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句子的浓缩 (这个小插曲,发生在辰门被月纬“威胁”、荧惑与唐酸风打赌比箭之间的 那个时间段,因为与主线无关,故未在正文中多加叙述。但,我手痒……) 为了让唐松风乖乖被幽安鸟舔一舔,为了不让“金尊”月纬找自己的麻烦, “水尊”辰门思量再三,决定施展自己独一无二的魅力和热络到无人能及的粘功, 动员唐家上上下下,誓要在月纬“兴致所来找人麻烦”之前,务必治好唐松风的 色疾。 于是,唐宅这几天……不、太、宁、静。 宅院里,下人们经常可见一位热络又俊美的黑发公子追着自家少爷。若不是 他声音朗朗低沉,下人们真要以为追着少爷的是一位漂亮姑娘了。 话说这一天,午饭前——“唐大哥,松风大哥,你就让我的幽安宝贝舔一下 你的眼睛,好不好?我保证舌到色到,酸风知道了一定高兴得跳起来。” “……”唐松风面无表情地走,身后是面无表情的珀玉。 “别走那么快嘛,我知道要去吃午饭,来了来了,不如这样,咱们边吃边聊。” 黑发公子怀抱一只色彩斑斓的“母鸡”,三步一跳跳到唐松风前面。 “……”唐家也算热情好客之人,无所谓无所谓…… 唐松风面无表情地走着。 还是这一天,酉时——“唐少爷,你就让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好不好?” 墨衫公子向左移开好大一步,继续走路。 第二天,清晨——“唐松风,让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吧?” 下人见少爷面无表情出门,纷纷低头打扫庭院。两个时辰后,外出谈生意的 少爷回来,身后仍拖着那个热络的“尾巴”。 众人听那“尾巴”道:“喂,让幽安舔一下眼睛,你又不会死。” “……” 见怪不怪的下人没再多看一眼,等到日头下落,那“尾巴”公子再随着自家 少爷出现时,嘴一张,吓得下人们撞树撞桌又滑跌,更吓得唐老爷瞪直了眼。 因为,辰门一手抱“母鸡”,一手拉着唐松风的衣袖,振振有辞道:“我要 舔你。” 原来,他叫了半天,关键字全被他省略掉——最初是“让我的幽安舔一下眼 睛”,再而是“让幽安舔一下眼睛”,三而成了“让幽安舔你”,最后竟省略精 简到“我要舔你”。 唐老爷抖了抖胡子,意味深远地望向长子,语重心长道:“松风啊,你就… …你就让他舔一下吧?“ 唐家长子奇怪地看了老父一眼,摇头叹气:“爹,怎么你也跟着凑热闹,我 唐家坦荡为人,怎可做这等丢人现眼之事! ” 唐父被这一番义正词严说得惭愧,不再劝说长子。 片刻,唐母进来,听辰门大叫“我要舔你”,心捂胸口倒跳一步,惊惧地瞪 着他搭在长儿肩上的手,美目眨动,突然回头大叫:“来人,取我的弓来。” “是,夫人。” 丫头快步跑远,唐老爷扶过夫人,奇问:“夫人啊,好好的,你取弓做什么?” “我要射了这不知羞耻的家伙,敢在唐家公然勾引我儿子,活得不耐烦了。” 撩起水袖,唐母颇有女中豪杰的气势。 “……” 唐父无言。 又过了一刻钟工夫——唐酸风提着一只货真价实的母鸡跑来,“喂,辰门, 让这只鸡舔一下你的眼睛,如果它舔都没事,我就相信你的幽安母鸡不会伤害我 大哥。” “……”辰门一脸幽怨。 他们这根本就是蔑视他,蔑视他的幽安。 “来,试试。”鸡嘴伸到他的眼珠前。 赶紧后退,他苦着脸道:“酸风,你这只是母鸡,我的是幽安鸟,想我一千 只魅……” “我知道,千魅扶风才能诞生一只幽安鸟,它是稀世之宝。来,快试试。你 不敢试,除非……”唐酸风瞪眼,“你骗我,它根本治不好大哥的眼疾。” “不不不,不骗你,你不相信我,也应该相信月纬呀。它能治好你大哥,一 定能。”辰门指着月纬所在的聚景楼发誓。 “那就试吧。” 冷汗直淌,赶紧擦两把,辰门跳出危险圈。却不想前有狼后有虎,才跳出唐 酸风的母鸡攻势,却又面对唐母的拔箭虚张。 呜……他好苦,好命苦哇! 为了保住自己的宝贝,他只得大叫:“唐大哥,让我舔一下,只舔一下就好。” 唐松风面无表情…… 珀玉……也面无表情! 后记这是玄怪小说、这是玄怪小说…… 请在心里默念三百遍,届时,就算火眼金睛的人有怀疑有反驳有质问,念多 了也就是了。所谓习惯成自然,潜移默化最重要,这就是最佳实践之例。 如果——念了三百遍后,你还是不认为这是一篇“玄怪小说”……服了服了, 我服了,请跟着我转念——这是爱情小说、这是爱情小说、这是爱情小说说说说 说说…… 在你耳边念上五百遍“说说说……”,就不信潜移不了。 看完这个故事,不知有没有觉得月纬其实是比较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个性,月 纬想要“酸风心甘情愿又一心一意为他做任何事”,但实际上,是他为酸风做了 任何事情,而且不知不觉。 月纬想要的,看似成功,酸风在最后不也追上来了吗?其实不然(本人以为), 在酸风的心里,还没到“肯定爱”那个程度,她只保证“能爱”上他,但什么时 候有“肯定”这个念头,月纬就慢慢磨吧! 一个太聪明的男人,因为在其他事上用脑太多,毕竟在某些方面,情感或理 智上会微弱一些,居劣势一些。比如,爱情。呵呵(⌒_ ⌒)! 酸风的性子,唐母是最直接的促成者,但故事中对这个母亲着墨不多,因为 怕——怕写得走火入魔,歪了道。不然,最后写成“唐母教女”,百步穿杨、我 射我射我射……不用看了,这不是言情小说,是射击教案。 从来不认为风花雪月是多么上不得台面的事,我也喜欢收藏言情小说。如果 在五六十岁的时候,我手中还能捧上一堆言情小说,那必定是我喜爱至极的作者 之作品了。 写故事,总希望自己能言之有物……呃,那个……“言”之有物,不是说非 得指点一下东边的江山、评论一下西边的时政,或唾沫横着飞兼球鞋竖着跑,只 是想,创作是个非常主观的东西,能够让读者在翻看完作品后,不觉得自己浪费 了时间,甚至享受到阅读带来的快乐,哪怕是一瞬,之于我,也是件非常非常快 乐的事了。 愉阅,要愉“阅”呀! 谢谢……(^_^ ) (PS:在你耳边念上八百遍的“愉阅愉阅愉阅愉阅愉阅……”,就不信默化 不了。有志者,事竟成。成不了……条条大路通罗马。)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