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运动 运 动 一种事物处于多种不同的运动之中。 事物运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运动形式首先是由事物本身,其次由外 部环境因素决定的。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没有运动 的物质。”(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年9月-1878年6月) “运动,就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就它被理解为存在的方式、被理解为物 质的固有属性来说,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 动起直到思维。”(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873-1886年) “一切平衡都只是相对的和暂时的。”(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87 3-1886年) “运动就是非常明显的矛盾。......运动着物体存在于一定的位置上, 同时又不存在于这一位置上。”(普列汉诺夫《<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 的终结>第二版序言》1905年7月4日) “运动就是一个物体赖以改变或趋于改变位置、亦即相继地与不同的空 间部分相契合、或者改变相对于其他物体的距离的一种努力。唯有运动,才 能在我们的感觉器官与我们内部或外部的事物之间建立联系;唯有依靠运 动,这些事物才能在我们身上造成印象,我们才能认识它们的存在,才能对 它们的特性作出判断,才能把它们彼此区别开来,才能把它们分别系属于不 同的类。”(霍尔巴赫 1723-1789年 德国血统的法国人 《自然 体系》) “在围绕着我们的事物中,一般地有两种运动:一种是块体的运动,凭 着这种运动,一个完整的物体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外一个地点;这类运动是 为可以感觉到的。比方说,我们看见一块石头落下,一个球在滚,一只手臂 在动或改变位置。另一种是内在的、隐蔽的运动,这种运动依靠的是一个物 体固有的能力,也就是构成这个物体的物质的那些感觉不到的分子的本质、 组合、作用与反作用;这类运动并不为我们所见;我们只是根据我们在若干 时间以后从一些物体或混合物中见到的变迁或变化来认识这种运动。发酵作 用使面粉的分子发生的隐藏的运动就属于这一类:原来松散分离的面粉分子 变得连结起来,形成了我们称为面包的一个整块。我们看到一棵植物或一个 动物凭着一些运动而生长、壮大、衰萎,获得一些新的性质,可是我们的眼 睛却不能一一看到产生这些结果的原因逐步推进的运动:这也是一些看不见 的运动。最后,在人身上发生着一些运动,我们称之为人的理智能力、思 维、情感、意志,我们只能凭着一些活动,就是说,凭着一些伴同它们或跟 随着它们的可以感觉到结果来对它们下判断:这也还是一些内在的运动。” (霍尔巴赫 1723-1789年 德国血统的法国人 《自然体系》) “由一种外来的原因施加于一个物体之上,或者是由一种存在于其外、 我们凭感官可以察见的力量施加于其上的,就称为获得的运动。......若干 在一个物体本身之内,就包含着我们看到其中所发生的那些变化的原因,我 们就把这个物体中所激发的运动称为自发的”。(霍尔巴赫 1723-1 789年 德国血统的法国人 《自然体系》) “宇宙间一切都在运动。自然的本质就是活动。” “一块五百斤重的石头,在我们看来,好象躺在这块地上不动,然而它 却一刻不停地用力压着这块地,这块地也在抵抗它或把它往上推。” “物质的各种变化、组合、形式,总之它的一切变更,都只是归因于运 动。由于运动,一切存在的东西才产生、变化、增长和消灭。” “无论事物的运动是属于哪种性质的,这些运动总归是事物的本质造成 的必然结果,换句话说,总归是由构成事物的特性以及推动事物的原因的特 性必然造成的。每一件事物都只能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活动和运动,也就是 说,它的运动只能服从一些依它的固有本质、依它的固有组合、依它的固有 本性、总之依它的固有能力和推动它的物体的能力为转移的法则。”(霍尔 巴赫 1723-1789年 德国血统的法国人 《自然体系》) “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第239-241页) 一切的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都以物质的运动为基础。例如感觉活动: 视觉是由光粒子引起的;听觉是由声波引起的。 据《坛经》记载,一个和尚指着幡杆上的幡说:“看,幡在动。”另一 个和尚说:“不,是风动。”禅宗六祖惠能说:“全不是,只是心动。” “万物都在运动,但只在概念中运动。”(毕尔生) “运动的东西既不在它所在地方运动,又不在它所不在的地方运动。” (芝诺著作残篇 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西方哲学著作选读》第37 页) “在静力学时代,人们惯于把某个坚实的东西、某种‘实物’看成是主 语,而象‘运动’这种不适合静力学思维的东西,他们只同意当做谓语,当 做‘物质’的一种属性看待。”(波格丹诺夫) “只有象物质那样本身有某种密度和某种不可入性的东西才能推动和激 动物质。......所谓精神的,非物质的实体是没有密度和不可入性的。因 此,只有物质能够推动物质,能够给物质以影响和压力,能够使物质运动, 因此,非物质的东西是不能使物质运动的。”(梅利叶,法国乡村教士,1 664-1729年 《遗书》) 势是运动质的表现,速度是运动量的表现。 势可能在某一种具体事物的运动中形成,也可能在无数种具体事物的运 动中形成。一种势的形成对具体事物的运动反过来一定的规定作用。 趋向是运动的基本要素。 运动与静止 任何事物的运动都是相对于自身的参照物而言。 没有静止,就不会有一定的事物。 “运动既是一种活动,也就是一种原因的结果,静止只不过是这种原因 的缺乏。”(卢梭 1712-1778年瑞士人 《爱弥儿》) “与空间有关的运动,其一是位移,其二是增和减,因为在增和减的过 程中空间也在变化着。也就是说,原来在这样大的空间里的事物,现在变得 是在一个比前大些或小些的空间里了。”(亚里士多德《物理学》) “‘运动’是不断地放弃一个位置,又取得另一个位置。” “任何一件静止的东西,若不是在它以外有别的物体以运动力图进入它 的位置使它不再处于静止,即将永远静止。” “任何一件运动的东西,除非在它以外有别的物体使它静止,即将永远 运动。”(霍布斯 英国人 1588-1679年 《论物体》,第八章, 10,19) “一切运动或自然的活动都是在时间中进行的;有些较快,有些较慢, 但无不依事物性质之规定而有其固定的时刻。即使那些看来是骤然的和(如 我们所说)瞬间的活动,在延续方面也是有度可计的。”(培根《新工 具》) “我们要来设想运动,至少我们应该想到有两个物体的距离和位置是有 了变化的。因此,如果只有应该物体存在,则它干脆就不能运动。这一点似 乎是明确的,因为我所有的运动观念必然包含着相对的关系。”(贝克莱 《人类知识原理》) “飞箭不动。”(芝诺) “我们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踏入同一条河的人,不断遇到新的 水流......我们踏进又踏不进同一条河,我们存在又不存在......太阳每天 都是新的,永远不断地更新。”(赫拉克利特著作残篇 商务印书馆198 1版《西方哲学原著选读》第23页) “无论一个运动多么快,我们总能构想一个更快的运动,而且还能使运 动继续加快,如此下去以致无穷,我们永远达不到无法使运动再加快的地 步。相反,无论一运动多么慢,我们总能使它减慢,而且还能进一步使它减 慢,如此无限地减缓下去,我们并不能达到这样一种缓慢的地步即:可以减 缓到无限慢的程度而又不致静止下来。”(帕斯卡尔《几何证明》) “静止与运动的真正区别,就在于绝对的静止是一个抽象概念,根本不 存在于自然中,而运动则是一种与长、宽、高同样实在的性质。”(狄德罗 1713-1784年,法国人,《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哲学原理》) 永恒与变化 变化的形式有很多:蜕变、嬗变、变换、更替、演变、骤变、巨变、突 变、渐变、异化、合并、融合、化合、分解、分裂、发展、繁殖、飞跃等等 “天地之大德曰生,夫生者,乃天地之心,其阴阳之所以运动,有开 阖、惨舒之不齐。盖天地之心生生而弗息者,恒循环于无穷。”(宋濂《宋 文宪公全集》卷四七《越国夫人练氏像赞》 四部备要本) “任何一个有机体,在每一瞬间都是它本身,又本身它本身;在每一瞬 间,它同化着外界供给的物质,并排泄出其他物质;在每一瞬间,它的机体 中都有细胞在死亡,也有新的细胞在形成;经过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这个 机体的物质便完全更新了,由其他物质的原子代替了,所以每个有机体永远 是它本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年9月- 1878年6月) “在一个时候,一件东西由许多东西结成,在另一个时候,它又分解为 许多东西,不再是一个。会消灭的东西有一个双重的产生,也有一个双重的 消灭。因为万物的结合使一件东西产生又毁灭,刚产生出来的另一件东西当 元素分散时又解体了。这经常的变迁从不停息:在一个时候一切在‘爱’中 结合为一体,在另一个时候,每件事物又在冲突着的‘憎’中分崩离析。” (恩培多克勒著作残篇 商务印书馆 1981年版 《西方哲学著作选读》 第42-43页) “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变化,可能有无限多种形式,但无论如何,它们都 只显示出了一种永恒的自我重现的循环;在自然界中,‘阳光之下无新生事 物’出现,而现象的多重表现,到目前为止,已经引起了一种无聊的感觉; 唯有精神领域中的变化才会导致新的东西的出现。”(黑格尔《历史哲学》 绪论) “除永恒变化着、永恒运动着的物质以及这一物质运动和变化所依据的 规律外,再没有什么永恒的东西。” “一切都会过去,唯有真理永存。” “不论在自然界和在社会上,一切新生力量,就其性质来说,从来就是 不可战胜的。而一切旧势力,不管它们的数量任何庞大,总是要被消灭 的。”(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55年3月) 也是因其不可战胜,才可谓有旺盛生命力的新生力量。 “将其自变者以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 与我皆无尽也。”(苏轼《前赤壁赋》) 任何事物在一瞬间就不是此物了。 “变言其著,化言其渐。”(《易说.乾卦》)显著的变化叫变,逐渐 的变化叫化。 “变则化,由粗入精也;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正蒙. 神化篇》)显著的变化之后必然是逐渐的变化,这是由粗显进入精微的变化 过程;渐变的过程到了一定的阶段,必然引起显著的变化。 1968年,法国数学家雷内.托姆发表一篇论文,提出自己的突变理 论。他认为,经过数学推导,自然界的各种突变有7种基本的方式,分别 是:折迭型、尖点型、燕尾型、蝴蝶型、双曲型、椭圆型以及抛物型。 事物是变化的、向前发展的。同时事物的变化与发展也体现出一种回 归、倒退、维持稳定的倾向。 哲学史上有一种所谓的“物活论”。这种理论认为物质具有生命和自动 的本能,所以才有各式个样的变化,才能产生各式各样的现象。 “知固而不知革,物失其则;知革而不知固,物失其均。”(杨雄《太 玄》) “实况是没有的;一切都是流动的,抓不住的,躲闪的;最持久的东西 还是我们的意见。”(尼采 1844-1900年 参见商务印书馆《西方 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 发展的实质 “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恩格斯《卡尔.