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面 这股味儿好怪。他在吃什么? 陈奇努力用嗅觉在空气里捕捉着那股气味,最后他得出结论,坐在他对面的这 个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鱼汉堡,就是在吃鮋鱼汉堡,只有被精心加工过的鱼类才会 有这股怪味儿。20分钟前,他被带到这间小审讯室时,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开司 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到之前审讯过他的 警察为这个人连泡了两次咖啡,拿了一次纸巾,他猜想这人的职位应该较高。 这个人在一边吃汉堡,一边看文件。 “你叫陈奇?”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那叠文件里抬起头问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现在由我接手。”这个人平静地说。 陈奇没接口。那个叫杜森的人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又喝了一口咖啡,随 后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页说道:“陈奇,我现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陈述。有几件 事想跟你核实一下。” 他禁不住皱了下眉。什么事?他心里在问,但他没开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 发,这个饱餐了一顿的胖子也会接着往下说的。 “你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2008年7 月4 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 的钥匙潜入李继文家,当时你本来是想来见那个女孩的,可是,当你看见李继文正 坐在盥洗室的马桶上打瞌睡时,你立刻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你悄悄走进厨房,拿 了双筷子,然后进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筷子?”杜森友善地看着 他。 “这我好像已经说了快100 遍了。” 杜森没答话,耐心地等待着,那表情仿佛在说,我就算让你说1000遍,你又能 怎么样? “好吧。”陈奇无奈且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道,“我进客厅的时候,盥洗室的门 开着一条大约一手宽的缝,我看见他坐在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张得很大,看到他 那个丑态,我当时就准备干掉他。于是,我就去了厨房。我之前说过,我想找把水 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没找到,我只看到了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筷子。”陈奇道。 “只看到筷子?”杜森对此似乎颇感兴趣。 “是的。它们在筷笼里。” “你没看见剪刀或菜刀之类的利器吗?” 陈奇用几秒钟回想了一遍当天晚上厨房里的情景。 “我确实没看见。”最后他说。 “你没开灯?” “不需要开。客厅里开着一盏很亮的台灯,那些光透到厨房足够我看见里面所 有的东西。我确实没看见菜刀、剪刀或水果刀。而且……”陈奇顿了顿,决定把自 己的想法再说得更确切一些,“我发现筷子的一端很尖,我又想到了他那个张开的 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劲向下扎的话,一样可以结果人的性命。事实上,我也的确 成功了。” 杜森对他最后那句略显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厅的台灯,你到的时候,就已经开着了吗?” “是的。”陈奇答道。 杜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说法,你从厨房拿了筷子后,就把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是不是?” “对,我不想她受牵连。” “接着,你去了盥洗室,当时李继文在打瞌睡,你还听见了鼾声?” “嗯。” “你怕吵醒他,进盥洗室的时候,动作很轻,等到你关上门,插上插销,准备 谋杀他的时候,他仍然睡着。是不是这样?” “是。”陈奇不明白为什么要反复问这些已经问过无数遍的问题。 “你说,‘我把那双筷子插入他咽喉的时候,他的胡子动了两下,身体也跟着 摇了摇,但没发出叫声,我感觉他是死了,于是,我就从盥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 外面正好有个空调架,我踩着那个架子,慢慢爬到楼下盥洗室的窗沿,再往下爬, 就是一楼的院子。那户人家好像不在,于是,我就通过院子的围墙翻了出去。’这 就是全过程?”杜森抬起头望着他。 他懒得回答,只是别过头去微微点了下头。 “你还在盥洗室找到了鞋套,所以在爬墙的时候,没有留下脚印。是不是?” “对。”真是老生常谈。 “你在哪里找到鞋套的?” “在抽水马桶旁边的柜子里。”