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这都是很久的事了。 那是七五年夏天。从大处来看,那一年实在乏善可陈,好像什么重要的事情都 没发生。尼克松辞职是前一年的事,两党大会、奥林匹克运动大会、美国建国两百 年,又是下一年的事。 入主白宫的是福特。他当总统虽然有些人不服,却也太平无事。一个叫阿贝? 比姆的人入主瑰西园,我看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当上了纽约市长,不过这有什么, 格里·福特还不相信自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呢。 面对纽约市的财政危机,福特摆出一副撒手不管的态势。《新闻报》的标题是 :“福特进城:死定了! ” 我记得这标题,但我却忘记刊登的时间是在夏天之前、之中、还是之后。反正, 我看过那个标题。我很少错过《新闻报》,每天清晨我晃晃悠悠回到旅馆时,或是 在吃完早餐之后,都不会忘记买上一份。我也看《纽约时报》,如果有我想看的新 闻,我还会多买一份《邮报》。我不太注意国际新闻或是政治这类的东西,只看体 育或地方犯罪新闻,不过,我对这世上所发生的事情也略知一二。只是,非常好笑, 这些世界大事跟过眼云烟差不了多少。 我还记得什么? 嗯,就在莫里西兄弟被抢的三个月之后,辛辛那提红人队与波 士顿红袜队之间进行了七战四胜的棒球大赛。我记得菲斯克在第六场比赛的全垒打, 也记得皮特·罗斯奋战九局,好像人类的命运就寄托在他打的每一球上。纽约两支 球队都没有打进季后赛,我知道的也就这些。我还记得到球场看过几场比赛。我带 着儿子们去看棒球,有时也跟朋友一起去。我记得跟比利·基根去看扬基队和不知 道哪一队比赛,谁知道有个白痴从看台上把垃圾扔到球场里,球赛因此被取消。 雷吉·杰克逊那年在扬基队吗? 七三年的时候,我记得他是在奥克兰。那年的 世界大赛,大都会队一败涂地。但他是什么时候被扬基队买去的? 还有什么? 拳击? 阿里那年夏天打比赛吗? 我看过阿里打过一场,也亲眼见到他下颚受伤,而且 在胜负未决的时候离开,不过,那起码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是不是? 之后,我又 在很近的地方见过阿里一次。厄尼·谢佛斯跟吉米·埃利斯也打过一场。结果谢佛 斯在第一回合就把埃利斯撂倒了。直到现在,我还清清楚楚记得埃利斯太太脸上的 神情。她就坐我身后两排的地方,但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反正我确定不在七五年。那年夏天我一定看了非常多的拳击赛,多到连谁打谁 都弄不清楚。 说这些细节跟故事有关吗? 其实也不见得。如果真的有关,那我得上图书馆查 查那一年的《时报索引》或是《世界年鉴》。幸好,我该记得的事,都没忘。 斯基普·德沃跟汤米·蒂勒里。七五年夏天,我似乎只记得这两张脸。和这两 人,我厮混完那个漫长的季节。 他们是我的朋友吗? 也算是。不过,得加点解释。他们是酒吧朋友。除了在陌生人痛饮各种酒类的 场合之外,我绝少见到他们――坦白说,那时我很少见到任何人。我当然还是每天 都醉醺醺的,不过,那个时候,我达到了酒帮助我超过酒伤害我的绝高境界。 几年前,我的世界好像随着我的意志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哥伦布圆环附近那 几个街区。我终于挥别十几年的婚姻生活跟两个孩子,从长岛搬到位于第八、第九 大道间西五十七街上的旅馆。差不多同时,我也离开了纽约警察局。在局里的那几 年,我力求表现。离职之后,我靠替人排纷解难混口饭吃,还有能力偶尔寄张支票 到长岛。我不是私人侦探――私人侦探要申请执照,要填报告,还要缴税。我帮朋 友的忙,他们给我钱作为回报。我赚的钱一直够我付房租,够我喝酒,也够我寄给 安妮塔跟孩子们。 我说了,我的世界好像越缩越小,小到只限于我睡觉的房间跟我清醒时厮混的 酒吧。我常到莫里西酒吧,但那也不是我唯一会去的地方。我通常会混到酒吧关门, 直到半夜一两点才上床睡觉。