马克 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8月) “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或否定的否定--发展的螺旋形式。”(恩格斯 《自然辩证法》1873-1886年) “发展似乎是重复以往的阶段,但那是另一种重复,是在更高基础上的 重复(‘否定的否定’),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按直线式进行的”。 (列宁《卡尔.马克思》1914年7-11月) 单纯的自身不可能有发展和生成。任何发展与生成都要从外部获得必要 的条件因素。 规 律 所谓规律不过是人们从两个以上的运动过程中抽象出来的稳定的固定的 东西。 “自然界中的普遍性的形式就是规律,而关于自然规律的永恒性,谁也 没有自然科学家谈得多。”(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873年-1886 年) “规律就是关系。”(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1914年) “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表现 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 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 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大部分也是如此。”(恩格 斯) “规律就是概念,就是寄寓于感性存在之中却又在其中独立自存、自由 活动的概念,就是沉浸于感性存在之中而又不受其约束的那种简单的概 念。”(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 第171页) 如果把“逻各斯”、“道”、“理”、“理念”、“上帝”等理解为唯 物主义哲学家所谓的“客观规律”。那么,唯心主义哲学家和唯物主义哲学 家至少能在一点上统一起来,即肯定客观真理的存在,并肯定客观真理的决 定作用。差别在于唯心主义哲学家对于客观真理的描述更加形象化。 规律是事物运动的规律,没有存在着的事物及其运动,就无从谈规律。 事物本身具有普遍性,因而存在着普遍性的规律。 有什么样的事物及其相应的外部条件,才会有什么样的运动,才会有什 么样的运动规律。运动是一定事物在运动外部条件下的运动。事物及其相应 的外部条件变了,运动也会发生改变。该事物所体现的运动规律也会改变。 事物的运动总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不管事物及其外部条件如何变 化,不管事物的运动如何变化,总是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规律决定着事物的 运动。 规律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实践主体及其活动也是客 观的。实践主体与其所作用的对象及环境同是可供人们审视的客观事物。这 种意义上的客观事物所体现的规律才可以说具有“人为”的因素。 规律是自在的,不以事物的生生灭灭,不以实践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 移。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况《荀子.天论》) “一阴一阳之谓道。......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金 景芳《周易讲座》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第45页) “天之道莫非自然,人之道皆是当然。凡其所当然者,皆其自然之不可 违者也。何以见其不可违?顺之则吉,违之则凶,是之谓天人一理。”(罗 钦顺《困知记》卷上 四库全书本) “四时不言而代序,万物无为而受成。”([唐代]吴兢《贞观政要》) “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得时无怠,时不再来; 天予不取,反为之灾。”(范蠡《国语.越语》)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董仲舒《举贤良对策》 “道不可见,见之于物。是故离物不足以为道,离道不足以为物,离物 而言道,譬犹灭烛而求光,毁刃而求利也。既无烛,何有光?既无刃。何有 利?既无物,何有道?”(俞樾《春在堂全书》《论语小言》《第一楼丛 书》 清光绪刻本) “显者器也,微者道也;器不离道,道不离器。”(薛暄<王字旁>《读 书续录》卷三 四库全书本) “道具于人心、散于事物、行于日用。不日用,非道也;离事物,非道 也;不合于天下万世公共之人心,非道也。”(吕坤《玄伪斋》卷六《明 庸》 清刻本) “道在天地间,犹水之在大海;道之中有人,犹水之中有器,浸灌此器 者水也,纳受此水者器也。”(《国朝文类》卷二九 吴澄《凝道山房记》 四部丛刊本) “道至大,天地亦至大,天地与道若可相侔(音MOU 意相等、齐)矣。 然以天地而视道,则道为天地之本;以道视天地,则天地者太仓之一粟,沧 海之一勺耳,曾足与道侔哉!天地之大不得与道侔,故之大者道而已。” (陈献章《白沙集》卷一《论前辈言铢视轩冕尘视金玉》上 四库全书本) “规律表现为两重的方式:一方面表现为法则,在其中诸差别被表明为 独立的环节;另一方面表现为单纯的回返到自身的存在,这种存在又可以叫 做力,不过这并不是那被迫返回到自身的力,而是一般的力,或者力的概 念,一种引力--一种把能吸引和被吸引的东西的差别都消融在自身内的 力。”(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102页) “规律决不属于经验的范围......规律不是在经验中得出的,而是思维 创造出来用以组织经验、和谐地把经验协调成统一的统一体的一种手段。” “规律是认识的抽象,正如心理学的规律很少具有心理的性质一样,物理学 的规律很少具有物理性质。”