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刘宏超再一次见到多吉一案的案卷时已是春节大假过完的十天以后了。
多吉涉嫌故意杀人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二审主审法官是省高院的陈世隆法官。陈法
官专门负责几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刑事上诉案件,所以陈世隆法官每年都要到这些自治
州跑几次,高原上强烈的紫外线也把他的脸晒得黑黑的,使他与高院其他法官白嫩的皮
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一眼就可以认出他来。
“陈法官,你好!我是多吉一案的二审辩护律师。这是我的证件和介绍信。”刘宏
超边自我介绍边把证件和函件交给陈法官。
“好,好,请坐。我也是刚收到这个案子的,案卷都还没有来得及看。”陈法官指
指椅子让刘宏超坐下。
“陈法官,我想先看一看案卷材料,好不好?”
陈世隆法官把多吉一案的案卷材料找出来交给刘宏超:“你拿去在阅卷室先看吧,
如果要复印请在一楼文印室去复印。”
陈世隆法官交给刘宏超的多吉的案卷材料显然比刘宏超在一审法院看到的材料要多
得多,全得多。
刘宏超在阅卷室里仔细地看着这些材料,当他看到警方在现场拍摄的照片时他眼一
亮,照片所反应的情况果然与自己先前的推测吻合,他不由得兴奋起来。他看着这些照
片就像看见了几个月前的那个恐怖、神秘的凌晨,照片上的这一切真实的反映、记录了
当时的场景。仔细分析这些照片,刘宏超更加坚定了自己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完全没
有错!多吉是被冤枉的!他不是真凶!真凶另有其人!
这些照片是:
一张全景照片,被害人俯卧在招待所卷帘门下方的平台上,卷帘门约开了1.2 米高,
被害人头东脚西,头部侧向自己的左方,双手自然垂于身旁,光头下有一滩鲜血,上身
穿短袖T 恤,外套一件深色马甲,下身穿一条深色长裤,脚上穿一双皮鞋。这张照片可
以清楚地看出被害人的左手及左手臂糊满了鲜血,裤子的左臀部及左大腿处有大片的灰
迹。
一张弹坑的特写照片,弹坑位于楼梯从下向上数第四级楼梯的墙上,离楼梯约三十
厘米高,弹坑及周围没有任何血迹,非常干净。
一张弹坑到被害人倒地处包括四级楼梯的中景照片,照片显示地面非常干净,无任
何血迹。
朋友,当你看了这些照片所显示的信息,再结合前面已介绍的本案其他的信息,请
你分析、评判、推理,看是不是能得出与刘宏超看了这些照片后得出的一样的结论。能
够得出多吉不是凶手,多吉所发射的那一发子弹没有击中了被害人的结论吗?能够得出
被害人是在另一处中弹,而后又来到了招待所的结论吗?
刘宏超看着这些照片,仔细地分析着、判断着。从不抽烟的他这时也摸出一支香烟
来点上,猛抽几口,呛得咳了起来。他苦苦思索着,渐渐地脸上露出了笑容,他长叹了
一口气自言自语道:“要是在一审时就看到这些照片有多好!如果一审时有这些照片,
我的辩护就会更有力,理由就更充分了,说不定……”
让我们来听听刘宏超对这些照片的分析吧。
首先,从全景照片来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身着短袖衫,左手及左手臂糊
满了鲜血,根据《尸检报告》被害人是左头顶至左耳前一厘米处有一枪弹贯通伤,而被
害人躺的姿势及照片所反映的他只是在头部下面流了一滩血。你想想,因为他的左手及
左手臂上糊满了鲜血,那么他一定是在受伤后曾用左手捂住过伤口!也即受伤后被害人
曾经有段时间是清醒的!只有这样,鲜血才会流到他的左手及左手臂,并且在捂伤口时
他一定是站着或是坐着的。因为只有在这种姿势下,他的左手及左手臂才会流满了鲜血,
而如果那样鲜血也一定滴到被害人当时站或坐的地面上!但是楼梯及地面的照片却反映
那一段楼梯及地面无一滴血迹!请注意,弹坑到被害人倒地处不过区区两三米远。也就
是说,如果是多吉所发射的那一颗子弹击中了被害人,那么被害人被击中后用左手捂住
受伤处时,鲜血就会糊满他的左手及左手臂,但同时地面上一定也会滴上鲜血!可是,
现场照片反映的事实却不是如此!答案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多吉所射的那一枪没有击
中被害人;
我们再看看弹坑的特写照片,照片清楚显示,弹坑及其周围没有丝毫血迹或其他的
人体组织。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枪弹贯通伤是会将部份鲜血或人体组织带出的,
如果被害人是在那个地方被击伤的,那么他受伤处离弹坑只有区区一米多远,所以在弹
坑周围应该留有这些痕迹,但现场照片却没有一丝一毫这些东西,这说明了什么呢?同
样只能说明多吉所发射的那枚子弹没有击中被害人!
