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以下两章为中间杂志“新世纪”总编辑,峯信夫氏将该杂志新年号刊载,题名 《白色密室》的文章节录出来的: 做为主办人,我刚刚主持了座间教授与心灵师、灵媒之鼎沸的对谈,翌日即面 对教授的死亡,真令人惊愕万分。 当夜,我是欲将座谈会记录原稿面呈教授,而以电话请示拜访时间,得到允许 九点半去拜访的,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听到教授的声音。以私人感情而言,有时我甚 至受到斥责,但在此十余年岁月里,一直蒙受照顾的我,说来真是感慨无限。他不 但学术造诣不凡,也是个人格高尚的正人君子,更是丝毫不容暧昧、毫不妥协的严 谨绅士。 九点二十七分,我到达西大久保的教授住宅。从敞开的大门,走过庭院站在住 宅玄关前,如往常掀门铃。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的第六感已感到异样了。门铃响 了无数次,都没有回音。于是我转动把手,门却应声而开了。对于平时小心谨慎的 教授,这是很不寻常的,所以我不禁高声地呼喊教授,最后才匆匆脱下鞋奔入书房, 就在那里看到了他的尸体。 我惊愕且狼狈。两小时前,还听到他生气勃勃的声音,我当然不相信他会自杀。 凶手又是谁?因事出突然,我竟变得不知所措了。一直到门口响起门铃声,才使我 恢复了自己。也许会被讥笑为胆小鬼,但当时我真以为是凶手折回,而有吓破胆之 感呢。依照常情,即使凶手折回,也没有掀门铃之理。但一个人站在满身血迹猝死 尸体之前,难免会丧失健全的判断力。 假如凶手回来,我要躲藏何处?此刻对凶手之激怒已变淡薄。我认为制裁是司 法机关的职责,不应由我在此现场报仇。当我慌忙寻觅藏身处之际,门铃却一直响 个不停。不得已,我只好硬着头皮出去应门了。结果来访者却非凶手,而是一位年 轻貌美的女性。并由她胸前的校徽得知,她是教授执效的协和女子医大的学生,顿 时我如全身虚脱般地感到安心。一直担心为凶恶杀人魔,面对时却是意想不到的美 女。此感情之落差,实在太悬殊了。 我请她检视尸体,认定为他杀之后,便向110 报案。后来被侦讯警官追问,为 何不及时报案,我举出从前友人自杀,误认为他杀,引起一阵骚动的例子,使我不 得不慎重从事的理由做为辩护。 九点三十五分打了报案电话,五分钟后,警察巡逻车高鸣警报器赶到时,老实 说我这才真正地放下了心。他们进来时,还捡起遗弃于庭院的一件大衣。这是由于 他们为了闪避在雪地上留下的我以及医学生脚印,迂廻走过庭院,偶然在矮树丛下 发现的。大衣上有一层白雪,带到屋桌后,立刻溶化成透明的水雾。 “咦,那不是老师的大衣吗?”一直默默无语的医学生,突然插嘴道。 我对这件大衣虽亦觉面熟,但引起我注意的却是附在上面的鲜血。那种斑斑血 迹,对我这个既不是医学生,也不是警察的人,的确是甚大威胁。 坐巡逻车赶到的警察,大致了解情况后,便立刻使用书桌上的电话,向总局侦 一课作了连络。我和女医学生,只兀立于书房一隅,不安地呆望着。 十一点过十分左右,后边有了吵杂声。由于巡逻车警察的提醒,也为了不踩到 脚印,一行人由后门进来。走在穿制服的警察和穿白袍的鉴定人员前头,穿便衣的 壮汉,便是以勇猛享誉侦一课的田所巡官。由于我和他曾经因私事见过两三次面, 后来陷入微妙立场时,我仍保持冷静态度和他相处。 虽为形式上验尸,但对我这个外行人而言,却是难得一见的场面。那是,阴惨、 繁复,甚费周章的行事。留一撇胡子,挺着个大肚子的法医,蹲在尸体旁检查完毕 后,接着便是拍照,采取指纹。然后教授的尸体便被运走了。失去主人的书房,此 时立即显出孤寂寥落。 鉴定员与巡官,后来又到庭院,不知做何事待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来才知道, 他们在调查包括我们的脚印在内,雪上一切的痕迹。他们这种慎重作法,绝非无意 义。结果判明,留在庭院中的痕迹,除了我和医学生的脚印而外,并无任何一物, 这个结果的延伸——使此一案件,在理论上成为不能解决的密室命案了。 虽然事后被告知而吃了一惊,但据说当时巡官与鉴定技师,已拿出卡特·狄克 逊的长篇推理小说《白色修道院命案》中的凶犯手法来对照检讨过,事实却证明和 这桩座间命案不甚相符。 调查过庭院回到书房的巡官,召集数名干员,又做了一些屋内搜查的交代。由 于找寻不出凶犯脱离现场之脚印,巡官当然想到凶犯可能还潜伏屋内。我想如果这 个凶手,在巡逻警察未到之前现身,向我与医学生袭击,我们恐怕无法安然无恙了。 想到此事,心中不免悚然。但是,经过一小时左右,虽搜查遍及天花板,结果连一 只小猫都没有之后,才令我安下心来了。但是,如此一来,解开密室之谜的可能性 之一,也被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