(波格丹诺夫《经验一元论》) “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做服从一定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 不以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为转移,反而决定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 望。”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 事物的绝对存在决定着规律的存在,规律的绝对权威决定着事物的发展 变化。 1875年,法国化学家瓦博布朗发现新元素镓,同时宣布这种元素的 比重是4.7。门得列耶夫根据自己的元素周期表,致信瓦博布朗,指出这 种新元素镓的比重应该在5.9到6之间。当时全世界只有一块镓,在瓦博 布朗的实验室里。一个从没有见过实体镓的人,何以断定镓的比重不是4. 7呢?自尊心使瓦博布朗感到愤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又促使他重新进行 实验。测定后的最后结果表明,镓的比重果然是5.96,正在门得列耶夫 推断的5.9至6之间。四年以后,化学家找到了钪,正是门得列耶夫预言 的亚硼。 “我希望人还是不要再在他居住的世界之外去寻求一些能把自然拒绝给 予的幸福提供给他的东西;希望他研究这个自然,领会它的法则,观察它的 能力以及它的不变的活动方式;希望他能把他的发现用来增进自己的幸福; 希望他无言地顺从这些任何事物都无法逃脱的法则;希望他对于那些在他面 前蒙着一层无法透过的幕帏的原因自认无知;希望他毫无怨言地忍受一种普 遍的力量的摆布;这种力量不能挽回的,换句话说,是决不能违背它的本质 的给它规定的那些规律的。”(霍尔巴赫 1723-1789年 德国血统 的法国人 《自然体系》)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人伦事理与物质规律是否有相通之处? “天地生人,人有不以天地为征者乎?”(方以智《东西均》中华书局 1962年版 第106页) “天道即人道,人道即天道”。(钱泳《履园丛话》七“天道人道”条 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177页) 可能与必然 可能是潜在的现实。一个事物的运动结果的可能性越多,某种可能程度 则越低。就一定的运动结果而言,一种可能是对另一种可能的否定。 可能与不可能都是人们的主观判断。 一切现实都是合理的,未必完全符合社会事理,却肯定符合自然之理。 任何事物的当前状态总有其所以如此的客观理由。 任何事物的内部既有肯定因素,又有否定因素。既有其自身存在的理 由,又有其改变自身发展变化的理由。 现实的都是合理的,现实的都将变得不现实。 实际的可能与不可能。人们意识到的可能与不可能。 可能不等于现实。可能本身是与不可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可能与不可能都有各自的客观规定性。 “凡认为是可能的,也有同样的理由可以认为是不可能的。”(黑格尔 《小逻辑》第299页) “一个事物是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取决于内容,这就是说,取决于现 实性的各个环节的全部总和,而现实性在它的开展中表明它自己是必然 性。”(黑格尔《小逻辑》第300页) 可能与不可能是随着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互相转化的。 可能与不可能是相互变化的。可能会变为不可能。不可能也会变为可 能。可能与不可能只所以会互相转变,原因在于客观因素在变化,事物属性 在变化,事物的发展规律在变化。 对立与统一 有些结果是通过矛盾与斗争实现的,有些结果则是通过统一和联合实现 的。 事物内部的矛盾和斗争未必绝对地导致事物的发展与进步。 矛盾与斗争导致发展与进步,统一与联合同样能够导致发展与进步。 “自然界中物体--不论是死的物体或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中既包 含和谐,也包含冲突,既包含斗争,也包含合作。”(恩格斯《致彼.拉.拉 甫罗夫》1875年11月) 事物的矛盾和斗争都是有条件的。矛盾和斗争作为一种结果总有相应的 原因。 “阳不能独立,必得阴而后立,故阳以阴为基。阴不能自见,必待阳而 后见,故阴以阳为唱。阳知其始而享其成,阴效其法而终其用。”(邵雍 《皇极经世书》卷七四《观物外篇下》 四库全书本)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 随。”(容肇祖《王安石老子注释本》中华书局1979年版 第4页)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老子》) “桀有得事,尧有遗道;嫫母有所美,西施有所丑。”(刘安《淮南 子》) “有静必有动,有动必有静。动静不息,是乃情也。”(李翱《李文公 集》卷二《复性书》中 四部丛刊本) “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 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张载集》中华书局1987年版 第9页) “夫妇,人之始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有兄弟然 后有上下。......天地一夫妇也,是故有天地然后有万物。然则天下万物皆 生于两,不生于一,明矣。而又谓一能生二,理能生气,太极能生两仪,何 欤?”(李贽《焚书》中华书局1961年版 第89-90页) “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 动的实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1847年) “一切运动的基本形式都是接近和分离、收缩和膨胀,--一句话是吸 引和排斥这一古老的两极对立。”