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自白书: 致詹宁斯巡官,或其他有关人士,我从菲尔博士处已得知案情的整个发展,他 也听我述说了作案过程。我坦然面对。依稀记得,法律文件上应注明“神智清醒” 或类似字眼,但我相信这项惯例我若未加以严格遵行将受到谅解,因为我对法律文 件惯例毫不熟悉。 我还是开诚布公地招认吧。这不难做到——因为自白书完成之后,我只消举枪 自尽就得解脱了。方才有那么片刻,我还处心积虑,要在对谈中将菲尔博士射杀。 可惜枪烟只剩一枚子弹。当我拿出枪对准他时,他用手比了比自己的颈子,暗示此 举将给我带来处绞刑的后果。经过三思,我不免想留下子弹,好一枪把自己了断。 这远胜过被人家吊死,我因而放下了武器。我坦承,我恨菲尔博士,打心底痛恨他 揭发了我。但我总得把自己的福祉摆第一位,我毕竟不想被吊死。人说那十分痛苦, 我却最没能耐忍受痛苦。 我要率先盖棺论定,为自己说句公道话。这世界待我太薄,我不是个罪犯呀。 我资质优异,受过良好教育。我敢说,在任何团体我都熠熠发光,对此也颇感欣慰。 我拒绝透露自己真实姓名,就让个人来历永远尘封起来,以防大家寻线查出。其实 早年我确曾研读过神学。事不凑巧,我被某神学院开除了——所谓不凑巧,无非只 是我这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对神的敬拜敌不过一个漂亮女子的吸引力,一时失足罢 了。但若说我偷窃金钱,我至今仍要郑重否认,也鄙斥任何人指控我曾企图将这事 嫁祸于同学。 父母亲对我并不了解,也未付出同情。被踢出神学院的我,不免感觉怀才不过。 简言之:我求职无门。我的天赋才干多好,但凡给我一个机会,都会在短时间内飞 黄腾达。可惜苦无机会,甚至不值一顾的工作都没份。我向一位姑妈借钱(她已不 在人世,愿她安息!)混日子过,饱尝了贫困的苦头——是的,我曾饥寒交迫—— 对此境遇深恶痛绝。好想安顿下来过舒适的生活,受人尊重,发挥所长,品尝安逸 的乐趣。 三年多以前,我在纽西兰驶来的客轮上结识年轻的汤玛士·奥德里·桑德士。 他说,他透过叔父的一位老友班杰明·阿诺爵士,运用影响力在英国谋得一份棒呆 了的新职务,而他与这位爵士从未谋面。我因熟悉神学,因此在那趟旅程中与年轻 的汤玛士·桑德士结为好友。这些毋须赘述了。那个可怜虫抵达英国后,不久就死 了。这样一来,我灵机一动想到,藉此良机旧日的我应该消失,摇身一变成为假的 汤玛士·桑德士,顶替他前去查特罕到任。我并不怕事迹会败露,因为我对他的过 去掌握了很多,足以取代他。反正他的叔父从来不离奥克兰一步。当然啦,我得跟 他叔父通信保持联络。但许久才需写一封,又是打字的,不必担心笔迹不符。此外, 我把桑德士护照上亲笔签名模仿得维妙维肖,不担心他叔父起疑。桑德士在英国虽 就读过伊顿公学,可是他大学及神学课程都是远在纽西兰的圣玻那菲斯学院研修的。 因此我在此地遇到他同窗旧识的可能性反而不大。 生活纵然写意,却也平淡无奇。没错,我晋身到了绅士的社会阶层。可是—— 谁能例外——我还想要做个富有面潇洒的绅士。然而我必须压抑种种物质欲望,日 常讲道才能表里合一以服众。我可以自豪豪地说,我教区的帐目清清楚楚,有史以 来只有唯一的一次——郡上一个女侍威胁要将她被我欺负的丑闻张扬出去——我万 不得已才擅用公款好打发她。可我向往更优越的生活。好比说,住遍充满欧陆情调 的大饭店,仆役成列地伺候,并不时地谈一场恋爱。 