还有,被害人左臀部及左大腿裤子上的在大片灰迹也一定不会是在招待所弄脏的,
原因很简单,招待所全是铺的地砖,并且很干净,不可能弄脏他的裤子。另外,如果被
害人的裤子是在他受伤后弄脏的话,那么,他倒地的地面上也一定会有血迹,而招待所
的地面上没有血迹,所以,被害人就不可能曾在招待所的地面上倒下过!
刘宏超认为这几张照片及弹头、《尸检报告》等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充分
证明多吉不是所谓的凶手,凶手应该另有其人。他合上案卷,拿出笔来将自己阅卷后的
新发现写了一份《补充辩护意见》连同原来的《辩护词》一同交给了陈世隆法官。
“陈法官,能同你交换一下意见吗?”刘宏超知道二审法院一般是不开庭审理的,
只是书面审,即所谓迳行判决。如果是书面审,辩护律师只能将自己的意见写成书面材
料交给法官,至于法官是不是认真看了,那就只有天知道了。所以,刘宏超要抓住一切
机会直接与法官交流。
“有什么意见你说吧。”陈世隆边翻看着刘宏超的《辩护词》及刚拟就的《补充辩
护意见》一边听着。
“我认为多吉不是本案真凶,被害人是在另一地被另一发子弹击中的。”刘宏超把
他的理由及依据一项一项地向陈世隆说着。
陈世隆法官听完后说:“可能没有那么玄哦!?如果像你说的那样,他们公安、检
察院都没有发现吗?这么明显的问题他们应该发现啊?”
“他们发现没发现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提出的问题他们没有明确地答复!我知道
我提出的问题应该是本案的主要问题,关键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关系到一个人的自由、
关系到真凶归案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本案是否会办成一个错案的大问题!”刘宏超坚
持到。
陈世隆感兴趣地仔细看着那几张照片,但却并不发表任何意见,显露出他的老练和
深不可测的城府。
良久,陈世隆抬起头来说:“好吧,你的材料我都收到了,放在这儿吧。我会仔细
的研究的,我还要去折西县,听听他们的意见,还要去见被告人,有什么我们再联系吧。”
“那就请你一定认真考虑我的意见吧,谢谢。”刘宏超起身告辞。
刘宏超在那天找到了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后很高兴。回到所上后他马上就给登巴打
了一个电话。告诉了登巴他的新发现。他的兴奋情绪也感染了电话那头的登巴,登巴在
电话里高兴地笑了起来:“真的吗?刘老师,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多吉
就肯定是被冤枉的了。我们在二审就有胜的希望了吗?”
“是的,现在的所有证据都支持多吉不是开枪打伤被害人的观点。但还要看法官怎
么看,怎么去认定。如果再没有其他人为因素干扰的话,我们胜的希望应该是很大的。”
刘宏超也显得很高兴,很有信心。
电话机的那头登巴又说:“还有一个情况我一直没有说,不知道重要不重要?”
“有什么情况?你说。”
“多吉在他出事后的第二天曾告诉我一件事,他说在枪响后跑下楼时看见那个人面
向下躺在那个平台上,头上在流血,人已经昏迷了,当时他吓惨了。然后他又回到楼上
胡乱穿了件衣服和鞋子就跑到派出所报案去了。但当他和警察一同回来时他发现那个人
的头前多了一团纸巾。多吉说他感到很奇怪,因为他先前并未看到过这团纸巾!这件事
多吉只给我一个人说过,没有再给其他任何人说过。”登巴又补充到:“会不会是那个
人在多吉报案后又醒了过来,用纸巾去擦血?”
“你提到的这个情况很重要,我再去阅卷,看看照片上有没有这团纸巾。不过,我
看到的照片所反映的情况和我原来的判断是完全吻合的。请你放心,你再好好回忆一下,
看还有没有什么新的情况,什么都不要漏掉。我请你调查马兴海在边巴乡做生意的情况
进行得怎么样?有进展吗?”刘宏超问。
“暂时还没有,不过应该很快就有消息了。”登巴挂断了电话。
刘宏超第二天再一次去省高院阅了卷。在那张全景照片上和被害人的特写照片上都
清晰地看到了那团纸巾。纸巾在被害人头部左前方的四十厘米处,没有染上血迹。
刘宏超看着这团纸巾,忽然明白了什么,这团纸巾就像在黑暗中苦苦摸索,找不到
抵达彼岸的道路时突然闪亮的一盏指路明灯,它揭示了多吉一案的隐情,顺着这条线索,
你再结合其他已知的证据,运用缜密的符合逻辑的推理,一定可以得出本案的真凶是谁
的答案!
