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中的人 无法孤独的人是痛苦的。 ——拉布吕耶尔 据说,有一本德文书是不准人阅读的。书中有一些不得讲出的秘密。世界上每 天夜里都有许多人在病榻上死去,他们痛苦地抓着临终忏悔牧师的手,神色凄凄, 心情绝望,喉咙里噜噜作响,不敢把心中的秘密一吐为快。 时常有一些人,他们知道某些秘密,但是出于良心,到死他们也不会将这些秘 密讲出。犯罪行为不被揭露也是这个道理。 不久前的一个秋天的傍晚,我坐在伦敦D 咖啡馆的凸肚窗边。我病了几个月, 刚刚痊愈,体力正在恢复,心情特别好,我正从一种想象的境界中回到极为理智的 状态。人活着,这本身就是乐事一桩。就连从世上的许多痛苦的事情中,我也可以 悟到几分快乐。我心中十分平静,但却对什么事情都感到好奇。我口叼雪茄烟,手 捧报纸,一坐就是大半个下午。我一会儿读读广告,一会儿观察观察咖啡馆里各色 各样的男男女女,一会儿透过蒙蒙的玻璃窗,朝街上张望。 外面的街道是伦敦城的一条主要大街,整个白天都熙熙攘攘的。随着暮色降临, 这里的顾客越来越多。掌灯时分,咖啡馆里的人进进出出,持续不断。我以前从没 在这样的时候在这里呆过。攒动的人头淹没了我,使我产生了一种新奇的感觉。我 终于不再关心咖啡馆里的事情,一心一意地观察起外面的景象来。 一开始,我的观察是没有特定目标的。我观看过往的行人,从总体的角度看他 们。但是没过多久我就注意起细节来,开始观察每个人不同的身材、服饰、神态、 步伐、面容和表情。 街上的行人大都是志得意满,他们一个个都好像有事情要做,只想着挤过稠密 的人流。当他们被其他行人挤着了的时候,便皱起眉头,滚动眼珠,但他们并不因 此而发脾气,只是整整衣冠,继续匆匆前行。还有不少行人是结伴而行的,他们大 都面红耳赤,比手划脚地边走边谈,一个个旁若无人。 当这类人被人挡了路的时候,他们便会突然停止说话,嘴角挂着虚伪夸张的微 笑,打着手势,等阻挡他们的人过去。如果被别人挤着了,他们就向挤他们的人鞠 个躬,表情显得十分困惑。我所注意的这两类人没有多少与众不同之处。他们都服 装笔挺,显然都是贵族、商人、律师、小业主、股票经纪人之流的人物——世袭贵 族和社会上的普通人——有闲阶层人士和积极忙于自己生意的人士,他们引不起我 太大的兴趣。 职员阶层则很显眼。我分辨出两类职员。一类是时髦的新公司中的低级职员, 他们都是年轻人,身穿紧身衣,足蹬锃亮的皮靴,头发油光闪闪,嘴角挂着傲慢的 微笑。他们举止潇洒,摆出的风度恰恰是一年到一年半前贵族们的时髦作派,他们 捡的是绅士阶层的余慧,我认为,用这句话给他们下定义最合适不过了。 ① 拉布吕耶尔(1645-1696 ),法国以写讽刺作品见长的道学家。--译者注 另一类是老公司中的高级职员,这一点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特征是,身 穿黑色或棕色的外衣和马裤,衣服都做得肥大舒服,他们还都打着白领带,穿着白 西服背心,足蹬宽大结实的鞋子,腿上穿着长筒袜或打着绑腿。 他们的脑袋大都有点秃,而总是夹着钢笔的右耳朵,则总爱支棱着。我注意到, 他们时不时地摘下帽子,或双手把帽子扶正,他们也都揣有怀表,怀表上都系有一 截又短又粗、式样古老的金链子。他们透着一副假作斯文的派头——如果真有如此 体面的假作斯文的话。 还有许多打扮得华而不实的独行者,我一眼就看出他们属于扒手一类的人物, 所有的大城市中都有这类人物神出鬼没,频繁活动。我好奇地打量着这些假绅士, 心中诧异不已:真正的绅士们怎么有时竟把他们错当成自己的同类。