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党风党纪不存在“松绑”问题 陈云所提出的关于康生的问题,经过审查,中共中央于1980年10月16 日决定:由于康生以及谢富治政治品质恶劣,在“文化大革命”中直接参与林彪、 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证据确凿,为此决定开除他们的 党籍,撤销对他们的《悼词》,并把他们的反革命罪行向全党公布。 陈云在1935年和潘汉年奉中共中央之命,从长征途中前往上海,然后去苏 联莫斯科,他对潘汉年有了相当的了解。潘汉年一案,不是在“文化大革命”,而 是在1955年经毛泽东同意定案的。即使是毛泽东所定的案子,陈云知道潘汉年 一案有冤,也坚决提出进行复查。 当时,陈云得了结肠癌。在手术前,陈云为了预防不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 特地为潘汉年一案给胡耀邦写了信,说明了有关情况。 陈云还向廖承志、刘晓、胡立教、夏衍、史永等人就潘汉年一案作了调查了解。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陈云的提议和邓小平、李先念的赞同,复查了潘 汉年案件,否定了原定的潘汉年“内奸”的结论。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 誉的通知》,终于为潘汉年平反。 陈云出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之后,所抓的另一件事情就是严肃 党风。 1980年11月,陈云鲜明地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 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 关于党风,陈云提出两个论点:一是党的领导机关要坚持和贯彻党章所规定的 民主集中制。陈云说:“不怕人家讲错话,就怕人家不说话。讲错话不要紧,要是 开起会来,大家都不说话,那就天下不妙。” 二是“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 陈云指出:“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 几个罪大恶极的,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 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当选中共中央副主席之后,吁请陈云出任国务院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财经工作的呼声甚高。 在1977年6月2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务院曾成立了“财贸小组”, 组长为姚依林,副组长为陈国栋、邓力群。这个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作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的助手,调查研究财贸工作的具体路线、方针和政策,提出改进意见;办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交办事项。它是国务院内部的办事机构,对下不行文。 这个“财贸小组”很快就不适合于形势。因为这个小组只是起“助手”作用, 而当时更需要的是起领导作用。于是,酝酿成立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而且主任 之职非陈云莫属:当年,陈云曾成功地收拾了内战所遗留下来的中国经济“烂摊子” ;成功地通过调整使中国经济走出了“三年困难时期”。 如今,“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几乎把中国经济推上了崩溃的边缘,这个“烂 摊子”同样需要陈云来收拾。 1979年3月21日,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言,却表示他已不能 再当国务院财经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