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摇 “很厉害呀!” “对,很厉害。” 下人们在窃窃私语。 常独摇偶尔经过,碰巧听到语中有他讨厌的名字,便蹑手蹑脚挪过去,听个 仔细。 “少爷那晚一点也不怕,真是英勇啊。” 嗯嗯,在赞美他。 “凯风公子更厉害。我见他一跳就飞到屋顶上,一只手就把虫落治得服服帖 帖。”众家仆的眼中闪着仰慕的光亮。 “要我说,未来姑爷最厉害。凯风公子厉害是厉害,可他见了姑爷还不得毕 恭毕敬,气也不敢喘。” “对对,姑爷最厉害。”众家仆附和。 在他们心中,不怕鬼的少爷厉害,捉到飞头的凯风更厉害,而让凯风毕恭毕 敬的摄缇,则最厉害。 总之,摄缇已经成为常家下人公认的厉害角色。隔天后,自打陈妈脱口叫了 声“未来姑爷”,他就成为常家下人公认的姑爷。而唯一拿眼斜看他的人,则是 他们同样佩服的少爷。怎么办? 他们很矛盾哪! “你说少爷为什么不喜欢姑爷?” “因为姑爷要娶小姐,少爷当然是舍不得小姐啦。” 哼哼,这群家伙,也不看吃的是哪家饭,敢给他在背后道长说短,看来活儿 派得太少了。 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笑,算计着点了点头,常独摇慢慢退开。 常家上上下下加起来,零零总总的人数也超不过二十,而他今天才发现,家 中除了他以外,人心全被摄缇收干买净。陈妈不用说,“未来姑爷”就是第一个 从她口中叫出来;兔兔也不谈,姐姐说什么她就是什么,完全一边倒;最可气的 是秃宝…… 想到可气的书童兼伙计,常独摇气就不打一处喷。 叫那混蛋去买十把结实的扫帚,他倒好,扫帚是买回来了,居然还抽空帮那 像狗又不是狗的穷奇买了陈记酱卤新出锅的牛肉。那混蛋是想讨好人,还是想讨 好狗呀,啊! 气死他了! 还有更气的事等着他。 刚入街口,一长排刺目的红色喜盒排排排……排到三家之外的店门口了。 怎么回事?他不过昨夜看医书睡晚了又起晚了些,刚才绕到药坊查看近来制 药如何,为何再回来铺前多了一堆……咦,让他非常牙痛的东西? 常独摇三步并成一步,五十多步的距离硬是让他缩成十来步,最后一跳—— 进了常氏生药铺。 “常少爷,恭喜恭喜!” “独摇啊,常家有喜啦!” 扑面而来的是客人和邻家铺主一串又串的道贺声,浓得像干货店挂的枯蒜头, 呛他满头满脸。 “什么事?”牙根隐隐作痛,他微感不妙。 “独摇。”常微凉的声音越过杂乱的噪音,清晰穿耳而来,“快过来,独摇。” 招手示意小弟走近,她对店中道贺的人群道,“多谢各位,既然今天常家有喜事, 本店今日特价一天,所有药材八折出售。”转头,她唤过兔兔,“仔细招呼客人。” “是,小姐。”乖巧地点头,看着一群人消失在后堂,兔兔露齿一笑。 众人入了后堂,青衣随从留守堂外,帮助兔兔和秃宝打点铺子。 坐定。 “独摇。”常微凉坐在小弟身边,窥眼唤了声,“我们……娘死得早,爹也 过世许久,家中只剩咱们两人,若姐姐离开……” “姐,你乱说什么? 好好地离开什么?”牙更痛了,他磨了磨。 “不是不是,我是说……是说……”唉,该如何开口,才能让弟弟答应呢? 她素来讨厌九曲十弯的肚肠,不顾身边微笑的男子,拉过小弟的耳朵悄声道, “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说过要开常氏分铺的事?” “记得。”他点头。 “铺外的喜盒你也看见啦?”她话题一转。 点头。 “独摇,虽说长姐如母,不过咱们一胞同出,我也大不了你多少。