我与菲尔博士的谈话中,发现他几乎什么都知情了。我从老安东尼·史塔伯斯 的日记——是他的公子提摩西·史塔伯斯好心给我看的——推敲到跟菲尔博上三年 多之后所得相同的结论。我研判女巫角水井下一定藏了财物。如果这财物是可以拿 去变卖的——珠宝或金块什么的——我就可以立即辞掉工作一走了之。 这也不须详述了。命运——厄运——又介入了。上帝为何默许这种事发生?那 藏宝处竟让我给找到了。乐的是,果真全都是宝石。早年我在伦敦曾结识一个可靠 的人。他能在比利时安特卫普海港搞定黑市,替我卖个好价钱……我厌恶“搞定” 这个字,破坏了我被誉为“阿狄生第二”的纯正散文风格。但由它去吧……我在说, 我找到那些珠宝了。保守估计,它们价值可有五千英镑上下之巨。 我记得很清楚,我是十月十八日寻到宝的。正当我跪在藏宝的凹穴内,撬开装 满珠宝的铁盒,且遮着烛光以免惹人注意,突然听到井口有动静。只见绳索抖动, 接着一条细瘦的腿已从井口跨出去。同时我听见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独一无二的 笑声。无疑地,他发现井内有人爬下来看究竟。看到我正埋头努力,于是攀回地面 上去笑个够。我可以说,他向来对教会及一切神圣的人事物都怀着一种说不出的嫌 恶。不不,应该说是憎恨。而他轻蔑的态度往往几近于对神的亵渎。所有人当中, 就属玩世不恭的他对我的信誉能造成最大伤害。即使他不确定我已找到宝藏(但我 深信他已看在眼里),光是发现我在井内这副贪婪猥琐的景况时,他得意洋洋的那 股劲儿,已足以毁了我的前途。 这就得讲到我性格中不寻常的一面。有时候我会兴起一种完全按捺不住的反射 动作,也就是暴力虐待。它对我而言几近于享受。从小我就曾把小白兔抓来活埋, 或把苍蝇翅膀活生生扯下来。年事稍长这种冲动常演变成一些不堪的行为——我已 记不清了,也极力隐藏这些我想了就胆颤心惊的行为……话说,我发觉提摩西·史 塔伯斯正站在井口,就等着我上去,他一身骑马的行头被雨淋得透透地。他笑弯了 腰,乐不可支地直拿马鞭往自己大腿上拍。珠宝盒塞在我上了钮扣的大衣衣襟内。 我手里则握着那小铁撬。 当他笑得七晕八素整个人背了过去时,我出手了。我狠狠鎚了他好几下,待他 倒地后还不住手。原本我并无预谋,但当下心里就有了谱。我决心藉助于史塔伯斯 家族断头的传奇,穿凿附会地转为对我有利的说辞。 于是我用铁撬拧断他脖子,趁黄昏时分将他弃置在一个小树丛内,并吹口哨把 他的马引到附近。 稍后我惊魂甫定,听说他竟然没死,还想见我。我的恐慌可想而知。菲尔博士 最近才告诉我,就是这节骨眼令他怀疑起我来——提摩西·史塔伯斯怎会召个牧师 去他临终的床边,而且指定要单独见面呢。那番谈话之后,我再也掩饰不了焦虑不 安的心情,这一点果然没逃过博士的眼睛。一言以蔽之,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跟 我说的话,菲尔博士前两天已猜到七、八分了,也就是将我的罪状写下,锁在典狱 长室的金库内,好教谋杀的控诉日日悬在我心头,整整达三年之久。当我听他这么 说时,完全乱了阵脚不知所措。本想伸手掐死他,但那只会招致他一声惨叫;我则 当场会被捉拿。我又想要是有这三年缓冲时间,还怕找不出一个办法来反制他的诡 计吗?待我走出房门,见到其他人时,我处心积虑地要制造一个伏笔,说那老家伙 已神智不清了——惟恐一不留意,他咽气前会临时起意,即刻把我的事抖出来。