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真是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 交警支队的莫警官发出这样的感慨。 三文之死,最初是按照一起交通事故的程序来处理的。 晚上十二点四十分,小区一位业主驾车回到车库,发现惨状,马上叫来保安, 保安报警,同时拨打了120 急救中心电话。 巡逻警车于三分钟后赶到现场,认定是摩托车失控撞击汽车而引起的。虽然没 有发生在大街上,但撞击一方与被撞击一方都是车辆,故定性为一起交通事故。 五分钟后,救护车赶到现场,把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确定伤者已经死亡。民警 将车库暂时封闭,在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工作。车库于凌晨两点三十分重新开放。 地下车库实施廿四小时摄像监控,整个撞击过程被拍摄下来,对事故责任的认 定大有帮助。 肇事车辆为一辆雅马哈重型摩托,牌照" 沪A20911",停车位的号码是B -13。 根据录像记载,午夜十二点十分,肇事车主赵三文进入车库,将车发动,录像 显示他未戴头盔,光这一点,他就违反了交通法规。按规定,凡是骑摩托车,不管 骑手还是后座被载的乘客,都必须戴头盔。 赵三文发动摩托车,驶离停车位后,车辆突然失控,以六十码的速度冲过车道, 猛地撞向相距二十余米开外、停车位为A-24 的一辆金杯七座面包车,两辆车皆受 损,摩托车基本报废,若不是被别人发现及时,摩托车很可能漏油爆炸,届时整个 地下车库将陷入一片火海,停放的每一辆汽车都可能成为一枚威力巨大的汽油炸弹, 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停在肇事摩托车隔壁、停车位为B-12、牌照" 沪AD1776" 的一辆大切 诺基也受到了撞击,右侧车门严重受损,两块车窗玻璃震碎。 肇事车主赵三文被送到第六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结论:赵三文对此次事故负全责。 关于这起交通事故的情况,基本是这样认定的。 但是,此案的经办人莫警官,在仔细研究了车库的录像带后,提出了几个在他 看来难以理解的地方。 首先,录像上显示,赵三文进入车库,跨上摩托车,掏钥匙,发动引擎,这一 系列的动作看上去都很正常,没有急躁或慌张,将摩托车驶离车位时,还显得小心 翼翼,生怕擦到旁边的大切诺基。 之后,他的摩托车突然失控,如脱缰之马飞了出去。 事后,摩托车被送到市交警总队下属的车辆检测中心,虽然损毁严重,但可以 肯定,在撞击发生前,摩托车并没有故障,也就是说,这起事故不是因为车辆本身 而引起的。 其次,撞击发生后,摩托车侧翻在地,相隔被撞的金杯面包车仅两米,车主赵 三文被甩了出去。按理说,即使被重重甩出,也应该躺在离摩托车不远的地方,但 是他竟然被甩出去二十多米远,撞在B-12停车位的大切诺基上,右侧前车门被撞出 一块大大的凹陷,仿佛被三十磅重的汽锤砸过,好好一扇车门报废了,右侧两块车 窗玻璃也被震碎了,可想而知,这股力量有多么强大。 根据莫警官的经验,如果在大街上,摩托车与金杯面包车同时以不低于六十码 的速度迎面相撞,才有可能造成如此严重的状况,而现在,面包车是静止不动的, 力量从何而来? 若非录像带是一气呵成的,莫警官真要怀疑自己在欣赏一部好莱坞电影里的撞 车特技画面,拍摄前经过一遍又一遍的排练,拍摄后用了剪辑手法,才能达到这样 的观赏效果。 在区公安局食堂用午餐的时候,莫警官把这件事情当作茶余饭后的聊天材料, 说给了同桌的刑侦队探员浦宏鸣听,巧的是,浦宏鸣正想找他了解这件事情。 早晨六点五十分,110 报警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巡逻警车赶往事发地点。 打报警电话的,其实是三文楼下的邻居、805 室的一位业主。 早晨他拉开窗帘,发现阳台外竟有一根绳索从天而降,垂直落到地面,他以为 曾有小偷光顾,急忙报警。 民警抬头观察,发现这根绳索来自楼上905 室的阳台。阳台的栏杆上,固定着 一只不锈钢结头,绳索是从结头里拉出来的。 905 室,迟迟没有人出来开门,室内传来一阵阵狗吠。 民警向小区保安询问,保安证实,凌晨车库里发生的撞车事故,肇事者就住在 这间公寓里,系单身。 上午八点半,三名民警用工具撬开房门,进入905 室,一条硕大的英国猎犬一 下子扑了上来。还好民警事先有准备,用专门捕捉流浪犬的铁夹子钳住了狗颈部, 叫它动弹不得。 室内整整齐齐,没有任何异常,没有翻动、搏斗的痕迹。 