 她使我想起几句诗。是一个人写给他朋友的,诗忘了一大半,仿佛是这样的: 君初见我, 怪我落落, 转而因此, 赏我标格。 她就是这里标格吧。 要看笑容太便当了。有酒家、有舞厅、有按摩院、有急于要出嫁的女人,都会 虚伪的、甜蜜的迎上笑来,笑得那么多,简直腻掉烦掉了。 我一向不肯花钱买女人。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自尊心的问题。我自问还没有到 要出钱的地步。 当然钱的好处是快,不必慢慢的磨,打电话约会,喝咖啡,进一步拉手、接吻 ……两者我都觉得有弊有利,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做着一般人嘴里的好丈夫━━ 只会赚钱不会玩。 她还在喝XO,慢慢的喝,偶然也跟古某说几句话,古某总是被她哄得笑起来, 眼睛眯成一条线。我猜不透他们的关系。 后来还是古太太说了,“明明哥哥是我丈夫拜把子的兄弟,三姐也与我丈夫叩 过头,那么明明又与三姐情同姊妹。” 我听了好一会儿才会过意来。然后我就微笑了。从她的眼神中看来,她怎么可 能跟任何人“情同姊妹”,她原应是个最最无情的人。四周围的人她一个也没见到。 她今天来了,是因为她想来,她想来是因为她想喝一点酒,这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三姐问古:“这小子是谁?”指着是我。 古连忙说:“这是周老板,年轻有为。” “这小子,尽微笑干什么?要是看上了我妹子,不妨出声。” 我连忙举杯,“我敬你,三姐。” “好小子刘标,跟三姐挑战起来了,要是看中我妹子,非得先打通我这一关不 可。” 我干了杯,说:“刘标干杯了。” 朱小姐明明在一边抿一抿嘴,长睫毛下的眼睛开始闪烁,但是不知道她心里想 什么。 三姐说:“我妹子可是个特别人物,不比我是个做买卖开商行的,满身铜臭, 人家是留学生,英国什么大学的艺术学院的高材生。” 我说:“呵,原来是艺术家。” 她不经意的笑一笑,只是牵牵嘴角,可以说根本没有笑,也根本不屑。酒越喝 越多,她的神采越飞越远,不知道传到什么地方去了。但是我可以感觉得到她身上 发散出来的寂寞,她仿佛是搽了一种叫做“寂寞”的名牌香水。 她把一切寂寞埋在心中,没有说出来。 英国。英国皇家艺术学院?很久很久之前,我有一个女朋友,她是皇家艺术学 院的学生。日日我去接她放学,在雪地里等她。嘴中呵着白气,戴着皮手套还禁不 住搓着手,这是我的习惯动作,倒不是因为冷,因为我没有一部车子。我有自卑。 我深爱着她,她是那么骄傲的女孩子。后来她嫁了人,嫁到美国乔治亚去了。 我也很快的回家结了婚。可以说是为结婚而结婚的。女人都是狐狸,但至少也有老 实一点的狐狸,我妻子是个一无所知的女人。奇怪,但凡做了妻子之后.女人都变 得一无所知。因是我在家里放下了很多的心血与时间,至今五年,五年来我是个好 丈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要房子,我买房子给她,她要衣服,我买衣服给她。 现在我们有一个三岁半的女儿,她又怀了孕,这个月底该生产了,希望是个儿子。 我不知道什么叫快乐,虽然我也快乐过。像多年前,我那女友答应我做圣诞舞 伴。但那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我的妻子喜欢打牌,而且喜欢把女儿也带了去。她 是不能与我的女朋友比的,所以我做一个公平的人,我从来不将她们两个人相比。 但是朱明明坐在我对面,我忽然想起了我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来,在雪地里,等 她放学,而她终于嫁了别人。 饭局完了。 古他们还要去喝咖啡,我看看明明坐上了他的车子。我原本该回家的。十点半 了,但是回去做什么呢?我见她去,我也去。 回家也不过是坐着,听着妻子说昨天因为一张白板的事而输掉三千台币。 我真没想到,过了五年,我唯一的快乐竟是想到当年在校园门口等一个并不爱 我的女孩子。真没想到。