爹娘不在, 若有人向常家提亲,你……会不会答应?”姐弟感情向来好,什么事她仍会求得 弟弟的同意。 “向谁提亲?”大牙磨了又磨,还是痛。 细指点点自己的琼鼻,常微凉迎着相似的大眼,有些害羞。 谁敢,我买杀手劈了他——他很想说这句,可看到姐姐难得娇羞的神态,一 双怒眼转瞪向笑得畜生无害的男子,磨牙之中硬是挤了句:“只要……只要你喜 欢就好。” “他……他今天是来提亲的。”好小声。 “我知道。”成排的喜盒,看得他眼红心也红。 “独摇啊,我……我答应了。”贴着他的耳朵,常微凉将声音压得更低,如 此如此……那般那般…… 摄缇与凯风未及细听,只看到常独摇脸色乍青乍白,瞠目结舌,随后便是极 大声的磨牙。 细细说完那夜盘旋在心中的念头,常微凉离弟弟的耳朵,才发现他牙关咬得 死紧,“独摇,你牙疼?” “……疼。”怒火直射摄缇,就连一边的凯风也波及到。磨牙声响了一阵又 一阵,才听他暴然大吼,“姐,你让我跟他去灵界?什么狗屁地方?我管他那儿 药材好不好卖,分店好不好开。姐你想开分店,我立即让秃宝去找铺面,在广州 城你想开几间分铺都可以。为什么要去古什么的地方开?” “古骨族。”凯风提醒。 “我们姐弟说话,你闭嘴。”常独摇磨牙一咬。 被他一吼,凯风脸色“刷”地从额顶一路青青青,有青到脚板底的趋势。常 微凉眼中则泛出湿意,“独摇,难道你忍心让姐姐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你 真的放心让我嫁过去……” 不想就别嫁——常独摇正要吼出这句,一直微笑的男人咳了咳,开口:“微 凉,原来你寻的是这种心思啊。” 他是不是真的很笨,为何总猜不到她脑子里想什么? 心中明明狂喜着她的许 婚,也考虑着如何让她喜欢木星骨宫,让她不会觉得闷,可乍然听到她要在灵界 开常氏分铺,却也让他有着深深的……无力呀。 开间常氏分铺吗?嗯……也好也好,娶了她,他也不能成天带着她寻骨,十 天半月不在是长有的事,开间药铺,一来可以解解她的闷,二来也让她开心,三 来,唉……只要她别用黑玉固齿膏,常家的一切药品他都可以接受。 “怎么,这种心思……你不喜欢?”听到他叹气,她跑到他面前,瞪瞪瞪。 “不,喜欢。”他答,却忆起常小弟刚才吼叫时带出的一句,“你……答应 嫁我,是打算带独摇一起去吗?” “不是。”她摇手,“我让独摇先随你去察看,若是可行,以后分店的药材 就由独摇提供。” 她的话有语病,而他听出来了,“你让独摇先随我去?你呢?”他要娶的是 她,带那“毒药”小弟回去何用。 “我?那个……嗯,等你娶了我,我才能随你回古……古骨族嘛。”平日做 生意时要大方,遇到自己的重大事情,还是要顾虑一二的。她只是答应他的提亲, 八字的一撇还没划下,他急什么。 倏地,他眉心一凝,极快便展开,迟疑道:“微凉,你的意思……今日只是 答应我的提亲,却不随我一起回去?必须是咱们成亲后,你才肯随我回木星骨宫?” 这是她的言下……之意? “嗯。”她重重地点头。 他的眉心又一凝,“微凉,我三天后便要启程。你……只让独摇随我一块?” “三天后?”她惊叫,心思转到他的话上,竟意外地不舍起来,“这么快? 你……你不是要等罗炎送东西来吗?黑人骨呢,你找到啦?那孩子太小,不符合 你要的骨骼呀,难道这些天你找到新的了?”难怪这些天少见他来铺里,凯风也 是闪个人影便不知去向。最可气要走的前三天他才告诉她,分明想让她依依不舍。 “那孩子就有我找的东西。”拉过她的发辫绕在指间,他不以为意道,“黑 人骨一向难寻,能找到那孩子已是稀有。