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曾经拥有 何求天长地久 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原先想得到的东西已全部得到,原来没想得到 的东西也意外获得。“20年来,白天鹅宾馆的经营发展十分成功,我也倾注了许 多心血,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今天的白天鹅已经不仅仅是一座宾馆,更是一个 响当当的民族品牌。”做事如此,夫复何求? 对“白天鹅”感情很深 霍英东多次表示,他参与兴建“白天鹅”,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为祖国做 点事。事实上,“白天鹅”赚了不少钱,但霍英东却从来分文不取。那这些钱到 哪里去了呢? 我曾经就这个问题与霍英东交谈过。 我问:“这些年,你从‘白天鹅’赚了多少钱,这些钱用在哪里? ” 霍英东说道:“我们本来作为一种捐赠、捐钱……但两千个职工怎么办? 于 是,我们把赚到的钱不断注入‘白天鹅’,增加‘白天鹅’的配套设施。另外, 我们又成立一个‘白天鹅发展基金’。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基金,把‘白天鹅’发 扬光大。因为这么大的企业,发展下去,员工老了,退休人员多了,希望有一栋 楼房,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霍英东把全副身心都投进“白天鹅”,并视“白天鹅”为自己的一个“杰作”, 故而他对“白天鹅”很有感情。爱屋及乌,对“白天鹅”的员工,他也很有感情。 平时,霍英东不论在何地遇上自己认识的“白天鹅”员工,他都主动打招呼。某 一年,“白天鹅”的员工到香港某酒店见习,霍英东考虑到他们跟亲友电话长谈 的需要,吩咐手下在他们的住地安装电话;见习结束要返广州时,霍英东亲自设 宴,为他们送行。 霍英东喜爱体育运动,每次到“白天鹅”,他总是要到网球场打网球,因而 结识了一些网球场的教练、管理员。1985年,霍英东特意邀请“白天鹅”网球场 全体人员,分两批到中山温泉宾馆度假游览。后来,又邀请他们到香港学习考察, 他亲自设宴接风,为他们安排住宿。待一行人返广州时,霍英东还特意赠送每人 一只价值600 港元的网球拍作礼物。 每次到广州,霍英东一定住在白天鹅,他大多选择在总统楼东北隅的套间下 榻,但为了亲自领略普通住客入住白天鹅的感觉,有时也特地选择一间标准客房 住进去。 霍英东入住白天鹅,从来不深居简出,而是像一个普通客人一样出出入入。 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到酒店的泳池游水;到了下午,又到网球场打几局网球。 “白天鹅”不少员工经常和霍英东在酒店内碰面,有些人还与他混得较熟。 霍英东从“白天鹅”得到了什么? 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尽管霍英东曾经倾尽身心于“白天鹅”, 尽管“白天鹅”是他的人生“杰作”,尽管他对“白天鹅”感情深厚,但霍英东 仍然要面临一个与“白天鹅”或分或合的问题。 白天鹅宾馆与霍英东方面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写明:“合作期限为15年, 从宾馆开始营业之日算起,合作期满后,广州白天鹅宾馆的一切产权全部归中方 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在合作期满时,如乙方( 霍英东一方) 所得的总收益资金 不足4000万美元,甲方( 白天鹅宾馆) 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直到乙方除所得税总 收益达到4000万美元。” 按此协议,若以正式营业时间1983年2 月为计,霍英东与“白天鹅”终止合 作的时间为1998年2 月;若以部分开业时间1982年10月为计,则终止合作时间为 1997年10月,那正是香港回归祖国3 个月后。据闻,双方最近已经就这个问题开 始磋商。 合作经营15年之后,霍英东在白天鹅再扮演什么角色,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 题。