在 此,对于我如何想出多项偷取那份声明文件的计谋,也不多着墨了。那些都没枉费 心机。除了辞去职务离开查特罕一途,三年的时间足以让我逃离林肯郡远远的,可 惜就有这么一个要命的理由逃不得:一旦我失踪,大家必会放话出去,开始对汤玛 士·桑德士展开调查。那么真正的汤玛士·桑德士已死的资料就会曝光而真相大白 ——当然除非我出面冒名回应他们的传讯,才能停止他们的调查。若我是自由身, 不受典狱长室金库内存的谋杀控诉所胁迫,我当然可以随传随到。我可以单纯地扮 演从牧师职务退隐的汤玛士·桑德士。可是我若因这谋杀案而成为通缉在逃的汤玛 士·桑德士——而我一辈子难逃此命运——则大伙会发现当年来自奥克兰的那位正 牌神职人员已死,然后矛头就会指向我。这么一来,我就会凭空再多出一项杀人又 顶替他职位的罪名。所以只要一失踪,我左右都将面临谋杀罪的控诉。唯一可行的, 就是想尽办法盗取保险柜那份文件湮灭证词。 为此,我在年轻的马汀·史塔伯斯先生前往美国之前和他结为知己。不免自吹 自擂,但我自认个人魅力足以让我左右逢源,任谁都能变成莫逆之交。我与马汀交 好,觉得他有点骄矜、顽固;除此之外是个非常有亲和力的小伙子。他把金库钥匙, 进出典狱长室的条件,及他二十五岁生日那天要尽的义务一五一十告诉了我。他远 在两年前的生日那天就已经混身不自在了。时光推栘,我从他自美国写来的信中看 出,他的恐惧感已到了病态的地步(恕我用此字眼)。这一点,加上他堂弟赫伯特 对优秀的马汀众所周知的敬慕之情,对我而言,颇有机可乘。我的目的当然是在取 得那份文件。很不幸,为达目的不得不杀了马汀。我真的很喜欢这年轻人——也不 幸他堂弟赫伯特亦非得陪葬不可,但我的处境实在危急。 我已指出我的妙计依赖马汀的恐惧和赫伯特对他的英雄崇拜,但此外还靠一个 条件,那就是这两位年轻人无论身材、长相都像呆了。几步之外,很容易混淆。 我取得他们的信任之后,就为他们献计。马汀不需要亲自守夜去承受那令他闻 之丧胆的试炼。到了那天,晚餐一过他们两人就该各自回房。然后——就怕有人打 扰,使计谋曝光——马汀要表明不希望任何人打扰。赫伯特该穿上马汀的衣服,而 马汀则装扮成赫伯特的摸样。为了节省守夜结束时换回自己身份的时间,我建议赫 伯特把两人的衣物打包,交给马汀保管。马汀则将这个小行李绑在赫伯特摩托车后 面,且立刻启程,骑车沿后巷来到牧师公馆。时间一到,赫伯特就带着马汀的钥匙 出发上典狱长室,然后依照史塔伯斯传统,按指令行动。 要了解,这些是我教他们做的。我自己的步骤又另当别论了。照说赫伯特该在 午夜十二点正离开典狱长室。马汀在牧师公馆换回自己的衣着且骑车回到监狱,应 在监狱前方路上等赫伯特。此时赫伯特便将钥匙、灯及守夜所取得的书面证明交给 堂哥。此时堂哥马汀再徒步走回宅邸。堂弟赫伯特拿了摩托车,骑到牧师公馆换装, 也回宅邸去——看起来只是堂哥守夜这晚要经过身心严酷的试炼,堂弟为了纡解对 他操心过度所造成的压力,遂到乡间飙车去了。 我的任务,不用说就是:第一,为我自己制造一个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第 二,让马汀的谋杀看起来像是赫伯特所做的好事。针对这点,我赌注全都押在这堂 兄弟两人的荣誉感上,这本身当然是一种极为可贵的情操。我提议,虽然在形式上 这守夜的传统将不再一板一眼按规定执行,至少他俩绝不可违背祖传的保密精神。 