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与世界的关系 确定了思维在认识活动中的地位,我们来看看认识、思维与实在世界这三者之 间的关系。 根据以上所说,认识必须通过思维才能达到实在世界,才能与实在世界联系起 来,才能认识实在世界而达到认识自身的目标。那么,认识仅仅取决于思维而与实 在世界的状况无关吗? 显然不是。在认识中,实在世界的状况同样起着决定性作用,甚至可以说,认 识是思维与实在世界相互作用的结果。一定的实在世界状况会引起相应的思维,这 思维反过来又是对这实在世界状况的探索,是这种探索引起了认识。 一方面,认识取决于思维;另一方面,认识又取决于实在世界本身。那么,这 两者之间的关系怎样呢? 认识的目标是把握实在世界之内在性,这个内在性的表现程度是至关重要的。 实在世界的状况可归结为实在世界的表现程度,如果我们用X表示实在世界的内在 性之表现程度,用K表示思维因素,用Y表示对这实在世界的认识程度[19],我们 就可以得出以下的函数关系: Y=KX 由此可见,Y取决于K和X,即取决于思维因素和实在世界的状况[20]. 一定 程度的认识,当所付出的思维大时,所需的实在世界之表现程度便相应地小;相反, 当所付出的思维小时,所需的这种表现程度便相应地大。这一点可以用来很好地解 释聪明人比愚笨人更敏锐精明,因为聪明人更容易发现事物的真正实质,他有着较 强的洞察力。在现实中,同一智慧[21]的人在不同现实条件下会做出不同的发现。 同样,处在同一现实中,不同智慧的人也会做出不同的发现。这些都是科学认识论 所最常见到的现象,因此,公式“Y=KX”所包含的思想应该是科学认识论最重 要的内容之一。 然而,X所表示的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情况。虽然它的基本涵义是实在世界之内 在性的表现程度,但这一涵义可以作许多延伸。这里的问题是,思维者处于什么样 的现实条件下便会做出什么样的发现和认识,无论多么天才的人物和思想,都不可 能摆脱一定现实条件对他的思想的制约作用[22]. 一定的现实条件往往是自然而然 地对人的思想起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人为制造的现实条件,以有利于一定的认识 的形式,比如实验等等。实验是人们对认识的现实条件进行主动控制的认识活动, 控制了一定的现实条件,人们就能够让实验表现出预料的现象和内在性。当然,任 何内在性都不能直接表现出来,它只是隐含在一定的现象和联系中。在实验中,内 在性找到了表现其自身的最适合的现象和联系,让人们一看到这一现象和联系便会 发现这种内在性。 前面说过,认识所要把握的内在性存在于一定的联系中。其实,内在性本身就 是一种内在联系,从外在联系达到内在联系便是达到内在性本身。实体实际上是一 种内在联系,因而实体并不是僵死坚硬的固体,它内部同样是疏松的。不过,把内 在联系表示为实体,这也是思维的优越之处,因为这样便把一种联系形象化了[23], 这当然是思维的把握所需的。 根据Y=KX的原理,我们来讨论“表现”与“发现”之间的有趣关系。 “表现”与“发现”是科学认识论的两个十分重要的范畴,虽然还没有人正式 把它们确立为这样的范畴。这两个词的意义非常相近,但很少有人注意它们之间的 关系。由于Y永远也不能超过X,认识的程度永远不能超过事物内在性的表现程度, 因此,有表现才会有发现,有怎样的表现才有怎样的发现。在公式“Y=KX”中, X便是表现,Y便是发现,即KX便是发现。因为K是思维因素[24],所以,发现 便是表现与思维因素的结合,是思维者的发现,而不是别的什么人的发现。发现是 思维者的发现这一点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一定要付出思维,才能有所发现。 生活中,人们往往以为,一个人的发现同时就是另一个人的发现,就是整个社 会甚至整个人类的发现。其实,除了发现者以外,别人能直接了解所发现的内容及 其意义吗?显然未必!一个人的发现,其内容未必为别人所直接了解,其所包含的 意义更不容易直接被别人所了解到。越是深刻的发现,其内容就越是难以为别人所 了解,其意义就更难为别人所了解了。马克思发现并建立了剩余价值的学说,但并 不是每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地了解它的内容,要了解它的意义就更难了。因此,强调 “发现就是发现者的发现”具有重要意义,它促使人们去研究我们思想交流的更准 确的过程,去研究“理解”的机制。 不可否认,发现并不会永远停留于发现者那里,它总要变为别人的发现,变为 整个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发现。但是,从个人发现变为众人发现以至全社会、全人类 的发现,这同样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