(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873-18 86年) “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 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 (毛泽东《矛盾论》1937年) “哲学家黑格尔说得对:矛盾推动生活前进,而活的矛盾要比人的理智 对它的最初感觉更丰富、更多种多样、更富有内容。”(列宁《给阿.马.高 尔基》1909年) “自然界中物体--不论是死的物体或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中既包 含和谐,也包含冲突,既包含斗争,也包含合作。”(恩格斯《致彼.拉.拉 甫罗夫》1875年11月) “所谓对立统一,就是统一物分裂为互相排斥的对立以及这些对立间的 相互联结。这就是所谓主要矛盾,所谓自己运动的源泉。”(毛泽东《读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一书的批注》1936年) “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说矛盾不可设想,那是可笑的。这句话 的正确之处只在于说,我们不能停留在矛盾里,矛盾会通过自己本身扬弃他 自己。但这被扬弃的矛盾并不是抽象的同一,因为抽象的同一只是对立的一 个方面。由对立而进展为矛盾的直接的结果就是根据,根据既包含同一又包 含差别在自身内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并把它们降低为单纯观念性的环 节。”(黑格尔《小逻辑》第258页) “一个对立面是另一个对立面的本原,变化之带有循环性质,只是因为 存在着一个基质、一个本原、一个界限、一个持续和一个两极吻合?难道说 最小的热和最小的冷不是同一的东西么?难道向着冷的方向的运动不是从最 大的热的界限得到其本原的么?从这里可以明白不仅相对立的两个最大和相 一致的两个最小在一定的场合汇合为一,而且最大和最小由于展转变化也汇 合为一,所以,医生在最好的情况下担心有坏的结局,有远见的人在最幸福 的时刻感到特别畏缩,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谁看不见产生与消灭的本原是 统一的呢?难道消灭的最后界限不就是产生的本原么?难道我们不是同时 说:此去、彼立,过去是彼,现在是此么?当然,如果我们仔细思索一番, 那就会看出,消灭无非是产生,产生无非是消灭...... --谁要认识自然的最大秘密,那就请他去研究和观察矛盾和对立面的 最大和最小吧。深奥的魔法就在于:能够先找出结合点,再引出对立。” (布鲁诺 1548-1600年 意大利人 《论原因、本原和一》 对话 五)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老子《道德经》)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老子《道 德经》) 量变与质变 质变和量变以及形变常常是相伴而生的。然而,质变就是质变,量变就 是量变,形变就是形变。这三种变化之间并没有那种绝对必然的因果联系, 而是另有原因。质变、量变、形变不过是人们从质、量、形三个方面、三个 角度对事物变化的认识。质变并非单纯由于量变的积累,而是整个质变过程 的必然结果,是质变本身的积累。连续不断的些微质变,酝酿成彻底的质 变。 “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为了我们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个 规律表示如下:在自然界中,质的变化--以对于每一个别场合都是严格地 确定的方式进行--只有通过物质或运动(所谓能)的量的增加或减少才能 发生。”(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873-1886年) 质变的关节点是一个过渡区,而不仅仅是一个点而已。对于同类突变过 程,关节点(区)的形态取决于突变模型。它在尖点型突变模型中是一个尖 角。在行为曲面的折迭区,事物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稳定状态,质变只有在这 个区域才能飞跃方式进行,因此它也是质变过程有可能出现关节点的区域, 这个区域又叫双值区。双值区除了表示质变的关节点外,还有一些重要性 质。当状态行为表现为大量统计的平均结果时,双值区是事物出现双重行为 区域。水及其他物质常有固、液、气三种物态,它们可以 互相转化,相应 的模型就是蝴蝶型。它的关节点(区)象一只飞起的蝴蝶。蝴蝶型因以得 名。 为什么一事物能稳定不变?因为它处于某势函数的洼中。正如洼中的小 球那样,微小的干扰使它偏离洼底时,它依靠自身动能迅速回到洼底,不影 响它的结构。这就是科学对事物稳定性的理解。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事物的 渐变与突变过程也可以从洼的移动和消失(转移到另一洼中)来解释。( 《自然辩证法通讯》金观涛 华国凡《突变理论和质量互变规律》) 原因与结果 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内 因、外因,本质原因、表面原因,现实原因、历史原因,远因、近因,精神 原因、物质原因,人为的原因、自然的原因等等。 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决定一定的结果。 事情的难易都是由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条件亦是局限。是条件。只是这样的条件,只提供了这样的条件。 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着一定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意味着事物发展变化 的原因决定其必然的结果。 任何事物运动变化的结果都有相应的可以分析的原因。