因此赫伯特固然可以权充替身守夜,又迳自打开金库内的铁盒,但是从金库取出的 任何文字内容,他千万不可过目。他只能把所有东西放进口袋,午夜时分在监狱外 与马汀碰头时一并交给他。返回宅邸后马汀再抽空展读。翌晨若是沛恩先生抗议他 从金库铁盒取出了不该挪动的文件时,马汀大可以声称他是忙中有错。无伤大雅的 错,因为他的行为在在证明此一考验的目的已圆满达成,也就是在典狱长室待上了 一个钟头。 我个人的计划很干脆。马汀来到牧师公馆的时间不会迟于九点半。我可以就地 将他解决掉。很遗憾,我未能让他毫无痛苦地死去。但铁撬一击,他就昏迷过去了。 我则扭断他的脖子,并假造其他内外伤。我可以不引起任何人疑心,早早将他载到 女巫角去,丢在墙下。依年历预测,那天的天气将又湿又暗,果然不假。安置妥当 后,我就赴菲尔博士家去了。是我建议大伙集合守望典狱长室窗户的。天下还有比 这更方便的不在场证明吗。当午夜典狱长室的灯光一熄,若是分秒不差,那么守望 者局促不安的心情都会平息。他们会认为马汀已安然度过难关。稍待片刻我就可以 告辞。不论我多晚到,赫伯特都会在监狱前面耐心等候。因为他在等他堂哥,又不 能被大伙瞧见自己在场,我越拖延越好。我离开菲尔家时,要下车与赫伯特会合。 我打算告诉他,很不巧当我离开牧师公馆的那段时间,他堂哥已醉得不省人事—— 这个说法对认识马汀的人而言都大可采信——如此一来,赫伯特就有必要跟我一同 回牧师公馆,帮马汀打点一下好叫他速返宅邸,免得桃若丝小姐开始担心。 这下子,钥匙、灯及铁盒内的物品都在赫伯特身上,跟我打道回牧师公馆了。 他的情况不须设计什么障眼法。一个子弹穿过去就得了。夜深时我可以轻而易举地 回到监狱,检查赫伯特有没有遗留任何线索。我原想找个藉口促使他将阳台的门打 开,又怕他起疑,便决定亲自出马。 事情实际发生的过程,我不用重复了。然而有一刻(容后再谈)我的如意算盘 出了差错。幸亏沉着才未陷入险境。是衰运将我击溃的。赫伯特将衣物打包时,不 巧被总管撞见。这显示他想逃亡。马汀——大家以为是赫伯特——骑车从后巷离开 时也被人瞧见,又显示他想逃亡,桃若丝·史塔伯斯小姐刚好从宅邸出来(机率实 在太小了),正是赫伯特佯装马汀离去之时。幸亏他们之间有段距离,光线暗又是 背影。当桃若丝向赫伯特说话时,赫伯持仅口齿不清地胡谣了几句作醉酒状才没被 识破。这堂兄弟两人化身为对方,没有一次跟别人正面接触。即使巴吉将车灯送去 马汀房烟,其实是赫伯特在那儿待着,如巴吉所说,他没将灯直接交给对方,只将 它留置在房门口。而巴吉去马厩取灯时,在微弱光线下见到骑上车扬长而去的则是 马汀。 我对马汀采取了致命手段。我承认下手时曾迟疑,因为他眼泪汪汪地紧握我的 手,感谢我帮助他成功逃避了恐惧已久的守夜试炼。当他弯身去拿酒瓶时,我心血 来潮还是出击了。他好轻。我体格算是强壮的,搬动他不费吹灰之力。紫杉居后头 一条小巷弄直通监狱附近。我在阳台下、水井边将尸体现场布置了一番,才回到菲 尔博士家。我曾动过念,想将井边铁叉穿透尸体,藉此写实的细节印证安东尼之死 的古老传说。纵使如此,我还是放弃了这个主意,免得看来有那么一点太过凑巧、 太造作、太刻意迎合那个史塔伯斯诅咒。 这时我唯一担心的是赫伯特能不能安然溜出来。我不愿辱骂死者,但我可以很 公允地说,他是个头脑鲁钝、手脚笨拙的家伙,遇到危机缺乏机智。他曾迟疑半天, 数度与马汀吵得天翻地覆才接受我这计策……不管怎样,菲尔博士跟我说,当我们 在他花园等钟敲十一点时,我矫枉过正了。我焦躁不已的样子,加上等待的关键时 刻提出一个突兀的问题,问道“赫伯特他人呢?”