我带一副活骨骼回去,老主人也不会不 高兴,他高兴起来,也就不会顾忌骨骼是不是一模一样了。” “活骨骼?难道你……”他们想活生生取出那孩子的骨骼?太残忍…… “不。”知道她又误会,他无奈,抬手抚平她因不赞同而皱起的眉,“我买 下那孩子的一生,他的骨骼当然也归古骨族所有。小主人与老主人一样,也喜欢 收藏。那孩子的骨骼,就当是送给小主人。或许……”侧眉轻思,他唇角一勾, “或许,我是为小家伙找了个玩伴。” 那孩子长小主人几岁,应该能玩得来。而古骨家族中没有收藏骨骼这种奇怪 嗜好的人,只有现在的当家族长——小主人的爷爷。啊,他对骨骼收藏也没兴趣, 他只是寻找,寻找而已。 “咔咔吱咔咔吱……” 好奇怪的声音,她没在意,仍不放心地问:“那孩子愿意?” “那屋内全是无父无母的流浪孩子,我买他一生,供他吃穿学习,让他在星 骨宫做事,比在那儿胜千倍,他有何不愿。”不想多谈黑人骨,他扬起过于憨厚 的笑,揽过她的腰,“微凉,真要嫁我之后,你才肯随我回去?” “咔咔吱咔咔吱……” 奇怪的声音仍在响着,她点头。 “好。”憨厚的笑变得有些“大智若愚”之感,摄缇抬眼看向凯风,“今晚 成亲。” 软!她左腿曲了曲。 太快了吧,他还真是一板一眼得让人牙痒痒。正想说“不可”,一道声音比 她更快——“休想! ” “咔咔吱咔咔吱……”磨牙声一声比一声尖锐,常独摇捂着腮气急败坏。他 当他不存在是不是,说成亲就成亲,当姐姐是什么? “独摇不许?”男人问得白痴,笑得也白痴。 “当然……哎哟!”咬到舌头,牙疼得更厉害,疼得常小弟悲从心来,“姐, 我牙痛。” 小弟痛苦的表情不似作戏,叹了叹,从他手中拉回乌辫,她走到小弟身边, 仍不忘回头对他道:“今晚不可。” 喜欢他,也许不止于喜欢他,可从没想到今夜就要嫁他啊。这人,真的看重 她吧,为了让她心甘情愿地随他回去,竟然心急到想立即成亲。 他的笑容很忠厚,却也是唯一让她动心的笑容。 父母过世早,比起寻常姑娘家,她懂的东西自然也多。其实,她喜欢的男子 应该是风流美貌又家境富裕的公子才对,毕竟每每看戏时,只有这种类型的公子 才能让她记住。但现在不同,看到他的身影,看到他的笑,那些公子全成了捣碎 的药粉,不知被风吹到哪个角落了。 唉,只有他吹不走。 为什么? 她不会不明白。只是……她呀,从未想过自己会爱上他啊,爱这个 不会说话,看似忠厚无害的男人。 恍惚揉着弟弟的腮,她抿嘴一笑,心头有着莫名的喜悦。 “哎哟哎哟,好痛!” 哀哀叫唤引回她有些飘散的心思,定眼一看,她叹气,“独摇,你的牙根全 肿了。”难怪刚才总听到他在磨牙。 “肿了?”常独摇不信。他只是被摄缇气得牙痛,关肿不肿什么事。 “你也算半个大夫,牙肿也没感觉吗?”生气戳了戳小弟的额,她走到铺外 取药。一刻工夫后,只见她端着小瓷碗走进来,碗中一层黑糊糊的药膏。 “张嘴。”她敲一记弟弟。 “你调的什么?”夺回姐姐的关心,常独摇借病撒娇。 “用硼砂和麝香调成的,放在牙上可以镇痛消胀。张嘴。” 依言张开,不等一勺药放入,他赶紧闭上,“我……我要在里面加蜂蜜。” 硼砂麝香哦,好苦的。 “……好,依你。”出铺调药前,感到身后紧绕的炙热眼神,她回头,冲他 甜甜一笑。 待到细碎的脚步走到铺外,常独摇揉了揉腮,转向摄缇,“别以为你在这儿 混得脸熟,我就会把姐姐交给你。” “微凉答应了。”对“毒药弟弟”的出言不逊,摄缇丝毫不放在心上。 哼,牙根一阵抽痛,痛得常独摇计上心头。咧出诡计的笑,他缓缓道:“想 成亲也行,不过,你得在常家娶。换句话,你得入赘我们常家。”