在所有原因中又 可以分析出一些主要的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是由具有一定作用力的现实存在(包括精神)在相 应的环境条件下以相应的运动形式释放各种作用力。 对于实践主体来说,实践的结果是主体努力的结果。主体的努力对于最 终的结果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 直接就实践结果而言,这是由客观条件规定着的。而实践主体同时亦是 一种客观存在,是一种客观条件。 主观能动性并非体现在如何改变客观规律已经决定的结果上,而在于利 用客观规律,根据客观规律改变自身(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及其作用,改变 其他客观存在,从而争取理想的结果。 主体是主观的,同时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且和其他客观存在一起决定着 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 任何运动变化的结果,其原因都是复杂的。凡是与运动变化的事物有着 某种关联的东西,都对运动变化的结果具有并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对 于一种结果来说,也许一种微不足道、悄无声息的东西无论如何也难以列入 人们平常所理解的原因,然而,如果这种东西改变自己的存在形态,就可能 改变整个事物运动变化的结果。 没有耕耘,哪来收获。没有耕耘,也有收获。 相同的结果,可能是由不同的原因造成的。相同的原因,在与其他不同 的原因相互作用中,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同一事物,有时表现为结果,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表现为原因。 结果是由原因造成的,又可能转变为新的原因。 一因多果,一果多因。 一定的原因,相对于一定的结果而言,才成其为原因。一定的结果相对 于原因而言,才成其为结果。结果有原因,原因的形成又有原因。原因产生 结果,结果又作为新的原因产生新的结果。 事物的排斥与吸引是相互运动相互作用的自然原因之一。 “在自然界中既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自然界只有一种个别的存在; 自然界只是存在着.在相似的情况之下,A总是与B相联系,就是说,在相 似的环境之下。产生相似的结果,这也就是因果联系的本质;相似情况的重 复出现是仅仅存在于抽象之中的,我们进行抽象,目的是为了在精神上模写 事实。”(马赫《力学的发展》) “原因和结果这两个观念,只有在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有其本来的意 义;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场合放在它和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 两个观念就汇合在一起,融化在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在这种相互作用 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此地是结果,在彼时彼地就成了原 因,反之亦然。”(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年9月-1878年6 月) “整个宇宙只是向我们显示出一条硕大无朋、连续不断的因果锁链,其 中有一些原因为我们所知,因为它们是直接刺激我们的感官;另外一些则不 为我们所知,因为它们只是以一些与最初的原因常常隔得很远的结果来作用 于我们得到。”(霍尔巴赫 1723-1789年 德国血统的法国人 《自然体系》) “精神世界的各种现象,也同样遵循着物质世界各种现象的规律...... 如果我们追溯到这些事件的最初原因,那就会发现,那些在世界上造成最吓 人、最巨大的变化的意志,归根到底,都是由一些物质的原因推动的,这些 原因微不足道,我们也会觉得无足轻重,简直不可能产生我们看到的那些规 模如此之大的现象。” “如果我们能够一一查明我们所发现的各种后果的全部原因,把那条永 恒的因果锁链搞清,而不遗漏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我们能够仔细研究 那些功业辉煌的英雄豪杰,把推动他们的思想、意志、感情的无形线索摸得 一清二楚,理出头绪,我们就会发现,自然用来推动精神世界的秘密杠杆, 乃是一些真实的原子,这些眼睛分辨不清的分子突然而又必然地会合到一 起,它们的积聚、组合、分布、发酵逐渐地使人发生改变,常常在不知不觉 之中不由自主地就以一种一定的、必然的方式思想起来,要求起来,行动起 来;他的意志和行动如果影响了很多的别人,精神世界就大大地沸腾起来 了。一个狂信者胆囊里过多的苦汁,一个征服者心脏里过热的血液,一个君 主胃里的一种消化不良,一个女人心里出现的一种幻想,都是一些充分的原 因,足以酿成战争,把千百万人送上屠场,夷城池为平地,化都邑为劫灰, 使国家长期陷于悲惨境地,饥荒不断,瘟疫流行,地球上一连数百年荆棘遍 野,民不聊生。”(霍尔巴赫 1723-1789年 德国血统的法国人 《自然体系》) “在一种意义上,构成了一个物件而本身继续存在着的东西,就称为 ‘原因’。例如雕像的铜,银碗的银,以及那些包括铜、银等‘属’的‘ 种’。 在另一种意义上,形式和原型,即陈述本质的定义,以及它的‘种’。 也称为‘原因’。例如八度音程的原因是2:1的关系,或者一般地说,是 数;定义中的各个部分也是原因。 还有变化或停止的来源,例如出谋划策的人就是一个原因,父亲是儿女 的原因,或者一般地说,制造者是制造品的原因,引起变化者是改变了的东 西的原因。 还有目的意义上的原因,即做一件事的‘缘故’。例如健康就是散步的 原因。我们说,‘他为什么散步?’--‘为了要健康’。这样说了以后, 我们就认为指出了原因。为了达到目的而以他物的作用为手段时所采取的一 切中间步骤,也都是原因;例如锻炼、通便、药品、医疗器械就是达到健康 的手段。