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滥杀无辜 “动物饲料?” “对,卡车后面看上去有牲口棚。” “看来,这小股部队也得喂饱啊。”屠夫说。 事实上,那地方还真像部队营房,人来人往,一片忙碌,大伙都身穿粗花呢服,头 戴扁平帽,偶尔有个人一身白大褂,脚蹬高统胶靴,从房间里进进出出。 “能猜出那些房子是做什么用的吗?”屠夫有些疲倦,又打了个哈欠。 “我想,有几栋是宿舍吧,”詹姆斯说,因为他从窗户里看到了几张床。“其中一 间好像是警卫室。靠近城堡的那几栋比较大一些,像是厂房,可是,他们看上去不像是 在制造飞机、坦克这样的大家伙……” 屠夫一声不吭,詹姆斯听到的回答是刺耳的呼噜,朝下一看,他居然睡着了。 詹姆斯从树上爬下来,朝凯利窃笑。 “我们从不睡觉!”他说,两人大笑起来。屠夫在笑声中睁开了一只好眼睛。 “我没有睡着,”他说,“只是休息休息。”他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说实话,这 乡村的空气叫我疲倦。我是个城里人,习惯繁忙的街道、拥挤的人群。在这样的野地里, 我不知干吗才好。你不能从树干上取指纹,也不能问一只羊看见了什么……当地人根本 不理我。海烈波勋爵在这里投了不少钱,他才是当地人的英雄,他想在这里隐居,你又 能怎么样呢?” 詹姆斯抬头看看天色,知道已经不早了。 “凯利和我天黑前得赶回去,我们得赶紧走了。”他说。 “没错,你们快走吧。”屠夫说。 “你接下来干吗?”凯利问。 “我还得把案子做下去呀,在这里扎营,观察他们的来去行踪、日常活动。你俩可 以帮我,尽量多打听这地方的情况,人家可能更愿意跟你们孩子说话,而不是对我这老 怪物嘀咕。记住,没有我的命令,千万不要行动。我冒险是有人付钱的。” 詹姆斯和凯利回头走了,他觉得,屠夫莫伦实在不像个夜晚能在野地露营的人。除 非他已经在附近搭了个帐篷什么的。可他看上去够快活,过去,他肯定对付过比这更糟 的局面。 白天的活动激发了凯利的想象,他在回去的路上异想天开,编造着海烈波勋爵在山 上的堡垒中可能做出的种种怪事,以此来取乐。 詹姆斯的脑海里,却浮现着男孩在泥地里留下的那只脚印……还有,那个穿着血衣 的男人往湖里倒生肉,水面上似乎很热闹。 一头牡鹿在山冈上昂首挺立,它的前腿搁在一块花岗岩上,巨石表面布满了青苔和 粉红的野花。这是一头硕大的红鹿,约五英尺高,顶着宽大、笨重的鹿角,恰似一个幽 谷里的君王,在摆姿势拍照。它嗅嗅空气,大吼一声,仿佛意识到附近有危险。 牡鹿是警觉的动物,有着超强的眼力和嗅觉,一个不对,它就会嗖嗖地掠过山冈, 在岩石间蹿得无影无踪。 三个身着灰色猎装的人在隐蔽的山洞口耐心守候,领头的是海烈波勋爵,他潜伏在 一堆茂密的草丛里,用一架小小的望远镜密切观察着牡鹿的动静;儿子乔治紧随其后, 严肃地看着老子的后脑勺;蹲在乔治后面的人叫克里格·麦克索尼,小脑袋上扣着顶扁 帽子,他在庄园里专管狩猎和钓鱼,也是海烈波勋爵的侍从。 麦克索尼从酒瓶里倒了三杯威司忌,乔治厌恶地瞥了他一眼。这人像是在酒精里泡 大的,把威司忌当饭吃。乔治光看他喝酒,没见他吃过东西。他的肤色好比煮熟的火腿, 肥大的肉鼻子布满酒刺,浑浊的眼白永远是浅红的。 海烈波勋爵匍匐着后退,到了牡鹿看不见的地方,才坐起身来喘气:“瞧,它的鹿 角上有十四个斑点,是头鹿王啊。” “是出色的纯种鹿,”麦克索尼嘟哝了一句,把威司忌递给主人,勋爵喝水似地一 口干掉。 乔治小小地抿了一口--他讨厌这酒,火烧喉咙似的,喝下去后又酸酸地在胃里囤着 --可他没有选择。如果他要成为一名猎手、一个男子汉,他就得跟老爸走。 “距离多少?”勋爵问。 “八十码吧,”麦克索尼说。 “咱打一枪试试?” “正是时候,”麦克索尼说着把猎枪递给乔治,“我们在树林线之上,再往上就暴 露了,就在这里,借着山石的掩护,从侧面打。” 勋爵转过脸去,对儿子微笑,露出金胡须下面的一口白牙。 “儿子,上吧,它是你的了。” “我没把握,爸,”乔治说,“距离挺远的。” “没关系,是时候啦,给自己打一头鹿,看你的。” 乔治叹了口气,四肢着地爬了过去。他又累又饿,浑身湿透。他们一大早就上山在 此守候,找机会猎杀牡鹿。现在,天都快黑了,除了燕麦硬饼,他们什么也没吃。这里 远离城堡和银鳍湖,阴沉荒凉,细细的冷雨把他的粗呢猎装淋个透湿。 他用猎枪瞄准牡鹿的身影,只见它在石楠花和野草间跳来蹦去,十分警觉。 乔治并不想杀那头可怜的动物,但他知道,这是父亲的命令。对老爸来说,这是对 男人最好的训练。老爸对打猎的乐趣津津乐道……“我们就像印第安人,”他总是说, “让文明社会的规矩统统见鬼去吧。这是人与兽的对抗,这才是人在自然中应有的位置, 人是猎手,一开始就是这样,可我们已经忘本了。打一头鹿,你需要精力、勇气、毅力、 耐心,眼尖手稳。” 乔治注视着,眼看牡鹿转过身,警觉地朝山上跑去。 “它动得太厉害了。”乔治小声说。 “咳,”麦克索尼啐了一口,“小伙子,如果你老坐着不动,它还会跑上山顶钻进 峡谷呢,你只能打一枪,看准了来吧。” 乔治早知道麦克索尼对他没好感。除了海烈波勋爵,他谁也不喜欢。这是个刻毒的、 口无遮拦的酒鬼。前任主子管得很紧,他只好夹着尾巴做人,可海烈波勋爵对他放任自 由,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权利,于是,他摇身一变,成了个重要人物。事实上,海烈波勋 爵有点敬畏他。在勋爵眼里,他是村里的长老,有阅历、有见识,对这片土地了如指掌。 可乔治知道,此人对动物毫无爱心。对他来说,动物只是生存环境的一部分,就像树木 和岩石一样,不值得尊敬和爱护。 不仅如此,麦克索尼仿佛跟动物有仇,常常毫不犹豫地枪杀、捕捉、毒害动物,甚 至用乱棍把它们打死。 “毙了它,”麦克索尼从牙缝里说,“上啊,这是你最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