若他不想入赘, 他就有非常充足的“理由”解决他。 “常公子,木尊绝对……”凯风青黑着脸开口,半路却被轻挥的手打断。 “入赘?”摄缇似听到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呢喃念着两字,笑脸不变。 凯风见到大惊,俊脸开始变白,心底的念头引来阵阵冷汗。捏了捏掌,他轻 声问:“木尊,你……” “若我入赘,今夜就可成亲?”摄缇瞟了一眼凯风过于苍白的脸,不解他为 何汗流浃背。他问的则是常独摇。 “休、想!” “……”惋惜地叹口气,摄缇不再说什么。 一时间,后堂静默无声。 凯风尚在震惊中,正寻思着如何说服自家主子别上当,没心思“死谏”;常 独摇牙痛加上生气,对两人可谓话不投机半句多;摄缇单手支额,倚在椅上不知 想什么。 三人默默坐了半晌,突听摄缇唤道:“独摇。” 瞪,咬牙地瞪! “我三日后启程,你收拾一下,不必带太多东西,从这儿回灵界只要半天便 够。若你想……嗯,听微凉的话,考察在古骨族开分铺的可能,大概要多待几日。” 瞪——“半天?很近的地方?” “不,从这儿到达入口只要半天。”他言简意赅地说。 不过说得太简单,常独摇有听没有懂。遇到这种时候,解释便成了凯风当仁 不让的职责,“木尊的意思是,从广州城出发,到达人界与灵界的入口‘漫道’ 只要半日工夫。常公子不明白啊?没关系没关系,在下可以说得详细些。人界与 灵界的通道有很多,它们分散在世间的各个地方,就像路有长有短、有好走有难 走、有平直有崎岖,漫道也是如此。咱们得找一条又短又平直的路走回去。离这 儿最近的一条漫道在海上,咱们走到海边只需一个时辰(2 小时),再坐船到海 心,木尊开了道,只要走半个时辰便到达古骨族。” 喘口气,歇一歇,凯风正想一口气解释他家木尊如何如何厉害,如何如何受 人尊敬,常独摇却听得不耐烦,抢白道:“行了行了,既然这么近,咱们现在就 走,看完了晚上送我回来。” “扑通!”凯风一头栽在椅子下。 “常、公、子,漫道不是谁都能开的。”他也好想咬牙。 在摄缇兴味的眼光下,凯风深感狼狈。 “咦,凯风你也牙痛?”适时走进的女子见龇牙表情从小弟脸上转移,好心 道,“我加了蜂蜜,凯风要不要敷在牙上?” “不、要。” “哈哈!”扬起畅笑,摄缇迎上女子俏皮的笑。 直到姐弟俩上完牙药,一双黑眸仍转在那抹素蓝的身影上,笑声不断。 明白了,他终于明白,为何对常独摇夹枪带棒的言辞毫不在意。因为……呵, 爱屋及乌吗? 他不惹事,讲原则认死理,一旦认定的事,鲜少有人能左右他的决定。然而, 不惹事,却也不会让惹到他的人好过。这个毒药弟弟…… 呵呵呵,爱屋及乌?爱屋……及乌吗? 是吧! 日子进了九月,日头还是很大。正午的太阳晒得街道又烫又刺眼,晒呀晒, 晒了三天…… 日上正杆,立不见影。 明明很热,姐弟俩却全身发寒。常微凉挪挪挪,挪得远远的,明眸中尽是不 赞同。常独摇亦是瞠目结舌,不知该不该佩服。 这人果然是个太岁爷,犯不得。想了想,常微凉挪得更远——“啊?”身后 是什么,又热又烫的熟悉感…… “微凉,再后退一步,你要绊到门槛了。”伴着低沉的嗓音,腰间环上强健 的铁臂。 “啊,谢谢,不不,我是说……你什么时候跑到后面的?”刚才还在门边站 着,一眨眼就变到她身后。 “我走得快。”他低头凝视粉白的小脸,焦急问,“怎么了?”他刚才说了 什么,姐弟俩吓成这样? “你……你真的让罗炎……去挖……挖……”任他扶回椅,她实在不想对祖 宗不敬。 “嗯。”他点头,这是他们吓到她的代价。