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劳动与繁殖力 劳动从社会中最低下、最为人看不起的位置一下子上升为一种人类最值得尊敬 的活动,这种变化是从洛克发现劳动是一切财产的来源后开始的。当亚当·斯密断 言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当马克思的“劳动体系观”囫——劳动成了一切生产力 的源泉,是人性的一种表达——使劳动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时,情形更是如此。不 过在三个人中,只有马克思关心劳动本身,洛克关心的只是作为社会根基的私有财 产制度,而斯密则只是想解释并获得不受任何阻碍的财富无限累积的过程。 因此,洛克为了使劳动从只制造“非耐用品”这一困境中摆脱出来,不得不引 进货币——一种“人们携带在身而不遭污损的耐用品”——没有了金钱,劳动者就 无法生存,更谈不上生产什么具有永恒耐久性的物品,如财产,因为劳动过程需靠 “耐用品”维持才可以进行。 由于洛克与斯密都不关注劳动本身,因此他们都能接受某些原则上是劳动和工 作之间的差异,如果这一差异不是将劳动的真正特征说成是互不相干的东西的话。 这样,斯密把一切与消费有关的活动均称作“无生产力的劳动”,好像这是一些有 生产力的东西的一种可以忽略和非本质的特征似的。他以蔑视的口吻描述“充满奴 性的任务和服务怎样在刚完成时便消失殆尽,不留任何痕迹和价值”,这一描述与 其说是与现代社会劳动光荣有关,不如说与前现代社会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更有联 系。洛克与斯密还意识到存在着这样一个事实,即并非所有劳动都旨在“创造出不 同的价值”,国还存在着一种“对其劳动对象不产生任何价值”的劳动。当然,劳 动也是自然界中人类拥有的东西,只不过自然赋予人们的“好东西”和人们在劳动 成果和工作成果上增添的东西的比例恰好相反。用于消费的“好东西”总是保持着 其自然性,例如面包中的谷物仍是谷物,可是被制成桌子的树木却已不再是树木了。 因此,洛克(虽然他并未在意自己在“身体的劳动与双手的工作’之间所作区别) 也不得不承认“非耐用品”与持久经用、人类不会损坏的永久性物品两者之间的差 异。斯密与洛克面临的难题是同样的,他们的“产品”必须在这个物质世界里长久 存在,成为“有价值”的东西,至于价值,是被洛克定义为“可以保存并可以成为 财产的东西”,还是被斯密定义为“可以长久存在并与其他东西进行交换的东西”, 这都是非物质性的。 这样就产生了这一问题,为什么洛克及其后的思想家如此顽固地认为劳动是财 产、财富及所有价值、最终是人性的起源呢?或换言之、对摩登时代如此重要的劳 动的内在涵义究竟又是什么呢? 从历史上说,自17世纪以来的政治理论家面临着一种迄今为止还未听说过的财 富、财产和不断增长的过程。为了说明这种稳定的增长过程,他们自然而然地将焦 点聚集到这一增长过程本身的现象上(这也是我们将在后几章节中讨论该现象的原 因)。“过程”这个概念成了新时代以及新时代推动的历史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个 重要用语。从一开始,这个过程(由于它没有终期)就被理解为一种“自然过程”, 或更具体地说,是一种带有“生命过程特征的自然过程”。摩登时代的至高迷信— —钱生钱,以及这一时代最深刻的政治洞见——权力生权力,都将其可能性建立在 对人类自然繁殖力比喻的基础上。在人类所有活动中,只有劳动(不是行动,也不 是工作)才是永恒的,随着生命的进步自发地向前发展,不受任何人为决定或人为 目标的影响。 