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解释之十四:功用非快乐 解释行为难 第四章功用的理念 西方经济学常用的Utility一词, 国内译为“功效”,但我认为“功用”比较 恰当。 问题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来没有Utility这个概念。文化 不同,你有我没有,翻译就只能如瞎子过河,胡乱地摸索。有些因为文化不同而很 难译得恰当的字——例如Cost——我们要设法译得好。 但Utility这词译得不好不 重要。 我说Utility译得不好不重要, 是因为曾经有百多年的时间,西方经济学者也 不清楚Utility是什么。 故老相传,他们只是以为自己知道,自己明白,但其实大 家都不清楚。 西方经济学要到二十世纪中叶才能给Utility一个明确的定义。话虽 如此, 到今天,好些经济学者还不明白Utility(功用)的正确定义。这些学者中 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所以不可能是因为生得蠢而不明白。他们是不愿意明白:要是 他们明白而又同意本章内所说的“功用”理念,他们就会失却了改进社会之能,变 得像我一样,成为小人物了。 第一节:悲哀的发展 一七八九及一八○二年,英国经济哲学大师边沁(J.Bentham,1748-1832)提 出了功用(Utility) 的概念,对后人影响甚广。边沁的原意是有三方面的。其一 是功用代表快乐或享受的指数;其二是每个人都争取这指数愈高愈好。这后者给自 私的假设数学化,一百年后微积分被引用到经济学时,功用函数就变得大行其道了。 今天,功用函数在经济学上还是极为普及。这可不是因为功用的理念有不可或缺的 解释用途,而是适用于数学。不懂经济但善于数学的,可以容易地大做文章。 边沁的第三个原意,是一个人的收入增加,其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就减少了。 他跟着假设每个人对收入的多少有相同的享受,那么富人的边际收入功用低,穷人 的边际收入功用高,社会整体最高的福利,是人与人之间的边际收入相等。这是平 均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今天还存在的福利经济学的前身。 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是否会导致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下降,大有疑问,而今天经 济学者一致同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功用指数不能相比。一个大富的人对一元的看 法,可能比一个街头乞丐重要得多。单是这一点,福利经济(We lfare economics) 就大有问题。一九五○年,森穆逊(P.Samuelson,1915-)在一篇湛深的文章内指 出,若一个社会的总国民收入增加,不管增加多少,只要有一些人(甚至一个人) 的收入减少了,经济学就不能证实社会福利有所长进。 森穆逊是福利经济学的一个首要人物,连他自己也那样说,为什么福利经济在 今天还有那么多的从事者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上文提到的经济学者认为 自己有改进社会之能。其二是经济学者要改进他们自己的福利:可以改进社会,作 个政府经济顾问是会增加收入的。事实上,政府也乐于慷他人之慨,送给经济学者 纳税人的钱:政府官员为自己的利益要推行某项政策,总要找些经济学者附和才来 得顺理成章。 从科学上看,最重要的功用问题是边沁的第一点:功用是快乐指数。子非鱼, 焉知鱼之乐?你怎可以知道我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又或是我今天比昨天快乐一点?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些经济学者老是认为自己有超凡的本领,有上帝之能。功 用被认为是一个快乐指数,今天在某程度上还是存在的。 一九一五年, 一个无师自通的俄国经济学者——E.E.Slusky(1880-1948)— —用意大利文发表一篇举足轻重的文章,后来在一九五二年被译成英语。这篇伟大 作品的一个要点,是指出如果我们要用功用的理论去解释人的行为,那么功用的理 念要与主观的快乐或享受脱离关系。可不是吗?要解释行为,我们需要的是推断人 的选择,或在什么情况下人的选择会怎样改变。至于人的选择是否以增加快乐为依 归,是无关宏旨,完全不重要的。 边沁之后,参与功用理论研究的,差不多包括所有重要的经济学者,天才辈出, 好不热闹。很不幸,屈指难算的理论天才的工作,只赢得一篇血泪史。一九五○年, 史德拉 (G.J.Stigler, 1911-1991) 发表了题为 《功用理论的发展》 (The Development of Utility Theory) 的长文,追溯百多年来功用理论的思想史,学 究天人,文采斐然。在结论中史氏忍不住破口大骂:他认为经济学者不热衷于理论 的验证,以致众多高手在功用理论上的刻苦耕耘,获得的对人类行为解释的贡献, 微不足道! 我很喜爱史德拉在该文结论中的一段文字,一九六八年请他用墨水笔写在白纸 上,让我放在书桌旁作为自己研究时的警句。墨色淡化了,但该稿今天还在。我把 它刊登在这里,好让读者能欣赏一下这位二十世纪天才的笔迹与风采。 其文如下: “The criterion of congruence with reality should have been sharpened-sharpened into the insistence that theories be examined for their implications for observable behavior.Not only were such impl ications not sought and tested, but there was a tendency, when there appeared to be a threat of an empirical test, to reformulate the theory to make the test ineffective.Economists did not anxiously s eek the challenge of the facts。” 翻译过来是: “与事实相符的准则是应该尖锐化的——尖锐地坚持理论的含意要受可以观察 到的行为的审查。然而,不仅这些含意没有被找寻及验证,而还有的倾向是,当一 个含意受到事实验证的威胁时,理论就被修改,使验证无效。经济学者不渴望事实 的挑战。” 无论怎样说,功用理论今天还是大行其道,所以我不能不花些篇幅细说其重点。 一九七二年我写了一篇关于中国传统婚姻的文章,是关于“盲婚”及“童养媳” 等现象的。在最后一节中我大肆抨击功用理论,认为其用途不大,可以取缔。英国 的《经济学报》要发表该文,但要减少五页,我就简单地把这最后一节取消。文章 发表后, 布格南(J.Buchanan)与托洛克(G.Tullock)来信谴责,说我不应该取 消他们认为是最重要的一节。这节的文稿后来遍寻不获。 我反对功用理论的主要原因,是“功用”只不过是经济学者想出来的概念,是 空中楼阁,在真实世界不存在,所以要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不仅困难,而且 陷阱太多,以致推出来的很容易是套套逻辑,自欺欺人。 当时站在我那边的是高斯(R.H.Coase) ,站在另一边的有三个我拜服的人: 佛利民(M.Friedman) 、贝加(G.Becker),与老师艾智仁(A.A.Alchian)。他 们要保留功用理论,因为好些经济物品——如友情、声望、天伦之乐等——是不可 用金钱量度的。他们认为若不能用金钱量度,就要用“功用”数字来量度了。我将 会解释为什么这三位师友的观点我不苟同。但先让我解释我们大家同意的“功用” 理念是什么。 (《经济解释》之十四) -------- 素心学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