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个目的。虽然它们之间也有差别:有的是活 动,有的是工具。 这些话也许把原因这个词的各种用法都说全了。”(亚里士多德《物理 学》参见商务印书馆1981版《西方哲学著作选读》第133-134 页) “ 一个自在存在着东西与另一自在存在着的东西的关系,既然是一种 必然关系,就一定有因果关联。”(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215页) “恰恰是由于我们把现象的结果从而也就是所有的变化归因于因果律, 从而经验本身,亦即对于现象的经验认识也就成为了可能;因此,作为经验 的对象,现象本身也只是由于因果律才成为可能的。”(康德《纯粹理性批 判.先验感性论》) “原因之所以为原因,由于是效果的由于,反之,效果之所以为效果, 由于是原因的效果。”(黑格尔《小逻辑》第319页) “原因和结果这两个观点,只有在应用于一定的个别场合时才有其本来 的意义;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场合放在它和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来考 察,这两个观念就合在一起并交织在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在这种相互作 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在此地是原因,在彼时或彼地就 成了结果。反之亦然。”(恩格斯《反杜林论》) “每个结果都是和它的原因不一样的事情。因此,它就不能在其原因中 发现出来;因此,人们一开始先验的、所发明、所想象的结果一定是完全任 意的。 ......人类理性所极意努力的,只是借类比、经验和观察,实行推论, 把能产生自然现象的各种原则,归于较简易的地步,并且把许多特殊的结果 还原于少数概括的原因。不过说到这些概括原因的原因,那我们休想把它们 发现出来,而且我们纵然极其详尽地把它们解释一番,我们也永远不能使自 己满意。这些最后的概括和原则对人类的好奇心和考究是完全封锁住了 的。”(休谟《人类理解研究》) 任何结果都是一种能量转换的过程。正所谓“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人的行为目的的最佳选择在于以较小的代价获取较大的成就。 “我们相信,整个宇宙在任一时刻的状态,都是它以前状态的结果;一 旦知道了以前阶段的全部活动,知道了它们在空间中的分布以及它们的全部 特性,换句话说就是,知道了它们作用的各种规律,那就能预见宇宙以后的 全部历史,除非意外地出现了某种新的能控制宇宙的意志作用。如果整个宇 宙的某种特殊状态第二次出现的话,那么,这种状态以后的所有状态也都会 重新出现,而历史也会象多位数的循环小数那样周期性地出现。”(密尔 《逻辑学体系》第三部) “当我们根据结果来推测任何原因时,我们必须使原因和结果适成比 例,而且我们所归于原因的各种性质只限于恰能产生那个结果所需要的,在 此以外,我们绝不许忘认它有别的性质。一个十盎司重的物体在天秤上被举 起后,就可以证明在另一头可以平衡它的砝码是重于十盎司的,但是却不能 给我们任何理由,使我们说出那个砝码重于百盎司。我们给某个结果所找出 的原因如果不足以产生它,那么,我们或者抛弃那个原因,或者给它加上必 需的一些性质,使它和那个结果有了正确的比例。但是我们如果说它除了必 需的性质以外还有别的性质,或者说它可以产生出别的结果来,那我们只是 任意瞎猜,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和根据,就妄来假设有各种性质和能力。”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 “现代自然科学家避免使用因果的概念。目前流行的观点是:科学理论 旨在描述事件之间的联系,而不把这种关系解释为因果关系。原因这个概念 含有内在必然性的意思,造成哲学上的困难。”(贝弗里奇《科学研究的艺 术》)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论联合政 府》1945年4月24日) “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 几千年的文明史。”(毛泽东《丢掉幻想,准备斗争》1949年8月14 日) “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 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 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毛泽东《矛盾论》1937年 8月) “运动的第一原因并不在物质之内;物质接受和传递运动,但是并不产 生运动。我越是观察各种自然力彼此之间起作用和反作用,就越发现从一个 结果到另一个结果,永远必须上溯到某种意志作为第一原因,因为假设一连 串的原因,直到永无止境,那就等于什么都没有假定。总之,一切并非为另 一运动所产生的运动,只能来自一个自发的随意的行动;无生命的形体只是 凭着运动而起作用,无意志的真实活动是没有的。这就是我的第一原理。因 此我认为是一个意志推动着宇宙,鼓动着自然。这就是我的第一教条或第一 号信条。”(卢梭 1712-1778年 瑞士人 《爱弥儿》) 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之分。在事物处于主动的运动变化 时,内因起着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在事物处于被动的运动变化时,外因起 着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 偶然与必然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种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 各有客观的原因。 