这个问题其实只有一个要点:在这15年间,霍英东一方是否已按规定得到4000 万美元的收益? 据霍英东自己所言,他从没自“白天鹅”提取利益,“白天鹅”赚到的钱都 是用于捐赠和再投入宾馆--那这部分资金,是属于中方( 白天鹅) 应得的呢? 还 是霍英东应得的? 如果不是霍英东应得的部分,那问题倒很清楚:霍英东没有提 取他应得的利益,15年之后霍英东若有意继续合作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但倘若是 属霍英东所得的,则问题就较为复杂:这笔钱是用于捐赠和投进“白天鹅”去的, 实际上并没有到霍英东手里,那是否将它算为霍英东应得的4000万美元之中去呢 ? 另一方面,何铭思先生有一次与我交谈时,却提及了关于此事的另外一种说 法,他说:“……白天鹅赚的钱,他( 霍英东) 抓住一部分,但这些钱到现在还 抓在手里没用过。” 由此看来,霍英东实际上是否拿到4000万美元收益这个问题,还是相当复杂 的。 “白天鹅”的“九七”问题 现在,我们假设在15年间,霍英东获得的利润已超过4000万美元,那双方合 作的可能性是否还存在呢? 现在看来,虽然协议写明会终止合作,但由于多方面 的因素,实际情况可能未必这样。 我曾经就此问题问过霍英东,但他一直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霍生,‘白天鹅’的合作期满之后,你们将怎样处理? ”我问。 霍英东答道:“协议写明是按年息,将来还4000万美元给我的,作为偿还。 当时我还给刘田夫、梁威林写信,说将来若赚到这些钱,我一分钱也不拿,作为 国家的其它用途。” “很多人都关注,15年期满后,你是否退出。这件事怎样处理? ” “不是退不退出的问题。国内有些事情很头疼,开始合作的时候,什么也无 所谓。但现在搞不清楚,是旅游局还是……搞不清楚。国内的国有资产分配,归 谁,这问题相当复杂,比如一个旅游局,上面有经委……以前搞宾馆是个包袱, 如果白天鹅每年亏1000万美元,人人都会甩手不干。这个问题,最好不要谈…… 自己的想法,只有自己最清楚……” 霍英东欲言又止。很明显,现阶段,双方尚没有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他说 “自己的想法”是怎样的呢? 我曾经无意中听到一些接近霍英东的人透露说: “如果内地方面要他放弃,他当然没办法,但他的意见,当然是希望合作下去。 照理内地方面会知道怎样处理这件事,主要是内地会不会处理的问题。” 就此事,我也曾问过震霆,他还是“白天鹅”的7 个董事之一。 我问他:“合作15年之后,‘白天鹅’怎么办? ” 霍震霆说:“霍生( 霍英东) 很少考虑这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中方没出过 钱。如果大家合作,应该是风险共担。若酒店亏本,可能会把责任推给我们,让 我们来搞,有钱赚就不同……借钱也是用我们的名义担保的。” “一句话,15年后,你们有没有份? ” “我倒是反过来问:中方有没有份? 基本上你一分钱都不投入。我的看法是, 霍生( 霍英东) 纯粹是为国家,他最初不想管的。我当时还对他说:‘霍生( 霍 英东) ,你不管不行的! ’” 对分分合合应是淡然以对 在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的过程中,有一件事确令人匪夷所思。 “白天鹅”其实就是霍英东、彭国珍的香港维昌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旅游局共 同合作、合资兴建的,也就是白天鹅应该是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的。但是,在1982 年10月5 日,签署《合作经营白天鹅宾馆协议书》的双方中的甲方,却不是省旅 游局,而是白天鹅宾馆,乙方却仍是维昌公司,这就变成白天鹅宾馆是投资合作 的一方,而不是原先广东省旅游局和维昌公司共同兴建的项目,这就造成白天鹅 只是投资一方,而维昌公司一开始就不拥有白天鹅的表面效果。 一般理解,这样的协议,对维昌当然是很不公平的。霍英东纵横商界几十年, 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签署协议有悖常理,有悖商业规则,于自己不公允。