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我与菲律宾绑匪的六十九天 张忠义口述 林世恩 汤荣辉 黄玉妹编著 反恐怖专家评论菲律宾绑架事件 倍受世人注目的菲律宾中国人质绑架案,从6月20日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项 目经理张忠强在菲律宾南部北哥打巴托省的高速公路上被绑架开始,直到10月19日 最后一名人质张忠义被释宣告结束,期间还发生了由于营救措施不当而导致两名人 质被绑匪所杀害。这一恐怖性的绑架事件,在我国外交机构和菲律宾政府和军队的 共同努力下,得到了最终解决。然而就这次人质绑架事件解决过程以及它所涉及的 反恐怖议题,还有许多值得商酌的地方。 菲律宾政府所做的努力以及不够完善的地方 首先,我们应该对菲律宾政府和军方在这次事件过程中所做出的一切努力表示 肯定。但是我认为他们在处理恐怖事件上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 1 对我方工程人员保护不力 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应该保护在其本土合法外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 侵犯。从菲律宾屡屡发生针对外国人的绑架案看来,他们在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 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是在帮助菲律宾进行一项大的工程援 建,菲宾南方一直恐怖分子猖撅、绑架案频发的地方,我方工程人员开始此工程前, 就曾经发生过韩国工程人员被绑架案。在这种情况下,菲律宾政府没有采取必要的 保护性措施来保障我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这无论怎么都说不过去。更为不可原 谅的是,绑架事件发生后三天,即6月23日,又有一名中国公民在菲律宾古达描岛省 卡门社上班途中被两名武装男子拦截。 2 情报搜集不力 要想快速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一定要有专门负责搜集情报的人员。情报人员应 该能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事件内判断出事件的制造嫌疑对象。菲律宾方面在这方面 的工作显然是不够的。 菲律宾绑架案发生好多天后,菲律宾有关部门尚且不知道该次绑架案是什么组 织所为,可见他们在情报搜集方面是多么马虎。试想一下,连作案人是谁都搞不清 楚,又如何能够进行营救人质行动。更有甚者,有的消息媒体都曝光了,菲律宾有 关单位还蒙在鼓里,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 3 事件发生后行动缓慢 一个国家的警察或部队的职责就是保护国家政权和本国合法公民(包括临时居 住的外国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危机事件后,应该迅速采取行动,对该事件做 出反应,以便最大限度地消除事件给当事人造成的不良影响。遗憾的是,菲律宾有 关机构在这方面行动太过迟缓。 本次绑架案发生后,菲律宾方面似乎对这种绑架案已经习以为常,根本没有采 取有效措施尽快进行人质营救。直到6月30日,菲外交部正式派外交部次长巴拉林义 诺拉立即飞往北哥打巴托省,坐镇当地负责协调纳卯执法部门等地方机构的营救努 力。正是由于菲律宾方面在案件方面进展不大,才直接导致了当事人家属铤而走险, 拿赎金救人被扣事件。 4 军方对绑匪判断有误 对于一个经常发生恐怖绑架案的国家,其政府有关机构应该对作案人员有个大 致的了解。菲律宾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 事件发生后,他们非常武断地把菲律宾国内最大的武装恐怖组织——摩洛伊斯 兰解放阵线排除在外,理由是菲律宾政府最近刚刚才和该组织签定了和平协议。甚 至在该组织提出可以协助菲律宾军方捉拿绑匪时,也遭到了菲律宾军方的断然拒绝。 但在随后的一次剿匪行动中,政府军当场打死6名绑匪,并从尸体上找到了一些证件。 根据证件内容提供的信息,菲律宾军方认为,绑架中国人质的匪徒和摩伊有关。他 们是从摩伊分离出来的一个分支。警方也初步认定,绑架中国人质的是从摩伊分裂 出来的“五角大楼绑架集团”。 5 营救行动盲目,导致人质被杀害 在进行人质营救时,首先应该把人质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发生什么情况, 这一原则都不能够动摇。 可是菲律宾军方在与丧心病狂的绑匪对峙时,竟然全然不顾我方人质的生命安 危,盲目开枪,其结果直接导致了我方两人质被绑匪枪杀,而绑匪却逃之夭夭。 