我其实非常少在非法超时营业的酒吧里喝到天亮。 我常去小猫小姐,斯基普·德沃开的酒吧。就在我旅馆那条街上,还有波莉酒 吧,这家酒吧格调不高,贴着颜色俗丽不堪的壁纸,十点或十点半之后,酒客会逐 渐散去。还有一家叫麦加文的。那是一家以土褐色为主色系的酒吧,天花板上是一 个个连灯罩都没有的灯泡,店里的顾客个个沉默得出奇。有时,我早上心情不好, 便会冲进去痛饮数杯。酒保倒酒的时候,手常微微颤抖。 这条街上还有两家紧挨着的法国餐厅。其中一家生意不大好,里面顶多坐四分 之一的客人。我曾经带过几个女朋友到那里吃饭。有一次,我还独自上那儿去,在 吧台前喝了两杯。隔壁的那家就有点名气了,生意也比较好,不过,我偏偏不去。 第十大道上有个地方叫斯莱特餐厅。许多中城的警察喜欢那家店,如果我想跟 闲杂人等混在一起,就会上那里去。店里的牛排做得不错,环境布置也还舒服。百 老汇跟十六街间,有一家马丁酒吧,专门供应廉价酒类,也有腌牛肉、烤火腿之类 的东西可以果腹。吧台上放了一台大彩电,如果想看棒球,上那里倒不错。 林肯中心的对街,有家店叫欧尼尔巴龙――这个名字有点典故。这家店开得很 早,当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酒吧取名叫沙龙,店主人不知如何是好,索性改动字 头,还说见鬼去吧。我曾经在下午去过一次,但它到了晚上才够时髦、够热闹。在 第九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家叫安塔里斯与斯皮罗的希腊酒店。这家店并 不怎么合我的口味,但我常见那些留着希腊大胡子的人,在里面喝一种加水的希腊 酒。我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都会经过那里,有时也会进去喝两杯。 第八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个二十四小时的报摊。如果我没见到那个 拖着购物袋、在四零零熟食店前叫卖报纸的妇人的话,我通常在那里买报纸。那个 妇人用两毛五的价钱从报摊批报纸,不过,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好像只有《新闻 报》是两毛一份,其他的报纸都要两毛五。她用相同的价钱卖报纸,生活之艰难可 想而知。有时,我给她一块钱,叫她不用找了。直到好几年后,她在街头被人用利 刃刺死,我才知道她叫玛丽·艾丽斯·雷德菲尔德。 有一家咖啡店叫火焰,还有一家店叫四零零熟食店。附近有几家还算可以的披 萨摊子,还有几家卖奶酪牛排的餐厅,保证你绝不想再去第二次。 有一家意大利面店叫罗夫,还有几家中国餐厅。此外,还有一家斯基普·德沃 疯狂喜爱的泰国餐厅。至于那家叫乔依·法雷尔的酒吧兼餐厅,位置在五十八街, 不过,在去年冬天之后就不开了。还有一家在……他妈的,反正这附近有很多地方 可以找得到酒。 我最常去的是阿姆斯特朗。 天啊,我就住在那里。我是有个房间可以睡觉,也有别的酒吧和地方可去,但 是吉米·阿姆斯特朗的店对我来说,跟家没两样。跟我有点交情的人都知道上那里 去找我,有的时候,他们会先打电话到阿姆斯特朗,找不到我,才会再打到旅馆来。 阿姆斯特朗酒吧在十一点左右开门,一个名叫丹尼斯的菲律宾小伙子值班。比利? 基根在七点左右会来接手,然后再开到两点、三点或四点,这得看他心情如何以及 客人的多寡。(这是周末之外的规矩。如果是周末,店里的酒保多得要命,轮番上 阵,让你分不出谁是谁。) 女招待更是来来去去。她们也许找到了一个表演工作,也许是跟男朋友分手, 也许是找到了新男朋友,也许是搬到洛杉矶去,也许回乡下去,也许跟多米尼加的 厨子打了一架,也许偷了东西被辞退,也许因为怀孕。反正,最后她们都不做了。 吉米那年夏天好像不常到店里去。我想他那时候是想在北卡罗来纳买块地。 阿姆斯特朗那个地方实在是不值得一提。你一进去就见到右边有个长条吧台, 桌子散放在左边,上面铺着深蓝色的桌布。墙壁是深色木材,墙上挂着相片和从过 期杂志上撕下来的广告,一个鹿头标本很不协调地挂在后墙上。我最喜欢坐在鹿头 下面,因为只有坐在那里,我才瞧不见它。 