看她神色不定,似乎难以接受, 可这种事对古骨族而言,不,应是对灵界而言,算不得什么天理不容。 “你还嗯?”回过神,她开始跳脚。早知道他要罗炎送一副落头民的骨骼, 不知道的却是,“你让他挖自己的祖坟?” 祖坟哦,老祖宗睡觉的地方。而他让罗炎送来的,竟是从百年前的坟中挖出 的枯骨——大概是罗家某祖宗之骨。他敢?这种大逆不道的事,他竟然敢? “有何不敢?”将耳贴近她的唇,听她喃喃自语,他下意识答道。 古骨家的老主人视收藏为人生一大乐事,而收集骨骼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 阴险狡诈到令人发指的地步。长年的潜移默化,他们这些后辈或多或少受了影响, 做起事来也会阴险一下。 挖人坟墓这种事,他不怕,只是不愿去做。当然,这不代表他会放过犯到他 的人。让人吸收教训的方法多得是——让他们亲手挖开祖宗的坟,还得亲手将骨 骼送到他面前。 这,就是落头民犯太岁的代价。 “你真的敢?”推开他,她有些气,也不赞同他的轻描淡写,“若是我的坟 被人挖了,我会气得从坟里跳起来……” “别胡说,姐!”常独摇脸色发白。他的姐姐说话总是随兴而来,也不理言 辞是对是错,是凶是吉。 “不会。”相较于常独摇的苍白,摄缇却微微一笑,握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一 吻,轻敛黑眸,不疾不徐道,“不会有那种情况。我希望,百年之后,咱们的骨 骼手牵手放在木星骨宫里,能让咱们的儿子和孙子看到,知道他们的爷爷奶奶手 牵手,至死不放。” 他们的想法差了千万里呀!盯着交叠的手,她无语。 两副骨骼,手牵手……哇,好恐怖的画面!却也……好感动! 至死不放吗?他们会手牵手过一辈子? 这人哪这人,总在无意中说出让她感动的话,感动得她只想抱住他,想吻他, 想如他所说,就这么手牵手,一辈子至死不放。 “要走了,姐。” 生硬的咳嗽打断她的感动,眨回眼中的湿意,常微凉抬头,“啊,独摇小心。” 差点忘了,她是来送行的。 喜客栈楼下,一顶青色小轿等候多时,青衣随从立在九月艳阳下,静肃无声。 倚窗向下望,又转头叮嘱小弟数句,她不解,“那顶轿子,两人坐得下吗?” 他们赶路不用雇马车? “那轿是为常少爷准备。”揉着穷奇的头,凯风尽职解释。 “那……那黑骨的小孩怎么办?”小男孩乖巧地站在某个随从身边,脸上完 全看不到害怕,让她赞赞称奇。反观小弟,一下问秃宝这个带了没那个带了没, 万般不情愿。 “他小,抱着走便可。” 命随从包好骨骼,凯风挥手示意他将东西带下楼。 “呃,落头民的骨头呢,你们也抱着走?” “对。”最后扫一眼客房,凯风为自己的细心满意。该带走的全带了,只剩 一个包袱,“木尊,这个包袱……” “咦,我送你的帕子扇子,你全拾来了?”瞟到眼熟的包布,常微凉嗔目, 捂着嘴,心头蹿起难以言喻的冲动。 那晚,她好像扔得满地都是,有些帕子还踩了两脚,她都不打算要的。 “收好。”回他一句,摄缇不再理凯风,径直迎向扑来的人影,溺笑道, “小心。” “会,我们一定会。”死抱着他的腰,她莫名嘀咕出一句。 “我要走了。”凯风与常独摇已先一步下楼,房中只剩他们俩。想到数十天 听不到她的声音,看不到她的人影,他的心头泛起浓浓的怅然,任她抱着,他不 舍推开。 自怀中抬头,小脸凶巴巴,却也俏皮万分地盯着他,“摄缇,你不放,我也 不放。” 抱着他的腰,至死不放!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