6 人质遇害后,急欲推脱责任 无论什么原因造成行动失败,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承担失败的全部责任,这 是最起码的常识。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菲律宾政府有关人员竟然有推脱责任之嫌 疑。 在我国外交部要求菲律宾政府对人质被杀事件做出解释之时,尽管对人质遇害 表示口头遗憾,但却急于推脱责任。菲副总统兼外交部长金戈纳责怪中国公民企图 与绑匪进行赎金交易的做法。金戈纳对中国驻菲律宾大使王春贵说,上周中菲外交 官会谈期间,双方政府都不同意向绑匪付赎金,可3名中国人和1名菲律宾华裔却在 事先没有通知地方政府的情况下前往绑匪老巢交钱,这是非常不合适的做法。即便 遇害当事人不应该向绑匪交纳赎金,菲律宾军方也不应该不顾我人质安全,盲目开 枪。 甚至菲律宾自己的媒体也报道说,也不能全怪中国公民试图用赎金换回同事的 做法,因为靠菲政府的营救行动进展非常地缓慢。比如说落在阿布沙耶夫恐怖组织 手中的18名人质,包括两名美国人已经有数月之久,但至今仍没有任何的音讯。 7 军队内部存在与绑匪勾结的不肖分子 犯罪人员之所以能够一次又一次的逃脱惩罚,一般都和执法人员有勾结,哪个 国家都不可能例外。菲律宾政府从来就没有思考他们行动总是失败的原因。 有媒体报道说,据绑匪自己交代,他们与菲律宾军方早就有某种程度的“默契”, 所以他们才能在军方的眼皮子底下一次有一次逃脱。菲律宾北古岛省长皮诺尔曾透 露出惊人内幕,有消息称,某军方上校也牵涉了这两起中国人质绑架事件。皮诺尔 是中国大使馆授权的张忠强绑架事件的谈判员。 绑架案发生一个多月后,菲律宾政府和其军方竟然毫无线索。而令人费解的是, 为什么政府找不到的人、军队找不到的人,被绑人张忠强的弟弟张忠义——一个刚 到两天的外国人却能找到?他们到底是不想找,还是找不到?答案是很明显的。 8 反恐怖原则不当,导致营救进展缓慢 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反恐怖措施,但是一定要符合国际惯例,并能够以人质的 安全为重,采取比较切实的原则。菲律宾政府自己制订的对付绑架案“不付赎、不 谈判、坚决打击”三原则,就有欠妥当的地方。 我们坚决支持其不付赎、理解其坚决打击原则,但是在对待具体问题时,与绑 匪进行谈判和周旋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比如一般国家都把人质安全放到第一位, 而菲律宾政府却没有制定这样的细则。他们制订的这些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 人质的营救进程,只是在后来迫于形势压力,才不得不接受我方的建议,开展与绑 匪的谈判,最终解决了人质危机。 9 对华人保护不力.导致华人频繁被绑 民族危机,是恐怖活动猖撅的一大原因。菲律宾大多数绑架案是针对华人的, 这一点在总统阿罗约上台后更加猖极。对于越来越多针对华裔的绑架案,政府没有 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在菲华裔的生命财产安全。除张忠强兄弟被绑案之外, 今年以来,菲律宾共发生了93起绑架案,202人被绑架。其中一半以上的绑架案发生 在大马尼拉地区,而且绑匪的主要目标是富裕的菲籍华人。 由菲律宾华人组成的民间反罪恶组织“公民扑灭罪行行动”一名发言人日前表 示,自新总统阿罗约夫人月上任以来,已沉寂了一段时间的绑架华人罪行又见复炽, 这与1992-1998年当地绑架活动成风的情况相去不远。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多 的华人遭遇劫难,菲律宾政府没有给我们一个完整的交代。 10 没有建立有效的反恐怖机构 作为一个国家,尤其是恐怖活动频发的国家,应该成立反恐怖专门机构,借鉴 西方发达国家对付恐怖分子的办法,研究恐怖分子的行动特点和规律,建立相应的 机制和处置危机的特种部队或组织,而不能以普通的军事或警察部队替代,以避免 意外的闪失。可是菲律宾政府一直没有建立这样的组织,导致人质营救率极为底下。 比如去年菲律宾共有219人遭绑架,但警方只挫败了其中6起绑架阴谋。这次的 人质被杀害与他们没有相应的反恐怖机构很有关系。 11 枪支管理混乱 枪支是危险武器,是犯罪分子伤害无辜平民的最厉害武器,要想减少恐怖绑架 案,必须加强对枪支的管理。 由于菲律宾政府对枪支管理不善,使得绑匪很容易搞到枪支,在一定程度上 滋长了绑匪的嚣张气焰,给营救工作带来了数不清的困难。反政府组织得到武器后 也很容易掩护,他们扛起枪是劫匪,一凑伙儿,就成为具有一定战斗力的匪帮;枪 一扔,化整为零,又变成了平民百姓。这给政府军的剿匪行动增加很多难度。 12 养痈遗患,导致局面失控 对待恐怖犯罪组织,应该在适当时候给予毁灭性的打击,而不能等到案发时才 想起要剿灭。菲律宾政府没有一套完整的剿匪方案,在绑架案发生后,又面临一系 列棘手难题,因此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境地,造成如今的失控局面。 