他不耐烦地说。 杜森对他的情绪视而不见,低头又看了会儿文件,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关的 盥洗室的灯?” “盥洗室的灯?”陈奇不太明白。 “你作案的时候,盥洗室应该开着灯,不然你怎么能看见他的胡子在动?你怎 么找鞋套?” “是,是的。”这对陈奇来说是个新问题,之前从来没人问过他,所以,他不 免有些慌乱,但仔细回想了下,当时盥洗室确实开着灯。 “发现尸体的时候,盥洗室的灯是关着的。因为是白天,所以当时没人注意到 这点。”杜森饶有兴趣地注视着他,“盥洗室的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如果是这样, 那应该除了你之外,没有其他人进过盥洗室,也不会有别人去关灯。你是什么时候 关的灯?” 陈奇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稳住了自己。 “是我关的灯。就在我准备逃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亮着灯爬出去,灯 光可能会让对面的人发现我,所以,我关了灯。”他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 “听听这段。”杜森一本正经地念起手头的文件来,“外面的路灯坏了,从盥 洗室窗外翻出来时,我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下手表,正好是10点半。我知道那时 候,强薇应该已经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会一睡到天 亮,我希望她醒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发现了。‘”杜森放下手里的文件,眨巴着 一对小眼睛看着他,“外面的路灯坏了,你翻出盥洗室的时候,借着窗子里的灯光 看了手表。” 陈奇木然地看着他。 “你翻出去的时候,没有关灯。”杜森说。 仔细一想,杜森说的对,除了他以外,是不太可能再有别人有机会去关那盏灯 了,但如果他承认自己确实没关过灯,会不会給强薇带来麻烦? “这个……我忘了。”他只能这么说。 “你确定你行凶的时候,锁上了盥洗室的门?”杜森突然换了问题。 “我确定。”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怎么锁的?” “那是个圆的门把手,只要中间按下去就可以把门锁上。”那个黄色金属门把 手在陈奇脑际晃过。 “圆形门把手?” “是的。” 杜森笑了笑,忽然又换了问题:“你跟强薇交往多久了?” “一年。” “你经常来她家吗?” “不,那天是第一次。因为那个老东西终于同意我们结婚了,在那之前,他一 直想尽办法阻挠我们在一起。他把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都藏了起来。”陈奇想起这 件事,就怒不可遏,尽管李继文已经死了,但他仍有一种再杀他一次的冲动。他想, 这次最好用刀,可以看见鲜血喷涌而出的场面,那才叫过瘾。用筷子插入咽喉,虽 然很有戏剧性,但似乎少了点红色,使整个谋杀缺少了点关键性的元素。想到这里, 他又自嘲,正因为他太平凡,正因为他一辈子只杀过一个人,这是他平生最耀眼的 一次登场,所以才会追求这种不恰当的装饰。其实按理说,他应该感到庆幸,没有 血沾到他的衣服上,这省却了他不少麻烦。 “第一次?新女婿上门?”杜森笑道。 “可以算吧。”他很勉强地回答。女婿!呵,这个词真让人恶心。 “那天晚上,你们共有几个人用餐?” “6 个。我和强薇,她的妈妈,那个老头,还有钟思慧和方智闻。” “这两个是谁?” “这些我都说过了。钟思慧和方智闻是我和强薇的同学,我们介绍他们两个认 识,现在他们在谈恋爱。方智闻是老头的学生,两人最近走得很近,他想出版老头 手里的一本书。”陈奇道。 “钟思慧呢?” “她本人应该不认识老头,本来那天她不想去的,但老头一定要方智闻带女朋 友去,所以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方智闻是否知道李继文对强薇做的事?” “他不知道,谁会告诉他?我不会。强薇不会,老头就更不会了,他要在外人 面前扮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方智闻是外人。”陈奇讥讽地一笑。 杜森望着他,小眼睛在眼眶里转了两圈,说道:“你能不能写一份那天晚上你 在李家的所见所闻?包括,什么时候进的门,看见什么,什么时候用的餐,吃了哪 些东西?你什么时候上的厕所……” “我没上过厕所。”见杜森露出吃惊的表情,陈奇解释道,“那老混蛋最喜欢 泡在厕所,所以我不想接近那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你没上过厕所?那就是说,你唯一一次去那间盥洗室,就是去杀人的?” “对,可以这么说。” “原来是这样。”杜森自言自语道,接着又问,“再好好想想,你有没有记错?” “我不会记错。” “那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身边有一本杂志?” 陈奇摇摇头。“我没看见。”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头看着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后,他用聊天的口吻对 陈奇说:“今天上午我休假刚刚回来,还没去过现场,这样吧,明天下午,我们一 起去一次那里,到时候,你可能会想起更多的细节。