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展望未来 自从我离开秘书长一职6 年来,局势已变得更加明显,即:除非采取应对措施, 否则,诸如那些根源于当前冲突的社会紧张状态将带来持续不断的暴力。这些紧张 局势来自于侵犯人权、种族敌视、经济不平等或许多其他原因。但在大多数情况下, 解决的办法在于发展经济,加强政府的民主机制,以及在法治的框架下确保自由。 如果联合国要在下个世纪维护和平的话,这些就是它必须集中关注的目标。我 甚至比6 年前更容易相信,联合国关注的焦点需要集中在社会和经济领域。我并不 是想说,对调解和斡旋的需要,对维和和强制和平的需要将消失,但随着所有地区 经济和社会状况的改善,以及与此相伴的民主机制的加强,对它们的需要将下降。 我希望将来有可能看到,维和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建设和平的工作,而不是限制冲突 的手段。 在专注于经济和社会领域时,联合国将继续面临两个主要问题,即发展和民主 化。第一个问题可能是可用资源的不充足,第二个问题是存在于尊重主权和出于政 治、人道主义和发展的目的而展开的干涉之间的紧张态势。处理这两个问题(很有 可能不会完全解决)的关键因素是文明社会的积极介入。 政府所能提供的明显增多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包括在那些统治失 败的国家里恢复经济和政治稳定的措施,将严重依赖于公众的态度。要使资源分配 得到公众的普遍理解,需要阻止社会暴力对联合国及各国精英们的领导地位形成的 挑战。最好的论据(尽管是否充分还值得怀疑)是未来存在着世界实现和平的可能 性:各国在保存他们文化特性的同时,能够以全球易处理的代价,在互惠促进入类 健康福祉方面走到一起。另一种可供选择的情况可能是现有灾祸的增大、内战的增 多、巨大的移民浪潮、极其悬殊的生活条件,所有这些最终将危害到富国(也包括 穷国)的安全与繁荣。 在我最初做秘书长的日子里,我强调了预防外交的重要性,深信这是促进和平 的最佳和最便宜的途径。我采取步骤增强信息和分析的效力,以作为阻止或解决冲 突的首要条件。鉴于社会和经济因素在维持和平中的重要性,我相信“预防措施” 值得更准确地阐述。当收到危险的社会紧张局势的警告时,无论这种紧张局势 来自于对人权的侵犯、令人绝望的经济、国家统治的崩溃,或者是来自这三者的结 合,联合国必须能够采取适时的反对手段。 反对手段明显地需要耗费人力和物力,这种人力和物力应能够迅速提供军事和 文职人员用以恢复必要的秩序,鼓励社会内部敌视机体的和解,加强自由政府的机 制,或者,当冲突未能得到阻止时,强制实施各方所同意的解决方案。这种人力和 物力对经济发展也是必须的,后者是矫正社会病害的基本途径,以及加强民主化进 程的必需品。 私人部门是资本注人的最大来源。按照双边或多边的角度,这一“民间社会资 产”应该被看作是在联合国发展计划中起作用的主要的“预防措施”。这并不意味 着联合国要控制私人投资的流动。但正是因为市民社会在民主化进程中被日渐看作 是政府间组织的必要的参与者,所以,在作为和平建设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计划 表和政策委员会中,私人部门应被赋予一席之地。 我的全部经验表明,为了从可得到的资源中获得最大利益,在未来联合国的中 枢部门——无论是秘书长还是其他主要机构之———必须具有更大的协调权力。能 有最大资源对这一共同目标做出贡献的各金融机构,必须与联合国建立起更紧密的 协商关系。 有一个问题变得更明显了。自从我在中美洲地区第一次碰到它之后,联合国也 就将不断面临这一问题,这就是:什么时候以及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联合国干预一 国内政是正当的。已经很清楚的是,非政府间组织的卷人可以减缓这一问题的敏感 性。无论是支持民主制度,还是对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作出的反应,非政府间组织的 行动经常使它们卷人一国的内部事务。由于它们的私人的或民间的地位,这些组织 的行为对国家主权所构成的威胁,看上去要比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少。非政府间组织 也能够为各种形式的人道主义援助和社会发展提供殷实的物力。未来,联合国将需 要更加敞开大门,与那些负责的、从事互补性活动的非政府间组织建立起工作关系。 我认为,需要阐明联合国干涉的根据。从作为一项有约束力的国际法的《世界 人权宣言》被进一步强调中,可以发现对此要求的部分反应。这一点可以通过将人 权宣言与联合国宪章结合起来,并伴以适当的强制实施的条款来完成。因此,这就 提供给了联合国安理会一个明显的依据,使它可以将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案件提交拟 议的国际战犯法庭,后者被授权审理此类案件并实施惩罚。如果联合国宪章被这样 修改,那么对任何该受惩罚的犯罪者的行为而言,其潜在的意义就很明显,而且会 成为一种威慑的因素。 尽管有时还有疑虑(可能是源于我在联合国的经历),但我还是被说服:下个 世纪将比历史上会有更大的机会以满足全球人口的合理期望。在做秘书长时,我反 复说,我既不是乐观主义的,也不是悲观主义的。当时我脑中有的是我们正设法解 决的各种特殊危机,现在我脑中有的是世界发展的广阔前景,而且我已准备好成为 乐观主义者。我相信,在持久的文化多样性的框架内,反映宪章原则核心的道德规 范正植根全球。 作为联合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主办的世界文化和发展委员会的最后3 年 的主席,我没有看到一点即将发生文明的冲突的信号。相反,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选 择,我发现了对自由的日渐扩大的接纳程度。这种意识形态,当被称作民主时,有 时它会被公认地当作“西方强加的”而遭到拒绝。但是,全球人口的大多数希望生 活在一个尊重法治和文化多样性的代议制政府领导下的、自由和经济安全中。自由 或民主这一概念,这一正在兴起的全球伦理标准,不应看作是北方或南方、东方或 西方的,而应看作是共同的人类遗产。在联合国坚强有力而又容易接受的领导下, 这一正在成长的共同特性可以得到加强,而且可以为下个千年全球社会的和平打下 基础。 当说到领导地位时,很自然地我应该加上我对秘书长角色的看法。联合国秘书 长应该成为团结全世界人民的理想的有说服力的鼓吹者,他(或她)在动员政府和 人民的支持方面,应该成为一支关键力量,这是这些理想转变为现实所需要的。我 所描绘的未来秘书长的肖像(明显不是我自己),将是有着下列特点的人:一个能 体现联合国宪章的道德权威的政治家;一个愿与各方展开对话并乐意听取意见的人 ;一个有才华的、能鼓并金球听众的传达者;一个熟练而有经验的管理者;一个能 为冲突各方信任的、客现的协商者;一个能够并愿意承担责任的领导者或仲裁人; 一个愿意欣然忍受世界上强势人物或弱小人物的怪僻的有耐心的人;一个能够建议 各国政府和世界上的民间社会做什么的观察家和分析者。 我不认为一位具备所有这些品质的人可以轻易找到,但寻找工作必须迅速进行, 新世纪完全应该得到报答。如果找寻工作(假使进行的话)发现,没有人具备这些 限制条件,那么,过去缺乏一项或多项这类品质的秘书长们,仍然为世界利益做了 相当多的工作,这一事实就足以令人感到宽慰了。从我的例子来讲,这是我追寻和 平的目的,即便在认识到自身不足的时候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