其实,稍 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样签合同。 那霍英东为什么还是在这份协议上签名呢?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霍英东一开 始就不计较利益问题。事实上,第一,他最初与广东省有关方面洽谈建白天鹅是 在1978、1979年,那时他对在中国搞酒店并不是抱很大的信心,对旅游业的前景 并不是很乐观;第二,当时,投资回报如何不是他主要考虑的问题,他甚至已经 做好了把投进去的资金当作捐赠给国家的打算。 后来,在这本书稿快将定稿时,我和霍英东谈到这个问题。可能对此问题有 所保留,但简单的几句话证明了我以上的分析。 霍英东淡然说:“没野 (没事) 的,那时,协议……如果捐资肯定大家都说 好。” “问题是,这给协议签得有些离谱? ” 霍英东想了一下,说:“那时,我们对宾馆信心不是很足,几十元一个房, 那时的价格就是这样,怎么经营? 所以,我说道绝对没有想过要靠宾馆来发财, 但当时又不能说自己是支持改革开放……” “但表面看来,似乎你们吃亏? ” “都不是的。” 由此还可以推测,霍英东在当初决定投资兴建“白天鹅”乃至“白天鹅”落 成开业,签署那份协议时,他并没有15年后再合作下去的打算。在整件事中,他 始终关心的只是:兴建、经营“白天鹅”能否给国家带来什么好处? 能否为改革 开放事业创造出一种可供借鉴的模式? 如此说来,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早已 达到了原先设想之目的,无论他后来的想法有什么改变,也无论以后的情况如何, 他已经是一个成功者,收获已非常之大。试想,这10多年来,外商进入中国内地 投资经营酒店者不乏其人,但像霍英东这样屡创新猷,探索出一种被内地旅游业 所广为推广的酒店管理模式者,又还有哪一位? 我不是很清楚霍英东对此事的真切想法。但倘若霍英东现在真的有意合作期 满后仍然合作下去,而却不能如愿以偿,那我想他的心态应该是极之坦然的。投 资、经营白天鹅,原先想得到的东西全部得到了,原先没想得到的东西也意外地 得到了,那放弃它还有什么好可惜和留恋的呢? 我曾经和“白天鹅”的一些员工闲聊,他们个个都是言必说霍英东,口口声 声把“我们老板”挂在嘴上。我感觉到,在他们心目中,他们只有一个老板,那 就是霍英东。所以,我甚至认为,即使霍英东有朝一日退出“白天鹅”,他的威 望和影响力也绝对不会因此而消失。做人如此,夫复何求? 套用一句极之流行的话来说,对此事,霍英东的心境应该是:“不在乎天长 日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 2003年2 月6 日,中国首家中外合作的五星级酒店--白天鹅宾馆合约正式到 期,按协定,合约期满后的白天鹅宾馆资产收归广东省政府所有。霍英东的公司 将以承包的形式继续经营白天鹅宾馆,这是中国首例由外资来承包经营酒店业国 有企业。 20年来,白天鹅宾馆树立了广受海内外各界肯定和赞赏的民族品牌,为中国 的饭店业争得了一项项荣誉:1985年7 月被“世界一流酒店组织”接纳为首个中 国成员;2002年被亚洲酒店网评为“中国最佳酒店”。2000年,白天鹅宾馆注册 的“白天鹅”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中国酒店业至今惟一 使用在宾馆服务上的驰名商标。 截至2002年12月31日,白天鹅宾馆共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上缴各项税金5 亿元,利润总额也达到5 亿元。 “20年来,白天鹅宾馆的经营发展十分成功,我也倾注了许多心血,有着非 常深厚的感情。今天的白天鹅已经不仅仅是一座宾馆,更是一个响当当的民族品 牌。”霍英东说。 霍英东用“一二三四五”概括了白天鹅宾馆的特色:一马当先——它是中国 改革开放初期落成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作的五星级酒店;二十年——从1983年2 月6 日开业到如今走过整整20年的光辉历程;三自——它是中国第一家“自行设 计、自行建设、自行管理”的现代大型中外合作酒店;四门大开——中国第一家 敞开大门允许老百姓参观游览的高级酒店;五十佳——两度蝉联“全国五十佳星 级酒店”榜首。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