我也可能再请教你几个问题。” 附录:陈奇自白书(1) 我从来没写过自白书,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既然給了我 纸和笔,那就让我从头写起吧。 我叫陈奇,今年27岁,在S 市恒风高中当数学老师。 我很喜欢这份与世无争又有假期的工作。学校离家很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 我每天所做的不过是走出家门到学校上课。如果没有蔷薇,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在那 所学校呆下去,我会成为一个尽职的好老师。 不上课的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 祖母在世时好交游,常常会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家里几乎日日开局,人声鼎 沸,嘈杂得很,我不得不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开始谈不冷不热的恋爱, 也经常找老同学出来聚会,但自从去年祖母去世后,家里突然冷寂下来,我才发现 一个人难得的自在,所以也就懒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闻经常来找我。 方智闻是我的中学同班同学。 1995年,我以全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本市最好的一所中学。在那里,方智 闻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在那所学校呆了6 年,成绩一直在年级里遥遥领先,但老师却并不喜欢我, 我想这多半是因为,我太过桀骜不驯。我脾气不好,几乎没有朋友,同学中,只有 方智闻跟我谈得来。 父母冷战时期,我常跟方智闻呆在一起。方智闻跟我住在同一条巷子,我的家 事早由张三李四经由方伯母之口传到他耳朵里,这样倒好,免得我向他解释为何我 有空日日听他谈女人,为何我过了午夜回家也从没人责怪我。 “其实我很羡慕你。”方智闻却不止一次这样对我说。方伯母是出名的严母。 方智闻的好处是他不关心别人的事,所以他对我家的事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了。 那时候,我和方智闻的游戏多半是沿着西园路走到平安寺再转回来。因为两个 人都没钱,所以最奢侈的享受也无非是停在小店门口,一人买一罐啤酒对饮,有女 生走过,方智闻就会向她的背影吹口哨,偶尔也会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碰到如果 他刚领到零用钱就会请对方去溜冰。但当轻佻的女生欣然同意时,他又觉得意兴阑 珊,叹息钱花得太冤枉。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人是苦中作乐,烦恼至极,方智闻整 天担心功课是否能过关,而我则一想到要回去面对父母木然的脸就心惊肉跳。 我和方智闻的学校生涯都不算快乐,尤其是他。他抱怨所有的老师都是方伯母 的密探,他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母亲晚餐桌上的话题,因为受到监视,所以 他无时无刻不想逃离母亲的视线。对方智闻来说,世上唯一没被他母亲买通的人就 是我,因而他最愿意跟我在一起,所以方伯母讨厌我也不是没有道理。 方智闻所有的功课中,历史成绩最好,他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考上F 大学历 史系,但他的母亲希望他能考酒店管理系,或者经济系,为此,方智闻跟他的母亲 大吵了三天,他还不惜以离家出走相威胁,最后方伯母不得不作出了让步。方智闻 考上了F 大学历史系后,李继文就是他的导师。 “妈的!我终于可以住校了!”方智闻在开学的第一天晚上,从宿舍打电话給 我,声音听上去兴奋极了,我记得我还祝贺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他是在我们毕业一年后,开始从事出版行业的。2006年年初,我祖母刚刚过世 不久,他就来找我,说他想开一家自己的图书公司。他向我借钱,我当时继承了我 祖母留下的一笔遗产,拿20万給他,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于是我就給了他。 他做得很出色,今年夏天,已经把那笔钱如数还給了我。 据我所知,他跟李继文的关系一直很好,其实,在我认识强薇之前,我就已经 知道方智闻的老师住在我对面了,因为他每次来看我,总会说:“我先去跟老师打 声招呼,然后再来看你。你給我备饭,咱们好好聊聊。” 今年4 月,我听说他准备出版一本李继文写的历史小说,虽然我那时已经知道 了李继文跟强薇的事,我强烈反对好朋友继续把他当偶像,但我也不能把强薇的事 和盘托出,所以我对他们的关系只能听之任之,偶尔会说一句,“那老家伙看上去 面相不好,很虚伪,你要小心,”但估计他也没听进去。 他跟李继文的出版合同应该是在6 月签的。有天晚上大概是九点左右,方智闻 突然来到我家,他兴致很高地拉我出去喝酒,我问他为什么那么高兴,他说,他刚 刚跟李继文签了合同。当然,我没看过他们的合同,我有什么必要去看那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