令博士起了疑窦。我只能说,我 当时情绪绷得太紧,露一点马脚实在是在所难免;现在来谈另一个运气太背的情况, 害我功亏一篑。我当然是指钟表的那十分钟误差。赫伯特熄灯比预定的早了十分钟, 差点坏了大局。有好一阵子我都想不透,他离开时间既然出错,为什么他却几乎像 时钟一样准时,在真正的十一点正抵达典狱长室呢?很遗憾,我的问题被菲尔博士 抢先在大厅向女仆给问掉了。赫伯特戴的表确实走快了。但当他耽在马汀房里等的 时候,很自然地一直抬头看着屋烟的钟,而未看手上的表。他已吩咐女仆把所有的 钟以他手表为准调好,也以为女仆已照做了。而菲尔博士发现,马汀房里有一面大 时钟,时间是正确的。因此赫伯特是凭正确时间离开宅邸,却依自己的表,在错误 时刻离开了典狱长室。 这时,并非我估计错误所致,而是全靠运气,那个(我十分推崇的)年轻蓝坡 紧张的情绪已高涨到崩溃边缘。他决定冲过草原。我试图劝阻他,因为赫伯特走出 监狱时,若被他撞见就糟了。那会毁了我,所以一见挡不住他,我只好尾随而去。 我这没戴帽子的神职人员像个乡间嬉闹的小男孩一样,不顾一切冒着暴风雨跑去, 这画面菲尔博士也看在眼里。我的心思却在别的事上头。只见蓝坡依我所希望的, 很自然地舍监狱大门不去,迳自跑上了女巫角。 这么一来,我灵感乍现,但这是个性使然,而非聪明才智之赐。我看出这危机 如何能化为转机。我像个无辜的人一样,若无其事跑向监狱门口。我曾谆谆警告赫 伯特,他走进监狱门口时可以亮出灯光,但走出来时无论如何不能曝光,以免有路 人看到他与马汀为伴而纳闷。 经我费心,时机算得恰恰好。又是深夜又是大雨的,那蓝坡竟迷路了。我有充 裕的时间去见赫伯特。我确保他拿到文件了,然后站在那风大雨骤的夜色下,简单 地告诉他,他时间算错了——真是妙计!——他早了十分钟,而马汀还没离开牧师 公馆呢。我又说那伙守望者已纷纷起疑,统统跑来了。他必须速返牧师公馆,徒步 去而且得绕道而行。我还真怕他透出灯光,索性把他手烟的灯猛一抽走,打算丢弃 在林间。 另一招闪过我脑际。除了间歇的闪电权充照明之外,蓝坡是伸手不见五指的。 我因此用脚踹碎那灯,急着去找他的同时,便将灯随意丢在墙下。就是要在这种危 急情况中,人急中生智才会达到这般登峰造极的水准。此时我已没什么好怕的了。 赫伯特步行离开了,蓝坡也不可能错过马汀的尸体。就算他错过,我也准备假装不 小心踩到。而我的车是附近唯一的一辆交通工具,理应由我去查特罕找菲尔博士或 警察来。这又争取到充裕时间,可以回到牧师公馆,坐等赫伯特。 还用说吗,事情进展顺利。那一夜我所要完成的超越了一般人的能耐,但我冷 静地一一达成。既然杀了马汀,一种难以形容的刺激感驱使我可以乘胜追击,再杀 它个一打。我已通知警察局长。在联络马克礼医师之前,我很自然的暂返牧师公馆 去拿雨衣。 我稍微耽搁了一点时间,跟赫伯特几乎同时到达。我本该谨慎些,等他走近了 才对他开枪,以免噪音过大。但牧师公馆是间孤立的屋舍,左轮枪的枪声不容易被 听到。而当时感觉,若站在一段距离外,瞄准他两眼中间的位置,好像会比较过瘾。 随后我套上雨衣,跟马克礼医师一起开车回到监狱。我们所有的作业都在一点 以前结束了。那时离破晓还有几小时,让我可以完成各项布置。我从未感到过这么 想把一切整顿妥当,像有人乐于把房间整理得一尘不染那样。我本可把赫伯特的尸 体妥善藏在地窖的——至少暂时如此——另外还藏了摩托车、打包的小皮箱及一些 对付马汀的工具。