在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无论存在着多少偶然性、随意性,从一定的发 展变化结果回溯原因,总能找到一条有着某种必然性、规律性的轨迹。根据 这种必然性和规律性,当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测未来。 事物的发展面临无限的选择,就象一个人站在原点,可以向任何方向迈 出脚步。 事物发展的最初选择是些的且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偶然性,从事物发展 的结果回溯最初的选择,总能发现多种被选择的可能,而其中的任何一种选 择发展下去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改变现实,同时意味着改变了未来发展的无限种趋势。 偶然在客观上是一种超常的变化,因而亦是一种未被人们所预料和理解 的必然。任何运动结果都是在一定客观条件下之必然。 “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所谓偶然的东 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如此等等。”(恩格斯《路德维 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6年初) “偶然性一般讲来,是指一个事物存在的根据不在自己本身而在他物而 言。”(黑格尔《小逻辑》第301页) “在自然的事物中,偶然性是没有地位的,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条 件下所自然发生的事物,都不是偶然性的产物。”(亚里士多德《论天》) “偶然出现的事件,也可以将其较为适当地描述成是一种暗合,对于 它,我们还没有什么依据可以从它那里推论出某种一致性,也就是说,对于 在某种情况下出现的现象,我们还没有依据可以推论出它在那些情况下还会 出现。不过,一旦仔细的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暗示着对这些情况的例举尚 不完备。......偶然相关的事实,各自也都是某些原因的结果,从而也就是 规律的结果;只不过这些原因是不同的,没有被任何规律联在一起。”(密 尔《逻辑学体系》第三部) “实际上,经济的影响甚至扩及到那些绝对谈不上什么有意识打算的人 们的行为和不同社会阶级的习惯、最主要的和最有影响的经济发展因素,迄 今为止一向不受有意识的打算的任何控制。人们的一切社会关系、一切道德 习惯和一切思想倾向,都是在这些盲目的经济发展力量的间接或直接的影响 下形成的,顺便提一下,人的各式各样的利害打算,人类利己主义的一切表 现,也都是由它们决定的。因此,决不能把有意识的利害打算说成社会发展 的首要动力。这种历史观是与最新的唯物主义学说相矛盾的。在这种历史观 中表现出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特征,即坚信‘意见统治世界’”。(普列汉 诺夫《尼.加.车轭雪夫斯基》1909年) 主观与客观 “思想等等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 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 于物的特点。”(毛泽东《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445页) “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 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 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马克思1846年12月28日给 巴.瓦.安年柯夫的信) “我们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在十分确定的前提下进 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结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 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 是决定性的作用。 但是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 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 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 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 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在实践方面,当我们从事某种活动的时候,我们不能缺少自我这个观 念,正如在我们伸手拿一个东西的时候,我们不能缺少物体这个观念一 样。”(马赫《感觉的分析》) “人类行动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往往会把人类在社会演变中的性质和意 义变换过来。”(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第8页) 在人们的社会实践中,“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老师,它远远超过责任 感。”(爱因斯坦) 在社会实践中,主观因素不仅限于智力(能力)。非智力因素在人们的 社会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没有对事业的高度热忱,没有对真理、对 理想的狂热追求,不会有所成就。 金信书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