到酒吧去的什么人都有。有街对面罗斯福医院的医生和护士,来自福德姆学院 的教授跟学生,还有搞电视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就在一条街外,美国广播公司 也走不了几步路――外加住在这附近的和逛街逛累了进来歇歇脚的人。两个搞古典 音乐的、一个作家跟一对开鞋店的黎巴嫩兄弟,也是这里的常客。 孩子们不常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刚搬到这附近来的时候,阿姆斯特朗的店里 还有一部点唱机,里面有很不错的爵士跟乡村蓝调,但是过没多久,阿姆斯特朗就 把它换成一套音响,只放古典音乐。阿姆斯特朗这一招倒是博得女招待一致的好感, 她们一向很讨厌年轻小伙子。他们只要一点点东西,一坐就老半天,而且小费给得 很小气。阿姆斯特朗酒吧里的音乐声开得很小,坐在里面喝酒,消磨半天,是一种 享受。 我到那里就是图个这种感觉。我只想喝酒喝得刚刚好,偶尔才想纵情一醉。我 通常喝两杯波本,再加一点咖啡,直到长夜将尽,才会再喝两杯。我在那里可以看 报纸,可以吃一个汉堡或是来份正餐,如果我不想讲话,在那里也可以静一会儿。 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那里,但是,我每天至少会到那里报到一次。有的时候丹尼斯 一开门,我就进去,直到比利关门的时候,我才出来。每个人都要有个地方可待, 对不对? 酒吧朋友。 我就是在阿姆斯特朗那里认识汤米·蒂勒里的。他当然也是常客,一个星期他 有三四个晚上都会在那里。我不记得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人是什么时候,但只要跟他 在一个房间里,你很难不注意到他。这家伙个头很高,声音也不是特别大,但只要 几杯酒下肚,整个屋子里都听得到他的声音。 他可以吃得下很多牛排,喝不少芝华士威士忌,而他的能吃善喝,全都写在他 的脸上。汤米·蒂勒里差不多四十五岁的样子,下颚很有力,脸上因为毛细血管处 处破裂,看起来有点像窗帘布。 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叫他硬汉汤米。也许斯基普说得没错,这个绰号可能纯属 反讽。大家叫他电话汤米,则是因为他的职业。他用电话做推销工作,在华尔街附 近的一家水桶店打电话拉人投资,我知道干这行的人跳槽跳得特别勤。想让陌生人 从口袋里拿钱出来投资莫名其妙的事业,的确是要有点本事的。有这种本事的人, 想当谁的伙计都行。 那年夏天,汤米在坦纳休公司兼差,推销房地产财团的部分股份。我猜想,做 这种事可能可以节税而且可以累积一点资金。我之所以这样推断,是因为汤米从来 不跟我或其他人谈这一类事情。只有一次,有个罗斯福医院的助产士跟他谈到这方 面的事情,我在旁边,这才听出点端倪来。汤米用了一个玩笑打发过去。 “不,我是认真的。”那个助产士很认真地说,“我最近赚了一点钱,我真的 该想想这方面的事情。” 汤米耸了耸肩,“你有名片吗? ”那个助产士摇了摇头。“那你把你的电话留 下来,我会找个适当的时间打给你。你想了解我们的状况的话,我会提供所有细节。 但是我得警告你,只要我用电话推销,没有人挡得住我的魅力。” 过了几个礼拜之后,这两个人又碰面了。那个妇产科的人埋怨汤米没打电话给 他。 “天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汤米说,“让我先把这件事记下来再说。” 他是个还算过得去的朋友。他很会七转八弯地讲一些土笑话,只要我听得懂, 就一定捧场。我觉得这些笑话里不无攻击的意味,但是,我知道他没有恶意。如果 我想谈谈我在警察局里的往事,他也是挺好的听众;如果我的故事很好笑,他跟大 家一样会声嘶力竭地大笑。 他也不是没缺点。他的嗓门好像大了点,好像也太开心了点。他的话太多,无 时无刻不敲在你的神经上。我说过了吧,他不是每个礼拜都会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吗 ? 