但我必须将房子加以清扫美化,才能安心上床睡觉。此外我既想 将马汀的谋杀嫁祸给他堂弟,就得小心翼翼不留任何漏洞。 我的一切做为都在那一夜完成。工作不吃重,因为尸体都很轻。我路太热了, 连盏灯都用不着。好几次我曾来往于监狱的路,踽踽独行——站在矮墙上(恐怕也 常被人看到)——又走过颇具历史性的走廊,口里念念有词,引用一些适切的诗词 ——以致于我摸黑都知道路。有史塔伯斯几把钥匙在手,我终于可以登堂入室,进 入典狱长室了。有老半天,我不能确定去阳台的门是否从来未曾上过锁。无论如何 (我说过)反正是可以打得开的。我打开了那锁,就大功告成了。 还有一件事。金库内装有文件的铁盒稍后被我丢人水井里了。这么做是因为我 仍怀疑(不,是害怕)死在我刀下的提摩西那鬼聪明。我怕铁盒另有什么夹层藏有 文件副本,索性整个抛弃。我可得万无一失才行。 想到昨晚我差点被抓就觉得莞尔。我对菲尔博士家的那一连串讨论起了戒心, 也备好轻便武器在一边旁观。那天在林中有人挡了我去路,便开了枪。今天得知, 受伤的只不过是巴吉总管,我松了一口气。稍早在本自白书中,我曾表明会据实以 告。现在我收回这话。纵使几分钟后我将用枪抵住太阳穴,扣下扳机自尽,有一件 事我仍无法坦白。有时在夜晚我仿佛看见一张张的脸。昨晚我又看到了,一时之间 令我心里发毛。不谈它了。这种事会破坏我计划中天衣无缝的逻辑性。我只能说这 么多。 读此声明的诸君,我马上就完了。我与那钻石商朋友顺利成交——为免惹人疑 心,我与他交易并不频繁——历经了几年光景。我已储备好了。当厄运的压轴好戏 来临时,我接获我“叔父”的信,说他十年以来首度要来英格兰看看。我默默地认 了。简单说——我累了。挣扎太久,我只想离开查特罕,因此我竟大意地将叔父要 来的消息让全镇知道。我找了个托辞,请班杰明·阿诺爵士去接他,明知他会拒绝 而坚持由我去。我早该退隐的。三年来我苦思命运所赏给我的几番险恶处境而不解。 如今我是否能善终,似乎已不重要了。 菲尔博士出于慈悲,将手枪留给我。我还不想用它。这个人在苏格兰场真太吃 得开了…… 现在我希望早把他杀了就好了。当死亡临头,我想我能忍受绞刑这个念头,就 算是短短几周之后的事也罢。灯有些微弱无力了,我也希望拿出绅士风度干脆自了。 手优雅地一抬,唉,至少衣着也该比现在稍微再体面些。 平日写证道词的灵感顿时都枯竭了。我算亵渎了神么?我告诉自己,一个才华 洋溢的人不可能下场至此,因为我的证道——虽然我本人未真的被任命,也永不可 能接受任命——都是相当高明的。我完美无暇的计谋究竟在那儿出了毛病?我问菲 尔博士。我是为此才想跟他恳谈的。他对我的怀疑变成具体指控,关键就在我莽撞 地为了挥去他们对我的一切疑虑,而谎称提摩西·史塔伯斯临死前透露杀他的人是 家族中的一员。我的确太躁进了,可我前后所犯的错倒很一致。若我此生机缘好一 点,让我发光发亮的话——我真的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不得已搁下笔来,手里 好换上另外一件家伙。 我恨大家。若有可能,我愿扫光全世界。现在我得举枪自尽了。我亵渎了神。 私下从不信神的我,我祈求,我祈求……上帝帮助我吧。我再也无法往下写了。我 要吐了。 汤玛士·桑德士 他终究没能自尽。当大伙儿打开书房的门时,只见他抖个不停——枪正向脑门 举到一半,却怎么也提不起勇气扣扳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