去年4月第一次绑架人质时,阿布沙耶夫武装还没有什么名气,区区数百人而已。 由于该组织绑架的主要目标是外国人,所以更让菲律宾政府左右为难,动手吧,西 方国家不同意,害怕他们的人质遇害。慑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压力,菲律宾政府被逼 无奈,只好蚀财免灾,乖乖地向绑匪奉上大把大把的赎金。结果,魔鬼尝到了甜头, 从此得寸进尺,没完没了:绑架,收钱,再绑架,再收钱……据不完全统计,阿布 沙耶夫武装去年的绑票收人,竟然是政府军军备总支出的四倍!叛军拿着钱招兵买 马,呼啦啦发展到4000余人,成了影响菲律宾国内局势的最危险因素。 13 贫富差距拉大,民族矛盾加深 每个国家都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本国的贫富差距,并有效的解决民族争端, 把恐怖活动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菲律宾政府并没有相应的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些矛盾。 政府更替带来的政局动荡、长期存在的民族矛盾、像定时炸弹一样存在的反政 府武装等等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都是绑架滋生的土壤,而低迷的经济造成的菲社会 贫富两极分化更是不稳定的原因。据菲律宾政府统计,随着菲律宾人口的迅速增长, 居于赤贫线之下的菲律宾人在过去4年内已上升至总人口的4成,亦即菲约有W万穷人。 一些穷人为了生存不择手段,绑匪丛生也就不奇怪了。奇怪的是绑匪的同情者和效 仿者居然不少:遭到围剿时有人助阵,还有人企图步其后尘。 14 边界控制不力 大多数恐怖组织都与国外反动势力和恐怖机构有联系,因而要想方设法切断他 们之间的联系,这是当今反恐怖的主要措施。菲律宾政府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 研究菲律宾国内主要两大恐怖组织——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和阿布沙耶夫组织, 发现他们都与国际上一些恐怖势力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他们经常能够进行相互间 的支援或支持,因此,假若采取有效措施,就能从根本上切断恐怖分子的外来支援, 使他们陷于孤立,从而有利于进行剿灭。 外交途径救同胞 一个国家的驻外机构,除了处理两国之间的大事之外,还应该肩负另一项使命, 敦促所在国家维护本国家公民的权益不受到非法损害。菲律宾的中国人质绑架案, 由于菲律宾政府及军方的营救不力,导致我两名人质被杀,给遇害人家庭造成了难 以挽回的损失和持久的心灵创伤。最后在我国驻菲律宾外交机构的努力下,既最终 成功地救出另一人质张忠义,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损失,又避免了中菲两国 双边关系的恶化,可谓是一次外交上的胜利。 l 提出合理要求 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的公民身处另一个国家时,该国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保 护他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公民的上述权利遭到侵犯时,公民所在国家的驻 外机构有权向该国提出合理要求。 6月22日当天,我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看到中国公民遭绑架的报道之后,中国驻菲 大使王春贵紧急约见菲外交部主管副部长,要求菲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救我被 绑人员,并以使馆名义照会菲外交部予以关注。 2 过问事态进展 同样,参照国际惯例,在当事国没有给出合理答复前,遭遇危机公民一方的政 府有权过问事情的进展情况。 8月16日中国副外长王毅率领一个7人代表团抵达菲律宾访问,与以菲副外长为 首的菲官员举行双边年度磋商。期间向菲方表达了中国政府对人质事件的“深切关 注”。 3 有权质问对方 按照国际惯例,当受绑架的公民在绑架国遇难后,无论什么原因,公民所在的 国家都有权质问当事国并要求该国对某些事情做出解释,并表示愤慨。谴责甚至抗 议。 8月19日,当得知两名中国人质遇害后,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即刻发表声明,对 在菲南部被绑架的4名中国人质中2人遇害表示十分震惊和痛心,并要求菲律宾政府 立即对此做出解释。 