每次那个来自加罗林群岛的卡罗琳·奇塔姆差不多都在他身边。卡罗琳讲一口软 绵绵的英文,就像某种烹调用的药草,但是,加在酒里,可就后劲十足了。有时是 汤米搂着她走进酒吧,有时是汤米先到,卡罗琳随后赶到。她就在附近,而且我猜 想卡罗琳跟汤米在同一间办公室里上班。我也懒得推敲这种事,就算是汤米的办公 室恋情害得他沉迷阿姆斯特朗酒吧好了。 他喜欢盯着运动节目看,因为他下注――通常是球赛,有时也赛马――他赢的 时候,你很难不知道。他有一点客气,坦白说,有一点不分青红皂白的客气。不过, 他的言词再和善,也难掩他眼中射出的两道寒光。他的谈吐暖烘烘的,眼光却冷森 森的,这是他的弱点,不过,你闭上眼睛跟他说话,就没有差别了。 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能吃电话推销这碗饭了吧? 其实斯基普·德沃的真名叫阿瑟,但也只有博比·鲁斯兰德一个人规规矩矩地 这么叫他。博比当然不能跟我们一样随便。他们两人从四年级开始就是最好的朋友。 两人老家都在杰克逊海茨。斯基普在接受洗礼的时候,被取了小阿瑟的教名,而他 之所以被取了个外号,“是因为他一天到晚逃课。”博比说。但是斯基普另有解释。 “我这个外号是我在海军的舅舅取的,从此之后,我就没甩脱过。”他曾经跟 我说过一次,“我妈妈的弟弟给我买了一套海军制服和玩具船,因为有了这组舰队, 我便被舅舅叫做‘小船长’,过没多久大家都这么叫了。这个绰号还不坏,我们 班上有一个人叫小虫。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大家还这样叫他,尤其是他太太跟他 在床上的时候,‘哦,小虫,再钻深点。’” 他大概三十四五岁,跟我差不多高,瘦瘦壮壮。手臂跟手背上全是青筋。他脸 上好像没有多余的肉,一层皮沿着骨头起伏, 让他的脸庞显得很像雕刻品。他有一 个鹰钩鼻,一对好像能看穿你的蓝眼睛,在强烈的灯光下还会隐隐发绿。这么性格 的长相,外加他满不在乎的个性,充满自信的外表,对女性来说,的确是相当有吸 引力。只要他有兴致,我从没见他空手而回过。但是他还是独居,也没打算跟哪个 女的定下来,他比较喜欢跟男人混一起。几年前,他不是跟哪个女人同居过就是结 过婚,不过,现在他不跟女人玩真的了。 汤米? 蒂勒里有个外号叫硬汉汤米,说真的,有时你还真会被他的外表唬住。 斯基普以前才真是硬汉,只是你必须要在他的外表下探索,否则,你是看不出来的。 他在军队服役过。不过不是他舅舅希望他当的海军,而是陆军特种部队,绿色 贝蕾帽。他高中毕业之后就登记入伍,在肯尼迪的年代,曾被送到东南亚作战。退 伍之后他跑去上大学,但是不久就被退学,接着,他就在上东城开始了酒吧打零工 的日子。几年之后,他跟约翰·卡萨宾用尽了他俩的储蓄,租下一家停业已久的五 金店,彻头彻尾整修了一遍,开了他自己的酒吧――小猫小姐。 我偶尔会在他自己的店里见到他,但我们更常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里碰头。他下 工之后,也会到酒吧消磨时间。喝酒的时候,他倒是个好同伴。他很容易相处,而 且绝不嗦。 我觉得他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不管是什么事情,他都能冷静应对。你可以感觉 到他好像可以单独处理任何事情,而且不费半点功夫。他就是那种拿得起放得下, 敢说敢做的男子汉。也许他在越南当过特种兵,所以养成这种特质,也许是因为我 知道他在那里待过,所以怎么瞧他怎么顺眼。 我常在罪犯身上见到斯基普的那些特质。我抓过几个持械抢劫银行运钞车的歹 徒,就是斯基普这副德性。还有一个长期在搬家公司开车的司机也是这个样子。有 一次他跑了一趟长途之后,提前几天回家,却发现他妻子跟奸夫躺在床上,他一气 之下,用双手活活把他们给掐死了――我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才认识那个司机的。 -------- 亦凡扫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