养着这样一条大狗,如果真有小偷爬进来,一定后悔莫及。 这件无头无尾的天降绳索案,交给了区刑侦支队的探员浦宏鸣处理,在与" 车 库撞车事故" 结合后,推断出这样一个过程:午夜十二点以后,赵三文欲下楼,但 他没有采取正常的途径,而是使用了一种从美国带回来的" 高楼逃生速降器" ,从 九楼阳台降落至地面,然后走进地下车库,取他的摩托车,在驶离停车位的时候, 摩托车突然失控,撞车身亡。 会不会是他家的门锁出了故障,导致他一时出不去,而他又急着出门,所以… … 浦宏鸣曾有这样一个疑问,但后来经检查,905 室的房门锁没有故障。 这就怪了,为什么放着好端端的门不走,采用这种荒唐甚至有一定危险的下楼 方法?万一在降落过程中,绳索断裂,那可就惨了。 浦宏鸣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赵三文不是不想从门走,而是不敢走,因为在 门外埋伏着某种让他感到害怕的东西…… 这个" 门外" ,包括905 室门外、九楼的走廊,甚至整幢公寓楼的电子监控门 外。 他会不会有仇人?这天晚上气势汹汹找上门来,赵三文感到害怕,才用速降器 逃走。 仇人?…… 浦宏鸣仔细研究了车库的录像带,采用逐格慢放,发现一处被忽略的地方。 赵三文将摩托车驶出停车位的时候,并没有给人一种慌慌张张逃命的感觉,而 是不紧不慢,动作协调,而且小心翼翼,生怕擦到停在B-12位置上的大切诺基。这 时候,三文做了一个动作,他将头向左边微侧,朝大切诺基的车窗看了一眼。 之后,他的整个身体震动了一下,摩托车就猛地蹿了出去。 这种" 震动" ,可以形容为" 战栗" 。 赵三文好像看见了什么,惊慌失措,才导致摩托车失控。 车里究竟有什么东西,能让一个站在车外的人如此惊恐? 浦宏鸣向大切诺基的车主胡先生询问,胡先生正在跟保险公司谈车辆理赔,当 被问及" 你车里有没有什么东西?" 时,胡先生气呼呼地说:" 有啊,我在车里养 了一头鬼!" 胡先生确实很气恼,崭新的车,刚开了几个月,就成了这副惨状。 若在大街上被撞,还好说,偏偏在停车库,理应最安全的地方。 " 我早就说过,不要把摩托车和汽车停放在一起,应该分成不同的区域,如果 你们早些采纳我的意见,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胡先生跟小区的物业公司这样交 涉,物业公司也没有办法,停车位是业主自行购买的。简单说,购买了B-13的车位, 你可以停一辆摩托车,也可以停一辆凯迪拉克,车位的主人拥有支配权。况且,车 位的售价是一样的,所以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停着一辆摩托车,就让它乖乖滚到 角落里去。 事实上,每个车位的空间都足够大,体积明显小于汽车的摩托车,不应该发生 这样的撞车事故。 浦宏鸣的助手小宋,刚从公安大学刑侦系毕业,是个有热情又好学的年轻人, 他看过那辆大切诺基被撞的照片,又研究了录像带,这样说:" 浦老师……" 用这 样的尊称,谁听了心里都舒坦。 " 大切诺基的车窗上贴了反光膜,除非当时车厢里亮着灯,否则,在车库的光 线条件下,赵三文无法看清楚车里的状况。 因此我认为他是从车窗玻璃的反射上看见了什么东西,才会……" 小宋的意思 是,这种" 东西" 不在车内,而在车外,在车库里,就在赵三文的周围。可是从录 像上看,现场没有任何东西足以让赵三文惊恐。 " 嘿嘿,大概是见鬼了吧?" 小宋的一句玩笑话,让刑侦队的同事们都笑了起 来,包括浦宏鸣。 除了几个难以解释的疑点,浦宏鸣还从急救人员那里了解到一个更让人匪夷所 思的情况。急救车赶到现场,准备抢救伤者,当时,赵三文背靠着大切诺基的右侧 车门,身体歪斜地坐在地上,已经昏迷休克,当救护人员把他搬上担架时,惊奇地 发现,他的身体异常软绵绵,像一条去了骨的鱼。 医生在死亡鉴定书里写道,死者全身的骨头包括关节,无一例外呈粉碎状,系 撞击引起,由此导致全身器官衰竭身亡。 为此,浦宏鸣特意请教了一名局里的资深法医:什么样的撞击,才能使全身的 骨头碎得如此彻底?法医挠了半天头,举了两种状况:把死者从三十层楼抛下来, 或者一台十吨重的压路机从死者身上碾过去。 摩托车与面包车的撞击是第一次撞击,死者与大切诺基的撞击是第二次撞击, 第二次撞击其实是第一次撞击后的反弹。从力学角度看,反弹的力量远远比不上前 一次撞击的力量,但摆在面前的事实是,大切诺基的受损状况相当严重,赵三文当 场死亡。 浦宏鸣探员觉得,除了撞车之外,还有一股特别的、强大的力量。 这股力量可能与赵三文在大切诺基车窗上看见的" 东西" 有关。 -------- 红袖添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