难道快乐便就是这样的吗?难道这就是我日日夜夜所盼望 的,而我现在不过是活在一个过渡时期的梦里?但是我的女儿有一张跟我一模一样 的脸。处处提醒我,这将是我永桓的责任,直到我死。我有点麻木,我不太害怕, 因为每个人都在这么做着,每个好丈夫肩上都挂着这么重的担子。每个比较幸运的 女人都可以嫁到一个这样的丈夫。 直到我看到朱明明的眼神,像是一种审判的嘲弄的目光是吗?你们真的都那么 快乐吗?你们都满足现状吗?你们都打算这样活下去吗? 我们到了夏蕙,一个菲律宾女歌手正在唱: “——假如他向你要一个吻, 告诉他不不不, 假如她要约会你, 告诉他不不不, 告诉他你原属于我, 告诉他不不不——” 我们坐下来,每个人都有三分醉了。 三姐在那边说:“我们应该跳舞去,到新加坡去找几个小姐,陪着希尔顿去, 来!”马上要开动的样子。 然后看没有人赞成,她便独个儿上台去唱了好几首歌。我并不觉得可笑,寂寞 的人遍地皆是,看各人表现方式如何。能够发泄便好,像我,还得在全世界的人面 前冒充是个最最幸福的人,最最不寂寞的人。你别看这些人疯疯癫癫的,最先崩溃 的人必定是我。 三姐唱完歌之后硬是要叫明明把电话给我,明明大方的写了,我不敢接,把那 张纸压在水果碟子下面。三姐半真半假的恼怒了,说:“我妹子哪一点配不上你? 人呢,貌呢,还是才呢?你这混球可别把我给惹火了,我告诉你——”她作势要打, 我只好赶紧把那张纸放进裤袋里。 古跟我低声说:“你也太没礼貌了,人家小姐既然写了,你怎么好意思不收下?” 我是不敢收,怕收下了忍不住要约她出来见她。 我看她一眼,她仍然是淡淡的,坐在那里,也不动,心中不知道想什么。 终于我们这一桌人又把一瓶拔兰地给喝光了,人家的店也打烊了,所有的人走 在前头,我与明明落在后头。那三姐高声叫:“送我妹子!” 我向明明笑笑。 她简单的问:“我们上哪儿去?” 我吃一惊,随即平服下来,酒能壮胆。上哪儿去? 她更简单的说:“你要是不反对,我们都不回家。你要是有顾忌,我自己叫车 回去就得了。” 她的发卷干了,吹在风里,另有一股韵味。我拉住她的手臂,皮肤像缎子一样 的,我拉着她过了马路,到一间中等的旅馆,开了间房间,便带着锁匙上楼。 我们认识才八个小时,说了十句话,便发生了关系。 她是一个美丽而勇敢的女子。 但是她的心事,永远不会为我所知。 有这么一个倩人,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吧!有知识的、有容貌的、够姿态的, 但是我负担得起她吗?精神上、心理上。 我记得她柔软的嘴唇,我要问她:你可知道我的名字?但是何必呢?我老婆知 道我的名字,但是她却不知道我的心。 我握看她的手,我熟睡了。 醒来,她已经不在了,她几时走的,我根本不知道。我连忙赶回家去,老婆以 古怪的神色看着我,不动声色,觉女儿来跟我说:“爸爸,不要常常出去喝酒,常 常回来陪我们。”这些女人啊,连三岁的孩子都被她们利用了,给了她们家庭,她 们要人,给她们人,她们要钱,给她们钱,她们要你的灵魂。 我老婆虽然没有什么知识,但她是一个厉害的女人。很爱说话的,最最没有用 的女人才往往是最厉害的女人。她非到必要时是不与我大吵的,她尽量装个小媳妇 状也不肯露出她的泼辣。她明知我这一辈子最错的一着便是在心伤之余与她结了婚, 她也知道她的出身。一个男人在最最寂寞痛苦的时候,难道还有心思去找一个社交 名媛作太太吗?她是欢场里一个比较清爽的女人。我把她拉了出来,结了婚。但有 时候她也忘了过去的事,她现在名正言顺的做了五年的周太太,有时候我真正因公 事晚一点回家,她会说:“你是吃定了我了!” 我想,这句话,我觉得一句是我的错,是我把她娶进门的,大多数的时候,她 还是一个识趣的女人。譬如我去香港,给她带回来衣服,她总是装得很喜欢的样子, 是不是真喜欢,我并不知道。 我把口袋里的小字条掏出来看,纸上写看她的电话号码,她的名字。我才发觉 她不是叫朱明明。她是叫朱明冥。一半明,一半冥,像她的人吧。一半一半。 我是否应该再找她呢。在她面前我有自卑感。凭什么呢,因为我的虚荣感?因 为她的寂寞? 