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你是爸爸心中永远的痛 吴樾 吴樾:男,现年46岁,大本,自由职业。离异,带一女儿。 妻子:女,现年36岁,高中,某外企公司职员。离异,带一女儿。双方再婚五 年,因工作现两地生活。 离婚时我要了女儿,因为那是我和上帝签的一份儿死也不能违背的协 议。我和现在的妻子是因爱情而结合的,既然这样我就会爱她的孩子,她 也会爱我的孩子。可是我错了,爱屋及乌远非我想的那么简单,继母女之 间、无血缘的姐妹之间的种种矛盾,使亲生女儿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我 发自内心地说:“如果你要了孩子就决不要再婚,因为那是一种永远难补 赎的缺憾。” 许多离了婚、要了孩子、又和别人结婚的女人,都会发自内心地说:“下辈子, 只要我离了婚,要了孩子,就决不再婚!”如今,我,一个男人,居然也要对大家 说这句话。 所有的艰辛,所有的悲哀,所有的无奈,都缘于一份儿和母爱一样神圣的父爱。 我的女儿,你的父亲不是胸无大志的庸人,也不是不为情动的呆子,但我决不会为 任何所谓的事业、任何所谓的爱情牺牲这份儿父爱,哪怕一丁点。那是因为我生下 了你,离婚时我要了你,那是因为我和上帝签了一份儿协议。这种协议,至死也不 能违背的。 在再婚后漫长的岁月里,无论多么困难,我都没有放弃我应坚守的责任。同时, 我还兼顾妻子和她带来的女儿,兼顾事业——在我看来,这是我和上帝签的另外两 份儿也是仅有的协议,而且它们没有主次之分。我总以为,既然三个协议都是和上 帝签的,就能够相容。我和现今的妻子是因爱情而结合的,既然这样,我就会爱她 的孩子,她也会爱我的孩子。 可是,我错了。八年再婚生活已经造成我心中永远的痛。 一 再婚那年,我的孩子8岁,她的孩子5岁。她们接受了两种不同的教育方式(我 是南方人,性格偏于细腻,我对孩子的教育比较耐心;妻子是北方人,性格偏于粗 旷,她的教育方式流于粗暴),目睹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是在两种不同的状态 下来到现在这个家庭的。 我的婚姻是用比较文明的方式解除的。在最后一刹那,我们没有吵闹,我们友 好地分手,我们自己很轻易地达成了离婚协议:一是5岁的女儿归我抚养,她一次性 付给我3000元抚养费;二是原先的家庭财产归她,我外出打工赚的钱归我。离婚之 后头三年,她还间或来到我打工的城市帮我照顾孩子。再婚时,我的孩子非常清楚 她将面对一个后妈。 妻子的离异带有一些野蛮色彩。譬如,他们为女儿。为财产闹上了法庭。离婚 后,男方不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剥夺了男方探望孩子的权利,改变了孩子 的姓名。那时候,她的孩子才2岁。离婚之后,她的父母亲一直帮她带孩子,她也生 活在孩子身边。后来,她认识了我,带孩子来到我生活的这个城市。孩子见了我, 还以为我真的是她的生身父亲。 因此,我们刚开始共同生活,她就认为大女有生母,她这个后妈可以省一点心; 小女“没有”父亲,我应该忠实地代行父职。相反,我认为大女生母不在身边,后 妈的任何疏忽都会对她造成伤害,并会让我花费更多的精力补救,进而引起小女的 误会。后来,我们总也不能弥合这种分歧,不断发生纷争。 二 何况,在再婚家庭,尤其是双方孩子还小的时候,特别容易发生误会。 平心而论,后妈和妹妹刚过来(其实至今还是这样),我的孩子不但不反对、 不抵触,反而是欢迎的。她受我的影响,认为她从此就有伴了,后妈也不会欺侮她。 后来她所受到的许多伤害,我至今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那是小女刚来不久的时候。有一次,大女的生母来看她,临走给了她一盒很高 级的巧克力。我未雨绸缨,预先对她说:“这盒巧克力你不能一个人吃,你也不能 多吃。”交代完,我便再也没有管这事。有一天,妻子对我说,大女太自私,一个 人把那盒巧克力吃了,没给妹妹吃(显然是小女告了状)。第二天,我问大女有没 有这事。大女很委屈地说,她不但给妹妹吃了,还给她多吃了。好在妻子知道小女 有撒谎的毛病(现已改正),听我把情况一说,没再吭气。 还有一次,我给她俩买了一瓶大可乐。大女和妹妹约定,每天晚上临睡时每人 喝一小杯。可那天刚吃完晚饭,妹妹就要喝可乐,姐姐不答应。妻子看见了,很不 高兴地对大女说:“拿出来喝嘛,喝完了就算了嘛!”