就马克思而言,劳动就是“劳动者自身生命的再生产”,这种劳动保证了个人 的生存,而生育则是“另一生命”的生产,它保证了“整个人类的生存”。这种观 点始终成为马克思理论的起源,然后,他通过用“生命有机体的劳动力”取代“抽 象劳动”,通过把“劳动力剩余”看作在生产出满足劳动者本人再生产过程后还剩 余的劳动力的那一部分,对这一理论作了详细阐述。马克思以此道出了一种其前人 ——否则他要将所有重要的灵感归功于他们——和其后来者从未达到过的深刻的体 验。 人类与自然新陈代谢的繁殖力(它来自于劳动力的自然剩余)至今仍在分享着 我们在自然界中到处可见的物质。劳动之所以有快乐,或成为一件人生乐事,在于 人们以其独特方式感到自己活着的巨大幸福,就同所有生物一样。人们只有通过劳 动才能在由大自然规定的生理循环过程中生存下来,自由地发展,劳作一休息,劳 动一消费,就普通得像白天一黑夜、出生一死亡的交替,充满合乎自然的规律性。 大自然的繁殖力使人类的劳动劳有所得,尽管付出辛苦、烦劳,劳动者心里仍然明 白他正在繁衍后代,与他的后代们成为永恒世界的一部分《日约全书》和其他经典 著作不同,认为生命是神圣的,因此无论是死亡还是劳动都不是一种罪恶——至少 不是一种反生命的理由,在关于一些主教的传说故事中表明了他们为何不像关心生 命那样关心死亡,他们如何既不需要个人在尘俗世界中的不朽,也不需要灵魂的永 恒,以及死亡如何以一种人们熟知的黑夜的形状降临他们,并静静地永远地沉寂在 “往日美好的岁月中”。 劳动固有的人类生命的幸福在工作中却永远找不到,木能错误地把这种幸福当 作任务完成后的一股如释重负之感和愉悦的情绪。劳动的幸福在于辛劳后的满足, 满足后的继续辛劳,十分类似于维持生计和生产一消费更迭的过程,因此劳动过程 能带来快乐,就像健康的身体功能带来愉悦一样。“绝大多数人的幸福”(我们把 它概括为凡人具有的福气,并将其庸俗化)概括了一种劳动社会基本现实的“理想”。 追求这种幸福是每个人不容剥夺的权利,就像每个人都有权追求更好的生活一样, 可以说追求幸福的权利就是追求生活的权利。但幸福不同于幸运,幸运并不常见, 且瞬间即逝,人类无法追求,这是因为幸运取决于运气和机遇;尽管大多数“追求 幸福”的人追求好运,但当好运真的降临到他们身上时,他们又觉得木幸福,因为 他们想永远保持和享受这种幸福,好像这种“好东西”是无穷无尽似的。但他们并 不知道,大自然规定人类必须辛苦劳作,然后快乐地再生产;想要超越这个循环过 程是不可能得到持久的幸福的。不管什么,只要使这一循环失衡(无论是由灾难而 非再生导致的贫困和悲惨,还是最终产生令人厌烦的、极度的富裕和无所事事的生 活——在这一生活中,生活必需品、消费品和消化这一生理过程无情地压榨人类软 弱无能的躯体,直至其死亡)便破坏了来自生命的基本幸福。 生命的力量是繁殖力,生物有机体在维持本身再生产过程时不会消耗殆尽,其 “剩余”在其潜在的繁殖力中。马克思始终如一的自然观发现了人类生命力一种具 体形式的“劳动力”,这一劳动力像自然一样能创造出一种“剩余”。从生物的生 命观点来看,所有活动其实都可以在劳动中寻得共同的地方,它们之间唯一的区别 在于提供生命过程所需物质数量的差别。当所有东西都成为一种消费对象时,劳动 力剩余不会改变物体“非耐用性”这一事实便失去了其重要性。 马克思之前的思想家们摆脱不了这些区别(这些区别本质上与工作和劳动之间 更为深刻的区别相同),其原因不在于他们缺少“科学”,而在于他们论述的前提 是私有财产,或至少是国有财产的个人占有。但仅仅有很多财产还不足以建立起所 有权,劳动产品并不会因其丰富而变得耐用,并不会因囤积和储存而成为一个人财 富的一部分。相反,如果劳动产品在自然衰败前还未被人类消耗,那么这些产品则 很可能在人类占有财产的过程中消失,最终“无疾而终”,成为没有任何使用价值 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