晚上七点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我约了两三个朋友吃饭,你可以出来吗?” “可以。”她说。 “七点半我到你家门口接你,请你把地址说一说。” 她说了,说得很详细,证明她是办惯事的人,非常的老练而且爽快。 她的声音是淡的、冷的,一切希望都没有的,洞悉了整个天地。 好像昨天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昨天不过是握了一下手,根本就是,人与人之间, 为什么要把那件事看得那么重要。 我找到了古某,与他聊了一会儿。 他知道我的目的是要打听朱明冥,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他说: “家里有点钱,毕业回来了,闲着也是闲着,你叫她到什么地方去找工作?无聊得 很,男朋友非常多,名誉也非常的坏,但是现在的人并不计较这些了,她是很特别 的,我如果不是与她家里有太深的关系,也很想追求她。”他呵呵的笑了。 我挂上了电话。 但是我找她的时候,她在家,她并没有出去,并不像有很多男朋友。 追求通常的目的是男人把女人追到床上去,但是对她来说,那不算什么,追求 是追求她的心她的思想,我有这个能力吗?恐怕一辈子也不能够呢。我忽然非常反 悔晚上约了她。而她居然很大方的答应了。 我去接她的时候,她站在家门外的巷口,黄昏。她家那条巷子密密的是桂花树, 她人站在那里,很准时,一派外国作风,一身白衣,裤子是束脚管的,益发像个古 代的女奴打扮,是她自己思想的奴隶。她并没有笑,我替她开了车门,她坐在我身 边。我看她一眼,她也看看我。 我问:“我们今天去吃川菜好不好?” 她简单的说好。 我看她的手,她的手握着一只精致的皮包,手相当的大,手指甲上没有搽任何 东西。她是个倔强的人,毫无疑问。 我问她:“打算在台北耽多久?” “不走了。”她说。 “呵。”我说,我希望她走,走得远远的,那么我身边便少了一个诱惑。 “平常做些什么?”我问。 “不做什么?”她说:“看武侠小说。” 她忽然笑了,展起颜来,像个小孩子,眼睛又大又圆又别,这么美的一个女孩 子。 “你几岁?”我忍不住问。 “我不回答。”她说。 “我一问就问出来了。”我说:“我去问你三姐,去问你的朋友,去问——” “你不会的,你是一个有太太的人,你而且是一个好丈夫,你不会忙着去追究 另外一个女人的年龄。” “怎么见得我是好丈夫?”我忽然之间非常的惭愧,“好丈夫怎么会背着妻子 跟人家私会?” “那并不影响好丈夫的成份,”她说:“一个男人可以娶十个老婆,只要那十 个老婆都认为生活满意,那就是个好丈夫。我的定义非常的简单。” “但愿每个人都如你这么想。”我纳罕的说:“我真奇怪,你没有占有欲。” “是的,因为我没有恋爱过,爱我的人,我都不爱他们,我爱的人,都不爱我, 所以我乐得故作大方。”她笑了。 “你爱过谁?” 她问:“譬如说我爱你,你相信吗?” 我怔住了,我没想到她会这么问。我说:“我们相识才短短的两天不到,你有 考虑过吗?才四十八小时不到。” “时间不是因素,时间永远不是因素。至少对我来说,不算一回事。”她转过 了头,眼睛不看着我。 我知道她觉得无法与我的语言交通。她的思想我无法接受,我的思想她看起来 可能是太俗太俗了。 我把车停下来,扶朱明冥下车,在灯光下,她的脸说不出的美丽柔和,但是她 永远不可能属于我,再美的东西,如果不是我的,又有什么用呢。我是一个容易满 足的人,我不能够高攀她。 她是一个很得体的女孩子,我的朋友们都十分欣赏她,她似乎什么都可以说上 一阵,有一意无意间表示了她的意见,非常坚决的,但是用柔和的口气说出来。 晚上我送她回去。我把车子朝她家的方向开出去,她并没有反对。须把车停在 路边,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非常的沉默。 “你在想什么?”我问。 “我在想,如果我嫁了你,我或者会做一个好妻子。” “你说谎,你才不是在想嫁给我。”我说。 “你们为什么都不相信我?”她扬扬眉毛,声音很平淡,“我是一个很寂寞的 女人,台北是一个很大的城市,我没有男朋友。