朋友们,运用你的知识,运用你的智慧,调动你大脑里的潜能去推敲吧,相信你一
定可以得出与刘宏超一样的结论。
刘宏超再一次看照片后确信登巴所言果然不虚。同时他又为警方的失职感到十分气
愤!这么重要的一个证据居然没有提取!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做现场勘查的。
不过,这也难怪,他们一开始就是先人为主,认为是多吉开枪打伤的被害人,连多
吉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嘛!思维一旦形成了定式是多么可怕!要改正过来是需要勇气的,
毕竟敢于否定自己的人并不多, 特别是当否定自己会给自己的利益带来损害时,谁愿意
呢?承认自己的错误。至少也会让别人看笑话啊!何况这个错误在一开始时并没有被发
现,到后来这个错误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被职位越来越高的人认同。如果一个错误不
是只牵扯到一两个人,而是一个集体,特别是牵扯到有一定职位的人时,要改过来就更
不容易!因为改过来就是意味着你错了,就意味着你的能力不够。而当你犯了错误,能
力欠缺,你的那个位子就有危险了,觊觎你那个位子的人可多得很!于是,何不将错就
错,反正改正了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说不定还要遭到众人的唾骂。错了不改于己、于
集体、于大家都有好处而无坏处。何乐而不为呢?昆明的杜培武案不就是在这种心态下
最终酿成的吗?犯了错误不要紧,谁不犯错误呢?但犯了错误不改就是不可原谅的了。
犯错误往往只是认识不够,能力不够而致,但你如果一旦认识到了错误却不去改正,那
就是一种故意,就是不可原谅的。特别是知道犯了错以后还要千方百计去推卸、去掩盖
就更不可原谅,如果有人会因你的犯错而丧失自由、丧失生命,当你有机会改过来时而
不改,那就是犯罪,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犯罪!
刘宏超那天晚上又失眠了,他的头脑里不断浮现出多吉一案的一幕幕场景。他思索
着,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一个又一个的假设,在不断地提出问题、提出假设、又不断
地运用多吉一案的已知证据来解答、来推翻提出的问题和假设,渐渐地,思路越来越清
晰,就像在一个黑暗的隧道里行走,先是一片黑暗,看不见尽头在哪儿,但只要你努力
摸索,坚持着走下去,慢慢的你就会看见隧道尽头的亮光,那个亮光先是一小点,慢慢
地就会越来越大、越来越亮,最后终于豁然开朗、一片光明,你走出了隧道的尽头。
刘宏超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他先提出问题:
为什么马兴海那天凌晨去招待所?他去干什么?
马兴海是在找东西还是找人?
他为什么一言不发?
如果是马兴海拉开的招待所卷帘门,他怎么会知道那道门的锁坏了可以拉得开?
如果不是他拉开的卷帘门会是谁拉开的呢?
如果马兴海进招待所来是为了偷东西,又是他拉开的门,难道他就不怕拉门的声响
会惊动人吗?
卷帘门为什么只开了约1.2 米呢?
为什么马兴海的弟弟要说马兴海那天早上身上带了十二万元钱呢?
如果真是带了十二万元钱,这钱是做什么用的呢?钱、宝石戒指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呢?
真的就没有人认识马兴海吗?
马兴海究竟是何许人也?
那一团纸巾是谁扔在那儿的?这团纸巾为什么会被人扔在那儿?目的是什么?
现场真的没有第三人来过吗?如果有人来过,他为什么不敢承认呢?
刘宏超面对这一个个提问,一个个谜团,仔细推敲着,思考着。忽然,他想到了一
个细节,一个关于卷帘门的细节,他清楚的记得,他在会见多吉和拉姆时曾向他们两人
都问过这个问题,并且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啊!关键在这儿!关键在一个关于卷帘门的
细节上!刘宏超想到这儿,一切都想通了,一切都顺理成章了,原来是这样!
刘宏超长舒一口气,披衣下床,把自己刚才的推理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没有什么
疏漏,在确定自己是正确的以后提笔开始给州公安处长孙平写一封长信。刘宏超知道,
这一起错案只有由最初犯错的人自己来纠正,这样可能阻力相对较小一点,成功的希望
可能相对较大一点。如果他们是无私无畏的人,是将法律奉为上帝的人就一定会有勇气
来改正这个错误的。何况由自己来改正错误总比由别人来纠正错误,自己的利益应该是
会少受一些损失的。他们有这个勇气吗?但愿他们有吧!
刘宏超也十分清楚,到目前为止,除了有证据证明多吉不是凶手之外,他还没有任
何证据来证明他的大胆推测。因为他只是个律师,只是个辩护人,他没有侦查权,没有
办法去取得法律认可的有效的证据。他只有运用自己的大脑、自己的知识对警方的证据
和已知的事实加以分析、判断来提出自己看法的权利。
刘宏超的这封长信对多吉一案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根据现在已知的证据提出了马兴
海为什么会被杀,马兴海为什么会来到案发地——招待所。刘宏超在信里还提出了凶手
应符合的几个条件和谁符合这几个条件,即谁是真凶!刘宏超在信中还诚恳地提出警方
在多吉一案中的种种失误,包括思想上和技术上的失误。写完这封信以后天已亮了,刘
宏超望着东方地平线上的红太阳感叹道:“新的一天又来到了,但愿这冉冉升起的太阳
会带来新的变化、新的希望。”
作者按:读者朋友们,对不起,小说连载到这里将暂停一段时间。原因是让你有充
分的时间消化、思考、推敲小说在前十五章提到的人和事,提到的所有的证据和线索,
看你能不能得出与小说主人公刘宏超一样的结论,能不能发现谁是本案的真凶。如果你
能调动你大脑的潜能,发挥你的聪明才智,相信你一定可以破获此案!请聪明的读者们
行动起来吧,勇敢地发表你们的见解并说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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