小女见有妈妈撑腰,乐了。 大女虽说拿出了可乐,但做姐姐的权威受到了冲击,“过家家”的计划被打乱,心 里很不是滋味。 更有一次(那是小女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由于小女老是把铅笔送给别的同 学,余下的铅笔也老是削不好,就请求姐姐帮她保管铅笔,让姐姐定量发给她,还 让姐姐帮她削铅笔。姐姐答应了。有一天,妻子偶尔发现小女铅笔盒里只剩下些削 得尖尖的短铅笔,就问新买的一打中华牌铅笔哪儿去了。听了小女的解释(她也许 没有解释清楚),她转而对大女呵斥道:“你干吗不让妹妹用铅笔?以后妹妹的事 你少管!”大女哭了。 为这事,我和妻子吵了架。但我不忍对大女下“以后别管妹妹的事”的命令, 我知道这种命令会伤及许多人。 三 我们的家庭矛盾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一度还变得尖锐起来。 有一天晚饭后,我带妻子和大女(暑假中小女被朋友带去北方探望姥爷姥姥还 没有回来,大女去南方某省看生母刚回来)出门散步,都快走到再婚前我和大女经 常流连的那个湖中小亭了,我提议去那儿坐坐,大女积极响应,妻子却说她要回家 看电视。 妻子比我小不少,平时我总是迁就她。这次因为大女刚从生母那儿回来,独自 睡在小房里(妹妹还没有回来),一连好几个晚上抱着她生母留给她的布娃娃流眼 泪,我便想迁就一回大女,动员妻子去湖中小亭。可妻子怎么也不肯听我的。不得 已,我又一次依了妻子。路上,大女一直撅着嘴,一到家,她就走到自己房里,关 上门。见大女这样,妻子也来气了。 我首先走进孩子房间,和孩子谈话。谈到后来,孩子的气消了,还按我的要求 削了两个梨,一个留给自己,一个递给后妈。没想到,妻子竟把孩子递给她的梨甩 到地上,昂头走进她的房间,把门使劲一摔,“砰”地发出一声巨响。我忍无可忍, 冲上去给她一拳。她见我当着孩子面打她,像头被人激怒的母狮,拼尽全力和我打 了一场生死架。 后来,她对我说了她之所以发脾气的理由。她说,小孩是不明事理的,用压制 的办法就可以解决问题,大人则不然。而且,大人和孩子发生争执,孩子应该主动 让大人。因此,回到家里,我应该首先安慰妻子,而不是孩子。对此,像在别的问 题上一样,我难以苟同,但又说不服她。而且,从此以后,她就把大女当作一个 “爱”的竞争者看待了。她还这样给自己寻找理由,说“同性相斥。如果是男孩, 我就不会这样了”。 可是,我对小女怎么好、怎么袒护,她也不会做出如此激烈的反应。 四 在大女的生母如何探视女儿的问题上,我们也发生无数次争吵。后来(那年大 女读小学六年级),大女的生母要求大女跟她生活几年,其时,正好我的工作也发 生了变化,需要经常出差,我就答应了前妻的要求。可是,在如何探视大女的问题 上,我和妻子的矛盾一如既往。争吵的焦点仍然是——探视大女的时候,我和前妻 能不能见面,能不能说话。 最荒谬的一件事发生在大女转去生母身边的第二年春天。那天,我临时接到去 南方某地出差的通知,因那里离大女及其生母生活的城市很近,我便对妻子说我要 顺道去看大女(内心深处,我还想看看大女的生活、学校环境。但我没对妻子说)。 没想到,妻子思考之后,竟会对我提出“只能到附近城市和大女见面”的要求。我 没有答应,她和我大吵一场之后重新规定:“住在哪家旅馆,要把电话号码告诉我。” 这个要求我答应了。 回来之后,她偶尔看到大女写给我的一封信,发现这次我不仅去了大女的学校, 还去了大女的家,又和我吵了一架,吵得我身心俱疲。 在大女离开我们的日子里,我经常和大女通电话,了解她的学习、生活情况, 保持思想、情感方面的交流。有时候,大女的生母接到电话,很自然地和我说上一 些孩子的事(这正是我所希望的),被她发现了,免不了又要和我大吵大闹。 五 万事万物都有差异,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乃是一种客观规律。可是,大女、小女 都在的时候,无论出现什么特殊情况,都必须无差别对待、一碗水端平。 离婚之后,大女跟着我颠沛流离(那时,我还在外省打工,房子也是快认识妻 子的时候才买的),吃了很多苦,身体相当瘦弱。相反,妻子离婚后,小女得到姥 爷、姥姥及母亲三方照顾,养得又白又胖,获得“小胖墩儿”的雅号。再说,大女 比小女大3岁,需要的营养本来就要多一些。再婚后,两个孩子站在一起,反差更大。 有一次,我暗示妻子适当给大女增加点营养,当即遭到抢白。此后,我再也没提这 样的要求。 