单从他们那宽 大的袖口和那假作实诚的表情,就可以一眼看出他们是“佛爷”①。 而赌徒则更容易辨认。他们的衣服各色各样,从身穿丝绒背心、脖系漂亮领带、 悬挂金表链、饰有金扣的二流子,到衣着朴素、言行谨慎的教士,不一而足。但是 他们一个个都印堂发黑,眼睛黯淡无光,紧抿着的嘴唇灰里透白。他们还另外有两 个明显的特点:一个特点是说话时戒心十足,总是压低嗓门儿,另一个特点是大拇 指总是伸得老长。我也观察到,与这些具有明显特征的人在一起的,也常有一些人, 尽管他们的习惯与上述人有些不同,但也仍属此类。他们是些靠耍小聪明过日子的 绅士。他们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花花公子,一类是军人。第一类人的主要特点是 长长的头发和一脸的微笑,第二类人的主要特点则是华丽的军服和紧皱的眉头。 看完上流社会的人我又去观察下流社会的人。他们当中有一脸谦卑相、但鹰一 般的眼睛却闪闪发光的犹太小贩。有沿街行乞的乞丐,他们怒视着比自己运气好的 人。有身体虚弱、行将就木的病残者,他们蹒跚地穿过人群,以恳求的目光看着别 人,仿佛是在寻找某种偶然的安慰或失去的希望。有干了一天累活、正往自己那索 然无味的家中赶路的羞怯的姑娘,当流氓们挤她们、看她们时,她们的反应不是愤 慨,而是吓得快哭了,一个劲儿躲避。有各个层次、各种年龄的女人:她们当中有 国色天香的妙龄女郎,看上去美如卢西安雕像,洁如帕罗斯素瓷,而肚子里却极为 肮脏;有破衣烂衫、浑身麻疯、丑陋无比的娘儿们;有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们涂 脂抹粉,珠光宝气,想方设法使自己显得年轻;有尚未成年的雏妓,她们虽然小小 年纪,但却风情万种,要与成年的同行一争高低。醉汉们的丑态也是各有千秋;有 衣不遮体、一步三摇的,他们眼圈发青,眼无光泽;有衣装虽然有些脏,但却不失 笔挺的,他们走起路来稍有些打晃,厚厚的嘴唇充满肉欲,泛着红光的脸显得志得 意满;也有身穿质地曾一度很好的衣服的,即使是现在,这类过时的衣服也还是干 净整洁;有一些醉汉脚步稳健、轻快,可他们的脸色却是惨白的,眼睛也红得吓人, 还有些醉汉则在穿越人群时,边走边用颤抖的手去抓每一个够得到的人。除此之外, 还在卖馅饼的、掮夫、运煤工、扫烟囱的、手摇风琴师、耍猴子的、边吆喝边唱的 民谣歌本叫卖人、破衣烂衫的工匠和精疲力竭的苦力,他们一个个都吆五喝六,异 常活跃,吵得人耳朵难受,让人看着眼睛发花。 ① “佛爷”,(俚语)意为“扒手”。--译者注 夜晚越来越深,夜越深我的观兴越浓,因为街上的行人在总体性质上发生了变 化(好人越来越少,下九流越来越多,各色各样的坏蛋都在黑夜中倾巢出动),而 且那原先与白日争辉颇显暗淡的煤气灯,现在也终于显得亮了起来,把那忽明忽暗 的耀眼光亮投在一切物体之上。而四下里则是一片黑暗,一片与辉煌相映的黑暗。 灯光诱得我想要观察每一个人的面孔。虽然在窗外那闪动的世界中,我对每一 个人的面孔只能看上一眼,但凭着这仅仅的一眼,我那处于极为奇特状态的头脑, 却好像读到了此人多年的经历。 我把额头贴在玻璃上,仔细地观看行人。忽然间一张面孔闯入我的视野,这是 一张老人的面孔,大约在65 到70 岁之间,这张面孔上的表情极有特点,一下子 就吸引住了我。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表情。至今我仍然记得,我一看到这张面孔, 头一个念头便是,如果雷特奇看到了它,肯定会把它当作魔鬼的模特来画。