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9世纪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英国政治哲学家、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
密尔在其不朽之作《论自由》中写道:“比起个人来,时代更不容易出错———因
为每个时代都有很多种看法,在随后的时代不仅会被认为是错误的,简直就是荒唐
的;同样,有很多,如今被人普遍接受的看法,以后将会遭到拒斥;也有很多过去
被人广泛接受的看法,却遭今人抛弃。”①密尔在一个半世纪之前写的话,今天依
然正确。在人们的心目中,20世纪多少将被视为传统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的福利
国农场资本主义之间,为创造未来社会组织而进行的一场斗争。
一种观念认为,就创造和利用生产性资源而言,由政府对经济进行集中指挥,
与建立在不断波动的价格、利润和财产权基础之上的自由市场相比,是一种更有效
率、也更公平的方法,但这种观念现在已经几乎无人信奉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在多
大程度上控制了多数人的精神,除某些学院派学者和教师之外,在通常所说的西方,
可能还会遭到质疑,但人们都同意:20世纪苏联等十几个国家以前的经济,以及
几个国家目前的经济,实行的都是传统的社会主义,即政府占有、经营一切土地和
经济生产的资本资料。从上个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一直
在挑战很多社会科学家所信奉的下列看法: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有效率、也更
公平的经济生产形态。
在当时的学术界,人们通常嘲笑哈耶克,因为他竟然认为,从经济角度看,竞
争性市场比传统社会主义更有效率,也更有利于自由和民主制度。迟至1989年,
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萨缪尔森还在他那畅销的《经济学》教科书中说,
“与很多怀疑论社会主义者以前的想法相反,苏联经济证明了,社会主义指令性经
济可以正常运转,甚至很有活力”②。而今,哈耶克的见解已经成为人们的常识。
哈耶克论证了传统社会主义是行不通的,其它人也曾经作出这种论证,尤其是
他的老师路德维希·冯·米塞斯。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像他那样清晰、有力地阐述了
拒绝社会主义的理由,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像他那样富有成效地拓展了这些论证,使
之从经济秩序领域扩展至更一般的社会秩序领域。哈耶克是伟大的反社会主义者。
哈耶克的论证不是基于道德立场,而是基于一个根本的事实:知识分立在所有
人的心智中,这些零散的知识不可能被汇集到一个人的头脑中。因而,依据下面的
信念建立社会———就像传统社会主义所尝试的那样———只能适得其反:由政府
集中控制经济管理和企业决策,可以比分散的经济秩序更有效率;而此种分散的经
济秩序是通过浮动价格、利润、合同、交换商品和服务创造出来的,而所有这一切,
又都是建立在提供和利用零碎的、分散的信息的基础上的。
哈耶克心目中古典自由主义、或自由至上主义秩序的核心是浮动价格和利润。
价格和利润传递着信息,它们告诉生产者和消费者各种商品和服务的相对供需状况,
因而也指导着生产活动。如果没有浮动的价格和利润,经济就不可能最有效率地满
足人们的欲望。市场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允许成年人和负责任的———即独立自
主的———人做他们喜欢的事情的社会,只要他们不伤害他人即可。
哈耶克于1944年出版的经典之着《通往奴役之路》写于剑桥———伦敦经
济与政治学学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搬到了那里,在这本书中,哈耶克将传统社
会主义内在固有的经济上的无效率论点,扩展到政治自由领域。于是,他论证说,
社会主义不仅仅是没有效率的,也必然是不自由的。如果个人只是计划人员实现其
计划的工具,就不可能存在个人自由。私有财产对于政治自由和经济效率来说,都
是至关重要的。
在与第一位妻子离婚之后,从1950年至1962年,哈耶克住在美国。这
个时期,他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他与芝加哥大学的米尔顿·弗里德
曼等人多有往来,但除了某些实际公共政策问题外,他受他们的影响相当的小。尽