这种时间空间使人容易堕入爱河, 你不认为吗?” “在什么情形之下不容易爱上一个人?”我问。 “在上大学的时候,忙碌的功课,忙碌的校外活动,到处是嬉笑的,可以交通 的人,宿舍里、校园里、课室里,教授、同学,甚至是收拾房间的工人。来不及的 写功课交功课考试升级,抢着看电影过节旅行,哪来的时间看身边有什么可爱的人, 生命还没有开始,生命要由我来改革,由我自大学出来慢慢改革。” 我听着她。 “所以我失去了他。”她说。 我抬起了头。我问:“我像他吗?” 她笑:“不。你不像他。” “你为什么选择我?”我问。 “我喜欢你。” “如果我不是出言逗你三姐,你是永远不会注意我这个人的,是不是?” 她问:“为什么男人都有这么大的自卑感?” “你太强了。” “我并不是。”她说:“我认为男人会喜欢挑战。” “不是在这方面。男人在女人面前永远要做一个强者。”我说:“女永远不会 明白,男人往往比女人更需要安全感。我并不骗你。” “所以即使是找情妇,你也不会找我。”她说。 “我连一个太太都养不起,有什么资格养情妇?”我苦笑。 “我明白了。”她说。 “你明白了什么?” “你不要再见我了。”她说。 我深深的震惊着,因为她猜中了我的心事。 “我不会埋怨你。我会想起你。”她的声音还是那么平淡。 在灯光下,她的脸是完美的。我是哪一国的傻瓜?不好好的抓紧她?我有这个 机会,到年老的时候我会后悔的。我真的会。 她又笑了一笑,她说:“我想你们男人叫这种为‘艳遇’。” “你不算。你真的不算。”我握住她的肩膀,“明冥——” “我懂得我明白。”她说:“没有什么分别了,我在这里下车如何?” “我是一个结了婚的人。”我说。 “你是一个好丈夫。”她说:“再见。”她开了车门,下了车,笔直的向前去。 她在巷子角落消失了。 我忘了问她:“在夏天,你每日都穿白色吗?” 我相信是的。 自那日起,我没有再去找过明冥。我的工作很忙,我家中也很忙,但是我时常 想起她。她的一身白衣服,她那种精神永远不集中的样子。她那双洞悉一切的眼睛。 每当我在静下来的时候,我马上会想起她。 在街上,我看到卷发的女孩子,我会害怕惭愧地避过,但是马上的反应是想看 清楚她是不是明冥。我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了。我没有再见到她。 后来我见过古某人了一、二次,我们没有提及明冥,两个大男人提人家一个女 孩子的名字,是很不应该的吧?我很惶恐,我怕永远永远见不到她了。 妻子生产之后,我们与友人同去夏蕙喝酒,那个菲律宾女歌手在那里唱一首异 常熟悉的歌: “如果她向你要一个吻, 告诉他不不不, 如果他要约会你, 告诉他不不不——” 我忽然之间醉了疯了,觉得一切都不再重要,我马上到公众电话去投下一个硬 币,打电话过去给明冥,即使只是再听听她的声音也好。 我居然还记得那个电话号码。 电话铃声晌了很久,一个女人来接电话,本地人的口音,向我解释着那个小姐 搬走已经很久了。我握着话筒,眼泪忽然汩汩流了下来。 我放下了话筒。 那个女歌手继续唱: “到派对去是可以的, 找点乐趣是可以的, 但是别挑他做爱人, 如果他要带你回家, 告诉他不不不。” 我哭着,头靠在手臂上。我非常爽快的哭了很久。 妻子并没有问我为什么。 第二天早上她只是告诉我:“你昨天哭了。” 我微笑,“是吗?”我平静的问:“我一定是喝醉了。” “是了,你喝醉了。”妻子肯定的说。 女儿歪歪斜斜的走过来,快四岁了,她说:“爸爸别出去喝酒,爸爸在家陪我 们。” 刚出生没多久的儿子躺在隔壁的婴儿房里。 我也很肯定的说:“我喝醉了。” 别关冷气,夏天还没有过。 我忘了问她:“在夏天,你日日都是穿白色的衣服吗?” 她的身影在巷子转角处消失。那条满是桂花的巷子。我原来可以再抓住她一段 时候,原本是可以的。 但是我已经结婚了,两个孩子。我不能对她那样,真的不能。明年夏天会是什 么样子呢。把夏天留住,把时间留住,把她留住。不不不,我还是一个年轻的男孩 子,傻气的在恋爱中。把时间留住。 -------- 文学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