正当我 凭着这短短的一瞥,试图对这张面孔上的表情所传达的含义进行一番分析时,我的 心中忽然升起了一系列既混乱又矛盾的想法,这些想法中包含着巨大的精神力量, 包含着小心谨慎,包含着吝啬小气,包含着贪婪,包含着冷酷,包含着恶毒,包含 着渴血,包含着得意,包含着快活,包含着极度的恐惧,也包含着无比的绝望。我 觉得自己仿佛是吃了一惊,心中有一种受到激励、神魂颠倒的感觉,不由自语道: “此人的心中埋藏着一种多么奇怪的往事啊!”我亟想继续观察他,进一步了解他。 我匆匆披上大衣,抓起帽子和手杖,冲到街上,挤过人群,朝我刚才看见他走去的 方向追去,这会儿他已不见了踪影。我追了一程,很快就又看到了他。我追上去, 紧紧地尾随其后,同时尽量小心,不让他发现。 现在我有一个很好的机会来观察他。他个子不高,瘦瘦的,显然体质很弱。他 的衣服又脏又破,但是借着明亮的灯,我看出衣料的质地却很好。他穿着一件扣得 严严实实的长外套,这件长外套显然是旧货摊上买来的。也许是我看错了,透过他 的衣服缝,我竟看到一柄镶有钻石的短剑。通过这番观察,我越发好奇起来,我决 定跟踪这个陌生人,他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 现在夜已经很深了,潮湿的浓雾笼罩着整个城市。没过多久一场持续的大雨便 又把浓雾驱散。天气的这种变化立刻在人群中引起了一场新的骚动,人们纷纷打起 雨伞,街上出现了一个伞的世界。犹豫、拥挤、嗡嗡声,这一切都在原有的基础上 增加了十倍。至于我自己,我并不在乎大雨——我体内隐藏着一种得病发烧时留下 来的热度,使我觉得这雨水具有一种稍带危险的愉快气味。我把一块手帕蒙在嘴上, 继续跟踪。老人在大街上艰难地行走了半个钟头,我生怕跟丢了他,所以紧跟在他 身边。他一次也没有扭头看我。 他走进了另一条街,这条街虽然人也很多,但却不像刚才走过的那条大街那么 拥挤。他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脚步慢了下来,也不像原来那样有目标了,他 显然有些犹豫。他一会儿在马路这边走、一会儿又到马路那边走,他这样做显然没 有什么目的。街上仍然很挤,他每换一个街侧,我都不得不紧跟着他。这条街又细 又长,他在街上走了近一个钟头,在此期间行人逐渐减少,减至只有百老汇中午时 间常有的那么多人的程度——百老汇中午人少,伦敦城深夜人少,伦敦的老百姓同 纽约的老百性区别可真大。我们又拐了一个弯,拐进了一个灯光明亮、热闹非凡的 广场。陌生人又恢复了原来的神态。他低着头,皱着眉,一对眼睛东张西望,打量 着四周的人。他不停步地穿过人群。我惊讶地发现,他竟然在广场上绕起了圈子, 一连绕了好几圈,有一回他忽然扭回头来,差点看见我。 我就这样在广场上又走了一个钟头,到后来行人愈发少了。雨越下越急,天气 在变凉,人们大都回家了。老人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钻进一条比较偏僻的胡同。 他在胡同中走了一里来地,便开始以一种他这样年纪的人绝难有的速度疾行起来, 我好不容易才跟上他。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一个热闹的大集市,老人显然与这儿的人 都很熟,他又恢复了原来的神态,漫无目的地在一群群的买主与卖主中间走来走去。 我们在这里转了一个半钟头,我必须十分谨慎,才能既跟上他,又不被他发现。 幸亏我穿了一双橡胶套鞋,走起路来不出声响。他一次也没发现我在盯着他。他走 进一家家商店,不问价,也不说话,只是用一种茫然的目光观看所有的物品。