大女读五年级的时候,学校里开英语课了。为了让她学好英语,在她生日那天, 我买了一台鹦鹉牌复读机送给她。妻子指责我说:“以前的孩子连收音机都没有, 不是照样学外语,照样考托福出国,不是照样当驻美大使、当外交部长!” 开头几年,妻子还时常数落大女,说她比妹妹大3岁,理当承担一些家务。我总 是说:“现在的孩子学习负担太重,家务劳动方面不必苛求她们(说是这样说,我 们两个孩子还是会做一些轻微的家务活)。现在的孩子,又有多少承担了家务!” 遇到这类矛盾,我总是说、或者总是想:“小女长到大女这个年龄,也会产生 同样的需求的,那时候看你怎么说。”果不其然,小女很快就长到了这样的年龄, 产生了同样的需求。我毫不犹豫地满足了她的需求。这时候,她没有半点反对的意 思。我想借机敲打她一下,又怕引起新的争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总是说棍棒底下出孝子,棍棒底下出才子。她反对对孩子做较细的思想工作, 嘲笑我和孩子“谈心”——特别是在孩子尚小的时候。平心而论,在这一点上,她 也是身体力行的(但近些年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她坚决反对我干涉她的棍棒教 育。她打小女的时候,我是绝对不能劝的,更不能拉,否则她会打得更凶。 她实施她的教育方式有多坚决,对我那套教育方式就有多反感。对此,她不明 说,我也能感受出来。她总是说我太累,说大女在我身边,我总有一天会累死。说 只要大女在,我哪怕外面再累,日常生活上也不肯马虎。说我虽然没有额外为大女 做什么,但为了她,我的精神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由于大女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委 屈、误解、冷淡,我总要寻找时机(尽量避开小女)和大女谈心(大女非常习惯、 也非常需要这种谈心,何况她本来就非常喜欢和我个别谈话)。妻子对这种谈心非 常反感,认为这是毫无必要的,只能在我、大女和她、小女之间起离心作用。 小女对这种谈心也非常敏感,总是怀疑“爸爸从小和姐姐生活在一起,就和姐 姐更亲”(直到大女离开之后,小女才打消这种怀疑)。为此,我对小女深怀歉意。 我还经常打这样的比方向小女解释:“爸爸给你一个糖,给姐姐两个糖,是不公平 的。可是,如果妈妈给过你两个糖,给过姐姐一个糖,我再给你一个糖,给姐姐两 个糖,就是公平的了。”为了打消小女的怀疑,求得一种平衡,常常是我和大女谈 完了心,又去找小女谈一次,哪怕那天我已经很累。我承认妻子很爱我,总是怕我 累坏。可我总想:她教育不当给我造成的劳累,远胜于大女在正常状态下给我造成 的劳累! 七 近年来,大女的生母频频发出让我接回大女的信号。大女也多次说她想回到我 的身边。我对大女的思念和歉疚之情也在与日俱增。据大女生母说,大女在日记中 写道:“和爸爸单独生活在一起的那两年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大女也曾对我说: “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住在地下室里也行!”我也感到来日无多——大女已经读 初三了,她和我共同生活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最多还有三年(指高中期间,大学多 半是要离开父母的)。我常常这样勉励大女:“只要我们珍视我们的感情,只要把 这种感情化为激励我们前进的力量,我们便什么也不会失去!”尽管这样,我还是 深刻地感受到一种永难补赎的缺憾,一种永难治愈的创痛。 我总想利用仅剩的三年时间,改变大女对这个组合家庭的印象,改变大女对后 妈的印象,让她带着美好的回忆离开这个家,并且愿意再回来。我给大女打电话、 写信的时候,总是说后妈和我一样牵挂她,和我一样希望她回来。可是,这一切都 有赖于妻子的配合。妻子会不会已经适应没有她的生活了,更加不愿意她回来了? 一旦大女回来,妻子会比以前做得更好、还是更差?对此,我还是没有太大的把握。 但是,我已调整了我的思维逻辑:妻子如果不配合,必是和我没有真情!我的心里 已经积聚了最大的热诚,最大的决心:和上帝签订的协议决不更改! 女儿啊,你是爸爸心头永远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