4 进一步采取措施 按照国际惯例,当事国不能给出令公民所在国家满意的答复时,公民所在国家 有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 9月4日,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政务参赞价晓玲表示,中方希望张忠义在10月20 日至21日阿罗约访问中国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高层会议之前获得释放。 5 有理有节 在问题基本解决后,应着眼于两国关系的大局,共同维护双边关系。 10月20日,王春贵大使在总统府的新闻发布会上对菲政府、利比亚大使及其他 各有关方面表示感谢,并表示这一事件不会影响两国关系,中国将继续帮助菲律宾 进行其南部地区的经济建设。 不该发生的悲剧 历时四个月的菲律宾绑架案在我国外交机构的积极努力下,最终得到了解决。 但是遗憾的是,中途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撕票”事件,中国的两名人质被穷凶极恶 的绑匪所杀害。从这次受绑人家属的经历中,我们应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l 不要盲目行动 诚然,无论是谁的亲人遇到绑架,都会令亲人万分焦急,绑匪绑人一般都是为 了钱财。 破财免灾是我们的一贯做法,我们非常理解家属这种做法的苦衷。然而绑匪并 不是常人,他们通常都是一些亡命之徒,假如说他们除了钱财之外,还有什么其他 目的,那么即便你奉上钱财,最终也达不到目的。 本次绑架案中,绑匪就有双重目的:一是希望通过绑架人质获取一定的钱财, 二是希望中国政府向菲律宾政府施加压力,以减轻对绑架事件的打击力度。张忠强 之弟张忠义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冒险的结果不但没有救出被绑的人质,而 且还使自己被绑匪扣押。 2 不主张向绑匪付赎金 国际犯罪科学中心称,每年约有两万宗绑架个案发生。据1998年的有关数字显 示,被绑架者有58%的机会在绑匪收到赎金后获释,20%由警方救回、14%被撕票、 3%逃出及4%在绑匪收不到赎金的情况下仍被释放。 猛一看,这组数字反映的情况是应该向绑匪妥协,似乎这才是最好的手段。可 是大多数人忽略了一个事实,正是由于受绑人家属胆小怕事,才导致绑架案日益增 多。假若受绑人家属能够明白这一点,不向绑匪交纳赎金,而是积极与政府配合, 采取灵活有效的营救措施,那么相信警方救回的数字肯定要远远大于20%。当然, 这一主张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这也正是绑架案特别棘手的原因之一。 3 一定要与政府加强合作 公民在外国遇到这种情况后,一定要和我国的驻外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外交的 力量总比个人力量要大得多。关于这个认识,我们一定要牢记在心,任何脱离外交 机构的单独行动,都会给外交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中国人质绑架案从一开始就受到了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早在第一名人质张忠 强遭绑之后,大使馆在王春贵大使领导下就成立了“危机领导小组”,专门针对这 起绑架事件工作。据中国大使馆发言人王格介绍,自发生绑架案以来,中国领导人 非常关注这一事件,多次打电话到使馆询问事件的进展情况。他说:“中国政府和 领导人高度重视每一个中国人的生命安全。” 在人质被杀害后,8月20日当天,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黎加洛斯向媒体吹风说, 菲副总统兼外交部长金戈纳对两名中国人质之死表示遗憾。不过,金戈纳同时责怪 中国公民企图与绑匪进行赎金交易的做法。金戈纳对中国驻菲律宾大使王春贵说, 上周中菲外交官会谈期间,双方政府都不同意向绑匪付赎金,可3名中国人和1名菲 律宾华裔却在事先没有通知地方政府的情况下前往绑匪老巢交钱,这是非常不合适 的做法。 当然,事后诸葛亮谁都会当!被绑亲人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他们救人心切, 而且本能地对当地政府的办事效率持不信任态度。假如菲律宾政府能够更加积极主 动地与被害人家属沟通的话,相信事态的发展绝不会是这样的。 回来就好,不幸中的万幸是最后一名人质张忠义在多方努力下终于平安归来, 没有让悲剧继续上演。我们真的不敢设想,假如没有我们外交机构的努力,迫使菲 律宾政府放弃“三原则”中的“不谈判”原则,结局会是什么样子。 但愿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上演。 