现在 我对他的这种举止已不太惊异了,我决心一定要把他弄个水落石出再放开他。 大钟响亮地敲了11 下,人们纷纷离开集市。一个正在关百叶窗的店辅老板挤 了老人一下,我立刻发现老人浑身颤抖。他匆匆走进街里,焦虑地回头看了一眼, 然后撒腿就跑,跑过许多弯弯曲曲的无人小巷,最后来到我们一开始出发的那条大 街上,——D 咖啡馆所在的大街上。不过,现在街上已经变了样子。煤气灯仍然通 明,可暴雨却注如倾盆,街上几乎不见人迹。陌生人脸色苍白,他闷闷不乐地在那 一度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走了一会儿,长叹一声,转身朝泰晤士河的方向走去。他一 路上拐了好几个弯,最后终于来到了一座大剧院跟前。剧院正在散场,观众从大门 涌出。只见老人深吸一口气,钻进人群,不过我觉得他脸上的痛苦表情减少了。他 又低下了头,就像我刚看见他时的那副样子。我发现他专拣散场观众多的地方走, 不过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走起路来一会儿东一会儿西。 他这样走着的时候,观众越散越稀,于是他又恢复了原来那种不安和犹豫的神 态。他跟在一伙刚喝完酒的人的后面,这伙人大约有十一二个,他跟了一程,这伙 人逐一离去,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黑巷中时,只剩下三个人了。 老人停下脚步,似乎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变得非常激动,疾步走开,一直走到 城郊。这里与我们刚才走过的地区大不一样,是伦敦最肮脏的地方,一片凄凄惨惨 的赤贫景象,犯罪率也极高。借着一盏临时路灯的暗淡灯光,只见一大片七扭八歪、 快要倒塌的旧木屋,木屋之间有一条几乎辨别不出的小路。 铺路石也铺得乱七八糟,满地蔓延的野草把路石挤得错了位。潮湿的街沟里尽 是垃圾。一派荒凉气氛。但是随着我们往前走,逐渐听到了活跃的人声,最后我终 于看到了一群群伦敦最为放荡的人。老人就像是一盏即将燃尽的油灯,情绪又忽地 一下子提了起来。他再次迂迴前进。转过一个弯,但见一片灯光,我们来到了一个 郊区酒馆跟前。 现在天已经快亮了,但是大量的酒鬼们仍然从酒馆的大门中进进出出。 老人快活地尖叫一声,挤进人群,他立刻恢复了原来的神态,漫无目的地在人 群中来回走动。但是没过多一会儿,人们纷纷涌出酒馆——老板要打烊了。 只见我始终尾随观察的这个老人,脸上流露出一种比绝望还要强烈的表情。 然而他并不肯就此罢休,他又以一种疯狂的精力,掉过头来,重新向伦敦城中 心走去。他疾步走了很久,我极为惊异地跟在他后面,决心切不可丢掉这个我现在 亟想弄出个究竟的目标。太阳升起来了,我们又来到了人最多的市区——D 咖啡馆 所在的那条大街,现在这里又几乎与昨晚同样热闹。我在越来越大的混乱中紧跟他 不舍。但是,与以前一样,他又东钻西窜,整整一天都没离开最热闹的地方。第二 个夜晚的夜幕降临时,我累得受不了了,我在这位游逛者的面前停下,直视着他的 面孔。他看也不看我,又拔腿大摇大摆地走路,我不再跟踪了,开始思索起来。我 最后终于说道:“这个老家伙是个极会隐藏自己的高明罪犯。他不甘孤独。他是人 群中的人。跟踪他是没有用的。我无法了解他,无法了解他的行为。一颗最为狡猾 的心是一本比《花园之风》还要内容多得多的书,也许正是仁慈的上帝不准人读它。”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