管弗里德曼和哈耶克对很多政府政策的看法一致,但他们是从不同的哲学前提出发
分别得出自己的看法的。哈耶克具有德国唯心主义观念,而弗里德曼运用的则是英
美经验主义的方法。
哈耶克逐渐成为一位政治哲学家,他试图解释社会性自由的含义。他撰写了两
部巨著,《自由宪章》(1960)和《法、立法与自由》(1973-1979,
大部分写于20世纪60年代),它们将是政治哲学领域的里程碑,界定、并且阐
明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及其含义。追随约翰·洛克,他在法律和政治哲学中的核心
观念是,没有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
哈耶克提出了艰涩的自生秩序观念? 穴spontaneous order
?雪。在自生秩序中,个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彼此交换、互动,没有人集中管理个人
的决策,个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只要不伤害他人。
在哈耶克的自生秩序概念中———他认为该概念明显地存在于亚当·斯密的著
作中,并以隐晦的方式存在于卡尔·门格尔的著作中———法治取代了人治,在通
过法律治理的社会中,会形成秩序和渐进的物质进步。
哈耶克深受进化观念的影响,他最早是在父亲的植物学研究中了解到这一观念
的,后来在自己的经济学和心理学研究中予以发展。有意思的是,达尔文、马克思、
弗洛伊德、哈耶克等几位具有原创性的思想家,其思想看似大相径庭,但研究思路
都无一例外地强调了某种进化的过程③。
哈耶克强调了物质和技术发展对于人类发展的重要性。他认为,物质发展几乎
总是沿着不为人知的方向而展开,如果个人不能自由地进入迄今尚未探索的领域,
就不可能有物质进步,自由必须包括犯错误的可能性。
哈耶克并不反对政府,他强调,规则创造了社会,没有强制性法律,就不可能
有文明社会。他的政治哲学的实质或许可以概括为他在《法、立法与自由》中最为
充分地阐释过的一句话:自由就是法律至高无上。
在数十年不为公众所知之后,哈耶克于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到
了晚年,他成为英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美国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思想运
动的领袖人物。在其生命的最后20年,他在英国声望卓著,20世纪80年代,
撒切尔夫人公开信奉他的思想,奉他为自己最重要的哲学导师。
哈耶克的最后一本着作是《致命的自负》(1988)。他提出的观点是,市
场是一个决定个人及其行为惯例的经济效率高下的过程,他又将这一观点予以扩展,
认为整个社会也有经济效率高下之分,在不同的社会规则、法律、习俗和道德体系
之间,存在着某种竞争。经过社会演进的过程,经济上最高效的社会———因而也
是其最有效率的规则和道德———最终会占上风。
19世纪末,卡尔·马克思———就像今天的哈耶克一样———被认为是一位
重要的思想家,但绝没有被归入19世纪涌现的最为重要的思想家之列。在英格利
斯·帕尔格雷夫出版社出版的权威的《政治经济学辞典》(1896)中,马克思
仅仅是一位“著名的社会主义理论家和鼓动家”④。也许,哈耶克在当代最广为人
知的形象,也不过是一位著名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和鼓动家。
在前全权计划体制国家,他是地下反对力量的精神激励源泉。托马斯·杰泽克,
东欧事变后的捷克私有化部部长是这样说的,“在全权计划体制时代,如果官方要
查禁某些书籍,并对传播者处以重刑,那么,《通往奴役之路》总是名列其中”⑤。
哈耶克是一位乌托邦哲学家,他最终提出了某种“普遍的和平秩序”理想,这
是一个将把全人类融合为一个单一社会的乌托邦,他心目中的终极社会乃是绝大多
数人享有最高生活标准的社会。他拒绝人口零增长的概念,在他所追求的社会中,
尽可能多的人会尽可能地富裕。他认为,建立一个不是由专断的政府而是由固定的
法律维系为一体的世界性社会的理想,是可以实现的。在《法、立法与自由》中,
他写道:“只有透过将正当行为规则扩展至与所有人的关系之中,而与此同时,消
除这些规则不能被普遍适用之强制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逼近某种普遍的和平秩
序,将全人类融合为一个单一社会。”⑥这样的社会将保障个人之自由和群体之秩
序,也将拥有最先进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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