从菲律宾绑架事件谈如何有效反恐怖 世界的不均衡发展、民族分裂、宗教矛盾以及领土争端的日益尖锐正在导致越 来越多的恐怖活动,绑架只是恐怖活动大家族中的一个小小角色。恐怖活动原来大 多发生在美国和中东,但现在随着恐怖活动形式的多样化,正日益蔓延至每一个角 落,几乎没有国家能够幸免。 恐怖活动也从昔日的绑架、暗杀、爆炸、劫机等向生物以及高科技武器作为恐 怖活动转化,电脑黑客事件、9·11后的炭疽事件以及最近有传本·拉登准备用核武 器袭击美国的可怕传闻都是最好的例证。 如何进行有效的反恐怖,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一系列措施和原则。但是,这其 中有一些基本的东西是制订反恐怖计划和打击恐怖活动时所不能够回避的。 1 反恐怖的几个基本手段 (1)成立反恐怖特种部队 特种部队,俗称“精锐部队”、“敢死队”、“突击队”等,由于要完成基于 政治因素不便动用正规军的非正规作战任务,在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方面扮演 重要角色。在和平时期,特种部队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反恐怖。由于特种部队成员 个个身怀绝技,在应付突发事件时反应灵活,处理疑难事件的能力远非一般正规部 队所能比肩。尤其是在当今恐怖分子大多都经过良好训练的情形下,成立特种部队 尤其显得很有必要。 成立特种部队,应该遵循编制规模小而精的原则。为了能在最崎岖的地形、最 严酷的气候等常人难以忍受的恶劣环境下执行任务,同时能在困境、逆境、险境与 绝境中求生存,特种部队必须在体力、精力、耐力与智力的极限中接受训练,使其 心理和生理负荷能量在最高的临界值上受到真正考验。 要能在常人难以忍受的客观环境中生存下来,并能沉着冷静地分析判断情况, 机敏果敢地处理问题,一丝不苟地完成任务,没有超常的体力、技能、智慧、意志 与相当的武士精神是难以想象的。要想通过百里挑一的严格选拔而成为一名百炼成 钢的敢死队队员,更需要异乎寻常的决心与非凡的毅力。因此,选拔突击队员的淘 汰率一般高达叨%。 特种部队相对于正规作战部队来说,规模小而精悍,武器装备更形成了“小而 全、轻而快、小而精”的特点。如此一来,无论是从万里长空伞降,或从一望无际 的深海登陆,或徒步穿越森林,都可昼伏夜出,神出鬼没长期潜伏敌方阵地执行特 别任务。 在这些方面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如美国国防部于1977年成立了 第一支特种部队“三角洲部队”,其主要任务是反恐怖主义。目前人数为2500人, 主要担任机场保卫任务和其他特殊任务。 另外法国、英国以及德国和日本均成立了相应的特种部队,以应付恐怖事件的 发生。 (2)加强边界控制 由于大多数恐怖组织都和国外一些反动敌对势力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他们往 往从一个国家的边界以外从事反对该国的恐怖活动,因而必须加强边界控制。特别 是不少恐怖分子都打着政治庇护的幌子,所以处理起来相当棘手。 现在,大多数国家正在采取措施加强边界控制。一方面,修订引渡协定,把使 用武器犯罪的恐怖分子排除在政治庇护之外;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签证制度,对 出入境进行严格审查。 (3)反恐怖行动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先发制人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是了解情况,弄清恐怖分子及其 目的。经过周密计划,通常会不用武力便制服恐怖分子。当然要做好力量部署,将 武力作为最后的手段。 第二个阶段是制止恐怖分子作案。为此可以严密监视,武装警戒,一旦恐怖分 子开始行动,能够将其制服。 第三个阶段是作出反应阶段。此阶段使用武力要根据情况决定。如果恐怖分子 向群众开枪,那么将其就地击毙是最好的办法,要尽可能地把群众和恐怖分子隔开。 (4)反恐怖的基本手段 在处理恐怖主义事件时,有两种基本手段。一种是使用武力,不过在使用武力 时,要尽可能地减少伤亡。另一种手段是进行谈判,这是在人质事件中使用最多的 方法。上述两种方法,要灵活运用,尤其要注意进行协作,包括国际间的协作。 2 反恐怖的基本原则 (1)不向恐怖分子让步。特别是不要以付赎金、释放囚犯或者改变政策来满足 恐怖分子的要求。与恐怖分子做交易只能促使更多的恐怖活动。 (2)向参与或支持恐怖主义活动的国家施加压力。警告他们支持恐怖活动是要 付出代价的,同时谋求和其他友好国家的合作来共同对付恐怖活动。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 李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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